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越南在南海非法修建的DK1高脚平台上,使用高射机枪对空实弹射击演练。在高射机枪旁边,越南军队部署了监视的日/夜摄像机。近年来,南沙海域的DK1高脚平台均已升级为双平台,只有DK1/10没有升级。越南1988年6月30日,先后侵占南沙群岛蓬勃堡、万安滩、李准滩、人骏滩、广雅滩、西卫滩、奥南暗沙、金盾暗沙八个暗沙。1989年7月5日在暗沙上建成第一座海上高脚屋,越南称DK1高脚屋。越南海军的军舰和越南渔业资源监测局的船只,不时经过DK1钻井平台。越南军队部署高射机枪这能打到啥,民用小型无人机?#越南#
1989年,广西老农陈海贵在山上种下的花生,频频遭到不明动物破坏。老陈连续几夜蹲守,想揪出“凶手”,可对方就像能预知危险一样,竟不再来了!老陈一大把年纪,实在熬不住了,想着还是另寻他法吧,可就在最后一晚,“凶手”现身了——竟是一群狐狸!
眼看狐狸正欲再次作案,老陈怒从心起,抄起锄头蹑手蹑脚靠过去,想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谁料没走几步,他不小心踩到一个土疙瘩,摔了个人仰马翻,等爬起身时,狐狸早跑得无影无踪……
新仇未了,再添旧恨,老陈岂能善罢甘休!他拿起手电筒,顺着狐狸留下的脚印,一路追去。奇怪的是,追到离花生地不远的一处乱石堆旁,脚印突然没有了。仔细一瞧,乱石堆后面竟然隐藏着一个山洞!
由于当时天色已晚,老陈便暂时回了家。次日一大早,他带着铁夹子回到洞口,布下天罗地网,想将该死的狐狸一网打尽。但出乎意料的是,几天过去了,这些狡猾的小东西竟没一只踏入陷阱。老陈很无奈,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这块地。
经历了这件令人窝火的事情后,老陈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一只雪白的狐狸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狐狸不时回头挑衅,最后钻进那个山洞里。
当地有种说法,梦见白色动物就是银子,梦见黄色动物就是金子。于是老陈开始胡思乱想,那山洞里会不会有土匪留下的金银财宝?
一天吃饭时,老陈顺嘴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儿子陈盘松。他原本只是随口说说,谁料儿子竟然当真了!
1991年7月的一天,陈盘松喊上同村两个好友来到乱石堆前。三人用铁钎撬开乱石,发现里面果然有一个岩洞。
陈盘松当时并没提宝藏,只说洞里有野物,叫俩人小心守在洞口,然后自己一人带着手电筒摸进了洞穴。
这岩洞很大,洞内漆黑一片,深不见底。陈盘松当时只走了几步,便感到一股凉气扑面而来。他心中生出一丝恐惧,不过转念想起那诱人的财宝,他又立刻鼓起了勇气。
借着微弱的手电筒光线,陈盘松向里走了六、七米。这时,前方一道岩层把山洞分隔成上下两层,陈盘松手电筒往上层一打,希望能看到朝思暮想的财宝,谁料财宝没看到,一只头上长角、闪着绿光的怪物,竟然站在岩石台上,眼睛直勾勾盯着他!
陈盘松大惊失色,来不及细看,撒腿向洞口跑去。门口两人看到陈盘松不顾一切冲出洞穴,二话不说,当即跟着一起逃跑。
跑了好远,三人实在跑不动,便停了下来,陈盘松这时把洞里看到的景象告诉两人,虽受此惊吓,但三人当时并不死心,他们想着多喊一些人来,再进洞一探究竟!
就这样,他们跑回村里又喊来七位村民。大伙儿带着锄头、手电筒,再次回到洞口。仗着人多势众,陈盘松一马当先,再次走进洞穴,其他人则紧跟其后。
再次看到那个“怪物”,陈盘松长舒一口气——哪有什么怪物,原来这不过是一件似铜似铁的金属器物!
大伙走近仔细观察,发现这东西跟成年土狗差不多大,造型十分怪异:它头上有角、肚子浑圆、四肢短粗,像小鹿,又像小羊羔,还像犀牛宝宝,造型憨态可掬,好像随时都要冲过来顶你一脑袋!
在场没有一个人知道这究竟是什动物,不过看到这呆萌的“四不像”身上布满复杂而又神秘的纹饰,大家都觉得它肯定非同一般。
“快来,里面还有东西!”听到呼喊,大伙赶紧往洞内走去。果然,在岩洞最里面,村民们又发现了一大批青铜器、陶瓷,还有贝壳……总数达到33件之多!
众人兴奋不已,当即将洞内宝贝全部搬回村。消息传开,十里八乡的村民涌入龙中村来瞧稀罕,文物贩子也蠢蠢欲动,开出200万天价,企图收购这批文物!
关键时刻,县公安和文化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赶赴当地调查。在他们的谆谆劝导下,陈盘松等人最终将这批文物如数上交。
经专家鉴定,这批文物是战国时期的遗珍,其中最珍贵就是那只呆萌的“四不像”!
专家介绍说,此物通高54厘米,长50厘米,重21.5公斤,名为“麒麟尊”,是商周时代的一种大型盛酒器。这件麒麟尊尾部附凤,背部蟠龙,十分罕见地集三大传说神兽于一身,是独一无二的侯王级器物。
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认为,这件麒麟尊造型源自中原,同时又具有地方风格。它是两千多年前,华夏民族文化和百越文化相互交融的见证。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谁把这件珍贵的麒麟尊以及其他32件器物,藏进岩洞的呢?
在陈盘松的带领下,考古人员很快来到了那个岩洞。经过仔细调查,考古人员发现,这个长达18米的岩洞,竟然是战国时期某位大贵族的墓葬。
专家介绍说,这种墓葬形式叫做崖洞葬,在广西分布比较密集。崖洞葬不挖墓坑,不土埋,不使用棺材,直接将尸骨和随葬品放置在洞穴中,然后用石头封堵洞口。
遗憾的是,由于洞中青铜器上并未留下铭文,墓主人的骨架也早已腐朽,因此对于这位地位显赫的墓主人的性别与身份都无从知晓……
麒麟尊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为一级文物。发现它的10位村民,最终每人获得200元奖励。
眼看狐狸正欲再次作案,老陈怒从心起,抄起锄头蹑手蹑脚靠过去,想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谁料没走几步,他不小心踩到一个土疙瘩,摔了个人仰马翻,等爬起身时,狐狸早跑得无影无踪……
新仇未了,再添旧恨,老陈岂能善罢甘休!他拿起手电筒,顺着狐狸留下的脚印,一路追去。奇怪的是,追到离花生地不远的一处乱石堆旁,脚印突然没有了。仔细一瞧,乱石堆后面竟然隐藏着一个山洞!
由于当时天色已晚,老陈便暂时回了家。次日一大早,他带着铁夹子回到洞口,布下天罗地网,想将该死的狐狸一网打尽。但出乎意料的是,几天过去了,这些狡猾的小东西竟没一只踏入陷阱。老陈很无奈,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这块地。
经历了这件令人窝火的事情后,老陈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一只雪白的狐狸在前面跑,他在后面追,狐狸不时回头挑衅,最后钻进那个山洞里。
当地有种说法,梦见白色动物就是银子,梦见黄色动物就是金子。于是老陈开始胡思乱想,那山洞里会不会有土匪留下的金银财宝?
一天吃饭时,老陈顺嘴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儿子陈盘松。他原本只是随口说说,谁料儿子竟然当真了!
1991年7月的一天,陈盘松喊上同村两个好友来到乱石堆前。三人用铁钎撬开乱石,发现里面果然有一个岩洞。
陈盘松当时并没提宝藏,只说洞里有野物,叫俩人小心守在洞口,然后自己一人带着手电筒摸进了洞穴。
这岩洞很大,洞内漆黑一片,深不见底。陈盘松当时只走了几步,便感到一股凉气扑面而来。他心中生出一丝恐惧,不过转念想起那诱人的财宝,他又立刻鼓起了勇气。
借着微弱的手电筒光线,陈盘松向里走了六、七米。这时,前方一道岩层把山洞分隔成上下两层,陈盘松手电筒往上层一打,希望能看到朝思暮想的财宝,谁料财宝没看到,一只头上长角、闪着绿光的怪物,竟然站在岩石台上,眼睛直勾勾盯着他!
陈盘松大惊失色,来不及细看,撒腿向洞口跑去。门口两人看到陈盘松不顾一切冲出洞穴,二话不说,当即跟着一起逃跑。
跑了好远,三人实在跑不动,便停了下来,陈盘松这时把洞里看到的景象告诉两人,虽受此惊吓,但三人当时并不死心,他们想着多喊一些人来,再进洞一探究竟!
就这样,他们跑回村里又喊来七位村民。大伙儿带着锄头、手电筒,再次回到洞口。仗着人多势众,陈盘松一马当先,再次走进洞穴,其他人则紧跟其后。
再次看到那个“怪物”,陈盘松长舒一口气——哪有什么怪物,原来这不过是一件似铜似铁的金属器物!
大伙走近仔细观察,发现这东西跟成年土狗差不多大,造型十分怪异:它头上有角、肚子浑圆、四肢短粗,像小鹿,又像小羊羔,还像犀牛宝宝,造型憨态可掬,好像随时都要冲过来顶你一脑袋!
在场没有一个人知道这究竟是什动物,不过看到这呆萌的“四不像”身上布满复杂而又神秘的纹饰,大家都觉得它肯定非同一般。
“快来,里面还有东西!”听到呼喊,大伙赶紧往洞内走去。果然,在岩洞最里面,村民们又发现了一大批青铜器、陶瓷,还有贝壳……总数达到33件之多!
众人兴奋不已,当即将洞内宝贝全部搬回村。消息传开,十里八乡的村民涌入龙中村来瞧稀罕,文物贩子也蠢蠢欲动,开出200万天价,企图收购这批文物!
关键时刻,县公安和文化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赶赴当地调查。在他们的谆谆劝导下,陈盘松等人最终将这批文物如数上交。
经专家鉴定,这批文物是战国时期的遗珍,其中最珍贵就是那只呆萌的“四不像”!
专家介绍说,此物通高54厘米,长50厘米,重21.5公斤,名为“麒麟尊”,是商周时代的一种大型盛酒器。这件麒麟尊尾部附凤,背部蟠龙,十分罕见地集三大传说神兽于一身,是独一无二的侯王级器物。
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张德勤认为,这件麒麟尊造型源自中原,同时又具有地方风格。它是两千多年前,华夏民族文化和百越文化相互交融的见证。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谁把这件珍贵的麒麟尊以及其他32件器物,藏进岩洞的呢?
在陈盘松的带领下,考古人员很快来到了那个岩洞。经过仔细调查,考古人员发现,这个长达18米的岩洞,竟然是战国时期某位大贵族的墓葬。
专家介绍说,这种墓葬形式叫做崖洞葬,在广西分布比较密集。崖洞葬不挖墓坑,不土埋,不使用棺材,直接将尸骨和随葬品放置在洞穴中,然后用石头封堵洞口。
遗憾的是,由于洞中青铜器上并未留下铭文,墓主人的骨架也早已腐朽,因此对于这位地位显赫的墓主人的性别与身份都无从知晓……
麒麟尊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为一级文物。发现它的10位村民,最终每人获得200元奖励。
#三晋法援基层行# 【晋中市法律援助铆足劲提升群众幸福感】“面对困难,一双援手就能解燃眉之急;面对不公,一项建议就能拨开云雾见青天。”为了能够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个人,在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每名司法工作者心中,始终秉持着这一信念,为民诉苦、为民解困,用法律撑起生活晴空,安抚每一颗疲累的心。
8月8日8时,“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随着办事群众一起进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郭律师,太感谢你了!李某欠我的36000元钱到账了。”“刘阿姨你先坐一会,马某马上就到,来了就签调解协议,您放心……”
早上刚上班,这里的值班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就忙个不停。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介绍道:“随着晋中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新变化。而我们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像亲历者一样,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渴望。”
近些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以群众方便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按照晋中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活动和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劳换笑颜,让农民工兄弟减轻负累
2021年7月28日上午,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这面锦旗,马志雄和司法工作人员感慨良多。
马志雄介绍:“一年半之前,李某由于其所在单位太原钢城某有限公司与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给付其加班工资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为李某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办理了指派手续。在承办律师据理力争、一丝不苟的悉心帮助下,本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为李某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共计51260元。
近年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针对农民工欠薪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在这项工作开展中,开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让种种帮扶措施集中办好事的“牵头羊”。
在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优先”服务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当天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案件推行“马上办、不过夜”,即时指派现场值班律师,让农民工少跑腿。如遇重大案件,中心指派擅长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实现了定人定案,全程护航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时期务工环境产生的新问题,该中心还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马志雄介绍:“我们将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权利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考虑到一些索要工资、受到工伤伤害的困难农民工的经济状况,中心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免予审查他们的经济困难状况,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对于疑难案件,中心施行了“讨论把关报告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上访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用法律把关,并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处置意见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以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点到点面对面,深植法律条款在心间
要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公平,就必然要提高法律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在工作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8月3日,晋中市司法局联合榆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为了使这部“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家喻户晓,晋中市司法局在晋中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专门部署。
“三晋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五进”宣传等活动相继亮相。
通过市县两级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媒体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与了解,主动地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法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全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晋中市司法局联手晋中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凤鸣讲坛“美好生活、从法援开始”专题法律援助法解读中,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韩茹,从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保障和监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面对群众对法律援助这一政策的欢迎,韩茹很欣慰:“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有效的法律救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我们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愿,也是每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
暖心换民心,做群众的法律“避风港”
“法律援助,收不收费?比请律师贵吗?”在一次访谈栏目中,“免费还是收费”的问题,被网友们提及多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埋单。”面对网友们的问询,受访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一次次回答着网友们的提问。
据了解,除了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成为了人民群众身边的“避风港”。
截至今年5月,晋中市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并与部、省级12348电话热线平台、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半年完成了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中“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鉴定等7个窗口覆盖了群众解决生活纷扰所需的全部法律服务类型,成立至今已经接待群众来访6069人次,来电8900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584件,全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也曾在这里现场教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晋中市以方便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出了简化程序、扩大范围、调解优先、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仅今年已经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5825件,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030件。
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群体,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北尧、玉湖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019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今后,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援助人才库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更多的律师、公证员、鉴定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援助覆盖群体,提升援助服务质效,真正以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晋中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保民生、赋新能。
8月8日8时,“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随着办事群众一起进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郭律师,太感谢你了!李某欠我的36000元钱到账了。”“刘阿姨你先坐一会,马某马上就到,来了就签调解协议,您放心……”
早上刚上班,这里的值班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就忙个不停。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介绍道:“随着晋中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新变化。而我们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像亲历者一样,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渴望。”
近些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以群众方便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按照晋中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活动和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劳换笑颜,让农民工兄弟减轻负累
2021年7月28日上午,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这面锦旗,马志雄和司法工作人员感慨良多。
马志雄介绍:“一年半之前,李某由于其所在单位太原钢城某有限公司与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给付其加班工资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为李某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办理了指派手续。在承办律师据理力争、一丝不苟的悉心帮助下,本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为李某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共计51260元。
近年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针对农民工欠薪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在这项工作开展中,开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让种种帮扶措施集中办好事的“牵头羊”。
在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优先”服务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当天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案件推行“马上办、不过夜”,即时指派现场值班律师,让农民工少跑腿。如遇重大案件,中心指派擅长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实现了定人定案,全程护航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时期务工环境产生的新问题,该中心还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马志雄介绍:“我们将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权利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考虑到一些索要工资、受到工伤伤害的困难农民工的经济状况,中心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免予审查他们的经济困难状况,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对于疑难案件,中心施行了“讨论把关报告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上访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用法律把关,并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处置意见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以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点到点面对面,深植法律条款在心间
要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公平,就必然要提高法律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在工作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8月3日,晋中市司法局联合榆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为了使这部“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家喻户晓,晋中市司法局在晋中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专门部署。
“三晋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五进”宣传等活动相继亮相。
通过市县两级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媒体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与了解,主动地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法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全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晋中市司法局联手晋中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凤鸣讲坛“美好生活、从法援开始”专题法律援助法解读中,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韩茹,从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保障和监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面对群众对法律援助这一政策的欢迎,韩茹很欣慰:“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有效的法律救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我们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愿,也是每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
暖心换民心,做群众的法律“避风港”
“法律援助,收不收费?比请律师贵吗?”在一次访谈栏目中,“免费还是收费”的问题,被网友们提及多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埋单。”面对网友们的问询,受访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一次次回答着网友们的提问。
据了解,除了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成为了人民群众身边的“避风港”。
截至今年5月,晋中市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并与部、省级12348电话热线平台、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半年完成了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中“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鉴定等7个窗口覆盖了群众解决生活纷扰所需的全部法律服务类型,成立至今已经接待群众来访6069人次,来电8900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584件,全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也曾在这里现场教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晋中市以方便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出了简化程序、扩大范围、调解优先、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仅今年已经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5825件,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030件。
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群体,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北尧、玉湖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019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今后,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援助人才库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更多的律师、公证员、鉴定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援助覆盖群体,提升援助服务质效,真正以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晋中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保民生、赋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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