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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赢全国,“最不拥堵”的宁波打出自己的“组合拳”】
日前,百度地图发布《2021年度中国城市通勤高峰交通拥堵指数榜单》,将全国100座城市根据其汽车保有量水平划分为4类,分别进行拥堵排名。宁波成为汽车保有量超300万级城市中“最不拥堵”的城市。在高德地图刚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中,宁波位列中国100座主要城市交通健康榜第10位,还成为地面公交出行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事实上,能够交出这样一份骄人的成绩单,宁波打出了自己的一套“组合拳”。
一、交通运行指数平稳
2021年2月,宁波正式迈入汽车保有量突破300万辆城市行列,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情况下,我市加强综合施策,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交通运行保持平稳有序。
2021年,宁波中心城区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1.34,核心区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1.43;中心城区工作日早晚高峰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2.12,核心区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2.24。城区交通基本畅通,偶发局部性较短时间拥堵。
二、公共交通网络日趋完善
2021年12月28日,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开通,这是宁波宁波轨道交通线网中的环线,与其余轨道线路均设有换乘站点,也是全省首条全自动运行地铁线路。截止目前,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183公里。同时,去年还续建2号线二期后通段、3号线二期共11.9公里。
全市新建和改造公交停靠站95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45个,新公交电子站牌58个,新增更新公交车1037辆。中心城区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辟微公交和特色公交线路13条、优化调整特色公交线路5条。加强轨道与常规公交、小汽车、网约车、共享电单车便捷换乘,核心区公交线路与轨道接驳比例超过90%。去年从镇海区开始试行,成功开通了15条“招手即停”连接轨道站的社区微公交“招呼线”,受到周边居民广泛好评。
三、继续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宁波继续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域新增城市道路58.67公里,主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共19.349公里;建成快速路8.8公里、开工9.2公里、续建24.2公里,建成2条联网路。自2013年开始治堵以来,我市大力发展城市高架快速路网,截止目前中心城区累计建成快速路近100公里。其中2021年9月开通的南北向高架快速路—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使宁波江北区、镇海新城、北高教园区、科创大走廊等区块间联系沟通得到加强,2021年底开工的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开工,全长9.2公里,中心城区又将增添一座东西快速通道。
2021年初,海曙区学院路二期(中山西路至望童路)、鄞州区句章东路(学士路至庆元大道)提升改造项目被列入省民生实事工程,市、区两级攻坚克难,抢征迁、赶工期、保供应,于2021年11月下旬建成通车,改造后路段通行能力提升超过100%,高峰时段车速提升超过30%,群众好评率达99%。
持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2021年新增公交专用道12.5公里,已建成“八横八纵”公交专用道网络190多公里。建成月湖地下通道、江北投资创业园人行天桥2条人行过街设施。
完成全市域15处“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整治,完成主城区6处路面(路况)较差路段整治,项目完成改造后,路面平整度提高、雨天积水得到治理,通行变得更加舒畅。在主城区百丈路、江东路、首南路、解放路、丽园路等多处道路整治人行道超16公里,全方位提升慢行系统通行体验与效率。
四、停车供给实现多元化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宁波市治堵办在想办法增加停车位的同时,通过制定完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出限时免费停车、推动停车位共享开放等多种方式,实现停车供给多元化。2021年,全市域新增停车位60000余个(含公共停车位近10000个)。其中,主城区新增停车位28092个(含公共停车位3952个)。
2021年3月以来,在镇海区成功试点基础上,市、区治堵办会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局、体育局、街道、小区等共同推进停车位共享开放工作。截至年底,主城区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开放11处,停车位548个;居住小区、体育场馆停车位开放9处,停车位640个。其他区县(市)新增495个。
撤除影响通行、妨碍安全的道路停车位,或将部分全时段道路停车位调整为限时停车位,以发挥更大效用。在核心地段华严菜市场周边道路设立“0时-7时”的卸货专用停车位,30分钟免费停车,改善货车卸货时找不到车位的窘境;在市中心天一商圈特定区域道路推出网约车、出租车5分钟临停车位,大大减少车辆上客无序停车所造成的拥堵。
宁波市停车场信息系统接入811家停车场(其中非公共停车场665家)、16.8万余个泊位信息以及3.1万余个道路收费泊位,并通过“甬城泊车”APP实时发布停车位状态信息。“甬城泊车”全市道路泊位日均周转率超过6(平均一个车位一天停车6辆次),江北、东部新城等核心区日均周转率超过12,部分路段甚至超过30,将长时停车引流到路外停车场,缓解道路拥堵。推行夜间停车5元/车次(部分区域夜间甚至免费)的优惠政策,对于节假日、台风天等特殊时段,推行道路收费泊位免费停放,最大限度方便车主停车出行。
五、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渐成趋势
2021年,市治堵办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十四五”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规划》,擘画出到2025年宁波市“全域治理、绿色出行、高效运行、数字赋能”的治堵蓝图。推进绿色出行城市示范创建,我市绿色出行比例已达70%以上,市区近5000辆巡游出租车已实现清洁能源比例100%,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78%。
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加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和公交专用道违法抓拍,建成区城市主干道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范围内,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覆盖率均达到96%以上;路口交通信号灯100%实现联网控制协调。
截至目前,市区已设置微循环单行片区29个、单行线177条,设置可变(潮汐)车道路口98个,改造慢行交通一体化路口57个、行人二次过街路口200余个。在城区主要道路建设投用46条信号绿波带,覆盖近200个交叉口;通过网络途径发布常发拥堵路口高峰期信号配时方案,提升群众参与度。(汤林)
【跑赢全国,“最不拥堵”的宁波打出自己的“组合拳”】
日前,百度地图发布《2021年度中国城市通勤高峰交通拥堵指数榜单》,将全国100座城市根据其汽车保有量水平划分为4类,分别进行拥堵排名。宁波成为汽车保有量超300万级城市中“最不拥堵”的城市。在高德地图刚刚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中,宁波位列中国100座主要城市交通健康榜第10位,还成为地面公交出行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事实上,能够交出这样一份骄人的成绩单,宁波打出了自己的一套“组合拳”。
一、交通运行指数平稳
2021年2月,宁波正式迈入汽车保有量突破300万辆城市行列,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情况下,我市加强综合施策,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交通运行保持平稳有序。
2021年,宁波中心城区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1.34,核心区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1.43;中心城区工作日早晚高峰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2.12,核心区交通运行指数均值为2.24。城区交通基本畅通,偶发局部性较短时间拥堵。
二、公共交通网络日趋完善
2021年12月28日,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开通,这是宁波宁波轨道交通线网中的环线,与其余轨道线路均设有换乘站点,也是全省首条全自动运行地铁线路。截止目前,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达到183公里。同时,去年还续建2号线二期后通段、3号线二期共11.9公里。
全市新建和改造公交停靠站95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45个,新公交电子站牌58个,新增更新公交车1037辆。中心城区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辟微公交和特色公交线路13条、优化调整特色公交线路5条。加强轨道与常规公交、小汽车、网约车、共享电单车便捷换乘,核心区公交线路与轨道接驳比例超过90%。去年从镇海区开始试行,成功开通了15条“招手即停”连接轨道站的社区微公交“招呼线”,受到周边居民广泛好评。
三、继续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宁波继续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域新增城市道路58.67公里,主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共19.349公里;建成快速路8.8公里、开工9.2公里、续建24.2公里,建成2条联网路。自2013年开始治堵以来,我市大力发展城市高架快速路网,截止目前中心城区累计建成快速路近100公里。其中2021年9月开通的南北向高架快速路—世纪大道快速路(东明路-永乐路),使宁波江北区、镇海新城、北高教园区、科创大走廊等区块间联系沟通得到加强,2021年底开工的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开工,全长9.2公里,中心城区又将增添一座东西快速通道。
2021年初,海曙区学院路二期(中山西路至望童路)、鄞州区句章东路(学士路至庆元大道)提升改造项目被列入省民生实事工程,市、区两级攻坚克难,抢征迁、赶工期、保供应,于2021年11月下旬建成通车,改造后路段通行能力提升超过100%,高峰时段车速提升超过30%,群众好评率达99%。
持续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2021年新增公交专用道12.5公里,已建成“八横八纵”公交专用道网络190多公里。建成月湖地下通道、江北投资创业园人行天桥2条人行过街设施。
完成全市域15处“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整治,完成主城区6处路面(路况)较差路段整治,项目完成改造后,路面平整度提高、雨天积水得到治理,通行变得更加舒畅。在主城区百丈路、江东路、首南路、解放路、丽园路等多处道路整治人行道超16公里,全方位提升慢行系统通行体验与效率。
四、停车供给实现多元化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宁波市治堵办在想办法增加停车位的同时,通过制定完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出限时免费停车、推动停车位共享开放等多种方式,实现停车供给多元化。2021年,全市域新增停车位60000余个(含公共停车位近10000个)。其中,主城区新增停车位28092个(含公共停车位3952个)。
2021年3月以来,在镇海区成功试点基础上,市、区治堵办会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局、体育局、街道、小区等共同推进停车位共享开放工作。截至年底,主城区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开放11处,停车位548个;居住小区、体育场馆停车位开放9处,停车位640个。其他区县(市)新增495个。
撤除影响通行、妨碍安全的道路停车位,或将部分全时段道路停车位调整为限时停车位,以发挥更大效用。在核心地段华严菜市场周边道路设立“0时-7时”的卸货专用停车位,30分钟免费停车,改善货车卸货时找不到车位的窘境;在市中心天一商圈特定区域道路推出网约车、出租车5分钟临停车位,大大减少车辆上客无序停车所造成的拥堵。
宁波市停车场信息系统接入811家停车场(其中非公共停车场665家)、16.8万余个泊位信息以及3.1万余个道路收费泊位,并通过“甬城泊车”APP实时发布停车位状态信息。“甬城泊车”全市道路泊位日均周转率超过6(平均一个车位一天停车6辆次),江北、东部新城等核心区日均周转率超过12,部分路段甚至超过30,将长时停车引流到路外停车场,缓解道路拥堵。推行夜间停车5元/车次(部分区域夜间甚至免费)的优惠政策,对于节假日、台风天等特殊时段,推行道路收费泊位免费停放,最大限度方便车主停车出行。
五、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渐成趋势
2021年,市治堵办强化规划引领,编制完成《“十四五”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规划》,擘画出到2025年宁波市“全域治理、绿色出行、高效运行、数字赋能”的治堵蓝图。推进绿色出行城市示范创建,我市绿色出行比例已达70%以上,市区近5000辆巡游出租车已实现清洁能源比例100%,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78%。
持续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加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和公交专用道违法抓拍,建成区城市主干道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主干道范围内,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和视频监控覆盖率均达到96%以上;路口交通信号灯100%实现联网控制协调。
截至目前,市区已设置微循环单行片区29个、单行线177条,设置可变(潮汐)车道路口98个,改造慢行交通一体化路口57个、行人二次过街路口200余个。在城区主要道路建设投用46条信号绿波带,覆盖近200个交叉口;通过网络途径发布常发拥堵路口高峰期信号配时方案,提升群众参与度。(汤林)
#健康养生[超话]#白开水养人,但2个时间千万别喝!太多人不懂,难怪把“养生水”喝成了“伤身水”
一到冬季,天气就变得很干燥。所以,是时候给大家奉上“包治百病”的三字箴言了:
说到喝水,很多人都对白开水情有独钟,毕竟喝着方便,对身体也没有什么负担。如果挑对了时间喝,还可以养生呢!
白开水这样喝,让你全身都舒服
白开水虽然普普通通,不如枸杞水、红枣水这些自带功效,但它不含热量、不刺激肠胃,挑对时间喝也能起到一定的养生作用——
1. 晨起喝白开水,能通便
早上起来,经过一晚的睡眠,身体代谢了不少水分。
这时喝450毫升左右的白开水,不仅能帮助排便、养护血管,对预防感冒、咽喉炎和某些皮肤病也有一定好处。
2. 洗澡前喝白开水,护血管
洗澡时皮肤会排汗,导致身体失水。如果不及时补水,很容易出现低血压的的状况,引起头晕、虚脱、昏倒。
身体一下子丢失太多水分,还容易导致血液黏稠度增高。对于一些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来说,还会有发生脑梗和心梗的危险。
而洗澡前喝一杯200毫升左右的白开水,就可以为身体储备水分,以便洗澡之需。
3. 睡前喝温开水,防痛风
冬季很多人都会开着暖气睡觉,这会让室内空气越来越干燥,而睡前喝杯白开水,则可以滋润呼吸道,对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来说尤其重要。
再者,痛风多在夜间发作,睡前喝杯水也可以减少尿酸浓缩,进而预防痛风发作。
看到这,很多人可能会说白开水对身体有这么多好处,那我不是可以随时喝?
其实不然,白开水虽然养人,但也得挑对时间,否则养生不成反伤身。
白开水养人,但这2个时间千万别喝
1. 服用某些药物时
大家都知道吃药时要喝水,但是一些药物比较特殊,多喝水不仅会降低它的药效,还可能诱发药源性疾病。常见的有以下几类药▽
①治胃溃疡的药(硫糖铝片、胃舒平片和氢氧化铝凝胶等)
很多治疗胃溃疡的药物,要么是直接吞服,不喝水;要么是嚼碎、干吞,或仅需极少量的水供药物吞下胃。
因为这些药物入胃后,会形成一层致密的保护膜,覆盖在受损(已有溃疡)的胃黏膜上,以保护已受伤的胃壁。
②止咳药(止咳糖浆、甘草合剂等)
为提高药效,止咳药特意制成较黏稠状,为的是服用后药物能黏附在发炎的咽喉部,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从而起到消炎、治疗作用。
如果多喝水,会把黏附在咽喉、气管部位的止咳药物的有效成分冲掉,降低治疗效果。
③抗心绞痛药(硝酸甘油片等)
服用时应直接嚼碎药片、含于舌下,不要喝水。
因为舌下毛细血管丰富,能很快吸收进入血液而发挥药效。千万不可口服,舌下含化后也不要饮水。
总之,药物说明书上通常都有详细说明,服药前应详细阅读,按要求服用。
2. 运动时或刚运动后
很多人运动之后,都是吨吨吨猛灌水,但这样真的很伤身!
运动时,各器官的功能状态发生调整,与运动供能相关的器官,如心、肺功能加强,而胃肠道消化吸收功能相对减弱,胃排空速度降低。
所以,此时大量、快速地饮水,容易造成胃内水潴留,从而引起胃胀、胃痛、恶心等不适,肾脏和心脏的负担也会加重。
而且,出汗时钠会随汗液流失,如果大量喝水却不注意补钠,就容易引发低血钠症。严重的低血钠可以造成脑水肿和肺水肿,损害脑和肺的功能,造成死亡。
建议:最好在运动前1~2小时喝400~600毫升的白开水,分次喝。运动过程中,如果觉得口渴,可以每隔15~30分钟补液100~200毫升。
补液饮料应含低于6%的糖;如果运动时间长于1小时,还应含有0.5~0.7克/升的钠。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其他关于喝水的问题吧——
喝水前,这2个小问题你得知道
1、每天喝多少水好?
一般情况下,正常成人每天生理需水3000毫升,通过食物,如菜、汤、水果摄入约1000毫升,其余需要靠喝水来补充。
也就是说,成年人平均每天需喝2000毫升水左右。
此外,运动量大、出汗多等情况下也要多饮水。
2. 水温别太烫
喝水也讲究温度,太冷不行,太热更不行。
常喝太热的水,特伤食管,严重可能致癌!如果水温太低,则会刺激肠胃,引起胃黏膜血管急剧收缩,容易造成肠胃不适,甚至腹泻。尤其是肠胃本来就不好的人,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建议:天热时,水温可与室温相近;天冷时水温可稍高点,但不宜超过40℃,喝前先用嘴唇抿一抿,感觉不烫口再喝。
一到冬季,天气就变得很干燥。所以,是时候给大家奉上“包治百病”的三字箴言了:
说到喝水,很多人都对白开水情有独钟,毕竟喝着方便,对身体也没有什么负担。如果挑对了时间喝,还可以养生呢!
白开水这样喝,让你全身都舒服
白开水虽然普普通通,不如枸杞水、红枣水这些自带功效,但它不含热量、不刺激肠胃,挑对时间喝也能起到一定的养生作用——
1. 晨起喝白开水,能通便
早上起来,经过一晚的睡眠,身体代谢了不少水分。
这时喝450毫升左右的白开水,不仅能帮助排便、养护血管,对预防感冒、咽喉炎和某些皮肤病也有一定好处。
2. 洗澡前喝白开水,护血管
洗澡时皮肤会排汗,导致身体失水。如果不及时补水,很容易出现低血压的的状况,引起头晕、虚脱、昏倒。
身体一下子丢失太多水分,还容易导致血液黏稠度增高。对于一些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来说,还会有发生脑梗和心梗的危险。
而洗澡前喝一杯200毫升左右的白开水,就可以为身体储备水分,以便洗澡之需。
3. 睡前喝温开水,防痛风
冬季很多人都会开着暖气睡觉,这会让室内空气越来越干燥,而睡前喝杯白开水,则可以滋润呼吸道,对患有呼吸道疾病的人来说尤其重要。
再者,痛风多在夜间发作,睡前喝杯水也可以减少尿酸浓缩,进而预防痛风发作。
看到这,很多人可能会说白开水对身体有这么多好处,那我不是可以随时喝?
其实不然,白开水虽然养人,但也得挑对时间,否则养生不成反伤身。
白开水养人,但这2个时间千万别喝
1. 服用某些药物时
大家都知道吃药时要喝水,但是一些药物比较特殊,多喝水不仅会降低它的药效,还可能诱发药源性疾病。常见的有以下几类药▽
①治胃溃疡的药(硫糖铝片、胃舒平片和氢氧化铝凝胶等)
很多治疗胃溃疡的药物,要么是直接吞服,不喝水;要么是嚼碎、干吞,或仅需极少量的水供药物吞下胃。
因为这些药物入胃后,会形成一层致密的保护膜,覆盖在受损(已有溃疡)的胃黏膜上,以保护已受伤的胃壁。
②止咳药(止咳糖浆、甘草合剂等)
为提高药效,止咳药特意制成较黏稠状,为的是服用后药物能黏附在发炎的咽喉部,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从而起到消炎、治疗作用。
如果多喝水,会把黏附在咽喉、气管部位的止咳药物的有效成分冲掉,降低治疗效果。
③抗心绞痛药(硝酸甘油片等)
服用时应直接嚼碎药片、含于舌下,不要喝水。
因为舌下毛细血管丰富,能很快吸收进入血液而发挥药效。千万不可口服,舌下含化后也不要饮水。
总之,药物说明书上通常都有详细说明,服药前应详细阅读,按要求服用。
2. 运动时或刚运动后
很多人运动之后,都是吨吨吨猛灌水,但这样真的很伤身!
运动时,各器官的功能状态发生调整,与运动供能相关的器官,如心、肺功能加强,而胃肠道消化吸收功能相对减弱,胃排空速度降低。
所以,此时大量、快速地饮水,容易造成胃内水潴留,从而引起胃胀、胃痛、恶心等不适,肾脏和心脏的负担也会加重。
而且,出汗时钠会随汗液流失,如果大量喝水却不注意补钠,就容易引发低血钠症。严重的低血钠可以造成脑水肿和肺水肿,损害脑和肺的功能,造成死亡。
建议:最好在运动前1~2小时喝400~600毫升的白开水,分次喝。运动过程中,如果觉得口渴,可以每隔15~30分钟补液100~200毫升。
补液饮料应含低于6%的糖;如果运动时间长于1小时,还应含有0.5~0.7克/升的钠。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其他关于喝水的问题吧——
喝水前,这2个小问题你得知道
1、每天喝多少水好?
一般情况下,正常成人每天生理需水3000毫升,通过食物,如菜、汤、水果摄入约1000毫升,其余需要靠喝水来补充。
也就是说,成年人平均每天需喝2000毫升水左右。
此外,运动量大、出汗多等情况下也要多饮水。
2. 水温别太烫
喝水也讲究温度,太冷不行,太热更不行。
常喝太热的水,特伤食管,严重可能致癌!如果水温太低,则会刺激肠胃,引起胃黏膜血管急剧收缩,容易造成肠胃不适,甚至腹泻。尤其是肠胃本来就不好的人,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建议:天热时,水温可与室温相近;天冷时水温可稍高点,但不宜超过40℃,喝前先用嘴唇抿一抿,感觉不烫口再喝。
【#商洛全市范围内即日起机动车全部限行#】商州区关于辖区内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商州辖区内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区域:商州辖区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规定:
1.辖区内所有机动车原则上限行。
2.军警、消防、救护、应急、公务用车等有标识的特种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3.民生保障车辆(含生产生活物资运送车辆、邮政物流车辆等)、防疫物资运送车辆、防疫公务用车、医务工作人员用车等,凭证通行。
4.其它因特殊需要通行的,持单位或村(社区)证明申领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
四、审批程序:
1.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由商州区疫情防控办负责审批(电话: 2366907)。办理点设在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2185071)。
2.车辆通行证审批实行现场申请,即时免费办理。
3.市内其他各县需进入商州辖区的车辆,凭各县制发的车辆通行证通行。
五、持证通行车辆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司乘人员均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六、市外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须按本规定执行。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或民警现场执法,依法从严处理。
八、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洛南县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零时起,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全县所有道路。
三、军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民生保障车辆、抗疫物资运输车辆、公务用车持通行证通行,其余所有车辆一律限制通行。
四、外地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图片
丹凤县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第2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零时起,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全县所有道路。
三、除军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民生保障车辆、抗疫物资运输车辆,公务用车持通行证通行外,其余所有车辆一律限制通行。
四,外地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丹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9日
图片
商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最大力度预防疫情传播,决定自2021年12月28日16时起,商南县城范围内实行限制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城区内所有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卫生防疫、持有通行证物资运输、应急救援、防疫公务、城市管理等特种车辆除外)一律不得在县城城区道路上行驶。
二、党政企事业单位、部门因公务、工作需要运行车辆,向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申请,经审核后由交通管控组给予发放通行证。
三、严格审查为商南县企业、单位运输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为发展生产、牲畜养殖所有原料,运输粮油蔬菜、煤气、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物资。通行证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村社区主动申报,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由行业部门加注意见签字、加盖公章,到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办理车辆通行证;属村社区管理的,由村社区盖章,镇办加注意见后,到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办理车辆通行证。各卡口严格查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无通行证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各卡口不得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两码测温的流程进行查验,对车辆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和现场查获记录,一律按闯红灯违法行为查处;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电动车,一律查扣。
五、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就诊人员,允许临时通行,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四、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城区人员出行和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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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所有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时起,全天候24小时限行。
二、限行区域:磨沟口以西、仙人科以南、西河村以东、桃园社区以北、南山根以北所有区域。
三、限行车辆:除警车、军车、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保障运输、应急救援等车辆凭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通行外,其余机动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含老年代步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党政企事业单位、部门因公务、工作需要运行车辆,向县防肺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给予发放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四、各小区、各村组疫情查控点要加强车辆人员管控,禁止车辆驶出小区、村组上道路行驶。
五、严格审查为全县企业、单位运输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为发展生产、牲畜养殖所有原料,运输粮油、蔬菜、煤气、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物资。通行证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村社区主动申报,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由行业部门加注意见签字、加盖公章,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属村社区管理的,由村社区盖章,镇办加注意见后,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各卡口严格查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无通行证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各卡口不得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两码测温的流程进行查验,对车辆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和现场查获记录,一律按闯红灯违法行为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电动车,一律查扣。
七、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又无救护车运送就医人员,允许通行,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八、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镇办实际作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九、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山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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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最大力度预防疫情传播,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9日14时起,在县城范围内禁止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通行。所有机动车辆非必要不得在县城城区道路上行驶(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卫生防疫、持有通行证的物资运输车、应急救援、防疫公务、城市管理等特种车辆除外);
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通行车辆的,须向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县交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发放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三、为镇安县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的车辆必须严格审查,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镇办向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县交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发放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四、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送医院就诊的车辆,经防疫执勤人员确认后可以放行,当事人须一周内持车辆有效手续和诊断证明到县交管大队销号;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交通法规从重从快从严查处。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各类非机动车辆,一律查扣;
六、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作出详细具体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城区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镇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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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最大力度预防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自2021年12月30日12时起,在城区范围内实行限制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城区内所有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卫生防疫、持有通行证物资运输、应急教援、防疫公务、城市管理等特种车辆除外)一律不得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二、党政企事业单位、部门因公务、工作需要通行车辆,向县防肺办申请,经审核后发放通行证。
三、严格查验为柞水县企业、单位运输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以及牲畜养殖业所需原料、粮油蔬菜、煤气、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物资的车辆。通行证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村(社区)主动申报,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签字、加盖公章,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属村(社区)管理的,由村(社区)盖章,镇办加注意见后,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各卡口严格查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无通行证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各卡口不得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两码、测温的流程进行筛查,对车辆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和现场查获记录,一律按闯红灯违法行为查处;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电动车,一律查扣。
五、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就诊人员,允许临时通行,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六、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城区人员出行和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商州辖区内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时起,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区域:商州辖区内所有道路。
三、限行规定:
1.辖区内所有机动车原则上限行。
2.军警、消防、救护、应急、公务用车等有标识的特种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3.民生保障车辆(含生产生活物资运送车辆、邮政物流车辆等)、防疫物资运送车辆、防疫公务用车、医务工作人员用车等,凭证通行。
4.其它因特殊需要通行的,持单位或村(社区)证明申领车辆通行证,凭证通行。
四、审批程序:
1.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由商州区疫情防控办负责审批(电话: 2366907)。办理点设在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2185071)。
2.车辆通行证审批实行现场申请,即时免费办理。
3.市内其他各县需进入商州辖区的车辆,凭各县制发的车辆通行证通行。
五、持证通行车辆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司乘人员均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查验。
六、市外车辆进入限行区域的,须按本规定执行。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抓拍或民警现场执法,依法从严处理。
八、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洛南县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零时起,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全县所有道路。
三、军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民生保障车辆、抗疫物资运输车辆、公务用车持通行证通行,其余所有车辆一律限制通行。
四、外地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洛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图片
丹凤县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第21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制。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30日零时起,解除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全县所有道路。
三、除军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民生保障车辆、抗疫物资运输车辆,公务用车持通行证通行外,其余所有车辆一律限制通行。
四,外地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丹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9日
图片
商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最大力度预防疫情传播,决定自2021年12月28日16时起,商南县城范围内实行限制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城区内所有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卫生防疫、持有通行证物资运输、应急救援、防疫公务、城市管理等特种车辆除外)一律不得在县城城区道路上行驶。
二、党政企事业单位、部门因公务、工作需要运行车辆,向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申请,经审核后由交通管控组给予发放通行证。
三、严格审查为商南县企业、单位运输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为发展生产、牲畜养殖所有原料,运输粮油蔬菜、煤气、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物资。通行证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村社区主动申报,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由行业部门加注意见签字、加盖公章,到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办理车辆通行证;属村社区管理的,由村社区盖章,镇办加注意见后,到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办理车辆通行证。各卡口严格查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无通行证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各卡口不得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两码测温的流程进行查验,对车辆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和现场查获记录,一律按闯红灯违法行为查处;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电动车,一律查扣。
五、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就诊人员,允许临时通行,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四、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城区人员出行和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图片
山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减少车辆流动、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所有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1年12月29日17时起,全天候24小时限行。
二、限行区域:磨沟口以西、仙人科以南、西河村以东、桃园社区以北、南山根以北所有区域。
三、限行车辆:除警车、军车、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民生保障运输、应急救援等车辆凭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通行外,其余机动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含老年代步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党政企事业单位、部门因公务、工作需要运行车辆,向县防肺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审核后给予发放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四、各小区、各村组疫情查控点要加强车辆人员管控,禁止车辆驶出小区、村组上道路行驶。
五、严格审查为全县企业、单位运输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为发展生产、牲畜养殖所有原料,运输粮油、蔬菜、煤气、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物资。通行证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村社区主动申报,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由行业部门加注意见签字、加盖公章,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属村社区管理的,由村社区盖章,镇办加注意见后,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各卡口严格查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无通行证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各卡口不得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两码测温的流程进行查验,对车辆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和现场查获记录,一律按闯红灯违法行为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电动车,一律查扣。
七、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又无救护车运送就医人员,允许通行,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八、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镇办实际作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九、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山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图片
镇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最大力度预防疫情传播,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9日14时起,在县城范围内禁止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通行。所有机动车辆非必要不得在县城城区道路上行驶(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卫生防疫、持有通行证的物资运输车、应急救援、防疫公务、城市管理等特种车辆除外);
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通行车辆的,须向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县交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发放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三、为镇安县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的车辆必须严格审查,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镇办向县防肺办交通管控组(县交通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发放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四、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送医院就诊的车辆,经防疫执勤人员确认后可以放行,当事人须一周内持车辆有效手续和诊断证明到县交管大队销号;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交通法规从重从快从严查处。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各类非机动车辆,一律查扣;
六、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作出详细具体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城区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镇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图片
柞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最大力度预防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自2021年12月30日12时起,在城区范围内实行限制车辆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城区内所有机动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卫生防疫、持有通行证物资运输、应急教援、防疫公务、城市管理等特种车辆除外)一律不得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二、党政企事业单位、部门因公务、工作需要通行车辆,向县防肺办申请,经审核后发放通行证。
三、严格查验为柞水县企业、单位运输生产建设所需的原材料、设备,以及牲畜养殖业所需原料、粮油蔬菜、煤气、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物资的车辆。通行证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村(社区)主动申报,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签字、加盖公章,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属村(社区)管理的,由村(社区)盖章,镇办加注意见后,到县防肺办办理车辆通行证。各卡口严格查验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对中高风险地区车辆或无通行证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劝返,一律不得进入,各卡口不得放行。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两码、测温的流程进行筛查,对车辆消毒登记后予以放行。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电子监控记录和现场查获记录,一律按闯红灯违法行为查处;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各类电动车,一律查扣。
五、待产孕妇、突发重大疾病等确需就医就诊人员,允许临时通行,在3个工作日内持诊断证明到县交警大队销号。
六、各镇办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车辆管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城区人员出行和车辆通行管控措施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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