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工作的紧急通告】
鉴于红山区涉及松山区确诊病例及其关联人员多处活动轨迹,红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桥北街道龙山鸿郡B区1号楼,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玉龙汽贸路以南、查干沐沦大街以西、方圆街以东整体划为管控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降低感染、传播疫情的风险。将契丹古玩城、福北昌音乐烤吧划为封控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将红山区除封控区、管控区外所有区域划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做好各项防控应急准备。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如确需离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松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有时空重合,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三、封控区、管控区居民,如有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等应急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负责提前联系医疗防控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各相关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主动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
目前,红山区生产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能够保障广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广大居民支持与配合。
赤峰市红山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相关链接: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红山区公安分局将对以下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以及依法被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区域活动,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身份核查、车辆检查、防疫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拒绝隔离治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人员,拒不配合所在单位和社区(村)闭环管理防控措施的。
四、非定点发热门诊医院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药店销售退烧药等特定药品不落实实名登记、报备管控措施的。
五、伪造、变造、出售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的。
六、编造或者故意散布、传播虚假涉疫信息,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八、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九、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十、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一、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
2022年4月11日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倡导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
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全区疫情防控物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相关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组织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
三、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五)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五、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红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七、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借疫情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0476-58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妥善处理。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来源:红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红山公安 https://t.cn/R2Wxoj6
鉴于红山区涉及松山区确诊病例及其关联人员多处活动轨迹,红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将桥北街道龙山鸿郡B区1号楼,赤峰商贸服务物流园区玉龙汽贸路以南、查干沐沦大街以西、方圆街以东整体划为管控区,严格落实“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降低感染、传播疫情的风险。将契丹古玩城、福北昌音乐烤吧划为封控区,严格落实“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将红山区除封控区、管控区外所有区域划为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做好各项防控应急准备。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开中心城区,如确需离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松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有时空重合,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三、封控区、管控区居民,如有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等应急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负责提前联系医疗防控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各相关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主动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
目前,红山区生产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能够保障广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让我们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广大居民支持与配合。
赤峰市红山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相关链接: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红山区公安分局将对以下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区域以及依法被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区域活动,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身份核查、车辆检查、防疫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拒绝隔离治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的共同工作和生活人员,拒不配合所在单位和社区(村)闭环管理防控措施的。
四、非定点发热门诊医院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药店销售退烧药等特定药品不落实实名登记、报备管控措施的。
五、伪造、变造、出售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的。
六、编造或者故意散布、传播虚假涉疫信息,谎报险情、疫情、警情,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八、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药、伪劣防疫物资、医用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九、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十、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十一、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
2022年4月11日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倡导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
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全区疫情防控物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全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各相关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组织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
三、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并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规定,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五)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五、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红山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七、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借疫情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0476-58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妥善处理。
赤峰市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来源:红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红山公安 https://t.cn/R2Wxoj6
早呀、今天是2022年4月4日 星期一
农历壬寅(虎)年三月初四
#地铁客流数据#
欢迎乘坐承载人文、畅游古城的西安地铁!
温馨提示您:
提倡静音车厢从我做起;
方便你我、文明出行!!!
西安地铁安全运营天数:3830天
昨日西安地铁线网客运量263.87万人次
客流强度1.02
其中,
1号线49.09万人次,2号线74.12万人次,
3号线53.19万人次,4号线33.86万人次,
5号线29.32万人次,6号线12.60万人次,
9号线8.04万人次,14号线3.65万人次。
@西安地铁 @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 @西安地铁9号线 @地铁客流及运输研究阿牛
农历壬寅(虎)年三月初四
#地铁客流数据#
欢迎乘坐承载人文、畅游古城的西安地铁!
温馨提示您:
提倡静音车厢从我做起;
方便你我、文明出行!!!
西安地铁安全运营天数:3830天
昨日西安地铁线网客运量263.87万人次
客流强度1.02
其中,
1号线49.09万人次,2号线74.12万人次,
3号线53.19万人次,4号线33.86万人次,
5号线29.32万人次,6号线12.60万人次,
9号线8.04万人次,14号线3.65万人次。
@西安地铁 @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 @西安地铁9号线 @地铁客流及运输研究阿牛
#美丽乡村 幸福盘锦# 【定制“专车”:省时省钱还省心】#美好辽宁欢迎您#
欢采职工上下班坐上“专车”
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作业区,坐落在盘锦最西部与锦州接壤的区域,距离油田职工集中居住的兴隆台区中心区约50公里。长期以来,居住在兴隆台城区的2300多名欢采油田职工,受到往返家与单位通勤问题的困扰。近日,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与欢喜岭采油厂多次磋商研究,决定开展长期战略合作,于11月1日开通了欢采职工定制通勤班车,促进油地深度融合,做好油田企业发展服务工作。
据了解,盘锦客运公交集团针对此次欢采作业区定制通勤任务,全部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气电混合动力客车,提供统一定制车辆、定制时间、定制站点、定制线路、定制乘车服务。在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前提下,为油田企业职工通勤提供高品质、高标准的乘车体验。同时,根据职工居住各小区分布以及规模,通勤车均沿主要路段行驶,辐射周边小区,并沿途选取公交站点作为乘降点。“为提高车辆运行效率,每条线路仅设置2—3处乘降点。综合考虑每天上岗人数,总体计划未来全线开通白班线路13条,夜班线路3条。”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刚介绍说,欢采职工定制通勤班车首批投入车辆约60台,首批开通4条白班通勤线路试运行,待首批试运行线路稳定成熟后,再逐步开通其他线路。
首批试运行4条白班线路分别为:欢采1号线,蓝色康桥B区东门—香稻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欢采2号线,蓝色康桥H区西门对面公交站点—香稻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欢采3号线,蓝色康桥F区东门小桥—青年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欢采4号线,生态园三区南门对面—文汇街—林丰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
运行时间:上班时间发一班车,发车时间为6时35分,约7时40分到达终点;下班时间16时15分~17时发车,随时调度。
11月1日,油地企业共建欢喜岭采油厂职工定制通勤班车试运行第一天。凌晨的寒冷,抵挡不住欢采职工喜悦的心情,300多名职工分别坐上了8辆盼望已久的专车,分4条线路集体高高兴兴去上班。早6时35分,记者在蓝色康桥B区东门站点,登上了欢采1号线首发车,进行了亲身体验和实地采访。
据观察,定制班车每车有43个座位,采用的是公交版气电混合动力,由于是职工定制通勤班车,所以只有欢采的职工,才能凭借手中的定制公交IC卡上车。“这车既舒服,又安全,还方便,而且同事们一起上下班,还可以多沟通、多交流,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是一举多得。”欢采热注作业一区职工李寅秋说。临座的生产运行科职工赵世奇接着说:“是啊,太开心啦!上下班不用愁了,油地企业为我们共同定制的专车,真是为我们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畅谈着坐上专车的幸福感受,以及对客运公交集团和欢喜岭采油厂关心职工的感激之情。
班车运行间隙,司机师傅张强介绍说,在上岗前他们都进行了安全驾驶教育及考核,而且要求驾驶员在着装标准规范、礼仪礼貌用语、定期车辆安全检查、每天车辆清洁维护等方面必须达到服务标准。同时,在每辆通勤车内的显著位置,都公示了车辆驾驶员公开服务电话、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对所有运行线路都进行全程服务保障监督。
家长点赞校园定制公交:
省时省钱还省心
从家门口到校门口,我市首批校园定制公交于11月1日上线试运营。首批乘车体验的学生家长纷纷夸赞,有了这样的“专车”太方便了,省时、省钱、还省心!
11月1日早6时40分许,辽L35412公交车准时停在兴隆台区瀚新花园小区门口。随车安检员杨光忙着统计人数、维持乘车秩序。
市一完中七年十班的赵晗棋同学首先上车,成为我市校园定制公交的第一位乘客。她的妈妈陆丹特意上车转了转。“车辆干净,座位舒适,车厢里也特别暖和,这下我们家长放心啦!”陆丹开心地说:“原来孩子上下学都是爸爸接送,单程行驶时间半小时左右。遇到不好天气打车,一个来回费用就得15元左右。现在,坐定制公交,一次两元钱,真是太方便了,省时、省钱、还省心!”
瀚新花园至市一完中,途经14个站点,接到了28个学生。早上7时20分,公交车安全到达市一完中南门。市一完中八年部主任齐洪波跟车了解车辆运行情况后说:“这趟公交车开通以后方便了孩子到校,有利于解决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如果运行安全稳定并能得到家长认可的话,今后选择坐公交上学的孩子会越来越多。”
一些孩子家长告诉记者,早晚高峰校门口人多车多。车停远了,怕孩子进出校门不安全;车停近了,怕违停堵路被抓拍。接送一次孩子,没个把小时别想从校门口脱身。这回有了校园定制公交,再也没有这些烦恼了。
当日早上,在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首批6辆校园定制公交开通试运营,从家门口到校门口,成为市第一完全中学、双台子区第三初级中学学生的上下学“专车”。
一段时期以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不规范停车和学生人身安全隐患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体路网通行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9月18日,盘锦日报刊发题为《出行难调查之一——老城区:交通拥堵,坐公交车没有走着快》的新闻调查稿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认真研究,拿出真招实策,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为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试点推出了校园定制公交,让市民共享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我们在前期调研、大数据分析基础上,规划住宅小区到学校‘点对点’服务的定制公交线路,通过试点先行进而全面优化推广。”盘锦客运公交集团市公交公司副总经理赵新说。
据介绍,首批校园定制公交线路采取“定车、定人、定时、定线、定价”运营服务模式,根据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量身定制“点对点”式直达服务。同时,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与市公安交警、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运营。此外,该集团还将通过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推行智能APP让家长实时了解孩子乘车动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乘坐定制公交的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欢采职工上下班坐上“专车”
辽河油田欢喜岭采油厂作业区,坐落在盘锦最西部与锦州接壤的区域,距离油田职工集中居住的兴隆台区中心区约50公里。长期以来,居住在兴隆台城区的2300多名欢采油田职工,受到往返家与单位通勤问题的困扰。近日,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与欢喜岭采油厂多次磋商研究,决定开展长期战略合作,于11月1日开通了欢采职工定制通勤班车,促进油地深度融合,做好油田企业发展服务工作。
据了解,盘锦客运公交集团针对此次欢采作业区定制通勤任务,全部采用绿色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气电混合动力客车,提供统一定制车辆、定制时间、定制站点、定制线路、定制乘车服务。在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前提下,为油田企业职工通勤提供高品质、高标准的乘车体验。同时,根据职工居住各小区分布以及规模,通勤车均沿主要路段行驶,辐射周边小区,并沿途选取公交站点作为乘降点。“为提高车辆运行效率,每条线路仅设置2—3处乘降点。综合考虑每天上岗人数,总体计划未来全线开通白班线路13条,夜班线路3条。”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刚介绍说,欢采职工定制通勤班车首批投入车辆约60台,首批开通4条白班通勤线路试运行,待首批试运行线路稳定成熟后,再逐步开通其他线路。
首批试运行4条白班线路分别为:欢采1号线,蓝色康桥B区东门—香稻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欢采2号线,蓝色康桥H区西门对面公交站点—香稻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欢采3号线,蓝色康桥F区东门小桥—青年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欢采4号线,生态园三区南门对面—文汇街—林丰路—友谊街—向海大道—外环—中华路—欢采厂部站点。
运行时间:上班时间发一班车,发车时间为6时35分,约7时40分到达终点;下班时间16时15分~17时发车,随时调度。
11月1日,油地企业共建欢喜岭采油厂职工定制通勤班车试运行第一天。凌晨的寒冷,抵挡不住欢采职工喜悦的心情,300多名职工分别坐上了8辆盼望已久的专车,分4条线路集体高高兴兴去上班。早6时35分,记者在蓝色康桥B区东门站点,登上了欢采1号线首发车,进行了亲身体验和实地采访。
据观察,定制班车每车有43个座位,采用的是公交版气电混合动力,由于是职工定制通勤班车,所以只有欢采的职工,才能凭借手中的定制公交IC卡上车。“这车既舒服,又安全,还方便,而且同事们一起上下班,还可以多沟通、多交流,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是一举多得。”欢采热注作业一区职工李寅秋说。临座的生产运行科职工赵世奇接着说:“是啊,太开心啦!上下班不用愁了,油地企业为我们共同定制的专车,真是为我们做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畅谈着坐上专车的幸福感受,以及对客运公交集团和欢喜岭采油厂关心职工的感激之情。
班车运行间隙,司机师傅张强介绍说,在上岗前他们都进行了安全驾驶教育及考核,而且要求驾驶员在着装标准规范、礼仪礼貌用语、定期车辆安全检查、每天车辆清洁维护等方面必须达到服务标准。同时,在每辆通勤车内的显著位置,都公示了车辆驾驶员公开服务电话、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对所有运行线路都进行全程服务保障监督。
家长点赞校园定制公交:
省时省钱还省心
从家门口到校门口,我市首批校园定制公交于11月1日上线试运营。首批乘车体验的学生家长纷纷夸赞,有了这样的“专车”太方便了,省时、省钱、还省心!
11月1日早6时40分许,辽L35412公交车准时停在兴隆台区瀚新花园小区门口。随车安检员杨光忙着统计人数、维持乘车秩序。
市一完中七年十班的赵晗棋同学首先上车,成为我市校园定制公交的第一位乘客。她的妈妈陆丹特意上车转了转。“车辆干净,座位舒适,车厢里也特别暖和,这下我们家长放心啦!”陆丹开心地说:“原来孩子上下学都是爸爸接送,单程行驶时间半小时左右。遇到不好天气打车,一个来回费用就得15元左右。现在,坐定制公交,一次两元钱,真是太方便了,省时、省钱、还省心!”
瀚新花园至市一完中,途经14个站点,接到了28个学生。早上7时20分,公交车安全到达市一完中南门。市一完中八年部主任齐洪波跟车了解车辆运行情况后说:“这趟公交车开通以后方便了孩子到校,有利于解决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如果运行安全稳定并能得到家长认可的话,今后选择坐公交上学的孩子会越来越多。”
一些孩子家长告诉记者,早晚高峰校门口人多车多。车停远了,怕孩子进出校门不安全;车停近了,怕违停堵路被抓拍。接送一次孩子,没个把小时别想从校门口脱身。这回有了校园定制公交,再也没有这些烦恼了。
当日早上,在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首批6辆校园定制公交开通试运营,从家门口到校门口,成为市第一完全中学、双台子区第三初级中学学生的上下学“专车”。
一段时期以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不规范停车和学生人身安全隐患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整体路网通行效率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9月18日,盘锦日报刊发题为《出行难调查之一——老城区:交通拥堵,坐公交车没有走着快》的新闻调查稿件,引起强烈社会反响。市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认真研究,拿出真招实策,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为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试点推出了校园定制公交,让市民共享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我们在前期调研、大数据分析基础上,规划住宅小区到学校‘点对点’服务的定制公交线路,通过试点先行进而全面优化推广。”盘锦客运公交集团市公交公司副总经理赵新说。
据介绍,首批校园定制公交线路采取“定车、定人、定时、定线、定价”运营服务模式,根据学生上下学出行需求,量身定制“点对点”式直达服务。同时,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与市公安交警、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运营。此外,该集团还将通过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推行智能APP让家长实时了解孩子乘车动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乘坐定制公交的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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