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通辽市科左中旗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2021年2月22日12时左右,通辽市科左中旗宝龙山镇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陈海全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
犯罪嫌疑人陈海全,男,蒙古族,1989年09月14日出生,户籍地为科左中旗努日木镇刘柱窝堡010号;现住址:科左中旗宝龙山镇铁道北老粮库旁边平房区。居民身份证号152322198909143413。身高168CM左右,体型中等。案发时身穿深蓝色棉服,深色牛仔裤,棉服里面穿绿色带格卫衣。此人有一只手受伤(逃跑时用粉色毛巾包扎)。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线索抓获嫌疑人的给予3万元现金奖励。
联系人: 王警官:13947524277
刘警官:13337052111
田警官:13948588874
科左中旗公安局
来源:平安左中公号
犯罪嫌疑人陈海全,男,蒙古族,1989年09月14日出生,户籍地为科左中旗努日木镇刘柱窝堡010号;现住址:科左中旗宝龙山镇铁道北老粮库旁边平房区。居民身份证号152322198909143413。身高168CM左右,体型中等。案发时身穿深蓝色棉服,深色牛仔裤,棉服里面穿绿色带格卫衣。此人有一只手受伤(逃跑时用粉色毛巾包扎)。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线索抓获嫌疑人的给予3万元现金奖励。
联系人: 王警官:13947524277
刘警官:13337052111
田警官:13948588874
科左中旗公安局
来源:平安左中公号
【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典型|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乌审旗人民法院呼和法官
呼和,男,蒙古族,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双语法官),乌审旗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2006年9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考入乌审旗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担任乌审召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执行局送达团队执行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务。
【所获荣誉】
2013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优秀审判员;
2016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先进个人;
2018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2019年3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特殊贡献奖;
2019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2019年12月,被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
【工作业绩】
在乌审召法庭工作期间记录装订案件186件;在立案庭工作期间审查立案2万余件,办理保全案件36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在民一庭工作期间办理民事案件293件,其中调解结案159件,判决结案70件,撤诉64件;在执行局工作期间送达执行案件72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审理刑事案件183件,其中审理涉恶案件3件,已结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全年无发改案件;在综合审判庭工作期间审结刑事诉讼案件102件,民事商事案件38件,执行异议案件21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无发改案件。
2019年1月,被调整到我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以来,始终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行为,高度重视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的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1月,因工作需要调整到综合审判庭工作。
身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乌审旗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业合议庭成员,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无发改案件,并已生效执行完毕。通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进一步表明了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坚定信心和必胜决心,切实增强了我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根据我院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分工方案和工作要求,认真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抓好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督促落实,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信息宣传等工作。
【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
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心系群众,一心为民,以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朴情怀。接触过呼和的当事人,对他普遍都有这样的印象:一脸浅浅的微笑,只要有当事人来访,哪怕再忙,他都会放下手中的工作,耐心地倾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呼和常说:“一些当事人带着怨气来到法院,不只是寻求一个法律结果,很多时候是希望从情感上得到一种抚慰,我们要当好倾听者、安抚者和引导者。”
在工作和生活中,呼和时刻警醒自己,法官是“法”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平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始终把“廉重在自律,修重在自励”作为做人、做事、做法官的第一准则,身上决不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决不能让裁判不公发生,决不能让群众受到冷落。呼和努力守护着公平正义,将自己锻造成一块永不腐蚀的“不锈钢”,让胸前的法徽更闪亮,让温暖的法治光辉常驻百姓心间。
旗帜就是方向,信念就如磐石。始终把初心落在行动上,坚持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深刻描绘出了当代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本色。
呼和,男,蒙古族,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员额法官(双语法官),乌审旗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2006年9月,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考入乌审旗人民法院工作至今,先后担任乌审召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执行局送达团队执行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职务。
【所获荣誉】
2013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优秀审判员;
2016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2018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团队先进个人;
2018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先进个人;
2019年3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特殊贡献奖;
2019年12月,被评为乌审旗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2019年12月,被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办案标兵”;
【工作业绩】
在乌审召法庭工作期间记录装订案件186件;在立案庭工作期间审查立案2万余件,办理保全案件36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在民一庭工作期间办理民事案件293件,其中调解结案159件,判决结案70件,撤诉64件;在执行局工作期间送达执行案件72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在刑事审判庭工作期间审理刑事案件183件,其中审理涉恶案件3件,已结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全年无发改案件;在综合审判庭工作期间审结刑事诉讼案件102件,民事商事案件38件,执行异议案件21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无发改案件。
2019年1月,被调整到我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以来,始终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犯罪行为,高度重视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的审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0年1月,因工作需要调整到综合审判庭工作。
身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乌审旗人民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业合议庭成员,审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无发改案件,并已生效执行完毕。通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进一步表明了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坚定信心和必胜决心,切实增强了我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根据我院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分工方案和工作要求,认真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抓好调查研究,措施制定,督促落实,起草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文件、会议纪要、阶段性总结、信息宣传等工作。
【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
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心系群众,一心为民,以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朴情怀。接触过呼和的当事人,对他普遍都有这样的印象:一脸浅浅的微笑,只要有当事人来访,哪怕再忙,他都会放下手中的工作,耐心地倾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呼和常说:“一些当事人带着怨气来到法院,不只是寻求一个法律结果,很多时候是希望从情感上得到一种抚慰,我们要当好倾听者、安抚者和引导者。”
在工作和生活中,呼和时刻警醒自己,法官是“法”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平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始终把“廉重在自律,修重在自励”作为做人、做事、做法官的第一准则,身上决不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决不能让裁判不公发生,决不能让群众受到冷落。呼和努力守护着公平正义,将自己锻造成一块永不腐蚀的“不锈钢”,让胸前的法徽更闪亮,让温暖的法治光辉常驻百姓心间。
旗帜就是方向,信念就如磐石。始终把初心落在行动上,坚持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深刻描绘出了当代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本色。
【#有声工会#--第5季 第6期 自治区劳动模范--巴雅尔图】巴雅尔图,男,蒙古族,2018年至今任希日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兼嘎查长,任职以来,他心系牧民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热忱为群众服务,带领嘎查“两委”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帮助牧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嘎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点击链接了解自治区劳动模范巴雅尔图的事迹→https://t.cn/A65gM5dY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