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意识虚妄
(第六十五段)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相状?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解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这篇讲的是“意识”:“眼、耳、鼻、舌、身”这五识即生即灭,第六为“意”、“意”之识名意识。此意识续生于五识,五识是功能、意识是作用。
意识生时,即识法尘。若五识能生意识,即以前五识为根,后第六之意为意识,此意识灭次识续生,如以眼识见“男、女”,意识灭眼识而分别“男、女”,此即灭次识而续生,是为前意识生后意识,皆以能生为根、所生为识,故说所生之识,为意识界。
佛说:阿难!又如你所明白的,意根与法尘相互为缘而产生了意识。这意识是因意根所生呢?还是以意根为界别?是因法尘所生呢?还是以法尘为界别?
佛说:阿难!如果意识是因意根所生,而意根是没有思想的,那么你的意根就因此而有思想了,就可以表达你的意思了,这时的意根已变成了意识,也就没有意识的单独存在了。但如果没有现前存在的法尘,作为法尘的代名词是记忆,也就是说没有记忆作为意识的所缘,这意识就无处生出。
如果意识离开“眼、耳、鼻、舌、声”这五根和“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外缘尘境,就没有可缘的形象了,没有可缘形象的意识,又将作何用呢?实为什么作用都没有了。又如你的意识心,和所有思想的分别性,是相同呢?还是不相同?如果相同,有思想的是意识心、能产生分别影事的是法尘。如二者相同,则意识即是法尘,二者合一了,都合成一个了,怎么能说成是意识因法尘所生呢?
如相异,即不相同,那么意识是意识、法尘是法尘、意根是意根,互不相关,这意识离开意根,离开法尘后就应该没有意识了,没有意识了,为什么要说意识是意根所生呢?如果有意识,意识是法尘所生,那么法尘就是意识了,二者和合了,又怎么去认知意识和法尘呢?所以,意识和法尘不论是同还是异,都没有意识了,都没意识了这同、异二性就不能成立,二性不成,这界别又从何而立?
如果意识是因法尘所生,那么世间的种种法都离不开五种色尘,你再观察“色法”及所有的“声法、香法、味法、触法”,这些都是相状分明的,都是可以指认的,这五尘对“眼、耳、鼻、舌、身”五根,都不是意根所能摄受和统领的,因意根和前五根的地位是一样的,都只有各自的功能而不能相互统摄,不能互相统摄,是因为都没有分别物象的作用,只有意识心才有分别物象的作用,是你有分别性的意识心决定了依于这些根、尘诸法所生。
佛对阿难说:你现在仔细观察,每一种法是何相状,这些法如果离开色尘、离开虚空、离开动、静、通、塞;离开合、离、生、灭,或是你已越过了这所有的现象,最终是一无所得的,一无所得的道理是因为这所有的一切都在生灭中。
“生”:如果有意识的生起,就是色空诸法的生起。“灭”:如果意识心灭了,色空诸法也灭了。诸法都灭了,哪里还有一个可得呢?其实意识心并不是有什么原因而产生的,因为它是本来就没有的,是因有种种法的生起才有了意识心的作用。那么意识心有什么形象吗?没有!什么相状都没有,相状都没有,这界别又从何而立呢?
佛说:是这些缘故,所以应当知道,意根和法尘相互为缘,生意识界,这三处都是本来就没有的,都是如来藏因无明所生之幻有,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就有,这意根与法尘,及意识界,都是虚妄的,是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的。
(第六十五段)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
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今汝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相状?相状不有,界云何生?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解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这篇讲的是“意识”:“眼、耳、鼻、舌、身”这五识即生即灭,第六为“意”、“意”之识名意识。此意识续生于五识,五识是功能、意识是作用。
意识生时,即识法尘。若五识能生意识,即以前五识为根,后第六之意为意识,此意识灭次识续生,如以眼识见“男、女”,意识灭眼识而分别“男、女”,此即灭次识而续生,是为前意识生后意识,皆以能生为根、所生为识,故说所生之识,为意识界。
佛说:阿难!又如你所明白的,意根与法尘相互为缘而产生了意识。这意识是因意根所生呢?还是以意根为界别?是因法尘所生呢?还是以法尘为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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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意识离开“眼、耳、鼻、舌、声”这五根和“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外缘尘境,就没有可缘的形象了,没有可缘形象的意识,又将作何用呢?实为什么作用都没有了。又如你的意识心,和所有思想的分别性,是相同呢?还是不相同?如果相同,有思想的是意识心、能产生分别影事的是法尘。如二者相同,则意识即是法尘,二者合一了,都合成一个了,怎么能说成是意识因法尘所生呢?
如相异,即不相同,那么意识是意识、法尘是法尘、意根是意根,互不相关,这意识离开意根,离开法尘后就应该没有意识了,没有意识了,为什么要说意识是意根所生呢?如果有意识,意识是法尘所生,那么法尘就是意识了,二者和合了,又怎么去认知意识和法尘呢?所以,意识和法尘不论是同还是异,都没有意识了,都没意识了这同、异二性就不能成立,二性不成,这界别又从何而立?
如果意识是因法尘所生,那么世间的种种法都离不开五种色尘,你再观察“色法”及所有的“声法、香法、味法、触法”,这些都是相状分明的,都是可以指认的,这五尘对“眼、耳、鼻、舌、身”五根,都不是意根所能摄受和统领的,因意根和前五根的地位是一样的,都只有各自的功能而不能相互统摄,不能互相统摄,是因为都没有分别物象的作用,只有意识心才有分别物象的作用,是你有分别性的意识心决定了依于这些根、尘诸法所生。
佛对阿难说:你现在仔细观察,每一种法是何相状,这些法如果离开色尘、离开虚空、离开动、静、通、塞;离开合、离、生、灭,或是你已越过了这所有的现象,最终是一无所得的,一无所得的道理是因为这所有的一切都在生灭中。
“生”:如果有意识的生起,就是色空诸法的生起。“灭”:如果意识心灭了,色空诸法也灭了。诸法都灭了,哪里还有一个可得呢?其实意识心并不是有什么原因而产生的,因为它是本来就没有的,是因有种种法的生起才有了意识心的作用。那么意识心有什么形象吗?没有!什么相状都没有,相状都没有,这界别又从何而立呢?
佛说:是这些缘故,所以应当知道,意根和法尘相互为缘,生意识界,这三处都是本来就没有的,都是如来藏因无明所生之幻有,不是因缘所生、也不是自然就有,这意根与法尘,及意识界,都是虚妄的,是本非因缘、非自然性的。
每周的开心来源于妹妹的空间
翻翻空间 看看画 看看猫 看看家乡
看看不在的日子里 所思念的人有没有好好生活
哪怕是一把土 也能解忧
人有所想 心有所盼 夜有所思
牵肠挂肚,唯有一句: 一切安好
情之初起不自知,来年悟思皆以空
你的人生或许还长,但年轻者已年长,年长者已年老,人生太短
常陪伴 你不联系怎知屏幕那方的人不盼着你的这通电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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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俊温客行# ——睥睨的笑
从心有所思到带着掌权者的睥睨,从眼神含水到逢场作戏。
侧脸对人,眼睛看向对手。优越的侧脸一览无余,高耸挺拔的鼻梁仿佛也在表达轻蔑。
红衣更显温客行的面如冠玉,眼睛水润,闪闪发光,毫无瑕疵。
掌权者的威严霸气在美貌的加持下,足以让观众的粉红少女心泛滥。
龚俊@龚俊Simon
#龚俊[超话]#
从心有所思到带着掌权者的睥睨,从眼神含水到逢场作戏。
侧脸对人,眼睛看向对手。优越的侧脸一览无余,高耸挺拔的鼻梁仿佛也在表达轻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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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俊@龚俊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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