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堆离婚要理智
在国内疫情逐渐缓解之后,各地都逐渐复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的是一股“离婚潮”席卷了全国。
从今年 3 月 23 日到 4 月 16 日,深圳市各婚姻登记处的离婚预约人数已经爆满;上海市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的离婚预约同样已经排到了 4 月中旬。而早在3月2号,西安市的多个婚姻登记处,就天天处于爆满状态......
很多夫妻,平时各自工作繁忙,感情淡化。一场疫情把夫妻困在家里,近在咫尺的距离,不仅没能增进夫妻间的情感,反而让家庭潜在的矛盾更加激化。甚至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出了令人揪心的声音:疫情过后要离婚!夫妻之间发生情感危机,最好能够通过双方的努力予以化解,但如果婚姻实在无法挽救,也要做好理智离婚的准备。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商一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可通过离婚协议书的形式体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诉讼离婚。协商一致情形下的离婚通常通过办理登记离婚方式实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只能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身处外地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其实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很多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都设有简易法庭处理此类案件。法院出具的不是离婚证,而是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签订即产生同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取得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前提是一方必须在法院起诉离婚。按照婚姻法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必须先进行调解而不能直接判决。法院调解过程中,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就可以以民事调解书的方式确认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如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离婚,对夫妻离婚是否准予可交由法院判决,同时法院会判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达成了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明确反悔离婚的反悔的,则人民法院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夫妻应避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分割财产,尽量以婚内财产协议的形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出现了离婚危机时,我们可以先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以便提前做好自我保护。在夫妻财产协议中,为避免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因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未达成一致而受到影响,尽量不要出现与离婚相关事项,尽量避免夫妻财产协议体现离婚之目的,更要避免直接将离婚协议作为夫妻财产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想要对离婚结果和协议内容反悔是非常难的。根据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原告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书无效、离婚证无效实际上是请求确认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登记无效,我国婚姻法对结婚登记设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对离婚登记并未设立离婚无效制度,确认离婚登记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对原告的起诉应予驳回。” 因此,签订离婚协议时要保持心平气和的心境,做出理智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见在夫妻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另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受损害方消除瑕疵的机会,当事人有权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但是双方必须在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协议内容不宜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有的夫妻在协议中只笼统写明:“男女双方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由于拥有哪些具体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分割的比例等均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双方很容易在事后产生分歧。夫妻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再做其他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可以主张既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引用: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湘1322民初1622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日期为2019年5月22日。 https://t.cn/A6IEo1K9
在国内疫情逐渐缓解之后,各地都逐渐复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的是一股“离婚潮”席卷了全国。
从今年 3 月 23 日到 4 月 16 日,深圳市各婚姻登记处的离婚预约人数已经爆满;上海市闵行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的离婚预约同样已经排到了 4 月中旬。而早在3月2号,西安市的多个婚姻登记处,就天天处于爆满状态......
很多夫妻,平时各自工作繁忙,感情淡化。一场疫情把夫妻困在家里,近在咫尺的距离,不仅没能增进夫妻间的情感,反而让家庭潜在的矛盾更加激化。甚至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出了令人揪心的声音:疫情过后要离婚!夫妻之间发生情感危机,最好能够通过双方的努力予以化解,但如果婚姻实在无法挽救,也要做好理智离婚的准备。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登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商一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可通过离婚协议书的形式体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诉讼离婚。协商一致情形下的离婚通常通过办理登记离婚方式实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只能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身处外地且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其实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很多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都设有简易法庭处理此类案件。法院出具的不是离婚证,而是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签订即产生同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取得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前提是一方必须在法院起诉离婚。按照婚姻法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必须先进行调解而不能直接判决。法院调解过程中,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就可以以民事调解书的方式确认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如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离婚,对夫妻离婚是否准予可交由法院判决,同时法院会判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夫妻达成了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明确反悔离婚的反悔的,则人民法院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夫妻应避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分割财产,尽量以婚内财产协议的形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出现了离婚危机时,我们可以先通过夫妻财产协议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以便提前做好自我保护。在夫妻财产协议中,为避免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因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未达成一致而受到影响,尽量不要出现与离婚相关事项,尽量避免夫妻财产协议体现离婚之目的,更要避免直接将离婚协议作为夫妻财产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想要对离婚结果和协议内容反悔是非常难的。根据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原告请求确认离婚协议书无效、离婚证无效实际上是请求确认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登记无效,我国婚姻法对结婚登记设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对离婚登记并未设立离婚无效制度,确认离婚登记无效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对原告的起诉应予驳回。” 因此,签订离婚协议时要保持心平气和的心境,做出理智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见在夫妻协议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事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订立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协议就属于有瑕疵的协议,并非另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上应当给予受损害方消除瑕疵的机会,当事人有权就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但是双方必须在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有证据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时,协议内容不宜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有的夫妻在协议中只笼统写明:“男女双方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由于拥有哪些具体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分割的比例等均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双方很容易在事后产生分歧。夫妻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再做其他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可以主张既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引用: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湘1322民初1622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日期为2019年5月22日。 https://t.cn/A6IEo1K9
人法地,容易理解,什么样的地形,养成什么样性格长相的人;地法天,就有点深奥了,初始理解,你可以当做气候特点养成一个地方的地理特征,进一步扩大想想,这地方地理地貌,不就是模仿星体吗?(不同经纬度受牵引的力)地理有点穴喝形之法,引用“地法天”的象法:看起来像。大地天天看着天星,天天受地球自转影响,天天受气候影响。#清明节为什么要吃青团# https://t.cn/R2WxmNp
可下一步又走错了。
当时又有一个想法,
想学密法,
想到密法可以得到上师的加持,
有个靠山;
另外又想到密法可以发神通,
想学点神通。
当然这种动机都是非常错误的。
当时,
也有这个机缘,
皈依了上普下钦上师,
他老人家是很了不起的人物,
早年参禅就开悟了,
后来学密法,
得到了宁玛派、
噶举派的传承,
那是很了不起的。
他也给我传了几着法,
这一修,
才晓得并不容易;
当然,
我是得到他老人家很大加持的,
帮我消灾免难,
这个得到了;
但是,
学法方面就没有学到东西。
这一晃,
浪费了很多时间。
后来,
自己才逐步地醒悟,
才认识到自己不是大根器,
承认自己学那些东西不行,
这才读净土的经典,
读印光大师的 “ 文钞 ”,
我觉得找到门路了。
我谈这一段自己走的转路,
希望同修们引以为鉴戒。
第三点,
净土法门难信,
举不甚举,
这里谈几个。
我出家十年来,
接触到的同修中,
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这几种怀疑。
一种,
好多知识分子,
乃至高级知识分子都怀疑,
他们说莲池大师说 :
“ 一句佛号、
一部经,
一生成就 ”,
这跟佛提出的
“ 深入经藏,
智慧如海 ”
不是有矛盾吗?
这个问题应咋个理解?
首先要把解门跟行门搞清楚,
佛法是解跟行都并重,
但是有区别,
又有侧重,
莲池大师讲
“ 一门深入 ”,
这是讲的行门,
指导修行必须一门;
“ 深入经藏 ”,
是讲的解门。
行门与解门各有侧重
不能抓到那个话来反对这个,
那是错误的 。
还有一层,
“ 深入经藏 ”
这四个字,
不能理解成博览群经,
“ 深入经藏 ”
是深解义趣,
也就是经常念
“ 开经偈 ” 里的
“ 愿解如来真实义 ”。
也就是悟入佛的知见,
不然,
为什么
“ 深入经藏 ” 能够
“ 智慧如海 ” 呢!
解了如来真实义,
才会有智慧嘛!
这智慧是本有的。
所以,
这跟博览群书研究佛学是两码事,
那个叫世智辩聪,
你把佛经读得再多,
写的论文再漂亮,
头头是道,
引经据典,
莫得用处。
佛法要解行并重,
必须落实到行动上。
你说得天花乱坠莫得用,
了不了生死,
出不了轮回,
学佛的目的是这个,
这跟攻读博士、
写论文是两码事。
还有一层道理,
佛法跟世间的学问完全不同,
世间的学问,
学理工的不懂文史哲;
佛法叫做心地法门,
千经万论,
横说竖说,
深说浅说都说的一个问题,
就是要让众生明心见性。
净土经典提出的
“ 是心作佛,
是心是佛 ”,
“ 唯心净土,
自性弥陀 ”,
这个跟其他宗派讲的原理莫得区别,
是一致的,
都是讲解这个问题,
就是要让我们明悟自心,
彻见本性。
所以古大德这样讲 :
一经通,
一切经都通了。
世间学问就不可能。
莲池大师提出
“ 一句佛号,
一部经,
一生成就 ”,
未必莲池大师还未深入经藏,
还没有智慧如海吗?
这个道理,
大家认真地想一下!
知识分子往往容易犯这个毛病。
印光大师的弟子,
有相当一部分是高级知识分子、
留学生,
他们请他谈一点很玄妙的哲理,
印光大师说,
那个了不到生死,
“ 老实念佛,
莫换题目 ”!
换题目就是改变法门。
这些人都深信不疑。
还有一些同修怀疑这一句佛号太简单了,
怕不保险,
所以自己诵这样经、
那样咒,
甚至有些还要兼修其他法门,
认为多加些东西,
才能增强保险系数。
这个看法是错误的,
那叫杂修。
杂修,
要想今生成就,
绝不可能,
必须一门深入。
这个问题,
我想不详细去阐发了,
我们印有
《 念佛现世十种功德利益 》
那篇文章,
其最后我引了莲池大师
《 竹窗随笔 》里头的一篇
《 念佛不专一 》,
上面说得很清楚了。
我们好多同修都犯这个毛病,
表面上是在修净土,
其实,
遇到啥子灾难来了,
他不念佛号,
要念
《 大悲咒 》
才消得到灾难;
超度亡魂了,
要去放焰口,
念佛不顶事;
忏悔罪业了,
要拜梁皇忏,
认为念佛不顶事。
这个,
他都举了很多,
这个都叫念佛不专一,
实际上也就是并未懂得净土法门的原理。
我们要承认我们是凡夫,
连大阿罗汉都不懂,
我们懂啦?
还有一些同修怀疑,
说这个法门好是好,
要求做到一心不乱,
但我们这些人一天到晚都很乱的,
往生怕没有希望?!
这个怀疑,
也是不必要的。
妙莲长老是当代的净宗大德,
他是很有成就的人,
他说 :
“ 至诚恳切 ”就是
“ 一心 ”,
你至诚恳切地念佛,
做到身口意三业都清净了,
到了临命终时,
肯定佛来接引,
这个就叫带业往生。
并不要求你做到一心不乱,
能做到一心不乱当然好,
做不到也没关系,
但是必须按按照这个做 ──
至诚恳切,
这是念佛的秘诀。
所以我们在危险关头,
紧急关头,
你念几声都有感应,
因为那个时候至诚恳切。
五逆十恶的人,
他看到地狱相现了
( 平常认为这个是骗人的嘛,
哪有什么地狱!
那个时候亲自看到了,
梦中看到了 )
那阵吓慌了,
那个时候念佛至诚恳切到了极点,
一下就感应道交。
所以这个并不难。
当然必须持戒,
这也是妙莲长老讲的。
我们出家师父
( 比丘、
比丘尼 ),
我们不要说
“ 具足戒 ”,
最少
“ 沙弥十戒 ”
必须守好,
守不好
“ 沙弥十戒 ”,
决定堕落,
绝对堕落。
“ 沙弥十戒 ”
就是四条根本戒嘛,
淫、杀、盗、妄,
另外加上不著香花、
不过午餐食,
不坐卧高广大床,
这个是解决我们对物质欲望的要求。
我们既然想了生死出轮回,
你还去贪着五欲,
贪着物质享受,
那就成问题了。
所以,
要乐道安贫。
什么是道?
持戒修行就是道。
你精神生活充实才能安贫,
精神生活空虚,
当然只有追求外在的物质享受,
那是生烦恼,
造罪业,
不但往生不了,
恐怕下一世人身都保不到。
我们在家的居士同修必须守好
“ 五戒 ”,
守不好五戒,
下一次人身都保不到,
你还能往生吗!
但是,
光守五戒还不行,
五戒守好了,
你也只能是人天道的善人,
你下一世在人天道亨福报;
守好
“ 居士菩萨戒 ”
也不行,
还出不到轮回,
必须守
“ 八关斋戒 ”。
“八关斋戒 ”
是佛陀为了在家弟子制定的出家人的戒,
也是考虑了在家人不可能按出家人那样天天守这个戒,
佛法是非常近人情的。
一个月只有六天,
守六斋日,
这个并不难作到。
佛经上说明了把这个守好了,
你修净土法门,
可以中品中生,
还不是下品。
在这里我奉劝在座的居士同修,
一定要守好这两个戒,
守好
“ 五戒 ”
保人身,
守好
“ 八关斋戒 ”,
是往生的保证。
还有人怀疑,
说念佛人死了以后,
是不是往生这个问题说不清楚,
还是个怀疑,
这个说法毫无根据,
我们看祖师大德咋个说的,
彻悟禅师
( 净土宗的祖师 )
他这样说,
临终的瑞相,
就是往生的验证,
那是客观标准,
不是凭哪个说。
妙莲长老说得更具体,
“ 死了有瑞相,
一定生西 ”。
他这一篇开示在
《 往生有份 》
第二集上,
他谈得很清楚。
种瑞相,
并不是好难,
譬如说,
死了过后象睡着了一样,
面部的颜色很好,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
肢体柔软,
这都是瑞相,
只要这样,
这都是往生了。
这里我不详细解释,
请看我那一篇
《 临终念佛往生 》,
我引证妙莲长老那篇开示,
这可消除我们的怀疑。
往生净土是最容易,
了生死最容易。
当然,
如果下品往生,
只能说到那里去修行,
就是说只要录取了,
不会开除你,
成绩再差吗,
多读一些时间,
多留几级,
还是要毕业嘛!
总起来说,
上面对于
“ 净土易行难信 ”
这个问题,
只能说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
我们大家不幸生到末法时代,
但是,
也很幸运地能闻到末法众生对症良药这个法门。
昌臻自己也是很辜负佛恩,
辜负师恩,
走了很多的转路,
才算是把信心坚定了。
自己也在佛前发愿,
也在师父面前发愿 :
有生之年,
一定专修专弘净土法门,
决不动摇,
决不改变。
最后,
我引用圆瑛法师三句话 :
“ 求福、
求慧、
求生净土。”
跟在座的同修们共同勉励!
谢谢各位!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