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论坛[超话]#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如果你告诉年轻人什么野果、野菜能吃,估计会遭到质疑:这东西猪都不会吃吧,人怎么能吃呢?
现在正值9月份,好些水果都要成熟了。在农村有一句农谚“七月枣八月梨,九月柿子挂满集”,说的就是柿子又快要成熟了。
那大家对于柿子这种水果,又有啥特殊的记忆呢?
如今在农村里,到了冬季的时候,常见到一些野外的柿子树上挂满了柿子,但是却没人去采摘,导致很多的柿子都是直接掉落下来,烂在了树下面。
可是在以前,它却是我国的“铁杆庄稼”,在当时很多人一口气能吃十几个,为何现在它却没落了呢?
柿子的简介
柿子是一种古老的水果,在我国栽种和食用柿子有近3000年的历史了。柿子不光是营养丰富,而且还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是一种自古以来就很受欢迎的水果。
柿子的生命力非常的顽强,它对生长环境基本不挑剔,庄稼地里能生长,野外环境也能生长,耐旱也耐热,南北方都能栽种。
在北方有些地方还喜欢在院子里栽种柿子树,就是因为它寓意着“事事如意”。
柿子的产量高,寿命长也是非常出名的。绝大多数的果树一般也就活几十年,可是柿子树却很长寿,有些能活到300多年。
并且因为柿子树比较的高大,枝繁叶茂的,所以产量也很高。有些高大的柿子树,一棵树就能采摘鲜柿子数千斤,这样的产量遥遥领先其他的水果。
正是因为柿子管理粗放,寿命又长,同时产量又高,而且柿子营养又美味,所以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在古代的时候它还被称之为“铁杆庄稼”、“木本粮食”,就是把它当粮食来吃。
过去曾被当成粮食吃
现在很多人都不喜欢吃柿子了,还说这种水果吃了容易得结石,这样的水果怎么能当粮食吃呢?
记得小时候,到了柿子成熟的时候,就会爬到树上去打柿子。而采摘回来的柿子,是不能直接鲜吃的。这个时候父母就会去山里割一种叫“辣蓼草”的植物,把它洗干净了和柿子放在坛子里,然后倒入水浸泡,只要两三天的时间,柿子就变得又甜又脆了,非常的好吃。在当时很多的小孩子一口气能吃下三四个。
听老辈人说,以前吃不饱饭,很多人就用柿子来充饥,一口气吃下十几个也不夸张。不过也不是直接吃鲜柿子,而是把它加工好的柿饼。
在当时很多农村都有栽种柿子树,秋季柿子成熟了,家家户户都要忙着制作柿饼。就是把柿子去皮、腌制、晒干等处理而成。原因是柿子不耐存储,可是产量又很高,并且新鲜的柿子是不好吃的。
所以古人就想出了做成柿饼的方法,这样处理的柿饼可以存放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味道也很美味,甜度很高。到了冬季、春节的时候,它不光是孩子们的零食,还是走亲访友的礼品。特别是遇到饥荒年了,这些柿饼也可以充饥的。饿的时候,吃上几个柿饼,非常的顶饿。
如今却不被重视了
但是在今日,柿子却成为了一种不受待见的水果了。就连在农村里,也常见到满树的柿子却没人去采摘,任由它被鸟吃,被风吹落掉地上。
首先是柿子不宜鲜吃。
很多人都知道“男怕柿子女怕梨”这句老农谚,说是男人不宜吃柿子,尤其是不要空腹吃柿子。并且鲜柿子吃起来很涩,味道难以接受,一般都要加工成柿饼才好吃,所以嫌加工麻烦,很多人都不愿意购买来加工了,还不如直接买柿饼,或者是其他的水果。
其次老品种柿子被淘汰了。
现在农村那些常烂一地没人采摘的柿子,基本都是一些老品种的柿子。而这些老品种的柿子,它们鲜吃起来味道不好,而就算是做成柿饼,味道也一般。现在农民种植的柿子,基本都是一些新品种,有些甚至可以直接生吃,比如这个时候上市的脆柿子就是如此。
最后,水果品种太多了。
以前是因为没啥可吃的,很多人为了解馋只能是山里有什么就吃什么,而柿子就因为分布广,容易种植,在农村很常见。
但是现在的水果品种太多了,特别是柿子成熟的时候,梨子、苹果、橘子、葡萄等各种水果都上市了,它们不光是可以直接鲜吃,非常方便,而且营养丰富,味道也要比柿子更好,所以多数人不愿意购买柿子了。
结束语
别看现在柿子不讨人喜欢了,可是柿子却全身都是宝。小时候吃柿子,父母就会叮嘱,要把柿蒂留着别扔掉了,因为它能入药。另外鲜柿子、柿饼、柿霜和柿子叶,这些都是可以入药的。
以前还有人去农村收购柿漆,这是一种优质的防腐剂。另外就连柿子的木柴,也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它的材质紧实、条纹也很美观,常被用来当雕刻、家具、装饰品及高尔夫球杆等,用途非常广。
还记得小时候去山里打柿子,父母都会叮嘱我说,把树顶上的柿子留几个,不要打光了。几十年过去了,一直记得父母当初的叮嘱,现在即便是不叮嘱,山里的柿子也没人去采摘了。
各位朋友们,你知道为什么打柿子,要把树顶的柿子留几个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焦点论坛话题#
现在正值9月份,好些水果都要成熟了。在农村有一句农谚“七月枣八月梨,九月柿子挂满集”,说的就是柿子又快要成熟了。
那大家对于柿子这种水果,又有啥特殊的记忆呢?
如今在农村里,到了冬季的时候,常见到一些野外的柿子树上挂满了柿子,但是却没人去采摘,导致很多的柿子都是直接掉落下来,烂在了树下面。
可是在以前,它却是我国的“铁杆庄稼”,在当时很多人一口气能吃十几个,为何现在它却没落了呢?
柿子的简介
柿子是一种古老的水果,在我国栽种和食用柿子有近3000年的历史了。柿子不光是营养丰富,而且还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是一种自古以来就很受欢迎的水果。
柿子的生命力非常的顽强,它对生长环境基本不挑剔,庄稼地里能生长,野外环境也能生长,耐旱也耐热,南北方都能栽种。
在北方有些地方还喜欢在院子里栽种柿子树,就是因为它寓意着“事事如意”。
柿子的产量高,寿命长也是非常出名的。绝大多数的果树一般也就活几十年,可是柿子树却很长寿,有些能活到300多年。
并且因为柿子树比较的高大,枝繁叶茂的,所以产量也很高。有些高大的柿子树,一棵树就能采摘鲜柿子数千斤,这样的产量遥遥领先其他的水果。
正是因为柿子管理粗放,寿命又长,同时产量又高,而且柿子营养又美味,所以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在古代的时候它还被称之为“铁杆庄稼”、“木本粮食”,就是把它当粮食来吃。
过去曾被当成粮食吃
现在很多人都不喜欢吃柿子了,还说这种水果吃了容易得结石,这样的水果怎么能当粮食吃呢?
记得小时候,到了柿子成熟的时候,就会爬到树上去打柿子。而采摘回来的柿子,是不能直接鲜吃的。这个时候父母就会去山里割一种叫“辣蓼草”的植物,把它洗干净了和柿子放在坛子里,然后倒入水浸泡,只要两三天的时间,柿子就变得又甜又脆了,非常的好吃。在当时很多的小孩子一口气能吃下三四个。
听老辈人说,以前吃不饱饭,很多人就用柿子来充饥,一口气吃下十几个也不夸张。不过也不是直接吃鲜柿子,而是把它加工好的柿饼。
在当时很多农村都有栽种柿子树,秋季柿子成熟了,家家户户都要忙着制作柿饼。就是把柿子去皮、腌制、晒干等处理而成。原因是柿子不耐存储,可是产量又很高,并且新鲜的柿子是不好吃的。
所以古人就想出了做成柿饼的方法,这样处理的柿饼可以存放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味道也很美味,甜度很高。到了冬季、春节的时候,它不光是孩子们的零食,还是走亲访友的礼品。特别是遇到饥荒年了,这些柿饼也可以充饥的。饿的时候,吃上几个柿饼,非常的顶饿。
如今却不被重视了
但是在今日,柿子却成为了一种不受待见的水果了。就连在农村里,也常见到满树的柿子却没人去采摘,任由它被鸟吃,被风吹落掉地上。
首先是柿子不宜鲜吃。
很多人都知道“男怕柿子女怕梨”这句老农谚,说是男人不宜吃柿子,尤其是不要空腹吃柿子。并且鲜柿子吃起来很涩,味道难以接受,一般都要加工成柿饼才好吃,所以嫌加工麻烦,很多人都不愿意购买来加工了,还不如直接买柿饼,或者是其他的水果。
其次老品种柿子被淘汰了。
现在农村那些常烂一地没人采摘的柿子,基本都是一些老品种的柿子。而这些老品种的柿子,它们鲜吃起来味道不好,而就算是做成柿饼,味道也一般。现在农民种植的柿子,基本都是一些新品种,有些甚至可以直接生吃,比如这个时候上市的脆柿子就是如此。
最后,水果品种太多了。
以前是因为没啥可吃的,很多人为了解馋只能是山里有什么就吃什么,而柿子就因为分布广,容易种植,在农村很常见。
但是现在的水果品种太多了,特别是柿子成熟的时候,梨子、苹果、橘子、葡萄等各种水果都上市了,它们不光是可以直接鲜吃,非常方便,而且营养丰富,味道也要比柿子更好,所以多数人不愿意购买柿子了。
结束语
别看现在柿子不讨人喜欢了,可是柿子却全身都是宝。小时候吃柿子,父母就会叮嘱,要把柿蒂留着别扔掉了,因为它能入药。另外鲜柿子、柿饼、柿霜和柿子叶,这些都是可以入药的。
以前还有人去农村收购柿漆,这是一种优质的防腐剂。另外就连柿子的木柴,也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它的材质紧实、条纹也很美观,常被用来当雕刻、家具、装饰品及高尔夫球杆等,用途非常广。
还记得小时候去山里打柿子,父母都会叮嘱我说,把树顶上的柿子留几个,不要打光了。几十年过去了,一直记得父母当初的叮嘱,现在即便是不叮嘱,山里的柿子也没人去采摘了。
各位朋友们,你知道为什么打柿子,要把树顶的柿子留几个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焦点论坛话题#
贫贱夫妻百事哀——我观《隐入尘烟》
静静的看完整部电影,说实话,纠结,伤感。不由想起《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我用我的全部精力讨生活,无怨无悔。不去占人家一分便宜,所以各不相欠。
马有铁老实厚道,与人无争,与己无争。但现实社会“人善人欺,马善人骑”的现象无处不在。他被哥嫂欺诈,被富人欺诈,他不是不知道,是他不计较。他非常怕抽血,但他还是数次被抽血,他是不想那个欠乡亲钱的富人死,使乡亲们血本无归。这时他的境界是佛的境界,但乡亲们并不领情。
曹贵英是聪慧的,但由于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原因,他只能认命。当她看到马有铁对驴的关爱,她知道,这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身。他们是幸福的,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山盟海誓,也没有虚情假意的卿卿我我,有的是“相濡以沫,相呴以湿”的真爱。
电影没有赞美,没有批评,没有主旋律,甚至连背景音乐都没有。这正是其独到之处,有返璞归真之感,使人耳目一新,灵魂受到触动。你可以赞美,可以批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结局使人唏嘘,但亦在情理之中。贵英死后,马有铁选择殉情。原来他的世界里只有驴,后来有了贵英,这才晓得他的终极世界。可惜贵英死了,他的世界破灭了。这就是现实,正如鲁迅先生所言:“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
静静的看完整部电影,说实话,纠结,伤感。不由想起《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我用我的全部精力讨生活,无怨无悔。不去占人家一分便宜,所以各不相欠。
马有铁老实厚道,与人无争,与己无争。但现实社会“人善人欺,马善人骑”的现象无处不在。他被哥嫂欺诈,被富人欺诈,他不是不知道,是他不计较。他非常怕抽血,但他还是数次被抽血,他是不想那个欠乡亲钱的富人死,使乡亲们血本无归。这时他的境界是佛的境界,但乡亲们并不领情。
曹贵英是聪慧的,但由于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原因,他只能认命。当她看到马有铁对驴的关爱,她知道,这个男人可以托付终身。他们是幸福的,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山盟海誓,也没有虚情假意的卿卿我我,有的是“相濡以沫,相呴以湿”的真爱。
电影没有赞美,没有批评,没有主旋律,甚至连背景音乐都没有。这正是其独到之处,有返璞归真之感,使人耳目一新,灵魂受到触动。你可以赞美,可以批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结局使人唏嘘,但亦在情理之中。贵英死后,马有铁选择殉情。原来他的世界里只有驴,后来有了贵英,这才晓得他的终极世界。可惜贵英死了,他的世界破灭了。这就是现实,正如鲁迅先生所言:“魂灵的有无,我不知道;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
#ohmnanon[超话]#
太好看了,随手来一段。
《长勿相忘》
福州小伙去槟城讨生活。村里富庶大户人家的小少爷不能跟他一起走,只能在一个大雾的清晨,眼巴巴地去送他。
小伙说,等我在槟城站稳脚跟,就来接你。少爷说,哪有那么容易呢,你还是忘了我吧。
你讨你的生活,我撒我的野。
小伙不再说话,沉默走了。
轮船向前,大雾弥散。小少爷还站在岸边,白嫩地像是一截刚从水里打捞上来的莲藕。脸上没有笑,鼻头红红的。
过了三年,小伙回来探亲了。他已经成了槟城一家家具店的学徒,手里攒了些余钱。
小少爷国外留洋回来,没想到又遇到了他,两个人又搞到了一起。
小伙说,你跟我走吧。少爷说,不了,你的手艺再好,建造的木船再坚牢,外国人一样能把船打沉。
你走你的吧,娶几个老婆,生好多孩子,一定要开开心心过日子。忘了我吧,我要去参军。
小伙说,你跟我走吧,这里已经有了兵戈之相,恐怕不会安宁。
少爷道,你也配做个中国人。
从此以后,一别两宽。
十年后,小伙已经是拥有了几家家具店的老板,为人仗义,手段狠辣。并开始涉足房地产和银行业,成为了人人皆知的陈老板。
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里,骨肉离散生离死别的事情一点都不少见。少爷竟然还神奇地见过陈老板一面。
“这是我们要运到后方的物资和药品,有几十箱但是现在已经没有渡轮了。”
陈老板说,用我的船。是钢铁建造的轮船。
就像是少爷曾经送别陈老板一样,这次是陈老板站在河岸边,送别黄参谋。
这一次他没有开口阻拦,只是说了一句,“长勿相忘。”
少爷一句话都不敢说。
终于等到抗战胜利了,他们也都人到中年。
黄参谋的腿断了一条,身体也不太好,便要回乡养病了。
这一道曲曲折折弯弯水啊,终于载着他,驶向他的心上人。
陈老板发现,黄少爷他现在的睡眠十分清浅。
“哦,被抓起来的时候,常年生活在恐惧和紧张之中,一有点人影和动静,就会惊醒。”
“你莫再害怕,以后都抓着我的胳膊睡吧。”
“好。”
这一天,他翻阅旧书籍,发现一张他的旧照片。年轻时的他,眉眼凌厉,这般好看。
这才意识到,原来风云绸缪,转眼已经过了数载,虽然他们两个一个人在东南亚,一个在大后方,却始终为了一件事,竭诚纾难,同仇敌忾。
矢志不移。
而转眼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命运如同一捧击向礁石的水珠,散落在天海海北,虽云横雾纵,山长水远,却总是隔山隔海,遥遥相望。
苦难和荣耀都没有改变他们的初心、初爱,也没有改变他们的家国情怀。
万望余生,弦歌不辍,生生不息。
太好看了,随手来一段。
《长勿相忘》
福州小伙去槟城讨生活。村里富庶大户人家的小少爷不能跟他一起走,只能在一个大雾的清晨,眼巴巴地去送他。
小伙说,等我在槟城站稳脚跟,就来接你。少爷说,哪有那么容易呢,你还是忘了我吧。
你讨你的生活,我撒我的野。
小伙不再说话,沉默走了。
轮船向前,大雾弥散。小少爷还站在岸边,白嫩地像是一截刚从水里打捞上来的莲藕。脸上没有笑,鼻头红红的。
过了三年,小伙回来探亲了。他已经成了槟城一家家具店的学徒,手里攒了些余钱。
小少爷国外留洋回来,没想到又遇到了他,两个人又搞到了一起。
小伙说,你跟我走吧。少爷说,不了,你的手艺再好,建造的木船再坚牢,外国人一样能把船打沉。
你走你的吧,娶几个老婆,生好多孩子,一定要开开心心过日子。忘了我吧,我要去参军。
小伙说,你跟我走吧,这里已经有了兵戈之相,恐怕不会安宁。
少爷道,你也配做个中国人。
从此以后,一别两宽。
十年后,小伙已经是拥有了几家家具店的老板,为人仗义,手段狠辣。并开始涉足房地产和银行业,成为了人人皆知的陈老板。
在那兵荒马乱的年代里,骨肉离散生离死别的事情一点都不少见。少爷竟然还神奇地见过陈老板一面。
“这是我们要运到后方的物资和药品,有几十箱但是现在已经没有渡轮了。”
陈老板说,用我的船。是钢铁建造的轮船。
就像是少爷曾经送别陈老板一样,这次是陈老板站在河岸边,送别黄参谋。
这一次他没有开口阻拦,只是说了一句,“长勿相忘。”
少爷一句话都不敢说。
终于等到抗战胜利了,他们也都人到中年。
黄参谋的腿断了一条,身体也不太好,便要回乡养病了。
这一道曲曲折折弯弯水啊,终于载着他,驶向他的心上人。
陈老板发现,黄少爷他现在的睡眠十分清浅。
“哦,被抓起来的时候,常年生活在恐惧和紧张之中,一有点人影和动静,就会惊醒。”
“你莫再害怕,以后都抓着我的胳膊睡吧。”
“好。”
这一天,他翻阅旧书籍,发现一张他的旧照片。年轻时的他,眉眼凌厉,这般好看。
这才意识到,原来风云绸缪,转眼已经过了数载,虽然他们两个一个人在东南亚,一个在大后方,却始终为了一件事,竭诚纾难,同仇敌忾。
矢志不移。
而转眼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命运如同一捧击向礁石的水珠,散落在天海海北,虽云横雾纵,山长水远,却总是隔山隔海,遥遥相望。
苦难和荣耀都没有改变他们的初心、初爱,也没有改变他们的家国情怀。
万望余生,弦歌不辍,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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