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期间查办违法案件:盒马操作台上放有未清洗鸡】据澎湃新闻报道: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期间一批违法案件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https://t.cn/A6JyopDk(澎湃新闻客户端)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https://t.cn/A6JyopDk(澎湃新闻客户端)
实木、板木和板式,哪种家具比较好?
对于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人。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能让员工保持热爱,奔赴山海,拥有归属感,从而忠于企业,热爱工作。那么,我们在办公室装修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呢?实木、板木和板式,哪种家具比较好?它们各自有什么优缺点呢?
武汉美高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商用空间规划的专家,拥有近10000平大型生产基地和系统化实景展厅,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系统化配置办公桌椅、沙发等商用家具产品于一体的实体制造企业。
深刻理解消费者对办公家具选购,有太多太多的误区和迷茫,在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家具时,不知如何挑选。今天特来分享关于实木、板木和板式的优缺点,希望能给各位带来一些帮助,便于日后对于办公家具的选购~
★ 实木家具
实木家具指由天然木材,制成的家具。家具表面,一般都能看到木材的纹理。目前,市场上的实木家具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纯实木家具:家具的基材是实木,包括桌面、柜子的门板、侧板等均用纯实木制成,不使用其它任何人造板。
一种是仿实木家具:从外观上看木材的自然纹理、手感及色泽都和实木家具一模一样,但实际上是实木和人造板混合制作的家具。例如侧板、搁板等使用薄木贴面的刨花板或中密度纤维板,门和抽屉则采用实木。
实木家具优点:实木家具不仅取材天然,纹理自然,而且寿命也较长,甚至可以世代共用,时间越久,其韵味也越足。作为一种高端家具,也是显示主人品位和身份的重要方面 。
实木家具缺点:实木家具含水性不稳定,导致它易变形开裂。因此,在日常保养过程中,不能让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不能过高或过低,过于干燥和潮湿的环境对实木家具都是不合适的。
其次,实木家具的部件结合通常采用榫结构和胶粘剂,成品一般不能拆卸,搬运很不方便。
最后,实木家具价格不亲民,且款式没有太多变化,略显老气。同时,假冒伪劣产品较多,有很多自称是实木家具,其实是板木结合家具或实木贴面家具,让您花了大价钱却买不到真实木。
★ 板木家具
板木家具有效结合了板与木的优点,规避了二者的缺点。
板木家具优点:板木家具可以做出实木的弯曲工艺,边角更加圆润,避免了板式的直棱直角,能够更好地保护家人。
同时,在承重部位即及框架部位,都采用实木条形框架。既发挥实木坚固耐用的作用,还避免了实木容易变形开裂,和板式家具封边容易起皮、翘起的现象。
其次,板木家具的性价比很高,板木家具曲直相见,色彩相应,能给人丰富的视觉享受。在拆装方面,又是集两者之所长,既便捷,又能做到多次拆装不变形。
板木家具缺点:板木家具在结构方面,是由板与木的结合,因而颜色上面会存在稍微差异。同时,板木家具由于含胶,因此涉及到甲醛超标。不过,如果贴面、封边这些工艺处理得好,也是完全可以达到环保的要求。
★ 板式家具
板式家具又名人造板家具,主要部位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工板材(包括素面和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板式家具优点:
板式家具的结合通常采用各种金属五金件连接,方便运输,因为基材打破了木材原有的物理结构,所以在温、湿度变化较大的时候,人造板的形变要比实木好得多,质量要比实木家具的质量稳定。具有可拆卸、造型富于变化、外观时尚、不易变形、质量稳定、价格实惠等基本特征。
板式家具缺点:
板式家具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使用过多的胶水等粘合剂,致使板材中含有甲醛,还有就是一些商家使用的油漆中带有甲醛,对身体健康有一定损害。
其次,板式家具对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不能有较大的温度变化和湿度变化,使用寿命较其它家具短。
在采购办公家具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建议直接与品牌家具工厂合作,这样价格更加的优惠,少了中间商赚差价。
在选择家具工厂时,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实地考察品牌过往案例以及样品,综合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品牌厂家。
其次,办公家具的性能、品质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要了解其实用性、合理性及美观性等。
好品质的家具不仅能够延长家具的使用寿命,还能提高企业档次以及整体形象。选购时,我们可以对办公家具的好坏进行简单的辨认:
★ 实木家具就看漆面是否平整,打磨是否到位。
★ 板式办公家具看封边修饰。
★ 皮质办公家具可以上手触摸,真的皮质触摸起来会比较柔软,富有弹性。
★ 好的座椅沙发可以体验坐感,对于长时间久坐在办公室的人员来说海绵回弹力度、承重力、腰部支撑等都是很重要的选购因素的。
★ 看了大的方面也不要放过小的配件,家具使用过程中的五金配件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活动钢柜里抽屉的滑道滑轨、拉手,推拉时的顺滑程度,是否会受到阻力等。
★ 座椅的扶手、五星脚、气压棒等产品细节,都可以体现出一家工厂的做工是否安全细致,生产的家具是否能都到达安全标志、环保标准等。
了解了上述这些选购家具的小常识后,相信日后在购买办公家具时,大家就会变得十分简单。
办公室是我们工作活动的空间,作为企业的名片,最为基础需要考虑温暖、专注与创造。只有规划好办公室,才能吸引我们的目标群体。而实用方便的办公家具,能让员工的身心健康得到更好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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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而言,最重要的是人。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能让员工保持热爱,奔赴山海,拥有归属感,从而忠于企业,热爱工作。那么,我们在办公室装修时,需要考虑哪些问题呢?实木、板木和板式,哪种家具比较好?它们各自有什么优缺点呢?
武汉美高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商用空间规划的专家,拥有近10000平大型生产基地和系统化实景展厅,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系统化配置办公桌椅、沙发等商用家具产品于一体的实体制造企业。
深刻理解消费者对办公家具选购,有太多太多的误区和迷茫,在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家具时,不知如何挑选。今天特来分享关于实木、板木和板式的优缺点,希望能给各位带来一些帮助,便于日后对于办公家具的选购~
★ 实木家具
实木家具指由天然木材,制成的家具。家具表面,一般都能看到木材的纹理。目前,市场上的实木家具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纯实木家具:家具的基材是实木,包括桌面、柜子的门板、侧板等均用纯实木制成,不使用其它任何人造板。
一种是仿实木家具:从外观上看木材的自然纹理、手感及色泽都和实木家具一模一样,但实际上是实木和人造板混合制作的家具。例如侧板、搁板等使用薄木贴面的刨花板或中密度纤维板,门和抽屉则采用实木。
实木家具优点:实木家具不仅取材天然,纹理自然,而且寿命也较长,甚至可以世代共用,时间越久,其韵味也越足。作为一种高端家具,也是显示主人品位和身份的重要方面 。
实木家具缺点:实木家具含水性不稳定,导致它易变形开裂。因此,在日常保养过程中,不能让阳光直射,室内温度不能过高或过低,过于干燥和潮湿的环境对实木家具都是不合适的。
其次,实木家具的部件结合通常采用榫结构和胶粘剂,成品一般不能拆卸,搬运很不方便。
最后,实木家具价格不亲民,且款式没有太多变化,略显老气。同时,假冒伪劣产品较多,有很多自称是实木家具,其实是板木结合家具或实木贴面家具,让您花了大价钱却买不到真实木。
★ 板木家具
板木家具有效结合了板与木的优点,规避了二者的缺点。
板木家具优点:板木家具可以做出实木的弯曲工艺,边角更加圆润,避免了板式的直棱直角,能够更好地保护家人。
同时,在承重部位即及框架部位,都采用实木条形框架。既发挥实木坚固耐用的作用,还避免了实木容易变形开裂,和板式家具封边容易起皮、翘起的现象。
其次,板木家具的性价比很高,板木家具曲直相见,色彩相应,能给人丰富的视觉享受。在拆装方面,又是集两者之所长,既便捷,又能做到多次拆装不变形。
板木家具缺点:板木家具在结构方面,是由板与木的结合,因而颜色上面会存在稍微差异。同时,板木家具由于含胶,因此涉及到甲醛超标。不过,如果贴面、封边这些工艺处理得好,也是完全可以达到环保的要求。
★ 板式家具
板式家具又名人造板家具,主要部位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工板材(包括素面和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板式家具优点:
板式家具的结合通常采用各种金属五金件连接,方便运输,因为基材打破了木材原有的物理结构,所以在温、湿度变化较大的时候,人造板的形变要比实木好得多,质量要比实木家具的质量稳定。具有可拆卸、造型富于变化、外观时尚、不易变形、质量稳定、价格实惠等基本特征。
板式家具缺点:
板式家具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使用过多的胶水等粘合剂,致使板材中含有甲醛,还有就是一些商家使用的油漆中带有甲醛,对身体健康有一定损害。
其次,板式家具对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不能有较大的温度变化和湿度变化,使用寿命较其它家具短。
在采购办公家具时,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我们建议直接与品牌家具工厂合作,这样价格更加的优惠,少了中间商赚差价。
在选择家具工厂时,可以根据公司的需求实地考察品牌过往案例以及样品,综合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品牌厂家。
其次,办公家具的性能、品质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要了解其实用性、合理性及美观性等。
好品质的家具不仅能够延长家具的使用寿命,还能提高企业档次以及整体形象。选购时,我们可以对办公家具的好坏进行简单的辨认:
★ 实木家具就看漆面是否平整,打磨是否到位。
★ 板式办公家具看封边修饰。
★ 皮质办公家具可以上手触摸,真的皮质触摸起来会比较柔软,富有弹性。
★ 好的座椅沙发可以体验坐感,对于长时间久坐在办公室的人员来说海绵回弹力度、承重力、腰部支撑等都是很重要的选购因素的。
★ 看了大的方面也不要放过小的配件,家具使用过程中的五金配件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活动钢柜里抽屉的滑道滑轨、拉手,推拉时的顺滑程度,是否会受到阻力等。
★ 座椅的扶手、五星脚、气压棒等产品细节,都可以体现出一家工厂的做工是否安全细致,生产的家具是否能都到达安全标志、环保标准等。
了解了上述这些选购家具的小常识后,相信日后在购买办公家具时,大家就会变得十分简单。
办公室是我们工作活动的空间,作为企业的名片,最为基础需要考虑温暖、专注与创造。只有规划好办公室,才能吸引我们的目标群体。而实用方便的办公家具,能让员工的身心健康得到更好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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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疫情#期间查办违法案件:盒马操作台上放有未清洗鸡】据澎湃新闻报道: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期间一批违法案件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https://t.cn/A6JyopDk(澎湃新闻客户端)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及计量器具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案件一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查处杨某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7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接网络舆情线索,网民杨某通过微博发布“疫情期间蔬菜涨价5倍多”的言论。针对这一线索,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发挥“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对该舆情所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微博内容为不实言论,且被转载301条、评论529条、点赞758个。对此,当事人承认为吸引他人关注发布此虚假信息。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决定对杨某利用微博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予以行政警告。
案件二: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在受理杨凌农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时,发现西安飞毛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怡和小众”微信小程序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外宣称“作为特供商品,每周派发387箱杨凌绿阳爱心蔬菜慰问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满足百余户医护人员家庭的用菜需求,每天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交给的3000箱净菜供应量,累计供应100000箱”,以此扩大宣传、牟取暴利。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三: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案情摘要:2021年12月26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碑林区建设西路自强永辉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中货架上售卖的京荟堂牌虾片(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保质期2年,200克/包,共1包)和塬声优品牌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1年11月12日,保质期1个月,300克/瓶,共两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四:西安市临潼区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案情摘要:临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秦诚医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货架摆放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防护口罩,未进行明码标价销售,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时发现该口罩购进价格为1元/个,销售价格为5.5元/个,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临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涉嫌哄抬物价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五: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2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经开区中队对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开第一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烘焙间存在“操作台上放有未经清洗的鸡蛋”“操作间摆放混乱”“面包与工作人员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六: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情摘要: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曲江中队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西安曲江新区农园鲜汇批发零售店(个体经营户)在用的1台电子秤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且无铅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批发零售店涉嫌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七: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接群众举报,对碑林区长乐坊尚品生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调取该店西葫芦和土豆进销数据发现,2021年12月24日11点40分,该店西葫芦进价2.4元/斤,售价3.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36%;土豆进价0.75元/斤(该批土豆为2021年12月23日早上购进,2021年12月24日未进货),售价1.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62%;土豆(2级)进价0.75元/斤,售价2.9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75%。该生鲜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已对该生鲜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八: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案
案情摘要: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联合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莲湖大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西安市莲湖区绿鲜果蔬便利店2021年12月23日莲花白以3.5元/斤价格购进,销售价6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6%;黄瓜5.6元/斤,售价是9.58元/斤,进销差价率为41.5%,该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已对该果蔬便利店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个别经营户私自抬高服务费的行为进行约谈,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服务末端违规加收服务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郑重提醒
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对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并通过拔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https://t.cn/A6JyopDk(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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