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盛和夫去世#早上才刚跟朋友碎碎念叨起当年被履职的企业安排学《活法》《干法》的悲催过往,晚上突然看到这样的热搜……
被送去盛和塾上课的日子还历历在目,手边还留有珍藏多年的纪念品,脑海中依然还能回想起“人生三毒”和“六项精进”的要义……而斯人已逝,人世也着实无常。
愿老爷子往生极乐[白蜡烛]。
被送去盛和塾上课的日子还历历在目,手边还留有珍藏多年的纪念品,脑海中依然还能回想起“人生三毒”和“六项精进”的要义……而斯人已逝,人世也着实无常。
愿老爷子往生极乐[白蜡烛]。
[衰][衰] 【网络舆情倒逼社会治理,倒逼社会进步!所以说、所有人都沉默、则公权作恶必将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人发声、至少会让作恶者心存顾忌,而且终有一天会终止中国特色的“强拆”“血拆”事件的发生!】
[衰][衰] 本人遭遇的司法不公、也期盼着通过网上围观,揭露出“人民”法院从上到下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的冰山一角,从而迎来司法界打虎风暴的到来!
(一)“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俗话说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视 “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见证据9)。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见证据10),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二)对于地方法院有明显过错的行政案件,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见证据11)。这比任何刁难诉讼参与人“冷.硬.横.推”的现象都更加恶劣!
(三) 早在2011年12月30日,面对本人坚持不懈的申诉(见证据13-18)、最高法办案人完全不搭理当事人依法合 ️ 规提出的再审诉求、用一没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见证据12)替代审判程序的裁判文书、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
(四) 目前该案已经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的行政强拆案,可当事人历时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特别是在最高检提出抗诉(见证据1-3)、最高法于2021年9月30日已受理立案的情况下(见证据6),办案法官完全置《最xxx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于不顾(抱歉,写全称受限)、仍就采用拖而不审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如此这般“不要脸”的 “司法为民” 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无耻》!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经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让一个国民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法制社会的耻辱!更是司法公信的灾难!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草泥马”的天理不容!
申诉人:马景工
[衰][衰] 本人遭遇的司法不公、也期盼着通过网上围观,揭露出“人民”法院从上到下枉法裁判、违法办案的冰山一角,从而迎来司法界打虎风暴的到来!
(一)“南京市中院”和“江苏省高院”无视 “职权法定、越权无效”这个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俗话说的“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无视 “法律法规”禁止"区级"政府责成强拆。而且该“法条”是适用于全国的禁止性规范,江蘇省不是法外之地,所以 南京市区一级政府不可能有超越该“國条”的权限!从实体合法性、程序合法性两个角度都鲜明指出了南京市 秦淮区政府“关于责成强制拆除(本人)小船板巷29号房屋”违法(见证据9)。无行政强拆主体资格,又不履行法定强拆程序,凭良知就能够明断是非的案件,南京市中院、江苏省高院 竟然裁定违法行政强拆人胜诉(见证据10),完全有悖法律、有悖法理、有悖常理!。
(二)对于地方法院有明显过错的行政案件,地方检察官也是良知泯灭、与“衙门”法院办案法官沆瀣一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见证据11)。这比任何刁难诉讼参与人“冷.硬.横.推”的现象都更加恶劣!
(三) 早在2011年12月30日,面对本人坚持不懈的申诉(见证据13-18)、最高法办案人完全不搭理当事人依法合 ️ 规提出的再审诉求、用一没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见证据12)替代审判程序的裁判文书、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司法行为(裁判文书)的做出机关必须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内设机构,加盖的公章必须是人民法院公章,而不是内设机构公章。最高法行政庭(2009)行监字第365-1号通知书做出的主体同样违反了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所以不具有生效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
(四) 目前该案已经被最高检认定为“全过程”违法的行政强拆案,可当事人历时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特别是在最高检提出抗诉(见证据1-3)、最高法于2021年9月30日已受理立案的情况下(见证据6),办案法官完全置《最xxx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于不顾(抱歉,写全称受限)、仍就采用拖而不审的手段,“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在“天子”脚下的北京,最高司法机关用以拖代审让申诉人无法寻求救济、导致告状无门,这就是一种剝夺当事人告状權利的“潜规则”!如此这般“不要脸”的 “司法为民” 简直就是一个大写的《无耻》!
[衰][衰] 自2006年10月29日 本人合法房屋被强拆起至今,当事人深深感受到了平民百姓告状、如此艰难!历经十六年的流离失所、还未等到 “案结事了” !“立案有时,结案无期”,甚至连超出办案程序的时限理由都不向当事人作出释明。这种弃国法如手纸的“任性”就是作恶、是对百姓的二次伤害。芳华巳逝、面目全非,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让一个国民和他的家庭陷入被劫境地而无门求告是法制社会的耻辱!更是司法公信的灾难!让其国民在表达自己的诉求时付出如此惨痛的代价,现如今司法人的道德沦丧,令人心酸、令人发指、令人悲哀,“草泥马”的天理不容!
申诉人:马景工
五十岁以后,最好的依靠,是以下三个人
2022/8/2508:52
李白曾言:“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
时光转瞬即逝,眨眼已到人生下半场,人这一生前辈子总是为他人而活,现在正是真正人生的开始。
《论语·为政》有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人到五十,明白了什么是天命,什么是不能随心所欲,整个人变得平和,懂得了一切顺其自然。
五十岁以后,想要安度晚年,最好的依靠,正是以下这三人。
1:最好的依靠,是自己
常言道:“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
人到五十,最好的靠山是自己。
很多人认为后半生便可坐享清福,其实,无论年龄多大,无论辈分多高,风雨中真正能撑伞的人,只有自己。
正所谓:“万般皆苦,唯有自渡”,人到晚年,更应明白这个道理。
若是事事都想着依靠他人,就会将生活的重心交托给他人,只使自己陷入被动之中。
除此之外,五十岁,正是家中顶梁柱,除了照顾上有老下有小,更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因烦琐小事而累坏自己,照顾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2:最美的陪伴,是老伴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五十岁以后,在这个世界上能陪伴你最久的人,不是父母,不是孩子,而是老伴。
父母终究会离你而去,孩子会成家立业,能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正是老伴。
在隔壁小区,有着一对伉俪情深的老夫妻,他们彼此不离不弃,互相陪伴。
两人结婚后,生活十分和睦,家庭幸福,可是前两年,老奶奶不幸得了老年痴呆症,老爷爷悉心照顾,并且手把手的教老伴弹电子琴来缓解病情。
常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年纪越大,越会发现老伴的重要性。
特别是到晚年,彼此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这种陪伴是任何人都代替不了的。
老伴,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人,正因在意而陪伴,因陪伴而珍惜。
晚年后,学会珍惜身边人,因为老伴才是能陪伴你到老的人!
3:最大的福气,是儿女
人这一辈子,最大的福气,是养出孝顺的孩子。
孩子这盏温暖的灯,足以照亮今后的人生,孩子是我们每个人最甜蜜的负担,想想便不觉得孤单。
常言道:“儿孙自有儿孙福。”
人到晚年,无需为儿女过度操心,也不要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儿女身上。
虽说养儿防老,但真正的靠山终究还是自己。
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儿女身上,不要指望他们养老,要感激他们给自己人生带来的美满和幸福。
儿女过的好,便是最大安慰和福气。
但人到晚年,要学会在情感上“依靠”儿女,心中有牵挂和寄托,日子会更加充实。
人的一生,有这三种依靠,方能安享余生,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
2022/8/2508:52
李白曾言:“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
时光转瞬即逝,眨眼已到人生下半场,人这一生前辈子总是为他人而活,现在正是真正人生的开始。
《论语·为政》有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人到五十,明白了什么是天命,什么是不能随心所欲,整个人变得平和,懂得了一切顺其自然。
五十岁以后,想要安度晚年,最好的依靠,正是以下这三人。
1:最好的依靠,是自己
常言道:“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
人到五十,最好的靠山是自己。
很多人认为后半生便可坐享清福,其实,无论年龄多大,无论辈分多高,风雨中真正能撑伞的人,只有自己。
正所谓:“万般皆苦,唯有自渡”,人到晚年,更应明白这个道理。
若是事事都想着依靠他人,就会将生活的重心交托给他人,只使自己陷入被动之中。
除此之外,五十岁,正是家中顶梁柱,除了照顾上有老下有小,更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因烦琐小事而累坏自己,照顾好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2:最美的陪伴,是老伴
有人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五十岁以后,在这个世界上能陪伴你最久的人,不是父母,不是孩子,而是老伴。
父母终究会离你而去,孩子会成家立业,能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正是老伴。
在隔壁小区,有着一对伉俪情深的老夫妻,他们彼此不离不弃,互相陪伴。
两人结婚后,生活十分和睦,家庭幸福,可是前两年,老奶奶不幸得了老年痴呆症,老爷爷悉心照顾,并且手把手的教老伴弹电子琴来缓解病情。
常言道:“少年夫妻老来伴”,年纪越大,越会发现老伴的重要性。
特别是到晚年,彼此相依为命,互相照顾,这种陪伴是任何人都代替不了的。
老伴,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人,正因在意而陪伴,因陪伴而珍惜。
晚年后,学会珍惜身边人,因为老伴才是能陪伴你到老的人!
3:最大的福气,是儿女
人这一辈子,最大的福气,是养出孝顺的孩子。
孩子这盏温暖的灯,足以照亮今后的人生,孩子是我们每个人最甜蜜的负担,想想便不觉得孤单。
常言道:“儿孙自有儿孙福。”
人到晚年,无需为儿女过度操心,也不要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儿女身上。
虽说养儿防老,但真正的靠山终究还是自己。
不要把希望都寄托在儿女身上,不要指望他们养老,要感激他们给自己人生带来的美满和幸福。
儿女过的好,便是最大安慰和福气。
但人到晚年,要学会在情感上“依靠”儿女,心中有牵挂和寄托,日子会更加充实。
人的一生,有这三种依靠,方能安享余生,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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