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任某、熊某涉嫌绑架盗窃案依法宣判。此次出庭支持公诉的是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任某因债务缠身,萌生了绑架有钱人勒索钱财的想法,并邀请被告人熊某共同参与。同年8月至10月,任某准备作案工具,多次邀集熊某前往岳阳经开区某别墅区蹲守,伺机绑架该小区一名女住户,后因该女子没有出现而未能得逞。10月下旬,因债主逼债,在任某提议下,两人在该小区某别墅内偷走数个名牌女包和一个金手镯,事后进行分赃处理。2019年底,任某向熊某提议继续实施绑架,两人商议后决定前往岳阳楼区某别墅区伺机作案,并准备好作案工具进行多次蹲守踩点,最后确定作案对象。2020年4月27日凌晨,两人携带工具破窗进入目标别墅,计划将住户电晕后带至地下室控制,再向家属勒索钱财。随后,他们潜入二楼住户胡某房间,为了阻止胡某挣扎求救,两人持匕首捅刺并威胁,直至胡某不再反抗。期间,三楼住户听到异响后报警,并向小区物业求救。小区保安赶来后,两人见罪行败露仓皇逃离现场。任某逃跑时腿受伤,躲藏在蹲点的毛坯房内,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熊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害人胡某腹部共有13处伤口,属于重伤二级。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两笔犯罪事实中,没有包括两被告人试图绑架岳阳经开区某女住户一案,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明后对该笔犯罪事实进行了追诉。
案子办完了,但是背后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承办人对全市发生在小区内的多起类似案件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多例案犯利用毛坯房等闲置物业进行蹲守、伺机作案的情况,反映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外来人员和闲置物业普遍缺乏严格管理、巡查盘查流于形式等问题。随即,市检察院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与社区的联防联治联动,促进小区规范化管理,让市民的“家”更安全更可靠,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自由是最大的财富,遵纪守法又是最大的自由保障。不知敬畏者,漠视法律的任性妄为者,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通过办理本案,也是要让所有公民清醒认识到,不管身处顺境逆境,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紧绷遵守法律这根弦,不触碰法律底线,人生才不会偏向,不会越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安身立命,修德齐家,社会安宁。”法庭上,罗青发表公诉法律意见,重点阐述了该案带来的启示。
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15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任某因债务缠身,萌生了绑架有钱人勒索钱财的想法,并邀请被告人熊某共同参与。同年8月至10月,任某准备作案工具,多次邀集熊某前往岳阳经开区某别墅区蹲守,伺机绑架该小区一名女住户,后因该女子没有出现而未能得逞。10月下旬,因债主逼债,在任某提议下,两人在该小区某别墅内偷走数个名牌女包和一个金手镯,事后进行分赃处理。2019年底,任某向熊某提议继续实施绑架,两人商议后决定前往岳阳楼区某别墅区伺机作案,并准备好作案工具进行多次蹲守踩点,最后确定作案对象。2020年4月27日凌晨,两人携带工具破窗进入目标别墅,计划将住户电晕后带至地下室控制,再向家属勒索钱财。随后,他们潜入二楼住户胡某房间,为了阻止胡某挣扎求救,两人持匕首捅刺并威胁,直至胡某不再反抗。期间,三楼住户听到异响后报警,并向小区物业求救。小区保安赶来后,两人见罪行败露仓皇逃离现场。任某逃跑时腿受伤,躲藏在蹲点的毛坯房内,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次日,熊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害人胡某腹部共有13处伤口,属于重伤二级。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两笔犯罪事实中,没有包括两被告人试图绑架岳阳经开区某女住户一案,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查明后对该笔犯罪事实进行了追诉。
案子办完了,但是背后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承办人对全市发生在小区内的多起类似案件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多例案犯利用毛坯房等闲置物业进行蹲守、伺机作案的情况,反映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外来人员和闲置物业普遍缺乏严格管理、巡查盘查流于形式等问题。随即,市检察院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与社区的联防联治联动,促进小区规范化管理,让市民的“家”更安全更可靠,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自由是最大的财富,遵纪守法又是最大的自由保障。不知敬畏者,漠视法律的任性妄为者,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通过办理本案,也是要让所有公民清醒认识到,不管身处顺境逆境,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紧绷遵守法律这根弦,不触碰法律底线,人生才不会偏向,不会越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安身立命,修德齐家,社会安宁。”法庭上,罗青发表公诉法律意见,重点阐述了该案带来的启示。
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15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
#今晚九点半#【神秘消失的400吨储备粮】利用一个#小小的遥控器“偷走”400多吨储备粮#,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经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该案被告人张某亮、王某安被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十年零一个月,各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24名被告人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https://t.cn/A64kAVBa
#延安# 志丹通报殡仪馆女尸被偷走:系死者丈夫所为,拘十日
9月19日,志丹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报,2020年8月29日8时许,志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志丹县殡仪馆报称:殡仪馆内存放的一具女尸被人破坏窗户护栏偷走。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
一、调查情况:
1.死者孙某兰及张某云的基本情况:
经查,孙某兰,女,53岁,现住榆林市靖边县大路沟乡刘家砭村人,无业。1986年 与志丹县旦八镇界湾村村民周某来结婚。婚后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周某1)、二儿子(周某2)、女儿(周某3)。2002年孙有兰与前夫周某来通过志丹县人民法院离婚,2003年携带女儿到榆林市靖边县大路沟乡与张某云一起生活,后张某云将孙某兰及其女儿户口上至自己户下,同时,将孙某兰女儿周某3改名为张某。
张某云、男、56岁、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大路沟乡黄蒿地台刘家砭村村民。2003年 与孙某兰搬至靖边县寨山暗门谭居住。后张某云在靖边县靠打工为生并供张某上大学直至工作、成家。
2.基本案情:孙某兰生前因病在榆林市靖边县中医院治疗,于2020年8月25日转至延安市脑血管医院治疗,8月27日因治疗无效孙某兰在延安市脑血管医院去世。孙某兰去世后儿子周某1等人将母亲尸体运回志丹县并存放在志丹县殡仪馆内。8月28日,双方家属因孙某兰尸体归属问题在殡仪馆发生争执并向顺宁派出所报警,民警及时出警,并耐心劝解,事态得到平息。2020年8月29日凌晨1时许,张某云认为,自己有义务将自己妻子尸体入土为安,于是伙同张某抗等人及雇用的两名出租车司机来到志丹县殡仪馆。后五人从殡仪馆外墙山上翻至殡仪馆院内,张某云用事先准备好的管钳将殡仪馆外窗护栏剪断进入停尸房,将孙某兰的尸体抬至窗口后,五人一起将尸体运回老家。
二、处理情况:
2020年8月29日,我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对张某云损毁殡仪馆窗户及运走尸体一案进行了受理。经调查,该案中,张某云运走尸体行为未达到立案标准,其损毁殡仪馆窗户行为属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张某云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我局于9月11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9月19日,志丹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通报,2020年8月29日8时许,志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志丹县殡仪馆报称:殡仪馆内存放的一具女尸被人破坏窗户护栏偷走。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
一、调查情况:
1.死者孙某兰及张某云的基本情况:
经查,孙某兰,女,53岁,现住榆林市靖边县大路沟乡刘家砭村人,无业。1986年 与志丹县旦八镇界湾村村民周某来结婚。婚后育有两儿一女,大儿子(周某1)、二儿子(周某2)、女儿(周某3)。2002年孙有兰与前夫周某来通过志丹县人民法院离婚,2003年携带女儿到榆林市靖边县大路沟乡与张某云一起生活,后张某云将孙某兰及其女儿户口上至自己户下,同时,将孙某兰女儿周某3改名为张某。
张某云、男、56岁、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大路沟乡黄蒿地台刘家砭村村民。2003年 与孙某兰搬至靖边县寨山暗门谭居住。后张某云在靖边县靠打工为生并供张某上大学直至工作、成家。
2.基本案情:孙某兰生前因病在榆林市靖边县中医院治疗,于2020年8月25日转至延安市脑血管医院治疗,8月27日因治疗无效孙某兰在延安市脑血管医院去世。孙某兰去世后儿子周某1等人将母亲尸体运回志丹县并存放在志丹县殡仪馆内。8月28日,双方家属因孙某兰尸体归属问题在殡仪馆发生争执并向顺宁派出所报警,民警及时出警,并耐心劝解,事态得到平息。2020年8月29日凌晨1时许,张某云认为,自己有义务将自己妻子尸体入土为安,于是伙同张某抗等人及雇用的两名出租车司机来到志丹县殡仪馆。后五人从殡仪馆外墙山上翻至殡仪馆院内,张某云用事先准备好的管钳将殡仪馆外窗护栏剪断进入停尸房,将孙某兰的尸体抬至窗口后,五人一起将尸体运回老家。
二、处理情况:
2020年8月29日,我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迅速对张某云损毁殡仪馆窗户及运走尸体一案进行了受理。经调查,该案中,张某云运走尸体行为未达到立案标准,其损毁殡仪馆窗户行为属治安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张某云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我局于9月11日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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