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岐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年9月8日0时起对蔡家坡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范围
蔡家坡镇法士特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南、西一路以西、河堤北路(渭河北河堤)以北区域。
二、静态管理时间
2022年9月8日0时起执行。
三、静态管理措施
1.静态管理期间限制人员流动,全体人员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静态管理期间保持静默状态。
2.静态管理区域内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助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等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
3.静态管理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立即停止线下教学;区域内所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不具备封闭管理、闭环运行条件的暂停生产、施工。
4.静态管理区域内的群众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5.静态管理区域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足不出户,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上门核酸检测,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6.静态管理期间,群众生活物资、就医等需求,联系镇、村(社区)保障。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危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坚决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区域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静态管理范围
蔡家坡镇法士特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南、西一路以西、河堤北路(渭河北河堤)以北区域。
二、静态管理时间
2022年9月8日0时起执行。
三、静态管理措施
1.静态管理期间限制人员流动,全体人员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静态管理期间保持静默状态。
2.静态管理区域内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助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等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
3.静态管理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立即停止线下教学;区域内所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不具备封闭管理、闭环运行条件的暂停生产、施工。
4.静态管理区域内的群众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5.静态管理区域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足不出户,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上门核酸检测,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6.静态管理期间,群众生活物资、就医等需求,联系镇、村(社区)保障。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危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坚决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区域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在隆江镇和溪西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8月31日6时起,在隆江镇和溪西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内容如下:
(一)8月30日在隆江镇划定的高、中风险区域按原范围、原标准管理不变。
(二)设立临时管控1区,东至月潭村及田地,西至隆江新城惠来滨海学校;南至龙江河,北至桥埔村、凤红村排灌渠(见附图)。不进不出,区域内实行核酸三天三检,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设立临时管控2区,东至井美村、东门村、海埕村、见龙村排灌渠,西至溪一村、溪二村;南至军林村、溪南村、孔美村,北至西塘村、象湖村(见附图)。只进不出,区域内实行核酸三天两检,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四)设立临时管控3区,隆江新城宝石花苑9栋D单元。封控三天,所有住户实行核酸三天三检。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惠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https://t.cn/A6S96nNk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8月31日6时起,在隆江镇和溪西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内容如下:
(一)8月30日在隆江镇划定的高、中风险区域按原范围、原标准管理不变。
(二)设立临时管控1区,东至月潭村及田地,西至隆江新城惠来滨海学校;南至龙江河,北至桥埔村、凤红村排灌渠(见附图)。不进不出,区域内实行核酸三天三检,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设立临时管控2区,东至井美村、东门村、海埕村、见龙村排灌渠,西至溪一村、溪二村;南至军林村、溪南村、孔美村,北至西塘村、象湖村(见附图)。只进不出,区域内实行核酸三天两检,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四)设立临时管控3区,隆江新城宝石花苑9栋D单元。封控三天,所有住户实行核酸三天三检。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惠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https://t.cn/A6S96nNk
#重庆身边事##关注新冠肺炎# 【璧山区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疫情防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7日07时00分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区域(1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
(二)管控措施
1. 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 实施封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检测无阳性,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区域(7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2栋、3栋、4栋、5栋),红星美凯龙,恒泰贝贝母婴店,南河丽景1栋,中央大街商圈茗之道茶楼,中央大街朝天嘴棒棒鲜品火锅,永辉超市(时代商都店)。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三、其他临时管控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全域(具体见附图红线以内区域)。
图片
(二)管控措施
1.区域内暂停非必要人员流动,鼓励提倡居家办公,除值班值守、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森林防火、城市保供等民生保障工作外,全体居民原则上不外出,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广大居民要落实好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3.严禁区域内聚集性活动,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超、药店等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非民生、室内空间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4.实施交通管控,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警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云巴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经高铁璧山站、地铁璧山站来璧人员,需服从引导不出站返回或进入管控区域内落实管控措施。
5.管控区域所涉街道要全面做好居民的生活、医疗等基本保障,管控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购买生活物资人数和次数,区内医院正常运行,做好院感防控。
6.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加强消杀措施,划定专门区域实行闭环管理。
7.在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四、临时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山辖区除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外的其他镇街。
(二)管控措施
1.参照低风险区域管理,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4.区域内室内娱乐场所关闭;生活超市等生产生活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从事生活经营。
5.根据区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27日(璧山发布)https://t.cn/A6SXFfbb
根据当前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疫情防控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7日07时00分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通告如下:
一、参照高风险区管理的区域(1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1栋。
(二)管控措施
1. 实行封控管理,期间严格做到“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 实施封控后连续7天全员核酸检测,连续7天检测无阳性,调整管控措施,继续实行3天管理;解除管控前24小时,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区域(7个)
(一)具体区域
璧山区璧泉街道锦春·绿岛新都小区(2栋、3栋、4栋、5栋),红星美凯龙,恒泰贝贝母婴店,南河丽景1栋,中央大街商圈茗之道茶楼,中央大街朝天嘴棒棒鲜品火锅,永辉超市(时代商都店)。
(二)管控措施
1. 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在实施管控后第1、2、3、5、7天连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3. 每日上下午各开展一次健康监测。
4. 除商超、药店等保供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5.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6.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三、其他临时管控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全域(具体见附图红线以内区域)。
图片
(二)管控措施
1.区域内暂停非必要人员流动,鼓励提倡居家办公,除值班值守、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森林防火、城市保供等民生保障工作外,全体居民原则上不外出,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2.广大居民要落实好个人防控责任,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
3.严禁区域内聚集性活动,临时管控期间,保障供应群众生活必需的商超、药店等可以营业,营业期间需严格落实限流、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非民生、室内空间营业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4.实施交通管控,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警务用车、消防车、物资保障车、快递车等经批准的车辆外,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云巴等一律暂停运营,私家车暂停上路行驶;经高铁璧山站、地铁璧山站来璧人员,需服从引导不出站返回或进入管控区域内落实管控措施。
5.管控区域所涉街道要全面做好居民的生活、医疗等基本保障,管控区域内居民尽量减少外出购买生活物资人数和次数,区内医院正常运行,做好院感防控。
6.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白名单制度,严格闭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车辆、物资,加强消杀措施,划定专门区域实行闭环管理。
7.在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四、临时管控区域外其他区域
(一)具体区域
璧山辖区除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街道外的其他镇街。
(二)管控措施
1.参照低风险区域管理,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区域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确需离开本区域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该区域,必要时在做好防护情况下闭环进出。
4.区域内室内娱乐场所关闭;生活超市等生产生活保障单位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从事生活经营。
5.根据区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
6.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璧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年8月27日(璧山发布)https://t.cn/A6SXFf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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