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赠书[超话]#【第3240期《#古诗今选#》】转评+关注12.11晚抽奖!
国学大师程千帆、沈祖棻关于中国历代古诗的半生心血,“四手联弹”普及古典诗歌!
《古诗今选》是著名学者程千帆、沈祖棻夫妇合作选注的通代古典诗歌选本,用24年成书,再用20年修订而成!
所选1000余首诗,各体皆备;所作评析,意见精辟,深入浅出。勾勒出中国诗歌从西汉到南宋的发展脉络。
陶渊明、李白、杜甫、李商隐、苏轼、陆游的诗,都在这里读通读透!
[2021]好书抢鲜读:https://t.cn/A6xX6mqz
【参与方式】转评+关注@书香可人 +@爱书吧 抽取3人各赠各赠《古诗今选》1本。
本期赠书由@凤凰出版社 编辑提供,致谢!
【活动规则】
①#书香赠书#中奖名单一般在活动结束当天22:30以后由@爱书吧 以原创微博形式发布!
②中奖书友请关注@爱书吧 (不接受未关注者私信),3天以内按格式【第×期+书名+实名+电话+详细地址(仅限国内)】编辑为1条私信,发送@爱书吧 逾期视为放弃,名额转赠其它书友;
③未收到赠书之前不得更换微博昵称,否则取消赠书资格;收货地址信息错误导致无法送达者不再补寄。我们在发布中奖信息之后,收到中奖书友提交的地址,我们会回复[ok]。”炸号”或”账号不存在”,视为自动放弃。
④赠书由出版社寄赠,本博一般不提供物流配送信息,发书如有延误(节假日、断货、编辑出差等),敬请耐心等候;中奖信息发布后,20天后未曾收到赠书,请提供相关信息,于工作日私信@爱书吧 (在此之前请勿私信),超过30天视为赠书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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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特典补U通知】
生日企划PART1杂志特典已完成核对登记(邮件登记者若未收到提示补充材料的邮件回复即为核对完成),PART1特典将在补U结束后按补U数量进行大货制作,工期约为3-4个月左右。本次补U将会虚拟发货,需要大家提前确认收货。正式发货前还会再上链接提供一次更改地址的机会,如果不需要更改,我们将直接按照原地址原第一次补邮的地址发货。
补邮时间:11月22日-12月6日
【注意事项】
①请在V店下单时备注自己的桃叭ID与QQ号方便核对,邮件登记者请备注【已邮件登记】,如果无法登陆找不到自己的桃叭ID,请去付款平台的交易记录里,找JM开头的商家订单号代替。
②请在下单时尽量详细的备注手机壳型号,如:苹果 iPhone 13 Pro Max / 华为荣耀p30 pro 等。
③请仔细查看自己的订单信息和公告内容再进行补U,拍错不退。
④港澳台顺丰到付。
⑤V店发货时间为虚拟时间,根据实际制作情况进行发货,请勿随意ju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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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 购房2万定金不退?济宁回应】
2021年9月6日在济宁市高新区城投保利和光屿湖售楼处与对方签订购房认购书一份,因无购房经验在签订认购书时未仔细观看,后查看认购书中写明9月12日需预交10%首付款签约,感觉有异常后询问该处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说道:(那个不用管,认购书必须写7天。但是实际签合同是10月25日)。销售人员在9月17日至9月30日这段时间里多次以各种理由催交10%首付款,并表示10月1日前不交款定金不退,房子也另行出售了。后来多次与销售人员协商10%不交了等到10月25日前直接交30%首付,但销售人员以售楼处领导不同意为由拒绝我的请求。说必须得交10%。否则定金不退,房子另行出售,导致本人放弃了本次购买机会。但在2021年10月19日又接到通知去交首付签订购房合同。但本人以无购房能力。造成这一原因本人认为是销售人员传达的信息不准确造成的。我的损失该销售员也应负责任。再有以下几点:1、该协议书售楼处可以随意口头更改,只是用来制约我,怕不购房。2、销售人员告知的时间关键点与认购书时间关键点不相符,让购买人放松警惕先违约在利用所交定金来制约购买人。3、该售楼处销售人员极无销售素养,介绍房产时一些须知不告知如:(无证、干扰因素、具体地段、也不提供样板间),只是一味推销产品至今我对该处销售的房产了解不深。这种行为我认为存在引诱消费、欺瞒客户的行为。4、签订的认购书中甲方审核人不签字、不审核任由销售人员推销售卖,并对销售人员的行为不予批评并帮其找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我认为该售楼处领导存在失职行为。在此我请求领导能与对方沟通退还我所交的2万血汗钱。
回复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高新区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高新区安排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调查处理。经核实,《房屋认购协议》为制式模板,不存在随意更改行为。关于“首付缴纳时间”的问题,由于您申请了首付分期,承诺2021年9月30日之前缴纳10%房款,开发公司多次提醒,后期承诺2021年10月20日前缴纳首付30%,但未履行承诺。关于开发公司存在引诱消费、欺瞒客户的行为,可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关于甲方审核人不签字、不审核情况,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已通知开发公司加强管理。关于退还定金问题,因与开发公司签订购房认购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局已要求开发公司与您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请走法律程序,依法维权。目前开发公司已与您取得联系。下一步,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及时关注保利和光屿湖问题,及时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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