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防控成果 防止疫情反弹 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2日)召开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上了解到,为巩固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云南多家企业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精准防控重点防控,防止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出现聚集性传染。
云南建投集团
抓实防疫物资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建投集团海外资源优势,在完成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的同时,加大内部防疫物资采购和调配力度,确保生产一线防疫物资需求。截至目前,建投集团为基层单位购买了口罩近70万只。各单位又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的准备,为复工复产做好了充足的防疫物资准备。
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为了有效防止复工带来的聚集性疫情风险,要求每一个复工项目都要落实好防控举措。一是健全防控体系,每个项目编制施工防疫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责,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二是严格返岗人员健康申报登记,所有复工人员主动提交健康申报表,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健康信息进行全员登记。工地预设隔离观察宿舍,疫情重点地区返岗复工人员,单独隔离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三是坚决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规定,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以一个工地一个项目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是做好防疫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配备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工地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人员出入测量体温、车辆消毒,每天做好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消毒,确保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通风良好。五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工地入口处的广播、工地公共场所放置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做好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在每天安全交底的同时,增加防疫交底内容。六是合理安排,减少人员聚集,食堂实行分时段、分餐制,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会活动,施工作业保持适当距离,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不聚集、不串岗,杜绝人员密集,确保安全生产。
灵活运用信息化办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办公,积极运用企业微信、网上办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现代通讯方式办公,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通过日报、周报等方式第一时间收集掌握项目复工复产动态信息,及时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云南建投集团累计复工项目达550多个,所有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已全部返岗到位,劳务作业人员逐步返岗。建投集团投资建设的15条高速公路项目、大理洱海生态治理项目、程海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利骨干应急补水工程等8个生态环保项目和承建的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县移民搬迁项目8个安置点全部复工。
云内动力集团
复工复产情况
公司复工复产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8点,复工当天公司职能部室到岗率95.75%;车间到岗率87%;截至2月28日,公司员工到岗率已达到100%。
生产经营业务方面,疫情在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带来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已经制定有效解决措施,拓宽零部件采购渠道、积极与各大整车厂沟通协调装机事宜,目前公司生产任务饱满,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复工复产保障措施
(一)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在防疫工作安排方面,公司全方位实施了封闭式管理,将防疫工作人员划分为后勤、治安、医务、卫生清洁、集体宿舍、车辆、生活区综合管理等多个工作组,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员工入厂前严格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定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每小时进行一次电梯消毒,厂区内全面循环消毒等工作正有序进行。
在防疫物资储备方面,公司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准备充分,并定期向公司员工发放,全力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禁止员工集中用餐,并切实抓好食材采购、运输、存储、加工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餐具消毒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严防食品的细菌性或病毒性污染;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话、视频会议、互联网等办公手段联系工作、沟通信息,尽可能不开会、不出差;车间生产线循环开展消毒工作,每个工位至多设置一名员工,工厂自动化程度在40%左右,每个岗位的间距都在1米以上,能确保每个员工的安全;所有员工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次进出车间均测量体温并登记;公司宿舍定时开展消毒工作并实施“一人一卡”管理模式,员工测量体温、登记后凭员工卡进入宿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二)人员管理工作
公司针对所有员工建立了《健康台账》,并按照车间、部室进行划分,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方式,确保员工健康监测到位。同时,重点排查湖北籍、有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详细登记并劝导其施行居家隔离,现所有重点排查人员都已经过了隔离期,隔离的本人及其接触过的人均无异常情况。因为公司的湖北籍人员不是很多,员工主要是本地人,所以现在重点防控工作主要是针对外来人员,进公司必须要有健康卡,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
昆明公交集团
昆明公交集团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在疫情期间并没有全部停工停产,承担了昆明机场、昆明高铁站和昆明火车站三个重要枢纽的应急疏散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昆明公交集团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暂停或调整,在2月26日应昆明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对整个生产运营做了一个新的调整。复产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月22日零时,当时复产的线路主要是53条线路公路,1731辆车。第二阶段,2月30日零时,全面恢复公交线路371条,总共投入车辆4854辆。
在疫情期间保障三大枢纽的过程当中对防控工作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目前为止整个集团公司10900名员工没有一起感染病毒的情况。
为确保2月29日全面复工复产,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一是要求所有复岗复产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培训,统筹安排工作。二是所有返岗人员必须提交《复工人员健康申请表》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针对一线驾驶员停工时间长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健康知识的培训,对每个驾驶员下发了《防护指南手册》,做好自我健康防范。同时开展风险排查,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对GPS、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完善的检查,做到零故障。三是对121个站点和单位,5120辆公交车进行“云南抗疫情”微信二维码的粘贴,要求乘客做到乘车扫码。四是对所有运营车辆每天不少于3次全面消毒,对车身内壁、方向盘等进行消毒。在行驶过程中要求开窗通风,避免造成密闭空间。五是根据防控疫情要求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提前对疫情防控做好周密的安排部署。准备了70台公交车,如果在营运当中或者到终点站有个别人员或者乘客出现相关症状,会立即用这些车辆来进行应急处置。六是做好物资储备。目前物资能够满足复工复产的需求。七是做好人员引导,确保防护到位。在营运过程中,要求乘客乘车时必须戴口罩,必须扫“云南抗疫情”二维码,由驾驶员提醒督促。驾驶员在当班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做到每趟车营运结束后进行手部清洗,不聚集。车队每天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确保驾驶员工作环境安全健康。
公司还加大公交包车定制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开展,很多单位在复工中对公共交通提出新的需求,在此期间昆明公交集团提供了定制包车、复工专线等公交服务,对有复工需求人员运送的单位,提供多元化公交保障。
从复工到目前为止的第一阶段,22日复工后日均客运2万人次左右;2月29号复工当天运送乘客是197000人次。
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
春节前,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接到玉溪市商务局通知后,公司马上安排员工值班,三分之一的员工坚守岗位。随时做好保障武汉供应蔬菜准备。第一时间参与省委、省政府驰援湖北蔬菜调运工作;牵头组织通海县380吨农产品驰援湖北武汉捐赠工作并捐赠部分蔬菜。1月26日,北京市场请求公司加大蔬菜供应量。接到任务后,公司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各部门负责人随时待命,确保外销蔬菜供应。1月28日下午,公司组织员工加紧对蔬菜产品进行分捡包装。8个品种、共20吨的蔬菜,在1月30日准时抵达北京,保障了北京华联超市的供应。
2月起,公司加大蔬菜外送力度,每天,向北京市场运送一车新鲜蔬菜、向河南等地大型连锁超市运送一车,云南省内市场每隔天发送一车,每车运送蔬菜20-30吨。其中,到北京、西安、西宁、内蒙等地的一批蔬菜我们采用了空运模式。
在蔬菜调运工作中,虽然面临人员工资上涨、运费上涨的困难,但公司采购蔬菜原料时对农户不压价,销售时对市场不涨价,尽力稳定蔬菜价格。
在保证企业复工后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精准防控重点防控,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公司现有员工500余人,全部是通海本地人。3月10日全面复工前,公司就提前摸排掌握假期中员工流动情况,未离开过通海才允许复工。上班期间,分早上上班前和中午上班前各进行1次体温检测记录,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二是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部门每天8:30前上报员工健康状况,汇总后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目前,未发现确诊、疑似病例及其他异常情况。
三是专人保障防疫服务工作。办公室、楼道、车库等公共区域安排2名消杀人员每天8点、16点进行2次喷雾消毒,生产车间工作区域洗手、喷淋设施保持正常运行,配备消毒用品,每天给员工配发口罩,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及时收集并清运,每天18点清运1次。
四是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车间生产员工调宽工作工位,距离由原来的40公分调整为1米;食堂实行分批就餐,每餐分为2-3批,11:30第一批,12点第二批,其中附近的员工要求回家就餐。减少召开会议,取消、调整公司、部门、车间会议,减少员工聚集。
五是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在园区100米外设置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通海县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医。1名员工出现可疑症状隔离时,同车间密切接触者立即与其他员工隔离开,同时报告通海县疾控部门及时做好就医排查工作。
六是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一般情况下严格控制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园区,外单位人员每次进入公司时,要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并询问登记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来源:云广记者 李浩然 郑惠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2日)召开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上了解到,为巩固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云南多家企业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精准防控重点防控,防止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出现聚集性传染。
云南建投集团
抓实防疫物资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建投集团海外资源优势,在完成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防疫物资采购任务的同时,加大内部防疫物资采购和调配力度,确保生产一线防疫物资需求。截至目前,建投集团为基层单位购买了口罩近70万只。各单位又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的准备,为复工复产做好了充足的防疫物资准备。
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为了有效防止复工带来的聚集性疫情风险,要求每一个复工项目都要落实好防控举措。一是健全防控体系,每个项目编制施工防疫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责,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二是严格返岗人员健康申报登记,所有复工人员主动提交健康申报表,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基本信息、健康信息进行全员登记。工地预设隔离观察宿舍,疫情重点地区返岗复工人员,单独隔离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三是坚决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规定,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以一个工地一个项目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四是做好防疫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配备好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工地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人员出入测量体温、车辆消毒,每天做好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消毒,确保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通风良好。五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通过工地入口处的广播、工地公共场所放置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做好复工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在每天安全交底的同时,增加防疫交底内容。六是合理安排,减少人员聚集,食堂实行分时段、分餐制,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会活动,施工作业保持适当距离,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不聚集、不串岗,杜绝人员密集,确保安全生产。
灵活运用信息化办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办公,积极运用企业微信、网上办公、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现代通讯方式办公,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通过日报、周报等方式第一时间收集掌握项目复工复产动态信息,及时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云南建投集团累计复工项目达550多个,所有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已全部返岗到位,劳务作业人员逐步返岗。建投集团投资建设的15条高速公路项目、大理洱海生态治理项目、程海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利骨干应急补水工程等8个生态环保项目和承建的白鹤滩水电站巧家县移民搬迁项目8个安置点全部复工。
云内动力集团
复工复产情况
公司复工复产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上午8点,复工当天公司职能部室到岗率95.75%;车间到岗率87%;截至2月28日,公司员工到岗率已达到100%。
生产经营业务方面,疫情在零部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带来了一定影响,但公司已经制定有效解决措施,拓宽零部件采购渠道、积极与各大整车厂沟通协调装机事宜,目前公司生产任务饱满,各项业务有序推进。
复工复产保障措施
(一)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在防疫工作安排方面,公司全方位实施了封闭式管理,将防疫工作人员划分为后勤、治安、医务、卫生清洁、集体宿舍、车辆、生活区综合管理等多个工作组,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员工入厂前严格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定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每小时进行一次电梯消毒,厂区内全面循环消毒等工作正有序进行。
在防疫物资储备方面,公司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准备充分,并定期向公司员工发放,全力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生命安全。
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禁止员工集中用餐,并切实抓好食材采购、运输、存储、加工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餐具消毒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严防食品的细菌性或病毒性污染;工作中充分利用电话、视频会议、互联网等办公手段联系工作、沟通信息,尽可能不开会、不出差;车间生产线循环开展消毒工作,每个工位至多设置一名员工,工厂自动化程度在40%左右,每个岗位的间距都在1米以上,能确保每个员工的安全;所有员工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每次进出车间均测量体温并登记;公司宿舍定时开展消毒工作并实施“一人一卡”管理模式,员工测量体温、登记后凭员工卡进入宿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二)人员管理工作
公司针对所有员工建立了《健康台账》,并按照车间、部室进行划分,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方式,确保员工健康监测到位。同时,重点排查湖北籍、有湖北或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详细登记并劝导其施行居家隔离,现所有重点排查人员都已经过了隔离期,隔离的本人及其接触过的人均无异常情况。因为公司的湖北籍人员不是很多,员工主要是本地人,所以现在重点防控工作主要是针对外来人员,进公司必须要有健康卡,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
昆明公交集团
昆明公交集团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企业在疫情期间并没有全部停工停产,承担了昆明机场、昆明高铁站和昆明火车站三个重要枢纽的应急疏散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昆明公交集团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对部分公交线路进行暂停或调整,在2月26日应昆明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要求,对整个生产运营做了一个新的调整。复产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月22日零时,当时复产的线路主要是53条线路公路,1731辆车。第二阶段,2月30日零时,全面恢复公交线路371条,总共投入车辆4854辆。
在疫情期间保障三大枢纽的过程当中对防控工作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目前为止整个集团公司10900名员工没有一起感染病毒的情况。
为确保2月29日全面复工复产,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一是要求所有复岗复产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培训,统筹安排工作。二是所有返岗人员必须提交《复工人员健康申请表》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针对一线驾驶员停工时间长的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健康知识的培训,对每个驾驶员下发了《防护指南手册》,做好自我健康防范。同时开展风险排查,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对GPS、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完善的检查,做到零故障。三是对121个站点和单位,5120辆公交车进行“云南抗疫情”微信二维码的粘贴,要求乘客做到乘车扫码。四是对所有运营车辆每天不少于3次全面消毒,对车身内壁、方向盘等进行消毒。在行驶过程中要求开窗通风,避免造成密闭空间。五是根据防控疫情要求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提前对疫情防控做好周密的安排部署。准备了70台公交车,如果在营运当中或者到终点站有个别人员或者乘客出现相关症状,会立即用这些车辆来进行应急处置。六是做好物资储备。目前物资能够满足复工复产的需求。七是做好人员引导,确保防护到位。在营运过程中,要求乘客乘车时必须戴口罩,必须扫“云南抗疫情”二维码,由驾驶员提醒督促。驾驶员在当班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做到每趟车营运结束后进行手部清洗,不聚集。车队每天对工作环境进行消毒,确保驾驶员工作环境安全健康。
公司还加大公交包车定制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开展,很多单位在复工中对公共交通提出新的需求,在此期间昆明公交集团提供了定制包车、复工专线等公交服务,对有复工需求人员运送的单位,提供多元化公交保障。
从复工到目前为止的第一阶段,22日复工后日均客运2万人次左右;2月29号复工当天运送乘客是197000人次。
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
春节前,通海高原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接到玉溪市商务局通知后,公司马上安排员工值班,三分之一的员工坚守岗位。随时做好保障武汉供应蔬菜准备。第一时间参与省委、省政府驰援湖北蔬菜调运工作;牵头组织通海县380吨农产品驰援湖北武汉捐赠工作并捐赠部分蔬菜。1月26日,北京市场请求公司加大蔬菜供应量。接到任务后,公司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各部门负责人随时待命,确保外销蔬菜供应。1月28日下午,公司组织员工加紧对蔬菜产品进行分捡包装。8个品种、共20吨的蔬菜,在1月30日准时抵达北京,保障了北京华联超市的供应。
2月起,公司加大蔬菜外送力度,每天,向北京市场运送一车新鲜蔬菜、向河南等地大型连锁超市运送一车,云南省内市场每隔天发送一车,每车运送蔬菜20-30吨。其中,到北京、西安、西宁、内蒙等地的一批蔬菜我们采用了空运模式。
在蔬菜调运工作中,虽然面临人员工资上涨、运费上涨的困难,但公司采购蔬菜原料时对农户不压价,销售时对市场不涨价,尽力稳定蔬菜价格。
在保证企业复工后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精准防控重点防控,防止出现聚集性感染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公司现有员工500余人,全部是通海本地人。3月10日全面复工前,公司就提前摸排掌握假期中员工流动情况,未离开过通海才允许复工。上班期间,分早上上班前和中午上班前各进行1次体温检测记录,及时掌握健康状况。
二是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部门每天8:30前上报员工健康状况,汇总后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目前,未发现确诊、疑似病例及其他异常情况。
三是专人保障防疫服务工作。办公室、楼道、车库等公共区域安排2名消杀人员每天8点、16点进行2次喷雾消毒,生产车间工作区域洗手、喷淋设施保持正常运行,配备消毒用品,每天给员工配发口罩,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及时收集并清运,每天18点清运1次。
四是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车间生产员工调宽工作工位,距离由原来的40公分调整为1米;食堂实行分批就餐,每餐分为2-3批,11:30第一批,12点第二批,其中附近的员工要求回家就餐。减少召开会议,取消、调整公司、部门、车间会议,减少员工聚集。
五是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在园区100米外设置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通海县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医。1名员工出现可疑症状隔离时,同车间密切接触者立即与其他员工隔离开,同时报告通海县疾控部门及时做好就医排查工作。
六是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一般情况下严格控制外单位人员进入公司园区,外单位人员每次进入公司时,要在入口处检测体温并询问登记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来源:云广记者 李浩然 郑惠
【青铜峡市4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系一家四口,曾在银川开麻辣烫店】 2月12日,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该市确诊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2月11日,青铜峡市邵岗镇大沟村村民梁某、齐某某(梁某丈夫)、齐某(梁某儿子)、齐某某(梁某女儿)4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确诊病例梁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12日至1月21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儿子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儿子、孙女吃住均在店里,期间一直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1日15时,带孙女乘坐27路公交车到银川商城购物,在鞋帽区、毛衫区转了一个多小时后,为孙女买了一双鞋,之后乘坐27路公交车返回到店里,再未出门。
1月22日,乘坐儿子齐某私家车于21时30分左右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
1月23日未出门。24日到父亲家吃午饭(父梁某某、母乔某某、大弟弟梁某某一家3人,二弟梁某某一家4人),晚上22点回到家中。1月26日-27日均在父亲家吃饭,期间,妹妹梁某某一家3人回到父亲家吃饭。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8日,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29日和31日,丈夫齐某某先后两次为其外出购药,回家服用。直至2月2日,病例一直在家服用药物,本人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其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就诊,大夫李某某为其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之后回家,未外出。
2月4日9时,齐某某自驾车带其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驾车带其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
2月7日下午,儿子齐某自驾车带其到青铜峡市医院就诊。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丈夫)活动轨迹如下:
1月17日之前,开自家货车在银川、小坝、定边往返三地搞装修。
1月18日,独自一人驾私家小货车到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美佳味麻辣烫店,儿子齐某(曾用名:齐某某)家,18日-21日一直在麻辣烫店二楼吃住,期间未佩戴口罩,未外出,三餐由家人送至二楼。期间,妻子梁某、儿子齐某、孙子齐某某同在店内。
1月22日10点,开自家小货车带孙子齐某某回到大沟村家中,约12时到家,之后未外出,途中均戴口罩。当天21时30分左右,妻子和儿子自驾车一同回到家中。
1月23日8时,妻弟梁某某带儿子梁某自驾车接齐某某及其儿子齐某,四人到陕西上坟。自小坝上高速,未停留,10时,到达陕西省定边县红柳沟上坟。大概12时左右到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当时店内只有三个店员。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英,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小名强子,大名待查)、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期间齐某某在病房呆了约2分钟,然后在走廊的长条椅坐着。之后妻弟梁某某将其三人送回甘城子家中,再未接触其他人。妻弟回家。
1月24日白天未出门;吃完晚饭后18时开小货车带儿子和孙女到岳父家拜年,妻子和岳父家中的9人在家。未吃晚饭。约22时回家。
1月25日11时,一家4人到岳父家吃午饭(同餐人员13人,同24日),晚上21点回到家中。1月26日继续到岳父家吃午饭,妻子的妹妹梁某某、妹夫伍某某、伍某一家三人回来,餐后自己一人回家,妻子和儿子、孙子留在岳父家住宿。27日11时,再次去岳父家吃饭,约21时,带妻子和儿子、孙子回家。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9日10时,一人走到甘城子十字路口东南的达美堂医药林园堂药房给妻子买药(感康),接待店员1人,二人均带口罩之后回家。
1月30日在家。1月31日,因妻子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齐某某一人开车到大沟村卫生室替妻子买药,村医彭某某开了连花清瘟胶囊、甘草口服液,期间2人均带一次性口罩。
2月1日至2月2日在家,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妻子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大夫李某某接诊,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后回家。18时左右,齐某某开车带女儿齐某某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姥姥乔某某家,半小时后开车回家,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9时,一人自驾车带妻子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记不清)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一人驾车带妻子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陪同妻子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陪同妻子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刘某某儿子)。2月7日至2月8日,感觉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家休息。
确诊病例齐某(梁某儿子)活动轨迹如下:
1月12日至1月22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母亲梁某女儿齐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母亲、女儿吃住均在店里,期间未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2日22时自驾车与母亲梁某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期间未戴口罩。
1月23日9:00坐小舅梁某某的车和父亲齐某某、小舅梁某某、弟弟梁某到陕西上坟,12:00左右在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小名强子,大名待查)、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
1月24日8时,到银川接大舅梁某某一家返回青铜峡。在闽宁镇森茂加油站加气,到大沟村后,家人一起到姥爷梁某某(和小舅住在一起)家吃饭(同餐人员同梁某),吃完饭回家。
1月25日至2月5日,一直在自己家或小舅家,期间曾先后出去三次分别到过甘城子一家菜店买菜,超市买酒、药店买药,除此之外再未出门,未接触其他人,出门戴口罩。
2月7日23时58分,齐某带母亲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就诊,由护士从内一病房带至隔离病区后,梁某和齐某分别单间入住隔离病房。
2月9日2时,市人民医院120转送至东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女儿)活动轨迹如下:
2020年1月14日-26日下午13时,病例在单位上班(江苏扬州广林时代广场5楼8352烤肉自助料理店),接触同事15人,餐厅就餐人员接触人数不清楚。
1月26日13时左右,餐厅放假,病例回到宿舍休息(单人单间),21时左右,乘朋友邵某某(目前身体无异常)私家车(车牌号不详)自扬州出发,27日5时到达河南开封邵某某家中(河南开封市祥符区)。途中两人均戴口罩。
1月27日10时,病例乘坐邵某某私家车在祥符区找了一家宾馆(宾馆店名不详)休息。17时,同邵某某开车去祥符区一家超市(店名不详)买东西,齐某某未下车。18点左右,邵某某驾车带其到家中,然后在家中同邵某某奶奶、爸爸、妈妈、妹妹,还有4个朋友(信息不详)共同就餐,20时,乘坐邵某某私家车返回宾馆休息(全程2人均佩戴口罩)。
1月28日11时,邵某某驾车来宾馆接病例到家中吃午饭(同餐人员有父亲、母亲、奶奶、大妈、妹妹、邻居家女孩,共8人吃饭),13时20分,邵某某驾车从家中出发,送齐某某15时到达郑州机场(同乘人员:邵某某妹妹和其邻居家的女孩)。16时30分齐某某乘坐上海航空FM9137航班飞往银川河东机场,于18:30分到达。下机后同学张某某驾车(车牌号不详)接机,于20时到达邵岗甘城子父母家中,中途在甘城子加油站加油一次,在加油站超市买了东西。张某某及本人全程均佩戴口罩。
1月29日-2月2日,病例未出门,也无外人来访。
2月3日18时,父亲齐某某驾车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看望姥姥乔某某,在姥姥家中呆了半小时,然后驾车回到甘城子父母家中,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2月8日,病例一直在家中未出门。
《通告》指出,凡在上述时间段内与该上述4例确诊病例的群众,鉴于您与患者接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请与上述4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青铜峡市相关人员立即与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疾控中心联系电话:3054733,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724559)。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属青铜峡市人员请及时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若需居家进行医学观察的,请不要外出,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宁夏日报记者 苏峰 蒲利宏)
2月11日,青铜峡市邵岗镇大沟村村民梁某、齐某某(梁某丈夫)、齐某(梁某儿子)、齐某某(梁某女儿)4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确诊病例梁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12日至1月21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儿子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儿子、孙女吃住均在店里,期间一直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1日15时,带孙女乘坐27路公交车到银川商城购物,在鞋帽区、毛衫区转了一个多小时后,为孙女买了一双鞋,之后乘坐27路公交车返回到店里,再未出门。
1月22日,乘坐儿子齐某私家车于21时30分左右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
1月23日未出门。24日到父亲家吃午饭(父梁某某、母乔某某、大弟弟梁某某一家3人,二弟梁某某一家4人),晚上22点回到家中。1月26日-27日均在父亲家吃饭,期间,妹妹梁某某一家3人回到父亲家吃饭。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8日,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29日和31日,丈夫齐某某先后两次为其外出购药,回家服用。直至2月2日,病例一直在家服用药物,本人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其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就诊,大夫李某某为其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之后回家,未外出。
2月4日9时,齐某某自驾车带其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驾车带其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
2月7日下午,儿子齐某自驾车带其到青铜峡市医院就诊。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丈夫)活动轨迹如下:
1月17日之前,开自家货车在银川、小坝、定边往返三地搞装修。
1月18日,独自一人驾私家小货车到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美佳味麻辣烫店,儿子齐某(曾用名:齐某某)家,18日-21日一直在麻辣烫店二楼吃住,期间未佩戴口罩,未外出,三餐由家人送至二楼。期间,妻子梁某、儿子齐某、孙子齐某某同在店内。
1月22日10点,开自家小货车带孙子齐某某回到大沟村家中,约12时到家,之后未外出,途中均戴口罩。当天21时30分左右,妻子和儿子自驾车一同回到家中。
1月23日8时,妻弟梁某某带儿子梁某自驾车接齐某某及其儿子齐某,四人到陕西上坟。自小坝上高速,未停留,10时,到达陕西省定边县红柳沟上坟。大概12时左右到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当时店内只有三个店员。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英,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小名强子,大名待查)、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期间齐某某在病房呆了约2分钟,然后在走廊的长条椅坐着。之后妻弟梁某某将其三人送回甘城子家中,再未接触其他人。妻弟回家。
1月24日白天未出门;吃完晚饭后18时开小货车带儿子和孙女到岳父家拜年,妻子和岳父家中的9人在家。未吃晚饭。约22时回家。
1月25日11时,一家4人到岳父家吃午饭(同餐人员13人,同24日),晚上21点回到家中。1月26日继续到岳父家吃午饭,妻子的妹妹梁某某、妹夫伍某某、伍某一家三人回来,餐后自己一人回家,妻子和儿子、孙子留在岳父家住宿。27日11时,再次去岳父家吃饭,约21时,带妻子和儿子、孙子回家。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9日10时,一人走到甘城子十字路口东南的达美堂医药林园堂药房给妻子买药(感康),接待店员1人,二人均带口罩之后回家。
1月30日在家。1月31日,因妻子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齐某某一人开车到大沟村卫生室替妻子买药,村医彭某某开了连花清瘟胶囊、甘草口服液,期间2人均带一次性口罩。
2月1日至2月2日在家,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妻子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大夫李某某接诊,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后回家。18时左右,齐某某开车带女儿齐某某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姥姥乔某某家,半小时后开车回家,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9时,一人自驾车带妻子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记不清)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一人驾车带妻子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陪同妻子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陪同妻子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刘某某儿子)。2月7日至2月8日,感觉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家休息。
确诊病例齐某(梁某儿子)活动轨迹如下:
1月12日至1月22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母亲梁某女儿齐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母亲、女儿吃住均在店里,期间未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2日22时自驾车与母亲梁某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期间未戴口罩。
1月23日9:00坐小舅梁某某的车和父亲齐某某、小舅梁某某、弟弟梁某到陕西上坟,12:00左右在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小名强子,大名待查)、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
1月24日8时,到银川接大舅梁某某一家返回青铜峡。在闽宁镇森茂加油站加气,到大沟村后,家人一起到姥爷梁某某(和小舅住在一起)家吃饭(同餐人员同梁某),吃完饭回家。
1月25日至2月5日,一直在自己家或小舅家,期间曾先后出去三次分别到过甘城子一家菜店买菜,超市买酒、药店买药,除此之外再未出门,未接触其他人,出门戴口罩。
2月7日23时58分,齐某带母亲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就诊,由护士从内一病房带至隔离病区后,梁某和齐某分别单间入住隔离病房。
2月9日2时,市人民医院120转送至东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女儿)活动轨迹如下:
2020年1月14日-26日下午13时,病例在单位上班(江苏扬州广林时代广场5楼8352烤肉自助料理店),接触同事15人,餐厅就餐人员接触人数不清楚。
1月26日13时左右,餐厅放假,病例回到宿舍休息(单人单间),21时左右,乘朋友邵某某(目前身体无异常)私家车(车牌号不详)自扬州出发,27日5时到达河南开封邵某某家中(河南开封市祥符区)。途中两人均戴口罩。
1月27日10时,病例乘坐邵某某私家车在祥符区找了一家宾馆(宾馆店名不详)休息。17时,同邵某某开车去祥符区一家超市(店名不详)买东西,齐某某未下车。18点左右,邵某某驾车带其到家中,然后在家中同邵某某奶奶、爸爸、妈妈、妹妹,还有4个朋友(信息不详)共同就餐,20时,乘坐邵某某私家车返回宾馆休息(全程2人均佩戴口罩)。
1月28日11时,邵某某驾车来宾馆接病例到家中吃午饭(同餐人员有父亲、母亲、奶奶、大妈、妹妹、邻居家女孩,共8人吃饭),13时20分,邵某某驾车从家中出发,送齐某某15时到达郑州机场(同乘人员:邵某某妹妹和其邻居家的女孩)。16时30分齐某某乘坐上海航空FM9137航班飞往银川河东机场,于18:30分到达。下机后同学张某某驾车(车牌号不详)接机,于20时到达邵岗甘城子父母家中,中途在甘城子加油站加油一次,在加油站超市买了东西。张某某及本人全程均佩戴口罩。
1月29日-2月2日,病例未出门,也无外人来访。
2月3日18时,父亲齐某某驾车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看望姥姥乔某某,在姥姥家中呆了半小时,然后驾车回到甘城子父母家中,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2月8日,病例一直在家中未出门。
《通告》指出,凡在上述时间段内与该上述4例确诊病例的群众,鉴于您与患者接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请与上述4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青铜峡市相关人员立即与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疾控中心联系电话:3054733,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724559)。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属青铜峡市人员请及时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若需居家进行医学观察的,请不要外出,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宁夏日报记者 苏峰 蒲利宏)
【青铜峡市新增4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寻找密切接触者!】2月12日,青铜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该市确诊4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坚定信心 战疫必胜#
2月11日,青铜峡市邵岗镇大沟村村民梁某、齐某某(梁某丈夫)、齐某(梁某儿子)、齐某某(梁某女儿)4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其中
确诊病例梁某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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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至1月21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儿子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儿子、孙女吃住均在店里,期间一直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1日15时,带孙女乘坐27路公交车到银川商城购物,在鞋帽区、毛衫区转了一个多小时后,为孙女买了一双鞋,之后乘坐27路公交车返回到店里,再未出门。
1月22日,乘坐儿子齐某私家车于21时30分左右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
1月23日未出门。24日到父亲家吃午饭(父梁某某、母乔某某、大弟弟梁某某一家3人,二弟梁某某一家4人),晚上22点回到家中。1月26日-27日均在父亲家吃饭,期间,妹妹梁某某一家3人回到父亲家吃饭。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8日,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29日和31日,丈夫齐某某先后两次为其外出购药,回家服用。直至2月2日,病例一直在家服用药物,本人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其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就诊,大夫李某某为其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之后回家,未外出。
2月4日9时,齐某某自驾车带其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记不清)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驾车带其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儿子)。
2月7日下午,儿子齐某自驾车(宁A93R93)带其到青铜峡市医院就诊。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丈夫)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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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之前,开自家货车(宁CBC823)在银川、小坝、定边往返三地搞装修。
1月18日,独自一人驾私家小货车(宁CBC823)到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美佳味麻辣烫店,儿子齐某(曾用名:齐某某)家,18日-21日一直在麻辣烫店二楼吃住,期间未佩戴口罩,未外出,三餐由家人送至二楼。期间,妻子梁某、儿子齐某、孙子齐某某同在店内。
1月22日10点,开自家小货车(宁CBC823)带孙子齐某某回到大沟村家中,约12时到家,之后未外出,途中均戴口罩。当天21时30分左右,妻子和儿子自驾车(宁A93R93)一同回到家中。
1月23日8时,妻弟梁某某带儿子梁某自驾车接齐某某及其儿子齐某,四人到陕西上坟。自小坝上高速,未停留,10时,到达陕西省定边县红柳沟上坟。大概12时左右到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当时店内只有三个店员。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期间齐某某在病房呆了约2分钟,然后在走廊的长条椅坐着。之后妻弟梁某某将其三人送回甘城子家中,再未接触其他人。妻弟回家。
1月24日白天未出门;吃完晚饭后18时开小货车带儿子和孙女到岳父家拜年,妻子和岳父家中的9人在家。未吃晚饭。约22时回家。
1月25日11时,一家4人到岳父家吃午饭(同餐人员13人,同24日),晚上21点回到家中。1月26日继续到岳父家吃午饭,妻子的妹妹梁某某、妹夫伍某某、伍某一家三人回来,餐后自己一人回家,妻子和儿子、孙子留在岳父家住宿。27日11时,再次去岳父家吃饭,约21时,带妻子和儿子、孙子回家。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9日10时,一人走到甘城子十字路口东南的达美堂医药林园堂药房给妻子买药(感康),接待店员1人,二人均带口罩之后回家。
1月30日在家。1月31日,因妻子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齐某某一人开车到大沟村卫生室替妻子买药,村医彭某某开了连花清瘟胶囊、甘草口服液,期间2人均带一次性口罩。
2月1日至2月2日在家,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妻子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大夫李某某接诊,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后回家。18时左右,齐某某开车带女儿齐某某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姥姥乔某某家,半小时后开车回家,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9时,一人自驾车带妻子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记不清)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一人驾车带妻子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陪同妻子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陪同妻子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刘某某儿子)。2月7日至2月8日,感觉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家休息。
确诊病例齐某(梁某儿子)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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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至1月22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母亲梁某女儿齐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母亲、女儿吃住均在店里,期间未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2日22时自驾车(宁A93R93)与母亲梁某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期间未戴口罩。
23日9:00坐小舅梁某某的车和父亲齐某某、小舅梁某某、弟弟梁某到陕西上坟,12:00左右在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
24日8时,到银川接大舅梁某某一家返回青铜峡。在闽宁镇森茂加油站加气,到大沟村后,家人一起到姥爷梁某某(和小舅住在一起)家吃饭(同餐人员同梁某),吃完饭回家。
1月25日至2月5日,一直在自己家或小舅家,期间曾先后出去三次分别到过甘城子一家菜店买菜,超市买酒、药店买药,除此之外再未出门,未接触其他人,出门戴口罩。
2月7日23时58分,齐某带母亲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就诊,由护士从内一病房带至隔离病区后,梁某和齐某分别单间入住隔离病房。
2月9日2时,市人民医院120转送至东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女儿)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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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26日下午13时,病例在单位上班(江苏扬州广林时代广场5楼8352烤肉自助料理店),接触同事15人,餐厅就餐人员接触人数不清楚。
1月26日13时左右,餐厅放假,病例回到宿舍休息(单人单间),21时左右,乘朋友邵某某(目前身体无异常)私家车(车牌号不详)自扬州出发,27日5时到达河南开封邵某某家中(河南开封市祥符区)。途中两人均戴口罩。
1月27日10时,病例乘坐邵某某私家车在祥符区找了一家宾馆(宾馆店名不详)休息。17时,同邵某某开车去祥符区一家超市(店名不详)买东西,齐某某未下车。18点左右,邵某某驾车带其到家中,然后在家中同邵某某奶奶、爸爸、妈妈、妹妹,还有4个朋友(信息不详)共同就餐,20时,乘坐邵某某私家车返回宾馆休息(全程2人均佩戴口罩)。
1月28日11时,邵某某驾车来宾馆接病例到家中吃午饭(同餐人员有父亲、母亲、奶奶、大妈、妹妹、邻居家女孩,共8人吃饭),13时20分,邵某某驾车从家中出发,送齐某某15时到达郑州机场(同乘人员:邵某某妹妹和其邻居家的女孩)。16时30分齐某某乘坐上海航空FM9137航班飞往银川河东机场,于18:30分到达。下机后同学张某某驾车(车牌号不详)接机,于20时到达邵岗甘城子父母家中,中途在甘城子加油站加油一次,在加油站超市买了东西。张某某及本人全程均佩戴口罩。
1月29日-2月2日,病例未出门,也无外人来访。
2月3日18时,父亲齐某某驾车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看望姥姥乔某某,在姥姥家中呆了半小时,然后驾车回到甘城子父母家中,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2月8日,病例一直在家中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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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上述时间段内与该上述4例确诊病例的群众,鉴于您与患者接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1.请与上述4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青铜峡市相关人员立即与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疾控中心联系电话:3054733,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724559)。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2.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属青铜峡市人员请及时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4.若需居家进行医学观察的,请不要外出,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来源:宁夏日报
2月11日,青铜峡市邵岗镇大沟村村民梁某、齐某某(梁某丈夫)、齐某(梁某儿子)、齐某某(梁某女儿)4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
其中
确诊病例梁某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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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至1月21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儿子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儿子、孙女吃住均在店里,期间一直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1日15时,带孙女乘坐27路公交车到银川商城购物,在鞋帽区、毛衫区转了一个多小时后,为孙女买了一双鞋,之后乘坐27路公交车返回到店里,再未出门。
1月22日,乘坐儿子齐某私家车于21时30分左右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
1月23日未出门。24日到父亲家吃午饭(父梁某某、母乔某某、大弟弟梁某某一家3人,二弟梁某某一家4人),晚上22点回到家中。1月26日-27日均在父亲家吃饭,期间,妹妹梁某某一家3人回到父亲家吃饭。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8日,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29日和31日,丈夫齐某某先后两次为其外出购药,回家服用。直至2月2日,病例一直在家服用药物,本人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其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就诊,大夫李某某为其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之后回家,未外出。
2月4日9时,齐某某自驾车带其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记不清)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驾车带其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儿子)。
2月7日下午,儿子齐某自驾车(宁A93R93)带其到青铜峡市医院就诊。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丈夫)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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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之前,开自家货车(宁CBC823)在银川、小坝、定边往返三地搞装修。
1月18日,独自一人驾私家小货车(宁CBC823)到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美佳味麻辣烫店,儿子齐某(曾用名:齐某某)家,18日-21日一直在麻辣烫店二楼吃住,期间未佩戴口罩,未外出,三餐由家人送至二楼。期间,妻子梁某、儿子齐某、孙子齐某某同在店内。
1月22日10点,开自家小货车(宁CBC823)带孙子齐某某回到大沟村家中,约12时到家,之后未外出,途中均戴口罩。当天21时30分左右,妻子和儿子自驾车(宁A93R93)一同回到家中。
1月23日8时,妻弟梁某某带儿子梁某自驾车接齐某某及其儿子齐某,四人到陕西上坟。自小坝上高速,未停留,10时,到达陕西省定边县红柳沟上坟。大概12时左右到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当时店内只有三个店员。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期间齐某某在病房呆了约2分钟,然后在走廊的长条椅坐着。之后妻弟梁某某将其三人送回甘城子家中,再未接触其他人。妻弟回家。
1月24日白天未出门;吃完晚饭后18时开小货车带儿子和孙女到岳父家拜年,妻子和岳父家中的9人在家。未吃晚饭。约22时回家。
1月25日11时,一家4人到岳父家吃午饭(同餐人员13人,同24日),晚上21点回到家中。1月26日继续到岳父家吃午饭,妻子的妹妹梁某某、妹夫伍某某、伍某一家三人回来,餐后自己一人回家,妻子和儿子、孙子留在岳父家住宿。27日11时,再次去岳父家吃饭,约21时,带妻子和儿子、孙子回家。三天聚餐期间,所有人均未佩戴口罩。
1月29日10时,一人走到甘城子十字路口东南的达美堂医药林园堂药房给妻子买药(感康),接待店员1人,二人均带口罩之后回家。
1月30日在家。1月31日,因妻子咳嗽、全身酸痛症状加重,齐某某一人开车到大沟村卫生室替妻子买药,村医彭某某开了连花清瘟胶囊、甘草口服液,期间2人均带一次性口罩。
2月1日至2月2日在家,未外出。
2月3日9时左右,齐某某带妻子去大沟村卫生室买药,大夫忙碌;之后到甘城子卫生院,大夫李某某接诊,开了一盒中成药(记不清)后回家。18时左右,齐某某开车带女儿齐某某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姥姥乔某某家,半小时后开车回家,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9时,一人自驾车带妻子到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为其开了一盒药(记不清)后回家。
2月5日9时,再次一人驾车带妻子去甘城子卫生院看病,院长姜某某接诊,之后陪同妻子在卫生院输液,同病房还有1名女病人(闫某某)输液,均戴口罩。
2月6日继续到卫生院陪同妻子输液,同病房输液的人是刘某某(刘某某儿子)。2月7日至2月8日,感觉身体不舒服,一直在家休息。
确诊病例齐某(梁某儿子)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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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至1月22日前,病例一直在银川居住,与母亲梁某女儿齐某某在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颐园小区北门对面经营美佳味麻辣烫店;病例与母亲、女儿吃住均在店里,期间未佩戴口罩,无外出史。
1月22日22时自驾车(宁A93R93)与母亲梁某回到甘城子大沟村家中,期间未戴口罩。
23日9:00坐小舅梁某某的车和父亲齐某某、小舅梁某某、弟弟梁某到陕西上坟,12:00左右在定边新区二道街荞面饸烙面馆吃饭。15时左右出发,沿银青高速返回,戴口罩先到宁医大总院急诊科ICU室看望姨妈乔某某,姨妈的儿子李某、女儿、女婿张某陪床,在病房停留近1个小时后回家,未接触其他人。
24日8时,到银川接大舅梁某某一家返回青铜峡。在闽宁镇森茂加油站加气,到大沟村后,家人一起到姥爷梁某某(和小舅住在一起)家吃饭(同餐人员同梁某),吃完饭回家。
1月25日至2月5日,一直在自己家或小舅家,期间曾先后出去三次分别到过甘城子一家菜店买菜,超市买酒、药店买药,除此之外再未出门,未接触其他人,出门戴口罩。
2月7日23时58分,齐某带母亲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就诊,由护士从内一病房带至隔离病区后,梁某和齐某分别单间入住隔离病房。
2月9日2时,市人民医院120转送至东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确诊病例齐某某(梁某女儿)活动轨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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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4日-26日下午13时,病例在单位上班(江苏扬州广林时代广场5楼8352烤肉自助料理店),接触同事15人,餐厅就餐人员接触人数不清楚。
1月26日13时左右,餐厅放假,病例回到宿舍休息(单人单间),21时左右,乘朋友邵某某(目前身体无异常)私家车(车牌号不详)自扬州出发,27日5时到达河南开封邵某某家中(河南开封市祥符区)。途中两人均戴口罩。
1月27日10时,病例乘坐邵某某私家车在祥符区找了一家宾馆(宾馆店名不详)休息。17时,同邵某某开车去祥符区一家超市(店名不详)买东西,齐某某未下车。18点左右,邵某某驾车带其到家中,然后在家中同邵某某奶奶、爸爸、妈妈、妹妹,还有4个朋友(信息不详)共同就餐,20时,乘坐邵某某私家车返回宾馆休息(全程2人均佩戴口罩)。
1月28日11时,邵某某驾车来宾馆接病例到家中吃午饭(同餐人员有父亲、母亲、奶奶、大妈、妹妹、邻居家女孩,共8人吃饭),13时20分,邵某某驾车从家中出发,送齐某某15时到达郑州机场(同乘人员:邵某某妹妹和其邻居家的女孩)。16时30分齐某某乘坐上海航空FM9137航班飞往银川河东机场,于18:30分到达。下机后同学张某某驾车(车牌号不详)接机,于20时到达邵岗甘城子父母家中,中途在甘城子加油站加油一次,在加油站超市买了东西。张某某及本人全程均佩戴口罩。
1月29日-2月2日,病例未出门,也无外人来访。
2月3日18时,父亲齐某某驾车去甘城子大沟村1队看望姥姥乔某某,在姥姥家中呆了半小时,然后驾车回到甘城子父母家中,期间全程戴口罩。
2月4日--2月8日,病例一直在家中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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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上述时间段内与该上述4例确诊病例的群众,鉴于您与患者接触,有感染的风险,为了您和他人健康:
1.请与上述4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青铜峡市相关人员立即与青铜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疾控中心联系电话:3054733,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3724559)。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2.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属青铜峡市人员请及时到青铜峡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便进一步诊治;属外县市人员请及时到当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在就医途中,请您戴上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4.若需居家进行医学观察的,请不要外出,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居家隔离14天,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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