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深的单曲《我的答案 (人民检察概念曲)》听后感
前言:追完两集《相逢时节》,受感于沈庆的《青春》,找出来拖进循环歌单。本来昏昏欲睡了,深深的《我的答案》上线,准备强打精神试听,一遍下来却让整个人兴奋莫名。于此,稍作记述。
整体印象:
颇有《黄种人》《壮志在我胸》《男儿当自强》……诸如此类歌曲的澎湃之感。深深这次采用的唱法个人也觉得挺复古的,恍然有千禧年的时代之风——毫无保留的释放铿锵义气。一首印象歌曲,韵文诗体将“人民检察体系”各职能概念刻画得别致有趣,清楚明白,条理分明,内容满溢。让人了解蓝装背后的职能特征之外,也乐意着意探究世俗中的善恶黑白、罪罚爱恨、喜恶生死,防微杜渐,以及绝不含糊的守正持义。
Rap?的大段运用,在歌者迄今为止的歌曲风格算是少见的,语速飙风,语辞可辨,颇现检察人的明快、干练、行止绝不拖泥带水、做事绝不迟滞延宕的风度气派。另能可料见的是我们在翻唱时必然要费些功夫才有可能完成得了吧!
编曲中的低唱高和、和声众众,如暗耀交错的光,闪现着检察公职群体力量的森严壁垒与众志成城 。这样的凝聚力磅礴豪迈,这样的认同感让人满足。对!这首歌给我的感觉拢词一个答案,就是“满足”。来自于国泰民安,更来自对默默代我们负重前行的执灯者的感念。
#周深人民检察概念曲我的答案##周深献唱人民检察概念曲#
前言:追完两集《相逢时节》,受感于沈庆的《青春》,找出来拖进循环歌单。本来昏昏欲睡了,深深的《我的答案》上线,准备强打精神试听,一遍下来却让整个人兴奋莫名。于此,稍作记述。
整体印象:
颇有《黄种人》《壮志在我胸》《男儿当自强》……诸如此类歌曲的澎湃之感。深深这次采用的唱法个人也觉得挺复古的,恍然有千禧年的时代之风——毫无保留的释放铿锵义气。一首印象歌曲,韵文诗体将“人民检察体系”各职能概念刻画得别致有趣,清楚明白,条理分明,内容满溢。让人了解蓝装背后的职能特征之外,也乐意着意探究世俗中的善恶黑白、罪罚爱恨、喜恶生死,防微杜渐,以及绝不含糊的守正持义。
Rap?的大段运用,在歌者迄今为止的歌曲风格算是少见的,语速飙风,语辞可辨,颇现检察人的明快、干练、行止绝不拖泥带水、做事绝不迟滞延宕的风度气派。另能可料见的是我们在翻唱时必然要费些功夫才有可能完成得了吧!
编曲中的低唱高和、和声众众,如暗耀交错的光,闪现着检察公职群体力量的森严壁垒与众志成城 。这样的凝聚力磅礴豪迈,这样的认同感让人满足。对!这首歌给我的感觉拢词一个答案,就是“满足”。来自于国泰民安,更来自对默默代我们负重前行的执灯者的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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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要离婚,岳母好心劝阻:给你一套房和50万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千千万万人中,一对男女能走到一起结为夫妻是莫大的缘分,这样的缘分,本来应该倍加珍惜、共同呵护经营,但并非所有人都懂得婚姻的真谛,以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去维护它。
比如保持忠诚是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的义务,现实中因婚内外遇导致离婚的诉讼却不少见。
对被背叛的一方来说,伴侣外遇带给自己的精神伤害可能是金钱都难以弥补的,湖南的何先生便深有体会,当他发现自己当宝贝养的女儿非亲生时,决定离婚,此时岳母提出只要他不离婚,便能有一套房子和50万元,岳母为何会帮女儿挽留他,何先生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何先生与妻子刘某结婚的时间并不长,只有3年,人们都说“七年之痒”,这还不到一半就闹起了离婚,可想而知两人的矛盾不是小矛盾。
原来,何先生与刘某结为夫妻并非两人之间有多深的爱意,稍显凑合。
何先生幼年丧父,是母亲将他辛苦拉扯大,单亲家庭的成长经历让何先生有些自卑内向,长大后,他也不会追女孩,就整天闷在工地干活,到了快奔三的年纪还没对象,母亲非常着急。
何先生不想让母亲为自己担心,便听从母亲的意思去相亲,就这样认识了刘某。刘某比何先生小3岁,已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一个和前夫生的女儿,但何先生对此表示不介意,因为他确实年纪大了,想尽快把终身大事落实,两人初见没过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但恋爱时,何先生却总觉得哪里不对,虽然他没怎么和女孩相处过,但无论如何两人作为情侣,出去逛街刘某连手都不让他牵总有点异常。何先生安慰自己可能是刘某比较害羞,既然决定在一起,那就要包容对方,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只谈了很短暂的恋爱就领证登记了。
结婚时何先生28岁,刘某25岁,其实都还非常年轻,如果肯好好经营婚姻奋斗事业将来日子不会差到哪去,可婚后夫妻俩的相处依然很古怪,何先生大多数时间都守在工地上面,和妻子交流不多,回了家妻子也不会为他做饭,何先生问起便说想吃自己做,显得极不耐烦。
更有甚者,两人每次通电话都是何先生打给妻子,3年的时间,刘某居然没有主动打过一次电话问问丈夫在外面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何先生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想着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也就没太计较,更何况婚后刘某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每每看到女儿,何先生便觉得自己工作都更有劲头了,他要给女儿挣个未来,让她受良好的教育。只是随着女儿五官逐渐长开,何先生总觉得女儿和自己不像,心里犯嘀咕,本以为只是自己这么想,可有时亲戚朋友看到都会说孩子长得像妈妈,不像爸爸,他便更起疑心。
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何先生还是带着2岁的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女儿竟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何先生当即把鉴定结果扔到了妻子面前,刘某看到后并没有惊慌,而是淡定地承认了自己婚内外遇的事实,但她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也不想跟何先生多谈这件事,当晚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带两个女儿回了娘家。
何先生难以忍受妻子对自己的不尊重,决意要离婚,可这时他的岳母却劝他别离。
她也不认可女儿的行为,训斥过她,但还是觉得小夫妻日子能过尽量过,不用走到离婚的地步,而且,家里快要拆迁了,要是不离婚,女婿还可以享受到福利,能得到一套80平米的房子和50多万拆迁款,要是何先生觉得不够的话,她再出点钱弥补他的心理创伤都没问题。
说白了,刘母不希望女儿这么快又离婚,她就想让女儿有个安稳的家,但刘某的态度就没那么好,她表示自己婚前就告诉过何先生她经历过失败的婚姻,所以不会再喜欢任何人,是何先生非要结婚的,而且何先生为人太古板无趣,和她性格不合,她不想多做挽留。
要是何先生能接受女儿非亲生的事,那就凑合着过,要是不能接受,那就离婚。
妻子的冷淡态度让何先生很伤心,即使岳母尽力劝和,他依然决定离婚,并提出刘某必须返还他这几年花在她们妻女身上的14万。刘某一听,表示钱太多了,自己没法给;何先生无奈,决定走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一段婚姻中,男方受到了女方的欺骗把非亲生的孩子当成了亲生的抚养,那孩子的生父生母就属于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利,也就是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何先生在知道女儿非亲生的真相后,当然可以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刘某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生育了子女,给何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民法典》相较以前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了“其他重大过错”新规定,刘某的行为应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无过错方的何先生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刘某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这类离婚纠纷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院一般会综合抚养的时间、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收入及惩戒效果酌定,不管怎样,刘某婚内外遇伤害丈夫,都有她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个案例中,何先生与刘某显然都对婚姻缺乏理性的认知,一个只是为完成任务结婚,一个毫不重视婚姻义务,殊不知婚姻非儿戏,不是凑合就行,相关责任不仅有道德的要求更有法律的约束,轻视婚姻是对自己不负责,而轻视所导致的苦果也只能由自己咽下。#肥唐说八卦#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千千万万人中,一对男女能走到一起结为夫妻是莫大的缘分,这样的缘分,本来应该倍加珍惜、共同呵护经营,但并非所有人都懂得婚姻的真谛,以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去维护它。
比如保持忠诚是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的义务,现实中因婚内外遇导致离婚的诉讼却不少见。
对被背叛的一方来说,伴侣外遇带给自己的精神伤害可能是金钱都难以弥补的,湖南的何先生便深有体会,当他发现自己当宝贝养的女儿非亲生时,决定离婚,此时岳母提出只要他不离婚,便能有一套房子和50万元,岳母为何会帮女儿挽留他,何先生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何先生与妻子刘某结婚的时间并不长,只有3年,人们都说“七年之痒”,这还不到一半就闹起了离婚,可想而知两人的矛盾不是小矛盾。
原来,何先生与刘某结为夫妻并非两人之间有多深的爱意,稍显凑合。
何先生幼年丧父,是母亲将他辛苦拉扯大,单亲家庭的成长经历让何先生有些自卑内向,长大后,他也不会追女孩,就整天闷在工地干活,到了快奔三的年纪还没对象,母亲非常着急。
何先生不想让母亲为自己担心,便听从母亲的意思去相亲,就这样认识了刘某。刘某比何先生小3岁,已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一个和前夫生的女儿,但何先生对此表示不介意,因为他确实年纪大了,想尽快把终身大事落实,两人初见没过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但恋爱时,何先生却总觉得哪里不对,虽然他没怎么和女孩相处过,但无论如何两人作为情侣,出去逛街刘某连手都不让他牵总有点异常。何先生安慰自己可能是刘某比较害羞,既然决定在一起,那就要包容对方,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只谈了很短暂的恋爱就领证登记了。
结婚时何先生28岁,刘某25岁,其实都还非常年轻,如果肯好好经营婚姻奋斗事业将来日子不会差到哪去,可婚后夫妻俩的相处依然很古怪,何先生大多数时间都守在工地上面,和妻子交流不多,回了家妻子也不会为他做饭,何先生问起便说想吃自己做,显得极不耐烦。
更有甚者,两人每次通电话都是何先生打给妻子,3年的时间,刘某居然没有主动打过一次电话问问丈夫在外面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何先生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想着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也就没太计较,更何况婚后刘某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每每看到女儿,何先生便觉得自己工作都更有劲头了,他要给女儿挣个未来,让她受良好的教育。只是随着女儿五官逐渐长开,何先生总觉得女儿和自己不像,心里犯嘀咕,本以为只是自己这么想,可有时亲戚朋友看到都会说孩子长得像妈妈,不像爸爸,他便更起疑心。
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何先生还是带着2岁的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女儿竟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何先生当即把鉴定结果扔到了妻子面前,刘某看到后并没有惊慌,而是淡定地承认了自己婚内外遇的事实,但她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也不想跟何先生多谈这件事,当晚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带两个女儿回了娘家。
何先生难以忍受妻子对自己的不尊重,决意要离婚,可这时他的岳母却劝他别离。
她也不认可女儿的行为,训斥过她,但还是觉得小夫妻日子能过尽量过,不用走到离婚的地步,而且,家里快要拆迁了,要是不离婚,女婿还可以享受到福利,能得到一套80平米的房子和50多万拆迁款,要是何先生觉得不够的话,她再出点钱弥补他的心理创伤都没问题。
说白了,刘母不希望女儿这么快又离婚,她就想让女儿有个安稳的家,但刘某的态度就没那么好,她表示自己婚前就告诉过何先生她经历过失败的婚姻,所以不会再喜欢任何人,是何先生非要结婚的,而且何先生为人太古板无趣,和她性格不合,她不想多做挽留。
要是何先生能接受女儿非亲生的事,那就凑合着过,要是不能接受,那就离婚。
妻子的冷淡态度让何先生很伤心,即使岳母尽力劝和,他依然决定离婚,并提出刘某必须返还他这几年花在她们妻女身上的14万。刘某一听,表示钱太多了,自己没法给;何先生无奈,决定走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一段婚姻中,男方受到了女方的欺骗把非亲生的孩子当成了亲生的抚养,那孩子的生父生母就属于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利,也就是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何先生在知道女儿非亲生的真相后,当然可以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刘某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生育了子女,给何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民法典》相较以前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了“其他重大过错”新规定,刘某的行为应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无过错方的何先生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刘某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这类离婚纠纷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院一般会综合抚养的时间、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收入及惩戒效果酌定,不管怎样,刘某婚内外遇伤害丈夫,都有她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个案例中,何先生与刘某显然都对婚姻缺乏理性的认知,一个只是为完成任务结婚,一个毫不重视婚姻义务,殊不知婚姻非儿戏,不是凑合就行,相关责任不仅有道德的要求更有法律的约束,轻视婚姻是对自己不负责,而轻视所导致的苦果也只能由自己咽下。#肥唐说八卦#
觉世真经注解(16)
恶念不存
此根上句说也。惟能满腔仁慈,故仁慈之外,别无他念,何况于恶乎?恶与善相反,仁慈之人,念兹在兹,平日居心行事,既已一,以仁慈为主,则一丝恶意,务自屏除,不使稍留念虑而后已。大凡行事之差,皆因举念不善所致。恶念不存,则与慎独功夫几矣。
注:根上句,接着上句。
别无他念,没有其他念头,没有享乐的心,闲逛的心,更没有贪财好色的心,一心希望做好事,利益众生。
念兹在兹,念念不忘行仁慈。
既已一,既然已经专一纯净。
务自屏除,一定要自己除去。
不使稍留念虑而后已,不使稍微留下自私念头才停止。
行事之差,做事出现差错。
几,差不多。
一切善事,信心奉行
此二句,总结上文,行事诸条,而勉人以信奉也。一切善事,即敬天地以及恶念不存诸条也。人知有善而不知信心,则所知究竟不真;人知信善而不能奉行,则所信究竟未实。必始而知善,既而信善,终而行善,则信心奉行四字,人当勇于著力矣。迨至信之深,行之熟,触处潜通,会心不远。觉天地之大,舍此更无他事可乐,有欲罢不能之势,才是信奉最深时也。
注:信奉,信仰敬奉。
信心,对善生起信仰的心。
奉行,遵照实行。
知善,知道敬天地以及恶念不存诸条目都是善。
信善,相信行善能够得到善的回报,相信善是心的本体自然流露。
行善,行是行为,善是善事,做善事即是行善 。
著力,尽力;用力。
信之深,相信得真切,就没有疑惑心。断疑生信,反复诵读《觉世真经》,不断实践,疑惑就越来越少。
行之熟,开始是为了获得善报或者其他目的行善,作熟了,把行善作为本分,生活的方式。
潜通,潜在通达。
会心,领悟于心。
舍此更无他事可乐,为善最乐。一般认为享用美食,受万人拥戴,是快乐的事情。享用美食是刺激舌神经导致一种舒适的感觉,受人拥戴,别人尊重仰慕,心就有一种满足感。这些快乐都需要许多因素聚会,才感觉快乐,而且弄久了,就审美疲劳,如吃山珍海味吃久了就会腻。还一种快乐,是我们心灵本有的快乐,因为被业障,贪嗔痴,烦恼遮蔽了,所以感受不到。而通过行善之力,把这些遮蔽本有快乐的因素暂时扫除一些,本有的快乐就显露出来少分,这就是为善之乐。因为这种快乐是源于生命本身,所以不会审美疲劳,只要不起无染的心,这种快乐也不会丢失。,
人虽不见,神已早闻
谕云:“凡人心即神,神即心,无愧心,即无愧神,故人能信奉诸善,而神闻甚速。”《书》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固不俟呼吁告天,而后监观究度也。盖善在一念之萌,扩充可以无量。虽众人未及见知,而一意感孚,捷于影响,神已早闻之矣。观此机,应之速,则为善为恶,人可不深自惕厉乎哉?
注:凡人心即神,佛教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普通人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源于我们没有受无染的心,这个心与佛心,神心,众生心是一体的。凡夫心奔驰于外,尽做违背道德伦理的事情,心受污染,心与神心就不能沟通了。因为人心与神心一体,人心污染了,神心没有污染,所以人起心动念,神心如明镜,都知道。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的视听通过人民的视听来体现。
不俟,不会等待。
监观,观察;观览。监,通“鉴”。《诗·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
究度,计算;查考。
一意,专心致志。
感孚,精诚感通。
影响,影子和回声。多用以形容感应迅捷。
机,事物发生的枢纽。
深自,自己努力。
惕厉,警惕谨慎;警惕激励。
加福增寿
福善之报,乃天地自然之理,非神所能私,非神所能断。我既种下善缘,便有一番善果。谚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毫不差错者也。世间福寿之人,非自祖功宗德积来,便是积善累仁所致。眼前受享,皆从心上栽培出来。况人世之福,有寿才能久享;人生之寿,有福可乐余年。加福增寿,是现在住世受用处,非善何能及乎?
注:福善之报,乃天地自然之理,行善得善报,是天地之间自然存在的道理。“天地自然之理”是什么意思呢?如有阳光,雨露,土壤,肥料所有因缘具足,庄稼自然生长旺盛。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每一个人都天然希望自己幸福,儿女幸福;每一个众生,包括虫蚁,都怕死。为什么这样呢?佛教称为“法尔如是”,一切万事万物所有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的。
非神所能私,不是神能够私自改变的。
非神所能断,不是神能够决断的。这里的断,原文作“靳”,疑有误。古代善书有许多事例,有人行善,神就将其善恶簿改了,加福增寿。但是没有看见行恶的,和神关系好,神将其善恶簿也改为加福增寿。这里的“断”,是指神不能自作主张,私自决断。
世间福寿之人,非自祖功宗德积来,便是积善累仁所致。世间有福报长寿的人,要么是祖宗积功累德而来,要么是自己行善积德导致的。
眼前受享,皆从心上栽培出来。一个人的福田根源于他的存心,只要有这一分真心,懂得常常舍财来救济他人,福报点点滴滴都在积累,自然果报就会现前。
有福可乐余年,有人特别有钱,可是寿命不长,有福不能享。有人寿命很长,福报没有,活得非常艰辛。晚年快乐,需要有福。
加福增寿,是现在住世受用处,非善何能及乎?这一世活得长,享受幸福,不是行善,怎么能够达到呢?善,这一生行善,还有前世行善,加上祖宗行善的福荫。
恶念不存
此根上句说也。惟能满腔仁慈,故仁慈之外,别无他念,何况于恶乎?恶与善相反,仁慈之人,念兹在兹,平日居心行事,既已一,以仁慈为主,则一丝恶意,务自屏除,不使稍留念虑而后已。大凡行事之差,皆因举念不善所致。恶念不存,则与慎独功夫几矣。
注:根上句,接着上句。
别无他念,没有其他念头,没有享乐的心,闲逛的心,更没有贪财好色的心,一心希望做好事,利益众生。
念兹在兹,念念不忘行仁慈。
既已一,既然已经专一纯净。
务自屏除,一定要自己除去。
不使稍留念虑而后已,不使稍微留下自私念头才停止。
行事之差,做事出现差错。
几,差不多。
一切善事,信心奉行
此二句,总结上文,行事诸条,而勉人以信奉也。一切善事,即敬天地以及恶念不存诸条也。人知有善而不知信心,则所知究竟不真;人知信善而不能奉行,则所信究竟未实。必始而知善,既而信善,终而行善,则信心奉行四字,人当勇于著力矣。迨至信之深,行之熟,触处潜通,会心不远。觉天地之大,舍此更无他事可乐,有欲罢不能之势,才是信奉最深时也。
注:信奉,信仰敬奉。
信心,对善生起信仰的心。
奉行,遵照实行。
知善,知道敬天地以及恶念不存诸条目都是善。
信善,相信行善能够得到善的回报,相信善是心的本体自然流露。
行善,行是行为,善是善事,做善事即是行善 。
著力,尽力;用力。
信之深,相信得真切,就没有疑惑心。断疑生信,反复诵读《觉世真经》,不断实践,疑惑就越来越少。
行之熟,开始是为了获得善报或者其他目的行善,作熟了,把行善作为本分,生活的方式。
潜通,潜在通达。
会心,领悟于心。
舍此更无他事可乐,为善最乐。一般认为享用美食,受万人拥戴,是快乐的事情。享用美食是刺激舌神经导致一种舒适的感觉,受人拥戴,别人尊重仰慕,心就有一种满足感。这些快乐都需要许多因素聚会,才感觉快乐,而且弄久了,就审美疲劳,如吃山珍海味吃久了就会腻。还一种快乐,是我们心灵本有的快乐,因为被业障,贪嗔痴,烦恼遮蔽了,所以感受不到。而通过行善之力,把这些遮蔽本有快乐的因素暂时扫除一些,本有的快乐就显露出来少分,这就是为善之乐。因为这种快乐是源于生命本身,所以不会审美疲劳,只要不起无染的心,这种快乐也不会丢失。,
人虽不见,神已早闻
谕云:“凡人心即神,神即心,无愧心,即无愧神,故人能信奉诸善,而神闻甚速。”《书》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固不俟呼吁告天,而后监观究度也。盖善在一念之萌,扩充可以无量。虽众人未及见知,而一意感孚,捷于影响,神已早闻之矣。观此机,应之速,则为善为恶,人可不深自惕厉乎哉?
注:凡人心即神,佛教说,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普通人都有良知,这个良知源于我们没有受无染的心,这个心与佛心,神心,众生心是一体的。凡夫心奔驰于外,尽做违背道德伦理的事情,心受污染,心与神心就不能沟通了。因为人心与神心一体,人心污染了,神心没有污染,所以人起心动念,神心如明镜,都知道。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的视听通过人民的视听来体现。
不俟,不会等待。
监观,观察;观览。监,通“鉴”。《诗·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
究度,计算;查考。
一意,专心致志。
感孚,精诚感通。
影响,影子和回声。多用以形容感应迅捷。
机,事物发生的枢纽。
深自,自己努力。
惕厉,警惕谨慎;警惕激励。
加福增寿
福善之报,乃天地自然之理,非神所能私,非神所能断。我既种下善缘,便有一番善果。谚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毫不差错者也。世间福寿之人,非自祖功宗德积来,便是积善累仁所致。眼前受享,皆从心上栽培出来。况人世之福,有寿才能久享;人生之寿,有福可乐余年。加福增寿,是现在住世受用处,非善何能及乎?
注:福善之报,乃天地自然之理,行善得善报,是天地之间自然存在的道理。“天地自然之理”是什么意思呢?如有阳光,雨露,土壤,肥料所有因缘具足,庄稼自然生长旺盛。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每一个人都天然希望自己幸福,儿女幸福;每一个众生,包括虫蚁,都怕死。为什么这样呢?佛教称为“法尔如是”,一切万事万物所有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的。
非神所能私,不是神能够私自改变的。
非神所能断,不是神能够决断的。这里的断,原文作“靳”,疑有误。古代善书有许多事例,有人行善,神就将其善恶簿改了,加福增寿。但是没有看见行恶的,和神关系好,神将其善恶簿也改为加福增寿。这里的“断”,是指神不能自作主张,私自决断。
世间福寿之人,非自祖功宗德积来,便是积善累仁所致。世间有福报长寿的人,要么是祖宗积功累德而来,要么是自己行善积德导致的。
眼前受享,皆从心上栽培出来。一个人的福田根源于他的存心,只要有这一分真心,懂得常常舍财来救济他人,福报点点滴滴都在积累,自然果报就会现前。
有福可乐余年,有人特别有钱,可是寿命不长,有福不能享。有人寿命很长,福报没有,活得非常艰辛。晚年快乐,需要有福。
加福增寿,是现在住世受用处,非善何能及乎?这一世活得长,享受幸福,不是行善,怎么能够达到呢?善,这一生行善,还有前世行善,加上祖宗行善的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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