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通报5起工程建设违法违规问题!上栗县杨岐山地质公园配套项目二期工程违法分包】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5起违法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进行通报。其中,萍乡市中盛桩基工程有限公司超越资质承揽芦溪县芦萧溪水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桩基础工程,涉及金额170.59万元。该案移交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
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接的杨岐山地质公园配套项目二期工程钢结构专业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属于违法分包行为,涉及金额817.4万元。
2021年5月,审计部门转来江西汇恒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恒小区高压配电、电梯购买安装、清泉安置小区10KV高低压配电及户表等三个工程未依法进行招标的线索。经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江西汇恒置业有限公司应招标未招标行为属实,涉及金额1601万元。
2021年4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武功山金顶汽车站总承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将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涉及金额205万元。该案移交武功山社会发展建设局处理。
2020年8月26日,江西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莲花县禾山西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中,现场监督人员发现其提交的重要岗位人员的社保信息疑似虚假材料,涉嫌弄虚作假。2020年8月27日,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江西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属实。https://t.cn/A6SRKaYP
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承接的杨岐山地质公园配套项目二期工程钢结构专业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属于违法分包行为,涉及金额817.4万元。
2021年5月,审计部门转来江西汇恒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恒小区高压配电、电梯购买安装、清泉安置小区10KV高低压配电及户表等三个工程未依法进行招标的线索。经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江西汇恒置业有限公司应招标未招标行为属实,涉及金额1601万元。
2021年4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发现武功山金顶汽车站总承包单位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将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涉及金额205万元。该案移交武功山社会发展建设局处理。
2020年8月26日,江西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莲花县禾山西路新建工程项目招标中,现场监督人员发现其提交的重要岗位人员的社保信息疑似虚假材料,涉嫌弄虚作假。2020年8月27日,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江西荣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属实。https://t.cn/A6SRKaYP
【这些违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使不得!遵义这些人受到了处罚】当前,多地疫情形势复杂严峻,疫情传播风险较高,但仍有个别群众防控意识不强,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下人民政府依法发布决定、命令,对于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绥阳公安将持续严查严处不放松。希望广大群众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案例1:
9月7日23时许,蒲场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巡逻工作中,发现洛江社区一麻将馆内存在人员聚集打麻将,当即民警迅速进行处置,现场查获4名违法嫌疑人。
案例2
9月8日,大路槽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陈某某从浙江省台州市返绥后,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在接到政府工作人员通知参加核酸检测后,仍无故未进行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风险。
案例3
9月8日,坪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沈某某从贵阳返绥后,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在居家隔离时间未满的情况下擅自外出,造成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
经查,以上六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绥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五名违法嫌疑人给予行政处罚
严管 严控 严防 严查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场所不注册、不张贴、不督促扫描“场所码”,进入场所人员不听劝阻、拒绝扫描“场所码”,不按规定时限参加核酸检测,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等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影响疫情防控秩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来源:绥阳公安
案例1:
9月7日23时许,蒲场派出所在疫情防控巡逻工作中,发现洛江社区一麻将馆内存在人员聚集打麻将,当即民警迅速进行处置,现场查获4名违法嫌疑人。
案例2
9月8日,大路槽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陈某某从浙江省台州市返绥后,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在接到政府工作人员通知参加核酸检测后,仍无故未进行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风险。
案例3
9月8日,坪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沈某某从贵阳返绥后,未按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疫情防控措施,在居家隔离时间未满的情况下擅自外出,造成潜在的疫情传播风险。
经查,以上六人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绥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五名违法嫌疑人给予行政处罚
严管 严控 严防 严查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场所不注册、不张贴、不督促扫描“场所码”,进入场所人员不听劝阻、拒绝扫描“场所码”,不按规定时限参加核酸检测,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等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影响疫情防控秩序、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来源:绥阳公安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3起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现将拒不执行观山湖区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3起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张静螺蛳粉店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2: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飞哥三宝炖鸡馆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3: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享站吧精典饮品店作为酒吧,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擅自营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爽爽贵阳城 暖暖贵阳人#
案例1: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张静螺蛳粉店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2: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飞哥三宝炖鸡馆在经营中为顾客提供堂食,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
案例3:2022年9月10日,观山湖区享站吧精典饮品店作为酒吧,违反《关于解除观山湖区临时静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擅自营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店停业整顿。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经营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爽爽贵阳城 暖暖贵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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