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翻罗诉韦德案意味着什么#
#特朗普将美最高法院堕胎权裁决归功自己#
阿利托法官意见:
在美国,堕胎一直是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美国人民之间一直就此持有截然对立的观点。一些人坚持认为生命始于受孕,堕胎就是杀死一个无辜的生命;另一些人则同样坚定地认为,任何对堕胎的管控都侵犯了女性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并且阻碍女性完全实现平等。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应当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堕胎,但是特定情况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
在宪法通过后的185年内,每个州都可以根据其公民的意见处理堕胎问题。1973年,本院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 410 U.S. 113.)做出裁决。尽管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权,但本院认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广泛权利中包含这一权利。
1973年判决中确实没有声称美国法律或普通法曾经承认过所谓的“堕胎权”,并且其意见陈述了从认为堕胎与宪法无关(例如古代的堕胎问题),到认为完全不应当否定堕胎权(例如在普通法中堕胎可能从来都不构成犯罪)等各种观点。在罗列了大量与宪法无关的其他信息后,这份判决像立法机关制定法规一样以一连串规则作结。
根据罗伊案的方案,孕期以三个月为单位分成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规定,最关键的界限大约划定在第六个月的末尾,即认为胎儿具有在子宫外生存的“体外存活能力(viability)”。尽管本院承认国家有保护“潜在生命”的合法利益,但也认为这种利益不能证成对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pre-viability)堕胎的限制。
本院并没有解释这种界限划定方式的依据,甚至堕胎的支持者们也很难为罗伊案的论证辩护。一位知名宪法学者写道,如果他是“立法者”,他“会投票支持类似此前本院判决的法规”,但他对罗伊案的评价却令人难忘并且十分残酷:罗伊案根本“不符合宪法”,并且“几乎不觉得合宪是一种义务”。
罗伊案时,美国有30个州仍然禁止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在该裁决之前几年里,约有三分之一的州已经放宽了堕胎法律,但罗伊案以十分突然的方式结束了这一政治进程。该案给整个国家强加了严厉的约束,推翻了每个州的堕胎法。正如拜伦·怀特(Byron White)法官的反对意见中所说,这一裁决代表了“司法权力的粗放行使(exercise of raw judicial power)”(410 U. S., at 222),它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争论,这场争论困扰了我们的政治文化半个世纪之久。
最终,在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计划生育协会诉凯西案(505 U. S. 833 (1992))中,法院重新审视了罗伊案,九位法官分成了三派。两位大法官表示不希望以任何方式改变罗伊案判决。其他四位大法官希望完全推翻该判决。而剩下三位共同签署了多数意见,大法官则采纳了第三种立场。
他们并不赞同罗伊案的推理,甚至暗示其中一位或多位裁判法官可能对宪法是否保护堕胎权持 “保留意见”。但意见书的结论遵守了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循先前的决定,也即凯西案要遵循罗伊案的“核心主张”——尚未具备“体外生存能力(viability)”的胎儿不受宪法保护——即使这一观点是错误的。意见书称,如果不这样做,就会破坏对本院先例和法治的尊重。
矛盾的是,凯西案的判决否定了很多东西。它全盘推翻了几个重要的堕胎判决,也部分推翻了罗伊案本身。凯西案放弃了罗伊案的三期分界法,代之以一条来源不明的新规则,据此各州不得通过任何对女性堕胎权造成“不当负担”。凯西案判决并未就什么是“适当的”和“不适当的”负担提供明确的指导。但是签署了多数意见的三位大法官“要求这一全国性争论的双方结束他们的全国性分歧”,将这一判决视为堕胎权宪法权利属性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随后几年的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凯西案并没有实现它的目标。美国人民仍然十分关注堕胎问题,而且分歧极大,各州的立法机构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一些州最近立法允许在怀孕的各个阶段堕胎,限制很少。另一些州则严格限制堕胎,即使胎儿还远不具备体外生存能力(viability)。而在本案中,有26个州明确要求本院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允许各州自行管理或禁止胎儿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的堕胎行为。
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部州法律。密西西比州要求我们判决一条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合宪,而依照现行观点,15周的胎儿再过几周才能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密西西比州的主要论点是,我们应该重新考虑并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重新允许每个州按照其公民的意愿来管理堕胎问题。被告和副检察长则要求本院维持罗伊案和凯西案,认为依照先例,密西西比州的主张不能成立。被告和副检察长还辩称,如果允许密西西比州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与完全推翻凯西案和罗伊案没有区别。”(被告意见摘要43)。他们认为“不存在折衷的办法”,我们只能维持或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Id., at 50.
我们认为,罗伊案和凯西案必须被推翻。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权,并且任何宪法条款都无法解释出对这一权利的保护,包括罗伊和凯西的辩护人所依据的条款——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可以保护宪法中没有提到的一些权利,但任何能够依此条款得到保护的权利必须“厚植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之中”,并且“隐含在井然有序的自由这一概念中”。华盛顿诉格鲁兹堡案(Washington v. Glucksberg,521 U. S. 702, 721(1997))(省略内部引号)。
堕胎权并不属于上述范畴。20世纪后半叶以前,美国法律中从未规定过堕胎权。事实上,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时,美国四分之三的州规定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都是犯罪。堕胎权也与本院认为的其他属于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范围的“自由”存在重大差别。罗伊案的辩护人主张堕胎权与先例中所承认的亲密性关系、避孕和婚姻等权利具有同样特性,但堕胎权与这些权利的本质不同,因为正如罗伊案和凯西案所承认,堕胎权否定了先前判决认定的“胎儿生命”和本案中要处理的密西西比州法律所描述的“未出生的人类”。
凯西案中多数意见所坚持的遵循先例原则并不能消除对罗伊案滥用司法权力的质疑。罗伊案从一开始就异乎寻常地错误。它的推理十分薄弱,并且其判决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罗伊案和凯西案不仅未能给堕胎问题提供全国性的解决方案,反而激化了讨论,加深了分歧。
现在是时候听从宪法,并将堕胎问题交还给人民选出的代表了。“允许还是限制堕胎,应该像我们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一样来解决:由公民们相互说服,然后投票做出决定”。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979)(斯卡利亚大法官对判决结果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这就是宪法和法治的要求。
#特朗普将美最高法院堕胎权裁决归功自己#
阿利托法官意见:
在美国,堕胎一直是一个深刻的道德问题,美国人民之间一直就此持有截然对立的观点。一些人坚持认为生命始于受孕,堕胎就是杀死一个无辜的生命;另一些人则同样坚定地认为,任何对堕胎的管控都侵犯了女性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并且阻碍女性完全实现平等。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应当在特定情况下允许堕胎,但是特定情况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
在宪法通过后的185年内,每个州都可以根据其公民的意见处理堕胎问题。1973年,本院对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 410 U.S. 113.)做出裁决。尽管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权,但本院认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广泛权利中包含这一权利。
1973年判决中确实没有声称美国法律或普通法曾经承认过所谓的“堕胎权”,并且其意见陈述了从认为堕胎与宪法无关(例如古代的堕胎问题),到认为完全不应当否定堕胎权(例如在普通法中堕胎可能从来都不构成犯罪)等各种观点。在罗列了大量与宪法无关的其他信息后,这份判决像立法机关制定法规一样以一连串规则作结。
根据罗伊案的方案,孕期以三个月为单位分成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规定,最关键的界限大约划定在第六个月的末尾,即认为胎儿具有在子宫外生存的“体外存活能力(viability)”。尽管本院承认国家有保护“潜在生命”的合法利益,但也认为这种利益不能证成对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pre-viability)堕胎的限制。
本院并没有解释这种界限划定方式的依据,甚至堕胎的支持者们也很难为罗伊案的论证辩护。一位知名宪法学者写道,如果他是“立法者”,他“会投票支持类似此前本院判决的法规”,但他对罗伊案的评价却令人难忘并且十分残酷:罗伊案根本“不符合宪法”,并且“几乎不觉得合宪是一种义务”。
罗伊案时,美国有30个州仍然禁止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在该裁决之前几年里,约有三分之一的州已经放宽了堕胎法律,但罗伊案以十分突然的方式结束了这一政治进程。该案给整个国家强加了严厉的约束,推翻了每个州的堕胎法。正如拜伦·怀特(Byron White)法官的反对意见中所说,这一裁决代表了“司法权力的粗放行使(exercise of raw judicial power)”(410 U. S., at 222),它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争论,这场争论困扰了我们的政治文化半个世纪之久。
最终,在宾夕法尼亚州东南部计划生育协会诉凯西案(505 U. S. 833 (1992))中,法院重新审视了罗伊案,九位法官分成了三派。两位大法官表示不希望以任何方式改变罗伊案判决。其他四位大法官希望完全推翻该判决。而剩下三位共同签署了多数意见,大法官则采纳了第三种立场。
他们并不赞同罗伊案的推理,甚至暗示其中一位或多位裁判法官可能对宪法是否保护堕胎权持 “保留意见”。但意见书的结论遵守了遵循先例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遵循先前的决定,也即凯西案要遵循罗伊案的“核心主张”——尚未具备“体外生存能力(viability)”的胎儿不受宪法保护——即使这一观点是错误的。意见书称,如果不这样做,就会破坏对本院先例和法治的尊重。
矛盾的是,凯西案的判决否定了很多东西。它全盘推翻了几个重要的堕胎判决,也部分推翻了罗伊案本身。凯西案放弃了罗伊案的三期分界法,代之以一条来源不明的新规则,据此各州不得通过任何对女性堕胎权造成“不当负担”。凯西案判决并未就什么是“适当的”和“不适当的”负担提供明确的指导。但是签署了多数意见的三位大法官“要求这一全国性争论的双方结束他们的全国性分歧”,将这一判决视为堕胎权宪法权利属性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
随后几年的情况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凯西案并没有实现它的目标。美国人民仍然十分关注堕胎问题,而且分歧极大,各州的立法机构也采取了相应的行动。一些州最近立法允许在怀孕的各个阶段堕胎,限制很少。另一些州则严格限制堕胎,即使胎儿还远不具备体外生存能力(viability)。而在本案中,有26个州明确要求本院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允许各州自行管理或禁止胎儿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前的堕胎行为。
现在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部州法律。密西西比州要求我们判决一条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合宪,而依照现行观点,15周的胎儿再过几周才能具备体外生存能力。密西西比州的主要论点是,我们应该重新考虑并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重新允许每个州按照其公民的意愿来管理堕胎问题。被告和副检察长则要求本院维持罗伊案和凯西案,认为依照先例,密西西比州的主张不能成立。被告和副检察长还辩称,如果允许密西西比州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与完全推翻凯西案和罗伊案没有区别。”(被告意见摘要43)。他们认为“不存在折衷的办法”,我们只能维持或推翻罗伊案和凯西案。Id., at 50.
我们认为,罗伊案和凯西案必须被推翻。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权,并且任何宪法条款都无法解释出对这一权利的保护,包括罗伊和凯西的辩护人所依据的条款——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可以保护宪法中没有提到的一些权利,但任何能够依此条款得到保护的权利必须“厚植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之中”,并且“隐含在井然有序的自由这一概念中”。华盛顿诉格鲁兹堡案(Washington v. Glucksberg,521 U. S. 702, 721(1997))(省略内部引号)。
堕胎权并不属于上述范畴。20世纪后半叶以前,美国法律中从未规定过堕胎权。事实上,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时,美国四分之三的州规定在怀孕的任何阶段堕胎都是犯罪。堕胎权也与本院认为的其他属于第十四修正案保护范围的“自由”存在重大差别。罗伊案的辩护人主张堕胎权与先例中所承认的亲密性关系、避孕和婚姻等权利具有同样特性,但堕胎权与这些权利的本质不同,因为正如罗伊案和凯西案所承认,堕胎权否定了先前判决认定的“胎儿生命”和本案中要处理的密西西比州法律所描述的“未出生的人类”。
凯西案中多数意见所坚持的遵循先例原则并不能消除对罗伊案滥用司法权力的质疑。罗伊案从一开始就异乎寻常地错误。它的推理十分薄弱,并且其判决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罗伊案和凯西案不仅未能给堕胎问题提供全国性的解决方案,反而激化了讨论,加深了分歧。
现在是时候听从宪法,并将堕胎问题交还给人民选出的代表了。“允许还是限制堕胎,应该像我们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一样来解决:由公民们相互说服,然后投票做出决定”。凯西案(Casey, 505 U. S., at 979)(斯卡利亚大法官对判决结果部分持协同意见部分持反对意见)。这就是宪法和法治的要求。
#郑州通报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郑州多名干部擅自决定赋红码被处分#
1317人赋予红码,里面有储户,有楼盘的业主,最后决定赋码的都是副职?
撤职以后可以复职,又不是开除,很快就会复职的。
赋红码在多少人关注下,多少媒体关注下,一周时间才报道结果。
这是违法,违纪,涉及渎职犯罪不?
不能对“同志”慈祥。
对储户重拳出击,
这红码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储户的钱咋办?
除了红码,还有随便赋黄码的,健康码成了工具,就失去了原有意义。
这不仅仅是撤职的事情,涉及犯罪吗?
你怎么看?
1317人赋予红码,里面有储户,有楼盘的业主,最后决定赋码的都是副职?
撤职以后可以复职,又不是开除,很快就会复职的。
赋红码在多少人关注下,多少媒体关注下,一周时间才报道结果。
这是违法,违纪,涉及渎职犯罪不?
不能对“同志”慈祥。
对储户重拳出击,
这红码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储户的钱咋办?
除了红码,还有随便赋黄码的,健康码成了工具,就失去了原有意义。
这不仅仅是撤职的事情,涉及犯罪吗?
你怎么看?
#十年前外媒关于中国航母发展预言惨遭打脸!# 【十年前外媒关于中国航母发展的“预言”,惨遭打脸!】(文/霍晶)星辰大海路,巨舰出东方。
17日,舷号18的我国第三艘航空母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福建舰——闪耀亮相。
平直通长飞行甲板、配置电磁弹射和阻拦装置、满载排水量8万余吨。这艘不凡的巨舰,站在世界航母发展最前沿,赋予人民海军以无限可能,值得我们骄傲与激动。
今年,也是人民海军进入“航母时代”的第十个年头。
十年来,从“航母style”风靡全国,到以罗阳和张超为代表的“航母人”感动无数人,再到航母编队一次次东出太平洋,关于中国的航母,有太多人和事值得我们铭记。
十年来,作为一份“独一无二”的报纸,《参考消息》始终密切关注着中国航母事业的成长和发展,通过海外媒体视角见证了中国航母留下的道道闪光航迹……
初现峥嵘引瞩目
2011年7月,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证实,中国目前正在利用一艘废旧航空母舰平台进行改造,用于科研试验和训练。回顾当时的报道,我们可以发现,初现峥嵘的中国航母迅速引起全球瞩目。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称,中国航母的试航是“对中国而言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埃菲社在报道中指出,“拥有航母是中国海军多年以来的愿望,但直到最近几年,这个愿望依然没有实现。迄今亚洲只有印度和泰国有航母”。
而路透社的笔调则就有些五味杂陈了。该社的一篇稿件竟称“中国海军需要很多年时间才能具备在亚洲的海洋上展开可靠的航母行动的能力。中国飞行员尚未掌握从航母起降的能力”,可见其对华有色眼镜“度数”之深。
让人喜闻乐见的是,随着一年后辽宁舰入列服役与歼-15舰载战斗机快速实现航母起降,这番看似专业的“预言”很快就惨遭打脸。
初有艨艟向大洋
2012年9月25日,辽宁舰正式服役。两个月后的11月23日,飞行员戴明盟驾驶552号歼-15战机,稳稳挂住了辽宁舰的第二道阻拦索。这“惊天一落”,标志着中国海军正式进入“航母时代”。
对此,美国之音电台网站评论称:这意味着“辽宁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航母。
在歼-15舰载机的成功起降之后,“航母style”热潮一时风靡大江南北。韩国《朝鲜日报》网站注意到,飞行助理向前跨一步,伸出一只手的姿势被中国网民大量模仿。它们还把模仿照片及视频发到各大网站上。其中有网民在办公室、寝室、公园和地铁等地表演“航母Style”。
除此之外,“553呼叫81192返航”的深情呼唤,从此时开始,荡起无数人的心弦,足见人们对中国航母的希冀和期许。
在歼-15首降辽宁舰的同时,外媒对中国航母的未来发展也投来了更多目光。俄罗斯军事观察网在2012年11月23日的报道中称,“中国建造新航母的潜力不存在任何重大难题和困扰。航母对中国而言不仅是军事工具,也是大国雄心的又一次展示。北京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可以预料,该国不久将拥有第一艘国产航母”。
进入“双航母时代”
2017年4月26日,中国首艘国产航母下水,2019年12月17日,这艘被命名为山东舰的航母正式入役。在对山东舰服役的报道中,法新社称“它的服役使中国加入了一个由拥有多艘航母的国家组成的小型俱乐部”。由此,中国海军迎来了自己的“双航母时代”。
山东舰建造的速度让台湾《联合报》印象深刻。该报在2017年4月26日的报道中称,中国首艘国产航母从传出开始建造的消息到正式下水,总共经历近四年时间。从世界范围来看,完成一艘航母的建造往往需要六年以上的周期,中国建设速度之快,令海内外惊讶。
从2016年以来的一次次远海实战训练,到2018年歼-15战斗机实现夜间航母起降,辽宁舰编队初步形成体系作战能力,再到2020年山东舰迅速实现舰载机最大架次出动回收,中国的双航母形成战斗力的过程同样神速。进入“双航母时代”后,中国的航母编队开始锤炼“攥指成拳”的力量,积极与未来海战要求对标,实现了从试验训练向备战打仗的华丽蜕变。
到了2022年,中国航母的实战化能力显然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5月,在西太平洋活动的辽宁舰编队让日本格外上心。20日,日本防卫省罕见地“一日三更”包括辽宁舰在内的中国海军舰艇动向。日方还声称观测到辽宁舰“超过300次的舰载机起降演练”。这个让很多人欣喜的数字,是对中国在铸就“航母铁拳”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力证明。
面向未来的“三胎时代”
我国第三艘航空母舰下水命名仪式6月17日上午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厂举行。福建舰的新锐让外媒印象深刻。“三胎时代”的中国航母显然未来可期。
从很多军迷在刚刚接触军事时,报刊杂志上触目而及的都是别人的航母,以及由此而生的一年年“航母八月上船台”的希冀,到千万网友“有了003还想004”的“朝三暮四”,
拥有航母、拥有强大的海军,是多少中国人跨越时空的悠长梦想。当它成真之时,怎能不让人心潮奔涌。相信在向海图强的征程中,我们一定还会收获更多的惊喜与激动。
向着蔚蓝进发吧,我们的航母!#锐参考# https://t.cn/A6aAFq1Z
17日,舷号18的我国第三艘航空母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福建舰——闪耀亮相。
平直通长飞行甲板、配置电磁弹射和阻拦装置、满载排水量8万余吨。这艘不凡的巨舰,站在世界航母发展最前沿,赋予人民海军以无限可能,值得我们骄傲与激动。
今年,也是人民海军进入“航母时代”的第十个年头。
十年来,从“航母style”风靡全国,到以罗阳和张超为代表的“航母人”感动无数人,再到航母编队一次次东出太平洋,关于中国的航母,有太多人和事值得我们铭记。
十年来,作为一份“独一无二”的报纸,《参考消息》始终密切关注着中国航母事业的成长和发展,通过海外媒体视角见证了中国航母留下的道道闪光航迹……
初现峥嵘引瞩目
2011年7月,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证实,中国目前正在利用一艘废旧航空母舰平台进行改造,用于科研试验和训练。回顾当时的报道,我们可以发现,初现峥嵘的中国航母迅速引起全球瞩目。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称,中国航母的试航是“对中国而言真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埃菲社在报道中指出,“拥有航母是中国海军多年以来的愿望,但直到最近几年,这个愿望依然没有实现。迄今亚洲只有印度和泰国有航母”。
而路透社的笔调则就有些五味杂陈了。该社的一篇稿件竟称“中国海军需要很多年时间才能具备在亚洲的海洋上展开可靠的航母行动的能力。中国飞行员尚未掌握从航母起降的能力”,可见其对华有色眼镜“度数”之深。
让人喜闻乐见的是,随着一年后辽宁舰入列服役与歼-15舰载战斗机快速实现航母起降,这番看似专业的“预言”很快就惨遭打脸。
初有艨艟向大洋
2012年9月25日,辽宁舰正式服役。两个月后的11月23日,飞行员戴明盟驾驶552号歼-15战机,稳稳挂住了辽宁舰的第二道阻拦索。这“惊天一落”,标志着中国海军正式进入“航母时代”。
对此,美国之音电台网站评论称:这意味着“辽宁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航母。
在歼-15舰载机的成功起降之后,“航母style”热潮一时风靡大江南北。韩国《朝鲜日报》网站注意到,飞行助理向前跨一步,伸出一只手的姿势被中国网民大量模仿。它们还把模仿照片及视频发到各大网站上。其中有网民在办公室、寝室、公园和地铁等地表演“航母Style”。
除此之外,“553呼叫81192返航”的深情呼唤,从此时开始,荡起无数人的心弦,足见人们对中国航母的希冀和期许。
在歼-15首降辽宁舰的同时,外媒对中国航母的未来发展也投来了更多目光。俄罗斯军事观察网在2012年11月23日的报道中称,“中国建造新航母的潜力不存在任何重大难题和困扰。航母对中国而言不仅是军事工具,也是大国雄心的又一次展示。北京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可以预料,该国不久将拥有第一艘国产航母”。
进入“双航母时代”
2017年4月26日,中国首艘国产航母下水,2019年12月17日,这艘被命名为山东舰的航母正式入役。在对山东舰服役的报道中,法新社称“它的服役使中国加入了一个由拥有多艘航母的国家组成的小型俱乐部”。由此,中国海军迎来了自己的“双航母时代”。
山东舰建造的速度让台湾《联合报》印象深刻。该报在2017年4月26日的报道中称,中国首艘国产航母从传出开始建造的消息到正式下水,总共经历近四年时间。从世界范围来看,完成一艘航母的建造往往需要六年以上的周期,中国建设速度之快,令海内外惊讶。
从2016年以来的一次次远海实战训练,到2018年歼-15战斗机实现夜间航母起降,辽宁舰编队初步形成体系作战能力,再到2020年山东舰迅速实现舰载机最大架次出动回收,中国的双航母形成战斗力的过程同样神速。进入“双航母时代”后,中国的航母编队开始锤炼“攥指成拳”的力量,积极与未来海战要求对标,实现了从试验训练向备战打仗的华丽蜕变。
到了2022年,中国航母的实战化能力显然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5月,在西太平洋活动的辽宁舰编队让日本格外上心。20日,日本防卫省罕见地“一日三更”包括辽宁舰在内的中国海军舰艇动向。日方还声称观测到辽宁舰“超过300次的舰载机起降演练”。这个让很多人欣喜的数字,是对中国在铸就“航母铁拳”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力证明。
面向未来的“三胎时代”
我国第三艘航空母舰下水命名仪式6月17日上午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江南造船厂举行。福建舰的新锐让外媒印象深刻。“三胎时代”的中国航母显然未来可期。
从很多军迷在刚刚接触军事时,报刊杂志上触目而及的都是别人的航母,以及由此而生的一年年“航母八月上船台”的希冀,到千万网友“有了003还想004”的“朝三暮四”,
拥有航母、拥有强大的海军,是多少中国人跨越时空的悠长梦想。当它成真之时,怎能不让人心潮奔涌。相信在向海图强的征程中,我们一定还会收获更多的惊喜与激动。
向着蔚蓝进发吧,我们的航母!#锐参考# https://t.cn/A6aAFq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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