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杯倒了,小张在应急车道停车1分钟,被罚款200元,记6分,小张不服处罚规定,将交通管理支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为自己主持公道。(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因副驾驶放的水杯倒了,水都流了出来,为了不影响自己驾驶,小张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算处理打倒的水杯
不想自己刚刚停了一分钟左右,就被交通管理支队认定在应急车道非法停车,遂对小张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小张虽然不懂法律,但也知道应急车道是处理紧急事情的,自己出于安全考虑,为何就不能认定属于紧急情况。
面对小张的灵魂拷问,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告诉小张,小张的车辆属于社会车辆,除非遇到事故或者车辆故障状态,否则不能停在应急车道。
听完交警的回答,小张仍心有不服,遂一纸诉状将交通管理支队告上法院。
小张认为,高速公路上既然设置应急车道,就是为了满足紧急情况下的特殊需要,不能因为驾驶社会车辆,就剥夺在应急车道停车的权利。
且事情发生时,自己的水杯打倒,水已经流了出来,如果仍然放任不管,很有可能引起短路、火灾等事故,自己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 在应急车道停留一分钟左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交通管理支队作为执法部门,应该充分考虑案发时的特殊情形,合理执法,而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
如果真等到事故发生时,才允许车辆停到应急车道,那未免有点“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意思。
法院经审查认为: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
非特殊情况下,禁止任何社会车辆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本案中,小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水杯翻倒,而且根据常人认知来看,水杯翻倒也不属于紧急情况,小张被行政处罚实属自己违法在先。
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面对法院的判决,小张傻了眼,应急车道的“急”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么亲爱的读者,你们怎样认为呢?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因副驾驶放的水杯倒了,水都流了出来,为了不影响自己驾驶,小张将车停在应急车道,打算处理打倒的水杯
不想自己刚刚停了一分钟左右,就被交通管理支队认定在应急车道非法停车,遂对小张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小张虽然不懂法律,但也知道应急车道是处理紧急事情的,自己出于安全考虑,为何就不能认定属于紧急情况。
面对小张的灵魂拷问,交通管理支队民警告诉小张,小张的车辆属于社会车辆,除非遇到事故或者车辆故障状态,否则不能停在应急车道。
听完交警的回答,小张仍心有不服,遂一纸诉状将交通管理支队告上法院。
小张认为,高速公路上既然设置应急车道,就是为了满足紧急情况下的特殊需要,不能因为驾驶社会车辆,就剥夺在应急车道停车的权利。
且事情发生时,自己的水杯打倒,水已经流了出来,如果仍然放任不管,很有可能引起短路、火灾等事故,自己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 在应急车道停留一分钟左右,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交通管理支队作为执法部门,应该充分考虑案发时的特殊情形,合理执法,而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
如果真等到事故发生时,才允许车辆停到应急车道,那未免有点“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意思。
法院经审查认为: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
非特殊情况下,禁止任何社会车辆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本案中,小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水杯翻倒,而且根据常人认知来看,水杯翻倒也不属于紧急情况,小张被行政处罚实属自己违法在先。
法院最终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面对法院的判决,小张傻了眼,应急车道的“急”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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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动态#【泗县:泗州戏演绎邻里和睦,《六尺巷》奏响文明新风】
剧本《六尺巷》原为安徽省黄梅剧院演出本,2022年3月,经省黄梅剧院同意,由泗县泗州戏剧团移植改编为泗州戏。近日,在泗县泗州戏剧团排练厅内,时长约为半小时的泗州戏《六尺巷》,正在紧锣密鼓排练中。
康熙年间,宰相张英世代居住在桐城,他的府邸与吴宅为邻。有一年,吴家建房子时,占据张家的空地,张家不服,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并告到了县衙。因为张吴两家都是显贵望族,县令左右为难,迟迟不能判决。县令(由姚玉友饰演)、张家儿媳秀秀(丁雨婵饰演)、吴太太(张文文饰演)在公堂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县令内心纠结,张家是相府人家,吴家是出了名的徽商,更是桐城县大户人家,哪家都不能得罪,也不敢得罪……张家儿媳碍于被欺、脸面难看,于是写信给宰相张英,想让宰相为其撑腰,张英看完家书后,并不赞成家人的行为。于是,便提笔在家书上批诗四句:“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有何妨。长城万里今尤在,不见当年素始皇。”张家接到书信后,深感愧疚,毫不迟疑的让出三尺地基。吴家见状,觉得张家有权有势,却不仗势欺人,被其大度所感动,于是也效仿张家,也向后让出三尺地基,于是张吴两家院墙中间留下六尺小巷,后被乡里人称之为“六尺巷”。
“六尺巷”的典故是之所以成为一段历史佳话,源于张家与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反映了中国人民追求和谐的传统美德,至今还闪耀着超越时空的思想光辉。包容忍让、平等待人,邻里和睦、民风淳朴,在当今社会,仍需广泛提倡。
据了解,泗州戏《六尺巷》,将在2022年“送戏进万村”活动中,作为重点演出剧目在全县进行展演。(特邀主持:董泽甫)
剧本《六尺巷》原为安徽省黄梅剧院演出本,2022年3月,经省黄梅剧院同意,由泗县泗州戏剧团移植改编为泗州戏。近日,在泗县泗州戏剧团排练厅内,时长约为半小时的泗州戏《六尺巷》,正在紧锣密鼓排练中。
康熙年间,宰相张英世代居住在桐城,他的府邸与吴宅为邻。有一年,吴家建房子时,占据张家的空地,张家不服,于是双方发生纠纷并告到了县衙。因为张吴两家都是显贵望族,县令左右为难,迟迟不能判决。县令(由姚玉友饰演)、张家儿媳秀秀(丁雨婵饰演)、吴太太(张文文饰演)在公堂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执一词,县令内心纠结,张家是相府人家,吴家是出了名的徽商,更是桐城县大户人家,哪家都不能得罪,也不敢得罪……张家儿媳碍于被欺、脸面难看,于是写信给宰相张英,想让宰相为其撑腰,张英看完家书后,并不赞成家人的行为。于是,便提笔在家书上批诗四句:“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有何妨。长城万里今尤在,不见当年素始皇。”张家接到书信后,深感愧疚,毫不迟疑的让出三尺地基。吴家见状,觉得张家有权有势,却不仗势欺人,被其大度所感动,于是也效仿张家,也向后让出三尺地基,于是张吴两家院墙中间留下六尺小巷,后被乡里人称之为“六尺巷”。
“六尺巷”的典故是之所以成为一段历史佳话,源于张家与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反映了中国人民追求和谐的传统美德,至今还闪耀着超越时空的思想光辉。包容忍让、平等待人,邻里和睦、民风淳朴,在当今社会,仍需广泛提倡。
据了解,泗州戏《六尺巷》,将在2022年“送戏进万村”活动中,作为重点演出剧目在全县进行展演。(特邀主持:董泽甫)
“自甘风险原则呢?”天津,孙杰在自愿参加的掰手腕比赛中右臂受伤,要求主办方赔偿103428元:主办方没有阻止我和专业选手对阵。
(案例来源:天津市二中院)
孙杰(化名)报名参加当地的全民腕力PK赛,即民间通称的掰手腕比赛,虽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但孙杰认为自己臂力超群,现场报名以后,他就去挑战现场的专业选手。
比赛分为两个组,一组是主办方邀请来的“专业选手”,另一组都是像孙杰这样自愿报名的业余选手,按照规则,专业选手和业余选手是分组比赛的,互不交叉。
正式比赛还没有开始,孙杰找了一名现场的专业选手比赛,果然,第一局就败下阵来,孙杰不服,又比了第二局,结果他的右臂严重受伤,住院17天治疗。
孙杰认为,主办方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对于他的受伤应该赔偿,包括医药费99856.95元,住院伙食费1700元,交通费300元,医疗器具费1371.46元,一共103428.41元。
法院认为,主办公司在组织腕力比赛活动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专业组参赛选手和非专业的参赛选手,在非正式比赛时间内角力,造成孙杰受伤,应当承担责任。
同时,孙杰自愿参加掰手腕角力,应当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而其在第一局输了后仍然进行第二局角力,并在第二局受伤,因此孙杰对其右臂受伤亦应负有过错责任。
法院判决,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主办公司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医药费44602.2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90元,交通费210元,医疗器具费960.02元,一共46962.29元。
主办公司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公司已经尽到了保护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在活动前出示了相关声明的提示,参与者包括孙杰在内也都签字确认。
孙杰在明知比赛时间、方法和规则的情况下,私自较量,在第一局已经输掉,明知实力悬殊且手臂肌肉力量耗尽的情况下,执意要求进行第二次比赛,才出现了伤害结果。
主办方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孙杰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应遵循“自甘风险”的原则,自已对自己负责,主办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确实,民法典1176条对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有明文规定,也就是人们所称的“自甘风险”原则,特别是在比较激烈的体育运动中,参与者应有自甘风险的意识。
但是,这一规定仅限于参与者相互之间造成的伤害,例如本案中,孙杰不能要求和他对阵的“专业选手”承担赔偿责任,“自甘风险”原则仅限于此。
对于赛事的组织者、未成年参赛者的场外家长、裁判、观众等等第三方,则要根据事实由法官来进行判定,在伤害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
本案中,按照法律规定,赛事主办方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至于是否尽到了责任,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则由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公序良俗进行自由裁量。
主办方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在孙杰的伤害事故中,主办方负有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在比赛的组织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疏漏。
一是对于专业选手的管理问题。“专业选手”都是赛事主办方邀请而来,实力较为强劲,法院认为,应对“专业选手”进行集中管理,与“业余选手”分开。
这是孙杰在非正式比赛时间内,能够找到“专业选手”挑战的根本原因,也是赛事组织者在活动过程中的重大漏洞。
二是主办方没有尽到劝阻的责任。孙杰与“专业选手”的角力就在比赛现场进行,而且进行了两局,在此过程中,主办方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劝告阻止,责任非常明确。
至于孙杰是自愿参与比赛,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等,法院认为,三七开的责任比例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主办方承担70%责任,二审予以维持。
(案例来源:天津市二中院)
孙杰(化名)报名参加当地的全民腕力PK赛,即民间通称的掰手腕比赛,虽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但孙杰认为自己臂力超群,现场报名以后,他就去挑战现场的专业选手。
比赛分为两个组,一组是主办方邀请来的“专业选手”,另一组都是像孙杰这样自愿报名的业余选手,按照规则,专业选手和业余选手是分组比赛的,互不交叉。
正式比赛还没有开始,孙杰找了一名现场的专业选手比赛,果然,第一局就败下阵来,孙杰不服,又比了第二局,结果他的右臂严重受伤,住院17天治疗。
孙杰认为,主办方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对于他的受伤应该赔偿,包括医药费99856.95元,住院伙食费1700元,交通费300元,医疗器具费1371.46元,一共103428.41元。
法院认为,主办公司在组织腕力比赛活动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专业组参赛选手和非专业的参赛选手,在非正式比赛时间内角力,造成孙杰受伤,应当承担责任。
同时,孙杰自愿参加掰手腕角力,应当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而其在第一局输了后仍然进行第二局角力,并在第二局受伤,因此孙杰对其右臂受伤亦应负有过错责任。
法院判决,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主办公司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医药费44602.2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90元,交通费210元,医疗器具费960.02元,一共46962.29元。
主办公司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公司已经尽到了保护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在活动前出示了相关声明的提示,参与者包括孙杰在内也都签字确认。
孙杰在明知比赛时间、方法和规则的情况下,私自较量,在第一局已经输掉,明知实力悬殊且手臂肌肉力量耗尽的情况下,执意要求进行第二次比赛,才出现了伤害结果。
主办方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孙杰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活动,应遵循“自甘风险”的原则,自已对自己负责,主办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确实,民法典1176条对于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有明文规定,也就是人们所称的“自甘风险”原则,特别是在比较激烈的体育运动中,参与者应有自甘风险的意识。
但是,这一规定仅限于参与者相互之间造成的伤害,例如本案中,孙杰不能要求和他对阵的“专业选手”承担赔偿责任,“自甘风险”原则仅限于此。
对于赛事的组织者、未成年参赛者的场外家长、裁判、观众等等第三方,则要根据事实由法官来进行判定,在伤害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
本案中,按照法律规定,赛事主办方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至于是否尽到了责任,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则由法官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公序良俗进行自由裁量。
主办方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在孙杰的伤害事故中,主办方负有相关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在比赛的组织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疏漏。
一是对于专业选手的管理问题。“专业选手”都是赛事主办方邀请而来,实力较为强劲,法院认为,应对“专业选手”进行集中管理,与“业余选手”分开。
这是孙杰在非正式比赛时间内,能够找到“专业选手”挑战的根本原因,也是赛事组织者在活动过程中的重大漏洞。
二是主办方没有尽到劝阻的责任。孙杰与“专业选手”的角力就在比赛现场进行,而且进行了两局,在此过程中,主办方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劝告阻止,责任非常明确。
至于孙杰是自愿参与比赛,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等,法院认为,三七开的责任比例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审法院判决主办方承担70%责任,二审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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