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 四、久视日月,死有余责
道教里关于日月的禁忌还是很多的,且比较普遍。如“不得辄指三光,久视日月。不得裸露于三光,不得呵骂于日月”等等。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日月三光呢?
1
生身之本,总监万灵
日月的出现是为了化育万物,日月的照临为生身之本。天地不化乃置日月,所以对日月不恭即是“轻生迷本”。“轻生迷本”万物不载也。又因日月星三光各有神明,日月星的星中就包括满天星宿,南北东西中五斗,二十八宿,诸天列曜等。诸天星宿主人一切。“东斗主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中斗大魁,总监万灵”。福禄寿星各司其职。不可冒犯星斗即是对本命的恭敬,对星辰护佑的感激,又是趋吉避凶的法门。因星斗有吉星凶曜之分,如若因裸露或不敬犯了日月三光,犯了黄贩豹尾,飞廉勾绞,丧门白虎等星煞,那就后悔莫及了。
后蜀后主孟昶的妃子张丽华和后主去青城山上香,因后主玩的非常高兴,几个月都不想回京。时值上元节,上元天官大帝与五岳丈人校对世间善恶罪福的时候,张丽华因为在道观里夜起裸露,亵渎三光上真,就被天雷击死了。十多年后李若冲回青城山九天丈人观,在竹林中看到一个女子和她说了两首诗。然后他回大殿的时候看到神明校对善恶,其中就有竹林中的那个女子在受罚。李若冲问她师父唐洞卿法师原因,他师父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告诉李若冲说,既然你俩有缘,你就超度她吧。
李若冲问其师何法可度,他师父说你要诵九遍《九天生神章》,然后奏金箓白简,张丽华的罪魂才能脱离苦趣,超生人天。于是李若冲依法行之,在中元节为张丽华修长生金简,使张氏的鬼魂得以投身。次日李若冲至张丽华所葬之处,看到地上有沙字四句。沙字书:符吏匆匆叩夜扃,便随金简出幽冥。蒙师荐拔恩非浅,领得生神九卷经。
这个故事记载在《铁罐炼》中的《黄箓斋》里。就因张丽华爷起裸露亵渎三光,所以被天雷劈死。可见冒犯日月星三光的果报是多么的大。
2
掌人之祸福
经中记载“太阳日君为阳宫总司,列二十八宿为属吏。太阴月君为阴宫总司,总五岳二十四炁,治山为地司,三河四海九江十二溪为水府。每一年有二十四炁,每一节炁即太阳日君首至,当节合巡宿中。此日太阴月君亦至。其日,则二十四炁治山。二十四炁君,各攒集世人善恶、灾福、寿禄、生死等事,上於所属之岳。本岳司命,又复誊奏于当节阴阳二君所巡宿中。
立春节,按虚宿涌泉治阴官左监神炁君奏事。雨水节,按危宿北平治阴官右监神炁君奏事。惊蛰节,按室壁二宿稠粳治阴官左监察炁君奏事。春分节,按奎宿主簿治阴官右功炁君奏事。
清明节,按娄宿蒙秦治阴官左领功炁君奏事。谷雨节,按胃宿平盖治阴官右领功炁君奏事。立夏节,按昴宿云台治阴官左监功炁君奏事......冬至节,按斗宿真多治阴官右领神炁君奏事。小寒节,按牛宿昌利治阴官左都监炁君奏事。大寒节,按女宿鹿堂治阴官右平炁君奏事。然则日月,可久视乎?”
3
敬畏天地
日月所主之神,于二十四节气时游寻下降考察人间,久视日月三光恐有不敬冒犯之意。就如同道教科仪里高功要执笏板对越圣真一样。一来表示恭敬,二来对越高真当诚惶诚恐,岂可直视。唯恐冒犯圣真,故执笏来朝。对神明以及对日月的不直视不冒犯,其实是人类自古敬畏天地的一种表现。
“感天地负载之恩,蒙日月照临之德”是人对自然,对天地的一种恭敬和敬畏之心,要时刻心存对大道的感恩,对天地养育恩的感谢之情。因此道经中要求人们不可久视日月,道理即使如此。此条戒出,也皆因人对天地日月自然的恭敬心敬畏心少了,所以拿出此条,唤醒人对天地自然的敬畏之情。不得久视日月三光,即常存敬畏,尊道敬天而已。
天地日月三光作为生养万物的本体,自古至今养育着亿万生灵,自古至今也未曾所求人类一丝一毫。天地还在生化,日月三光也都在轮转,护持着这个世界的繁荣与生生不息。然现代人对自然,对天地的破坏太大。“臭氧空洞、水污染、雾霾、温室效应”等导致原本和谐的天地社会变得不那么和谐。生物在减少,空气质量在变差,吃喝危险性增高,都是人们无恭敬心,不敬畏天地,破坏环境所造成的。
气候环境问题已经是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节能减排,适度开采,人们对保护生存环境的认识越来越强,也越来越重视。相信在全球的共同努力下,人为的外在形式的保护环境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对地球对人类的发展与生存能够起到一定作用。
但更重要的还是人心的发觉。当人从心里认识到要保护环境,敬畏天地自然之后,那才能彻底的将“天地自然与万物生存的和谐”找回来。“人心皆散乱,一念变纯真”,这颗恭敬敬畏心的一念生起,才会使天地宇宙自然更加和谐繁荣。 https://t.cn/Evk4evd
道教里关于日月的禁忌还是很多的,且比较普遍。如“不得辄指三光,久视日月。不得裸露于三光,不得呵骂于日月”等等。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日月三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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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身之本,总监万灵
日月的出现是为了化育万物,日月的照临为生身之本。天地不化乃置日月,所以对日月不恭即是“轻生迷本”。“轻生迷本”万物不载也。又因日月星三光各有神明,日月星的星中就包括满天星宿,南北东西中五斗,二十八宿,诸天列曜等。诸天星宿主人一切。“东斗主算,西斗记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中斗大魁,总监万灵”。福禄寿星各司其职。不可冒犯星斗即是对本命的恭敬,对星辰护佑的感激,又是趋吉避凶的法门。因星斗有吉星凶曜之分,如若因裸露或不敬犯了日月三光,犯了黄贩豹尾,飞廉勾绞,丧门白虎等星煞,那就后悔莫及了。
后蜀后主孟昶的妃子张丽华和后主去青城山上香,因后主玩的非常高兴,几个月都不想回京。时值上元节,上元天官大帝与五岳丈人校对世间善恶罪福的时候,张丽华因为在道观里夜起裸露,亵渎三光上真,就被天雷击死了。十多年后李若冲回青城山九天丈人观,在竹林中看到一个女子和她说了两首诗。然后他回大殿的时候看到神明校对善恶,其中就有竹林中的那个女子在受罚。李若冲问她师父唐洞卿法师原因,他师父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告诉李若冲说,既然你俩有缘,你就超度她吧。
李若冲问其师何法可度,他师父说你要诵九遍《九天生神章》,然后奏金箓白简,张丽华的罪魂才能脱离苦趣,超生人天。于是李若冲依法行之,在中元节为张丽华修长生金简,使张氏的鬼魂得以投身。次日李若冲至张丽华所葬之处,看到地上有沙字四句。沙字书:符吏匆匆叩夜扃,便随金简出幽冥。蒙师荐拔恩非浅,领得生神九卷经。
这个故事记载在《铁罐炼》中的《黄箓斋》里。就因张丽华爷起裸露亵渎三光,所以被天雷劈死。可见冒犯日月星三光的果报是多么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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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人之祸福
经中记载“太阳日君为阳宫总司,列二十八宿为属吏。太阴月君为阴宫总司,总五岳二十四炁,治山为地司,三河四海九江十二溪为水府。每一年有二十四炁,每一节炁即太阳日君首至,当节合巡宿中。此日太阴月君亦至。其日,则二十四炁治山。二十四炁君,各攒集世人善恶、灾福、寿禄、生死等事,上於所属之岳。本岳司命,又复誊奏于当节阴阳二君所巡宿中。
立春节,按虚宿涌泉治阴官左监神炁君奏事。雨水节,按危宿北平治阴官右监神炁君奏事。惊蛰节,按室壁二宿稠粳治阴官左监察炁君奏事。春分节,按奎宿主簿治阴官右功炁君奏事。
清明节,按娄宿蒙秦治阴官左领功炁君奏事。谷雨节,按胃宿平盖治阴官右领功炁君奏事。立夏节,按昴宿云台治阴官左监功炁君奏事......冬至节,按斗宿真多治阴官右领神炁君奏事。小寒节,按牛宿昌利治阴官左都监炁君奏事。大寒节,按女宿鹿堂治阴官右平炁君奏事。然则日月,可久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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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天地
日月所主之神,于二十四节气时游寻下降考察人间,久视日月三光恐有不敬冒犯之意。就如同道教科仪里高功要执笏板对越圣真一样。一来表示恭敬,二来对越高真当诚惶诚恐,岂可直视。唯恐冒犯圣真,故执笏来朝。对神明以及对日月的不直视不冒犯,其实是人类自古敬畏天地的一种表现。
“感天地负载之恩,蒙日月照临之德”是人对自然,对天地的一种恭敬和敬畏之心,要时刻心存对大道的感恩,对天地养育恩的感谢之情。因此道经中要求人们不可久视日月,道理即使如此。此条戒出,也皆因人对天地日月自然的恭敬心敬畏心少了,所以拿出此条,唤醒人对天地自然的敬畏之情。不得久视日月三光,即常存敬畏,尊道敬天而已。
天地日月三光作为生养万物的本体,自古至今养育着亿万生灵,自古至今也未曾所求人类一丝一毫。天地还在生化,日月三光也都在轮转,护持着这个世界的繁荣与生生不息。然现代人对自然,对天地的破坏太大。“臭氧空洞、水污染、雾霾、温室效应”等导致原本和谐的天地社会变得不那么和谐。生物在减少,空气质量在变差,吃喝危险性增高,都是人们无恭敬心,不敬畏天地,破坏环境所造成的。
气候环境问题已经是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节能减排,适度开采,人们对保护生存环境的认识越来越强,也越来越重视。相信在全球的共同努力下,人为的外在形式的保护环境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对地球对人类的发展与生存能够起到一定作用。
但更重要的还是人心的发觉。当人从心里认识到要保护环境,敬畏天地自然之后,那才能彻底的将“天地自然与万物生存的和谐”找回来。“人心皆散乱,一念变纯真”,这颗恭敬敬畏心的一念生起,才会使天地宇宙自然更加和谐繁荣。 https://t.cn/Evk4evd
【知者乐水,孔子眼中的水】在《道德经》中,老子高度赞美水,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又说“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还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在老子看来,水利万物而不争,善于处下守弱,故能几道为王,以柔克刚,简直就是道的化身。#每天读国学#
那么,曾经向老子问道的孔子,又是怎样看待水的呢?孔子说“知者乐水”,《孟子·离娄下》也记载有人曾对孟子说:“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似乎孔子也很喜欢水,曾经赞美过水。今日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孔子眼中的水吧。
“知者乐水”乐的是什么?
说起孔子对于水的看法,相信大家都会想起“知者乐水”这句话。《论语·雍也》中记载孔子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阐述了他对仁者、智者的独到体悟。对于乐水乐山之别,朱熹注释说:“知者达于事理而周流无滞,有似于水,故乐水;仁者安于义理而厚重不迁,有似于山,故乐山。”所说不无道理。
孔子固然是以仁者自期的,但生前似乎不敢以仁者自许。孔子曾经对学生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不过,倘若有人称许孔子为智者,或许他不会拒绝。《中庸》中记载孔子说:“好学近乎知。”而孔子对于自己的好学,似乎是充满自信的,他曾经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又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那么如此好学的孔子,自认为近乎“知者”,应该是顺理成章之事。那么孔子这位“知者”为何“乐水”呢?
这在《论语》中似乎不易找到答案。前面提到《孟子·离娄下》中有人对孟子说孔子曾极力赞美水,并问孔子为何这样赞美水,孟子回答说:“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意思是说,真正的君子之学,就像有源之水,日积月累,循序渐进,而不能像夏天的暴雨,声势巨大,但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声闻过情,君子耻之”,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君子认为是耻辱之事。这是孟子对孔子“乐水”的解释。
而在《荀子》之中,我们看到一段更为直接地解释孔子“乐水”的材料。《荀子·宥坐》中记载:“孔子观于东流之水。子贡问于孔子曰:‘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孔子曰:‘夫水,大遍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其理,似义。其洸洸乎不淈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百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淖约微达,似察。以出以入,以就鲜洁,似善化。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
大意是说,有一次子贡问孔子,为什么君子见到大水要观赏一番,孔子说:“水遍生万物而无所作为,像德。水总是流向卑下之处,曲曲折折也必定遵循这个道理,像义。水浩浩荡荡而永不停息,像道。如果决口让水流走,水立即奔泻而出,如响应声,涌向百仞深渊也毫不惧怕,就像勇敢。注入量器,水面总是很平,像法度。水装满器皿就会溢出,不必用概去刮,像公正无私。水柔弱而能渗入细微之地,像是明察秋毫。什么东西放进水中一洗,出来就干干净净,好像善于教化。就算经历百转千回,也必定向东流去,好像意志坚定。所以君子见了大水一定要观赏一番。”孔子在水中发现了如此之多的美德,怎么能不“乐水”呢?
有趣的是,与《荀子·宥坐》的记载类似,《说苑·杂言》中也有一段孔子论水的记载。发问的也是子贡,孔子的回答则略有不同。孔子说:“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贞;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意。是以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尔也。”与《荀子·宥坐》的记载相比,水的德性特征更为明显,增加了“仁”“智”“贞”,而去掉了偏于道家色彩的“道”,整体更具儒家色彩,显示了西汉“独尊儒术”之后的思想印迹。
我们不禁想,《孟子》书中那人所提到 “仲尼亟称于水”,或许正是指《荀子·宥坐》所记载的这段孔子赞美水的话。而孔子之所以“乐水”,乐的正是水的德性之美。
“子在川上”感悟的是什么?
不过,孔子面对水,并不仅仅是理智地思考水的德性之美,而且曾发出过深沉的人生感喟。《论语·子罕》中记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尽管朱熹注释说:“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乃道体之本然也。然其可指而易见者,莫如川流,故于此发以示人,欲学者时时省察而无毫发之间断也。”认为这里是一种哲理的领悟与表达,但正如编纂《论语集释》的程树德所说,“宋儒解经,每有过深之弊”,这里朱熹的注释就未免求之过深了。
宋儒之前,人们对这段感慨的理解没有什么歧义,认为就是指对时光流逝的感慨。正如皇侃《论语义疏》中说:“孔子在川水之上,见川流迅迈,未尝停止,故叹人年往去,亦复如此。向我非今我,故云‘逝者如斯夫’也。……日月不居,有如流水,故云‘不舍昼夜’也。”皇侃又引孙绰说:“川流不舍,年逝不停,时已晏矣,而道犹不兴,所以忧叹也。”认为这是孔子感慨时光飞逝,眼看自己年老,而“道犹不兴,所以忧叹”。孙绰的解读是不无道理的,孔子晚年确多有衰老之叹。如《论语·述而》中记载孔子感慨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又如《论语·子罕》中孔子也感慨说:“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在这里,孔子更像是一位面对流水的抒情诗人,站在人生乃至历史的长河边发出浩叹。而这似乎也成为后世中国诗人的一个心结,我们在六朝时谢朓的“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在盛唐时李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在北宋时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等名句之中,仍然可以听到这种感慨的回响。
如果将老子与孔子对水的观察对照起来看,我们发现,老子对于水的领悟是“以物观物”式的,领悟的是哲理;孔子对于水的领悟则是“以我观物”式的,既有道德的寄托,也有人生的感慨。当然,这只是老子与孔子思维异同的一端,要想更深入地老子、孔子乃至道家、儒家的思想异同,就需要更深入地研读《道德经》《论语》等经典,温故而知新。
那么,曾经向老子问道的孔子,又是怎样看待水的呢?孔子说“知者乐水”,《孟子·离娄下》也记载有人曾对孟子说:“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似乎孔子也很喜欢水,曾经赞美过水。今日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孔子眼中的水吧。
“知者乐水”乐的是什么?
说起孔子对于水的看法,相信大家都会想起“知者乐水”这句话。《论语·雍也》中记载孔子说:“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阐述了他对仁者、智者的独到体悟。对于乐水乐山之别,朱熹注释说:“知者达于事理而周流无滞,有似于水,故乐水;仁者安于义理而厚重不迁,有似于山,故乐山。”所说不无道理。
孔子固然是以仁者自期的,但生前似乎不敢以仁者自许。孔子曾经对学生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不过,倘若有人称许孔子为智者,或许他不会拒绝。《中庸》中记载孔子说:“好学近乎知。”而孔子对于自己的好学,似乎是充满自信的,他曾经说:“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又说:“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那么如此好学的孔子,自认为近乎“知者”,应该是顺理成章之事。那么孔子这位“知者”为何“乐水”呢?
这在《论语》中似乎不易找到答案。前面提到《孟子·离娄下》中有人对孟子说孔子曾极力赞美水,并问孔子为何这样赞美水,孟子回答说:“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意思是说,真正的君子之学,就像有源之水,日积月累,循序渐进,而不能像夏天的暴雨,声势巨大,但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声闻过情,君子耻之”,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君子认为是耻辱之事。这是孟子对孔子“乐水”的解释。
而在《荀子》之中,我们看到一段更为直接地解释孔子“乐水”的材料。《荀子·宥坐》中记载:“孔子观于东流之水。子贡问于孔子曰:‘君子之所以见大水必观焉者是何?’孔子曰:‘夫水,大遍与诸生而无为也,似德。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其理,似义。其洸洸乎不淈尽,似道。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百仞之谷不惧,似勇。主量必平,似法。盈不求概,似正。淖约微达,似察。以出以入,以就鲜洁,似善化。其万折也必东,似志。是故君子见大水必观焉。’”
大意是说,有一次子贡问孔子,为什么君子见到大水要观赏一番,孔子说:“水遍生万物而无所作为,像德。水总是流向卑下之处,曲曲折折也必定遵循这个道理,像义。水浩浩荡荡而永不停息,像道。如果决口让水流走,水立即奔泻而出,如响应声,涌向百仞深渊也毫不惧怕,就像勇敢。注入量器,水面总是很平,像法度。水装满器皿就会溢出,不必用概去刮,像公正无私。水柔弱而能渗入细微之地,像是明察秋毫。什么东西放进水中一洗,出来就干干净净,好像善于教化。就算经历百转千回,也必定向东流去,好像意志坚定。所以君子见了大水一定要观赏一番。”孔子在水中发现了如此之多的美德,怎么能不“乐水”呢?
有趣的是,与《荀子·宥坐》的记载类似,《说苑·杂言》中也有一段孔子论水的记载。发问的也是子贡,孔子的回答则略有不同。孔子说:“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其流卑下,句倨皆循其理,似义;浅者流行,深者不测,似智;其赴百仞之谷不疑,似勇;绰弱而微达,似察;受恶不让,似贞;包蒙不清以入,鲜洁以出,似善化;主量必平,似正;盈不求概,似度;其万折必东,似意。是以君子见大水必观焉尔也。”与《荀子·宥坐》的记载相比,水的德性特征更为明显,增加了“仁”“智”“贞”,而去掉了偏于道家色彩的“道”,整体更具儒家色彩,显示了西汉“独尊儒术”之后的思想印迹。
我们不禁想,《孟子》书中那人所提到 “仲尼亟称于水”,或许正是指《荀子·宥坐》所记载的这段孔子赞美水的话。而孔子之所以“乐水”,乐的正是水的德性之美。
“子在川上”感悟的是什么?
不过,孔子面对水,并不仅仅是理智地思考水的德性之美,而且曾发出过深沉的人生感喟。《论语·子罕》中记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尽管朱熹注释说:“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乃道体之本然也。然其可指而易见者,莫如川流,故于此发以示人,欲学者时时省察而无毫发之间断也。”认为这里是一种哲理的领悟与表达,但正如编纂《论语集释》的程树德所说,“宋儒解经,每有过深之弊”,这里朱熹的注释就未免求之过深了。
宋儒之前,人们对这段感慨的理解没有什么歧义,认为就是指对时光流逝的感慨。正如皇侃《论语义疏》中说:“孔子在川水之上,见川流迅迈,未尝停止,故叹人年往去,亦复如此。向我非今我,故云‘逝者如斯夫’也。……日月不居,有如流水,故云‘不舍昼夜’也。”皇侃又引孙绰说:“川流不舍,年逝不停,时已晏矣,而道犹不兴,所以忧叹也。”认为这是孔子感慨时光飞逝,眼看自己年老,而“道犹不兴,所以忧叹”。孙绰的解读是不无道理的,孔子晚年确多有衰老之叹。如《论语·述而》中记载孔子感慨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又如《论语·子罕》中孔子也感慨说:“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
在这里,孔子更像是一位面对流水的抒情诗人,站在人生乃至历史的长河边发出浩叹。而这似乎也成为后世中国诗人的一个心结,我们在六朝时谢朓的“大江流日夜,客心悲未央”,在盛唐时李白的“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在北宋时苏东坡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等名句之中,仍然可以听到这种感慨的回响。
如果将老子与孔子对水的观察对照起来看,我们发现,老子对于水的领悟是“以物观物”式的,领悟的是哲理;孔子对于水的领悟则是“以我观物”式的,既有道德的寄托,也有人生的感慨。当然,这只是老子与孔子思维异同的一端,要想更深入地老子、孔子乃至道家、儒家的思想异同,就需要更深入地研读《道德经》《论语》等经典,温故而知新。
解纷入心田 和风满梨园
——安徽砀山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纪实
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安徽省砀山县,以酥梨享誉四海,被誉为“果海绿洲、世界梨都”。砀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1+3+N”多元解纷机制,常年开展巡回审判进梨园,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有力推动砀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巡回审判进花海梨园】
今年8月3日,梨农王某来到砀山县法院城西人民法庭起诉窑厂老板刘某。庭长张林霞看到王某行动不便,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当地比较多,决定上门开庭审案。8月13日,法官在王某家门口的大梨树下,搭起简易法庭,吸引众多梨农来旁听。王某趁农闲时到临近的窑厂打零工,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压伤,全身多处骨折。窑厂老板刘某垫付部分医药费后,不愿意再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当庭组织调解,刘某当场将15万元费用一次性转给王某,双方案结事了。
“谢谢张法官,为了看病,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遍了,现在问题终于解决了。” 王某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激动得几度哽咽。
庭审结束后,张林霞围绕当地梨农普遍在农闲时打工的特点,向群众释法说理,普及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又走访了多个窑厂,发放民法典及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制宣传材料,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脚上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深情。为方便果农诉讼,砀山县法院建立起巡回审判进梨园工作机制。5个人民法庭的干警经常背起法徽,穿过洁白如雪的花海、梨香四溢的果海,把巡回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寓普法教育于案件审理,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法庭36场,送法下乡12次。
【诉前解纷成群众首选】
今年2月,砀山某房地产公司因逾期交房,被26名业主诉至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砀山县法院决定将这批纠纷交给砀山县总商会派驻在法院的商会调解员陈建伟负责诉前调解。
陈建伟发现开发商在意的并不是向某一业主赔偿多少金额,更担心的是会引发连锁反应。他把握准案件重点,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一下午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在3日内自动履行完毕。
26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后,立案庭庭长张艳云敏锐地察觉到,因逾期交房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已有100余件,还有3个小区的几百户业主准备起诉开发商。
诉讼服务中心随后组织法官和调解员,到砀山城区8个小区进行走访,邀请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进行座谈,释明法律规定,介绍相关判例,促使开发商主动解决问题,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砀山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020年6月,砀山县法院建立起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委派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若干调解员参与的“1+3+N”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模式。针对近年来行业性纠纷增长较快,该院与县总商会、消保委等6家单位联合建立委派调解中心,成立行业调解室,专门从事行业性纠纷的诉前调解。依托16个乡镇园区综治中心,成立人民调解中心,按照一自然村一调解员原则,建立覆盖到村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协助人民法庭开展诉前调解。
砀山县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15名特邀调解员,承担起简易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该中心自2020年6月成立至今,共调解案件4987件,调解成功1821件,当场司法确认838件,构建起“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诉前解纷成为很多当事人的首选。
【联调联动化行政争议】
许某义的宅基地被当地政府征收,和胞兄许某生为拆迁补偿问题发生争议。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终审判决双方1993年签订的分地协议有效。但在民事诉讼期间、许某义不知情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与许某生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将征收补偿款交付给许某生。许某义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为切实化解这起行政争议,修复兄弟关系,砀山县法院邀请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的监督、协调。砀山县检察院及时向征收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征收部门予以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征收部门确认安置对象错误后,决定撤销补偿安置协议,追回补偿款项。主动联系许某义,与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足额发放了补偿款。许某义非常满意,撤回起诉。
“行政诉讼很多时候处理的是程序问题。由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能更快更好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砀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尉爱军说道。
近年来,砀山县法院不断探索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双方联合制定了《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案件,法院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检察院审查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或履行法定职责。迄今,砀山县法院已邀请检察院参与协调行政争议案件8件,全部以原告撤诉结案,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为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砀山县法院联合12家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行政争议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努力将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及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强化行政机关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砀山县法院协调成功并实质化解矛盾争议案件每年都在50%以上;三年来无改判、发回重审或进入再审程序案件。
——安徽砀山县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纪实
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安徽省砀山县,以酥梨享誉四海,被誉为“果海绿洲、世界梨都”。砀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1+3+N”多元解纷机制,常年开展巡回审判进梨园,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模式,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有力推动砀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巡回审判进花海梨园】
今年8月3日,梨农王某来到砀山县法院城西人民法庭起诉窑厂老板刘某。庭长张林霞看到王某行动不便,而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当地比较多,决定上门开庭审案。8月13日,法官在王某家门口的大梨树下,搭起简易法庭,吸引众多梨农来旁听。王某趁农闲时到临近的窑厂打零工,在工作中不慎被机器压伤,全身多处骨折。窑厂老板刘某垫付部分医药费后,不愿意再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当庭组织调解,刘某当场将15万元费用一次性转给王某,双方案结事了。
“谢谢张法官,为了看病,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遍了,现在问题终于解决了。” 王某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激动得几度哽咽。
庭审结束后,张林霞围绕当地梨农普遍在农闲时打工的特点,向群众释法说理,普及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又走访了多个窑厂,发放民法典及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制宣传材料,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脚上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深情。为方便果农诉讼,砀山县法院建立起巡回审判进梨园工作机制。5个人民法庭的干警经常背起法徽,穿过洁白如雪的花海、梨香四溢的果海,把巡回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寓普法教育于案件审理,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法庭36场,送法下乡12次。
【诉前解纷成群众首选】
今年2月,砀山某房地产公司因逾期交房,被26名业主诉至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砀山县法院决定将这批纠纷交给砀山县总商会派驻在法院的商会调解员陈建伟负责诉前调解。
陈建伟发现开发商在意的并不是向某一业主赔偿多少金额,更担心的是会引发连锁反应。他把握准案件重点,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一下午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在3日内自动履行完毕。
26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圆满化解后,立案庭庭长张艳云敏锐地察觉到,因逾期交房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已有100余件,还有3个小区的几百户业主准备起诉开发商。
诉讼服务中心随后组织法官和调解员,到砀山城区8个小区进行走访,邀请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进行座谈,释明法律规定,介绍相关判例,促使开发商主动解决问题,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砀山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020年6月,砀山县法院建立起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委派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若干调解员参与的“1+3+N”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模式。针对近年来行业性纠纷增长较快,该院与县总商会、消保委等6家单位联合建立委派调解中心,成立行业调解室,专门从事行业性纠纷的诉前调解。依托16个乡镇园区综治中心,成立人民调解中心,按照一自然村一调解员原则,建立覆盖到村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协助人民法庭开展诉前调解。
砀山县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15名特邀调解员,承担起简易民事案件的诉前调解。该中心自2020年6月成立至今,共调解案件4987件,调解成功1821件,当场司法确认838件,构建起“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诉前解纷成为很多当事人的首选。
【联调联动化行政争议】
许某义的宅基地被当地政府征收,和胞兄许某生为拆迁补偿问题发生争议。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终审判决双方1993年签订的分地协议有效。但在民事诉讼期间、许某义不知情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与许某生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将征收补偿款交付给许某生。许某义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为切实化解这起行政争议,修复兄弟关系,砀山县法院邀请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的监督、协调。砀山县检察院及时向征收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征收部门予以纠正错误行政行为。征收部门确认安置对象错误后,决定撤销补偿安置协议,追回补偿款项。主动联系许某义,与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足额发放了补偿款。许某义非常满意,撤回起诉。
“行政诉讼很多时候处理的是程序问题。由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书,能更快更好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砀山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尉爱军说道。
近年来,砀山县法院不断探索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双方联合制定了《关于强化协作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案件,法院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检察院审查认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或履行法定职责。迄今,砀山县法院已邀请检察院参与协调行政争议案件8件,全部以原告撤诉结案,行政争议得以实质化解。
为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砀山县法院联合12家行政机关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行政争议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努力将行政争议协调解决,及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强化行政机关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砀山县法院协调成功并实质化解矛盾争议案件每年都在50%以上;三年来无改判、发回重审或进入再审程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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