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一语:[月亮][月亮][月亮]
有人问我你相信爱情吗?你认为爱情是什么?我的回答是:我相信爱情的存在,它是一种力量,它能把两个人牵引一起;但爱情不是两个人的终身奴仆,时间到了它就会悄悄的离去,随后两个人能否在一起需要的是包容、理解、体谅等等…… 大家现在明白为什么童话故事只说到王子公主结婚为止了吧!
——秦东魁[微风][微风] https://t.cn/RxBsCFp
有人问我你相信爱情吗?你认为爱情是什么?我的回答是:我相信爱情的存在,它是一种力量,它能把两个人牵引一起;但爱情不是两个人的终身奴仆,时间到了它就会悄悄的离去,随后两个人能否在一起需要的是包容、理解、体谅等等…… 大家现在明白为什么童话故事只说到王子公主结婚为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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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一男子醉酒后,被朋友送上出租车,不料男子中途下车,溺水而亡,其家属将同饮者、街道办、出租车告上法院,索赔110万元。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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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爱情?
“心生欢喜。”
可否具体?
“眼中,心上,全是你。”
可否再具体?
“朝霞,夕阳,到白头。”
何为喜欢?
“脸红,心跳,不言语。”
可否具体?
“失眠,焦虑,常梦呓。”
可否再具体?
“余生全是你。”
何为深情?
“早春,夏日,暮秋中。”
可否具体?
“清晨,午后,深夜里。”
可否再具体?
“在想你。”
何为伴侣?
“柴米,油盐,木栅栏。”
可否具体?
“粗茶,淡饭,执子手。”
可否再具体?
“和你。”
何为求索?
“落霞,朝阳,七千里。”
可否具体?
“夏雨,冬雪,九万顷。”
可否再具体?
“追寻你。”
何为得幸?
“清风,骄阳,无扰事。”
可否具体?
“相离,相聚,不忘初心。”
可否再具体?
“余生有你。”
何为余生?
“朝霞,落日,淡如水。”
可否具体?
“清晨,夜半,暖如光。”
可否再具体?
“一切皆是你。”
何为孤寂?
“清风,艳日,无笑意。”
可否具体?
“左拥,右抱,无情欲。”
可否再具体?
“不得你。”
何为牵挂?
“高山,幽水,不曾喜。”
可否具体?
“回首,默泪,声哑凄。”
可否再具体?
“你离去。”
何为思念?
“日月,星辰,旷野雨落。”
可否具体?
“山川,江流,烟袅湖泊。”
可否再具体?
“万物是你,无可躲。”
何为无救?
“良药、妙方,无可医。”
可否具体?
“扁鹊、华佗,俱无策。”
可否再具体?
“念你成疾。”
何为盼望?
“清晨,黄昏,日落月升。”
可否具体?
“空气,味道,微风艳阳。”
可否再具体?
“时时祈盼,不交集。”
何为绝色?
“长江,落日,江山雪。”
可否具体?
“青冥,残霞,天水一线。”
可否再具体?
“不如你。”
何为绝望?
“日昏,月落,天地寂静。”
可否具体?
“晨风,夕照,万物无灵。”
可否再具体?
“不见你。”
何为遗憾?
“错过,迟到,来不及”
可否具体?
“我来,你走,笑谈风声不谈爱情”
可否再具体?
“花样年华,错过你。”
何为浮生?
“三餐,四季,七八十载。”
可否具体?
“一屋,一人,孤独一生。”
可否再具体?
“无你皆浮生。”
何为情爱?
一日三餐,晨暮日常,良辰美景,娶你为妻
何为爱情?
“心生欢喜。”
可否具体?
“眼中,心上,全是你。”
可否再具体?
“朝霞,夕阳,到白头。”
何为喜欢?
“脸红,心跳,不言语。”
可否具体?
“失眠,焦虑,常梦呓。”
可否再具体?
“余生全是你。”
何为深情?
“早春,夏日,暮秋中。”
可否具体?
“清晨,午后,深夜里。”
可否再具体?
“在想你。”
何为伴侣?
“柴米,油盐,木栅栏。”
可否具体?
“粗茶,淡饭,执子手。”
可否再具体?
“和你。”
何为求索?
“落霞,朝阳,七千里。”
可否具体?
“夏雨,冬雪,九万顷。”
可否再具体?
“追寻你。”
何为得幸?
“清风,骄阳,无扰事。”
可否具体?
“相离,相聚,不忘初心。”
可否再具体?
“余生有你。”
何为余生?
“朝霞,落日,淡如水。”
可否具体?
“清晨,夜半,暖如光。”
可否再具体?
“一切皆是你。”
何为孤寂?
“清风,艳日,无笑意。”
可否具体?
“左拥,右抱,无情欲。”
可否再具体?
“不得你。”
何为牵挂?
“高山,幽水,不曾喜。”
可否具体?
“回首,默泪,声哑凄。”
可否再具体?
“你离去。”
何为思念?
“日月,星辰,旷野雨落。”
可否具体?
“山川,江流,烟袅湖泊。”
可否再具体?
“万物是你,无可躲。”
何为无救?
“良药、妙方,无可医。”
可否具体?
“扁鹊、华佗,俱无策。”
可否再具体?
“念你成疾。”
何为盼望?
“清晨,黄昏,日落月升。”
可否具体?
“空气,味道,微风艳阳。”
可否再具体?
“时时祈盼,不交集。”
何为绝色?
“长江,落日,江山雪。”
可否具体?
“青冥,残霞,天水一线。”
可否再具体?
“不如你。”
何为绝望?
“日昏,月落,天地寂静。”
可否具体?
“晨风,夕照,万物无灵。”
可否再具体?
“不见你。”
何为遗憾?
“错过,迟到,来不及”
可否具体?
“我来,你走,笑谈风声不谈爱情”
可否再具体?
“花样年华,错过你。”
何为浮生?
“三餐,四季,七八十载。”
可否具体?
“一屋,一人,孤独一生。”
可否再具体?
“无你皆浮生。”
何为情爱?
一日三餐,晨暮日常,良辰美景,娶你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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