99划算节定金预售:珀莱雅保龄球次抛精华36支
立即付定金
到手价仅【399元】!
【买即赠同款安瓶精华8只+源力面霜5g,会员加赠源力面膜2片;凑600-80津贴到手仅需335;备注直播间加赠保龄球次抛2只】【小红书众达人推荐】突破性水油同补,含有黄金燕麦油,温和修护屏障,持续提升吸水力~【退货运费险】 #中秋礼盒又又又火了# https://t.cn/A6SNm50p
立即付定金
到手价仅【399元】!
【买即赠同款安瓶精华8只+源力面霜5g,会员加赠源力面膜2片;凑600-80津贴到手仅需335;备注直播间加赠保龄球次抛2只】【小红书众达人推荐】突破性水油同补,含有黄金燕麦油,温和修护屏障,持续提升吸水力~【退货运费险】 #中秋礼盒又又又火了# https://t.cn/A6SNm50p
“我们没有不当得利,是银行的责任!”云南曲靖,李先生与妻子在当地租了个店铺,经营批发生意。事发当天李先生按照先前约定,到银行给自己的上游供货商龙先生汇款。
来到银行后,李先生按照大堂经理的指引,到柜台处取来一张汇款单。可不曾想,李先生在填写汇款单时,居然多写了一个0,把本该为25000元的金额,错写成了250000元。
随后李先生把妻子从店里收到零零散散的25000元与汇款单,一起交给工作人员,万万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当时也没发现多了一个0,直接给龙先生的账户上打进250000元。
李先生回到店里,把汇款回执交给妻子入账时,细心的妻子发现回执单上多了一个0。李先生反应过来后,立即给银行打电话并告知此事。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同事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故未做任何补救措施。
银行在当天下午下班对账发现这个情况后,立即联系李先生、龙先生,并联系相关部门查看龙先生的收款银行账户。结果却发现,250000元到账没多久,就被龙先生到柜台全部取现了。
更让银行崩溃的是,李先生、龙先生都认为自己没有错,并拒绝为此承担任何责任。随后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收款人龙先生,告上法庭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定龙先生归还不当得利225000元。(案例来源:云南曲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定,银行一方需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一方的主张。
银行方面的主张很简单,就是李先生汇款时的监控视频、李先生在派出所时承认只交给银行25000的证词及龙先生的实际收款记录。
银行的意思就是说,按照其一方与李先生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龙先生实际上只能收款25000元,因此其225000元属于不当得利。故龙先生必须将多收的钱归还给银行。
但龙先生却反驳称,本案的委托合同中的当事人是银行与李先生,其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因此银行找其还钱,于法无据。
法院经审理后,支持龙先生的观点,故判定银行一方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银行不见了225000元,平不了账,这事得追究下去。于是乎又回过头来,将李先生告上法庭,理由还是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实际上就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122条明确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一方有权主张对方返还。
注意!认定为不当得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行为人确实得到了不正当利益。
具体到本案中,李先生当时拿着25000元到银行,委托银行汇到龙先生账户,但目前证据证明李先生确实没有获得利益。意思就是说,银行多付的钱,李先生没有得利,因此法院不能认定李先生不当得利。
据此,法院又判定银行一方败诉,并判定其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
那么银行为什么会两次败诉呢?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应当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法进行审理。
也就是说,由于银行两次诉讼时,都只是单独告李先生或龙生生,并没有提出理请三方关系方面的诉求。而民事诉讼法中又明确规定,法院只能审理当事人的诉求。
换而言之,只要银行将李先生、龙先生一起告上法庭,理清三方的关系,找出真正不当得利之人,那么一切就好办了。(来源:娟姐看法 注:图文无关)
来到银行后,李先生按照大堂经理的指引,到柜台处取来一张汇款单。可不曾想,李先生在填写汇款单时,居然多写了一个0,把本该为25000元的金额,错写成了250000元。
随后李先生把妻子从店里收到零零散散的25000元与汇款单,一起交给工作人员,万万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当时也没发现多了一个0,直接给龙先生的账户上打进250000元。
李先生回到店里,把汇款回执交给妻子入账时,细心的妻子发现回执单上多了一个0。李先生反应过来后,立即给银行打电话并告知此事。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同事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故未做任何补救措施。
银行在当天下午下班对账发现这个情况后,立即联系李先生、龙先生,并联系相关部门查看龙先生的收款银行账户。结果却发现,250000元到账没多久,就被龙先生到柜台全部取现了。
更让银行崩溃的是,李先生、龙先生都认为自己没有错,并拒绝为此承担任何责任。随后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收款人龙先生,告上法庭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定龙先生归还不当得利225000元。(案例来源:云南曲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规定,银行一方需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一方的主张。
银行方面的主张很简单,就是李先生汇款时的监控视频、李先生在派出所时承认只交给银行25000的证词及龙先生的实际收款记录。
银行的意思就是说,按照其一方与李先生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龙先生实际上只能收款25000元,因此其225000元属于不当得利。故龙先生必须将多收的钱归还给银行。
但龙先生却反驳称,本案的委托合同中的当事人是银行与李先生,其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因此银行找其还钱,于法无据。
法院经审理后,支持龙先生的观点,故判定银行一方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但银行不见了225000元,平不了账,这事得追究下去。于是乎又回过头来,将李先生告上法庭,理由还是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实际上就是指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122条明确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一方有权主张对方返还。
注意!认定为不当得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行为人确实得到了不正当利益。
具体到本案中,李先生当时拿着25000元到银行,委托银行汇到龙先生账户,但目前证据证明李先生确实没有获得利益。意思就是说,银行多付的钱,李先生没有得利,因此法院不能认定李先生不当得利。
据此,法院又判定银行一方败诉,并判定其一方承担案件受理费。
那么银行为什么会两次败诉呢?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法院应当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法进行审理。
也就是说,由于银行两次诉讼时,都只是单独告李先生或龙生生,并没有提出理请三方关系方面的诉求。而民事诉讼法中又明确规定,法院只能审理当事人的诉求。
换而言之,只要银行将李先生、龙先生一起告上法庭,理清三方的关系,找出真正不当得利之人,那么一切就好办了。(来源:娟姐看法 注:图文无关)
#历史上的今日#
1948年8 月 2 8 日 关 于 攻 济 打 援 问 题 ,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复 粟 裕 电 , 指 出 : “ 此 役 关 系 甚 大 ” 。 “ 战 役 计 划 应 以 能 对 付 最 坏 情 况 即 我 们 二 十 六 日 三 时 电 所 说 第 三 种 情 况 为 根 本 出 发 点 , 而 不 应 以 第 一 、 第 二 两 种 情 况 为 根 本 出 发 点 。 攻 克 济 南 之 时 间 , 不 能 预 先 只 规 定 一 种 , 而 应 预 先 规 定 三 种 , 即 二 十 天 , 一 个 月 , 两 个 月 。 这 三 种 时 间 中 , 我 们 固 然 要 争 取 第 一 种 , 其 次 是 第 二 种 , 但 这 在 战 役 发 起 之 前 只 是 一 种 理 想 , 是 否 能 实 现 要 依 攻 击 过 程 中 敌 之 防 御 能 力 如 何 才 能 确 定 。 ” 你 们 的 根 本 出 发 点 应 放 在 一 个 月 左 右 还 不 能 攻 克 济 南 , 必 须 大 量 歼 灭 援 敌 , 根 本 停 止 了 援 敌 前 进 , 给 我 以 所 需 要 的 一 切 攻 城 时 间 , 例 如 一 个 半 月 , 两 个 月 , 或 更 多 些 ( 打 临 汾 曾 费 去 七 十 二 天 ) 才 能 克 城 。 “ 我 们 不 是 要 求 你 们 集 中 最 大 兵 力 , 不 顾 一 切 硬 攻 济 南 , 这 样 部 署 是 非 常 危 险 的 。 我 们 要 求 你 们 的 是 以 一 部 兵 力 真 攻 济 南 ( 不 是 佯 攻 , 也 不 是 只 占 飞 机 场 ) , 而 集 中 最 大 兵 力 于 阻 援 与 打 援 。 济 南 是 否 攻 克 , 决 定 于 时 间 , 而 取 得 时 间 则 决 定 于 是 否 能 阻 援 与 打 援 。 故 我 们 于 十 二 日 十 二 时 电 要 你 们 只 用 东 兵 团 攻 城 , 至 多 再 加 个 别 的 师 或 一 个 纵 队 , 而 用 其 余 全 力 阻 援 及 打 援 。 二 十 六 日 三 时 电 则 要 你 们 不 但 在 阻 援 打 援 方 面 留 出 强 大 后 备 兵 力 , 就 在 攻 城 方 面 亦 须 如 此 , 以 便 在 必要 时 机 集 中 全 力 先 歼 援 敌 。 因 不 真 攻 济 南 , 则 援 敌 必 不 来 。 攻 城 使 用 兵 力 太 大 , 则 打 援 又 无 力 量 。 在 此 种 形 势 下 , 同 意 你 的意 见 , 第 一 阶 段 以 足 够 攻 占 机 场 及 吸 引 援 敌 之 力 量 ( 两 至 三 个 纵 队 ) 用 于 攻 城 , 其 余 全 部 用 于 打 援 。 依 情 况 发 展 , 如 援 敌 进 得 慢 , 而 攻 城 进 展 顺 利 , 又 有 内 应 条 件 , 则 可 考 虑 增 加 攻 城 兵 力 , 先 克 城 后 打 援 ; 如 援 敌 进 得 快 , 则 应 以 全 力 先 打 援 后 攻 城 。 ”
同 日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致 粟 裕 、 谭 震 林 、 陈 士 榘 、 唐 亮 电 , 指 出 : “ 我 们 认 为 , 依 据 刘 邓 各 纵 本 身 情 况 及 对 付 张 轸 、 孙 元 良 各 部 之 任 务 , 似 以 按 兵 不 动 , 待 你 们 大 打 , 济 、 徐 吃
紧 , 张 轸 、 孙 元 良 被 迫 行 动 , 然 后 于 运 动 中 发 起 攻 击 , 歼 敌 一 部 , 再 歼 二 部 三 部 , 较 能 保 持 主 动 。 若 和 你 们 同 时 动 作 , 一 击 不 胜 , 反 为 不 利 。 ”
同 日 在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的 指 示 稿 上 加 写 了 一 段 话 : “ 各 地 党 报 必 须 无 条 件 地 宣 传 中 央 的 路 线 和 政 策 , 并 不 得 在 宣 传 中 将 中 央 和 受 中 央 委 托 执 行 中 央 的 路 线 政 策 和 任 务 的 机 关 ( 即 各 中 央 局 、 分 局 、 军 委 分 会 和 前 委 会 ) 相 平 列 。 相 反 地 , 必 须 公 开 向 党 内 外 声 明 , 各 受 中 央 委 托 的 机 关 是 执 行 中 央 的 路 线 政 策 和 任 务 的 。 各 中 央 局 、 分 局 、 军 委 分 会 及 前 委 会 在 发 出 自 己 的 决 议 、 指 示 、 命 令 和 训 令 时 , 亦 必 须 注 意 到 此 点 , 不 得 将 自 己 和 中 央 相 平 列 , 甚 或 向 党 内 军 内 将 自 己 造 成 高 出 中 央 的 影 响 。 ”
1948年8 月 2 8 日 关 于 攻 济 打 援 问 题 ,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复 粟 裕 电 , 指 出 : “ 此 役 关 系 甚 大 ” 。 “ 战 役 计 划 应 以 能 对 付 最 坏 情 况 即 我 们 二 十 六 日 三 时 电 所 说 第 三 种 情 况 为 根 本 出 发 点 , 而 不 应 以 第 一 、 第 二 两 种 情 况 为 根 本 出 发 点 。 攻 克 济 南 之 时 间 , 不 能 预 先 只 规 定 一 种 , 而 应 预 先 规 定 三 种 , 即 二 十 天 , 一 个 月 , 两 个 月 。 这 三 种 时 间 中 , 我 们 固 然 要 争 取 第 一 种 , 其 次 是 第 二 种 , 但 这 在 战 役 发 起 之 前 只 是 一 种 理 想 , 是 否 能 实 现 要 依 攻 击 过 程 中 敌 之 防 御 能 力 如 何 才 能 确 定 。 ” 你 们 的 根 本 出 发 点 应 放 在 一 个 月 左 右 还 不 能 攻 克 济 南 , 必 须 大 量 歼 灭 援 敌 , 根 本 停 止 了 援 敌 前 进 , 给 我 以 所 需 要 的 一 切 攻 城 时 间 , 例 如 一 个 半 月 , 两 个 月 , 或 更 多 些 ( 打 临 汾 曾 费 去 七 十 二 天 ) 才 能 克 城 。 “ 我 们 不 是 要 求 你 们 集 中 最 大 兵 力 , 不 顾 一 切 硬 攻 济 南 , 这 样 部 署 是 非 常 危 险 的 。 我 们 要 求 你 们 的 是 以 一 部 兵 力 真 攻 济 南 ( 不 是 佯 攻 , 也 不 是 只 占 飞 机 场 ) , 而 集 中 最 大 兵 力 于 阻 援 与 打 援 。 济 南 是 否 攻 克 , 决 定 于 时 间 , 而 取 得 时 间 则 决 定 于 是 否 能 阻 援 与 打 援 。 故 我 们 于 十 二 日 十 二 时 电 要 你 们 只 用 东 兵 团 攻 城 , 至 多 再 加 个 别 的 师 或 一 个 纵 队 , 而 用 其 余 全 力 阻 援 及 打 援 。 二 十 六 日 三 时 电 则 要 你 们 不 但 在 阻 援 打 援 方 面 留 出 强 大 后 备 兵 力 , 就 在 攻 城 方 面 亦 须 如 此 , 以 便 在 必要 时 机 集 中 全 力 先 歼 援 敌 。 因 不 真 攻 济 南 , 则 援 敌 必 不 来 。 攻 城 使 用 兵 力 太 大 , 则 打 援 又 无 力 量 。 在 此 种 形 势 下 , 同 意 你 的意 见 , 第 一 阶 段 以 足 够 攻 占 机 场 及 吸 引 援 敌 之 力 量 ( 两 至 三 个 纵 队 ) 用 于 攻 城 , 其 余 全 部 用 于 打 援 。 依 情 况 发 展 , 如 援 敌 进 得 慢 , 而 攻 城 进 展 顺 利 , 又 有 内 应 条 件 , 则 可 考 虑 增 加 攻 城 兵 力 , 先 克 城 后 打 援 ; 如 援 敌 进 得 快 , 则 应 以 全 力 先 打 援 后 攻 城 。 ”
同 日 为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起 草 致 粟 裕 、 谭 震 林 、 陈 士 榘 、 唐 亮 电 , 指 出 : “ 我 们 认 为 , 依 据 刘 邓 各 纵 本 身 情 况 及 对 付 张 轸 、 孙 元 良 各 部 之 任 务 , 似 以 按 兵 不 动 , 待 你 们 大 打 , 济 、 徐 吃
紧 , 张 轸 、 孙 元 良 被 迫 行 动 , 然 后 于 运 动 中 发 起 攻 击 , 歼 敌 一 部 , 再 歼 二 部 三 部 , 较 能 保 持 主 动 。 若 和 你 们 同 时 动 作 , 一 击 不 胜 , 反 为 不 利 。 ”
同 日 在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的 指 示 稿 上 加 写 了 一 段 话 : “ 各 地 党 报 必 须 无 条 件 地 宣 传 中 央 的 路 线 和 政 策 , 并 不 得 在 宣 传 中 将 中 央 和 受 中 央 委 托 执 行 中 央 的 路 线 政 策 和 任 务 的 机 关 ( 即 各 中 央 局 、 分 局 、 军 委 分 会 和 前 委 会 ) 相 平 列 。 相 反 地 , 必 须 公 开 向 党 内 外 声 明 , 各 受 中 央 委 托 的 机 关 是 执 行 中 央 的 路 线 政 策 和 任 务 的 。 各 中 央 局 、 分 局 、 军 委 分 会 及 前 委 会 在 发 出 自 己 的 决 议 、 指 示 、 命 令 和 训 令 时 , 亦 必 须 注 意 到 此 点 , 不 得 将 自 己 和 中 央 相 平 列 , 甚 或 向 党 内 军 内 将 自 己 造 成 高 出 中 央 的 影 响 。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