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戒为师】:戒律的延续
2、 不盗
(1)戒相
[1]盗戒犯缘
由六缘正犯盗戒:一、是有主物;二、作有主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价值重);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
一般人对物质的依赖很强,因此盗戒戒相非常繁密。如弘一大师在《律学讲录三十三篇•盗戒释相概略问答》中说:“道俗诸戒中,以盗戒戒相最为繁密。……此第二戒事相难解,不得不曲碎解释,其义理分别汝当善思。”
就被盗的“有主物”来说,种类繁多,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六大(地、水、火、风、空、识)都可能被盗,如《备览》说:“犯境之中,谓六尘、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护。非理致损,斯成犯法。……若起阁斜临,妨他起造,是名盗空。智者,识界也。人有伎俩,不空度他,得值方与,比丘方便就他学得,不与价值,即盗识也。……伎俩,谓艺能也。识不可盗者,谓不可盗去,但其机巧为人所学,故云盗耳。”现代社会中侵犯知识产权即是盗识。
盗心由贪、瞋、痴烦恼引发,《瑜伽师地论》说:“若于他财、食饕餮而取,是不与取贪欲所生。或受他雇而行劫盗,或恩所摄,或祈后恩,或为衣食奉主教命,或为称誉,或为安乐而行劫盗,如是一切不与取业,皆贪所生。复次若作是思:‘彼于我所,乐行无义。’广说乃至九恼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盗,不必贪著彼所有财,不必希求诸余财物,是不与取瞋恚所生。或憎他故,焚烧聚落、舍宅、财物、珍玩、资具,当知彼触瞋恚所生盗相似罪,或更增强。或憎彼故,令他劫夺、破散彼财,他受教命依行事时,彼能教者不与取罪从瞋恚生。复次若作是心:‘为尊长故而行劫盗是为正法。’名痴所生不与取罪。或作是心:‘若有诽毁天梵世主、骂婆罗门,法应夺彼所有财物。’此不与取亦从痴生。或作是心:‘若为祠祀、为祠祀支、为祠祀具,法应劫盗。’是不与取亦从痴生。”(卷第六十)《优婆塞戒经》说:“劫夺下姓,是名从痴。”
各种途径和手段侵损或夺占他人财物,都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瑜伽师地论》说:“若有显然劫他财物,名不与取。如是窃盗、攻墙、解结、伏道、窃夺,或有拒债、受寄不还,或行诳谄矫诈而取,或现怖畏方便而取,或现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盗,或复令他,如是一切皆不与取。”(卷第五十九)
故意亏损、侵占公家钱物,也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诸居士,应输估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值五钱,犯中可悔。”现今社会中偷税漏税、贪污公款、假公济私、偷工减料等都属于盗业。
如果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财物而据为己有,乃至买东西时得到卖方多找回的钱而故意不还,也是犯盗,因为实际效果是违逆物主的心意而使物主钱财损失,例如《戒本疏行宗记》说:“【疏】与取而是盗,如俭(饥荒)分食,错得二饼等。【记】俭时,食有限量,错得不还,即成重盗。”受戒的人必须拾金不昧。
盗戒犯缘中的“举离本处”有多种表现形式。《备览》说:“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以十门括示差别。……一、文书成辨离处,如律师非法判用僧物之类。……二、言教立者,《善见》:若盗心唱云:定是我地。地主生疑,中罪;(令地主起)决定失心者,重(重罪)。若共争园田,违理判与,违理判得,乃至口断多端,皆重。即如《四分》:若以言辞辩说,诳惑而取,皆重。……三、移标相者(谓量地),《善见》:标一举时,中罪;举二标时,重;乃至得一发一麦(地),皆重。地深无价。绳弹亦尔。……四、堕筹者,《四分》:盗隐记数筹、分物筹,致令欠少也。……五、异色者,《十诵》、《萨婆多》云:毡褥氍毹上有树枝叶花,今从树叶上盗牵至树花上,犯重,谓异本色故。或如借他衣钵,非理用损,减他五钱,亦结重罪。律云:若坏色故。……六、转齿者,如《十诵》:樗蒲移棋子等。……七、离处明不离处,如《僧祇》:盗他牛马,未作得想,虽举四足,不成重罪。……八、不离处明离处,如《善见》:空静处盗,决得无疑,如掷杖空中,必无不下,故动即成重。……《善见》:得心已决,微动即犯,不待离处。……九、无离处辨离处,如《四分》:盗他田宅、攻击破村、烧埋坏色,皆犯重等。……十、杂明离处,如空中吹物盗鸟、曲弋、断流水注等,并不具述,广如本疏。……然盗戒相隐,极难分了,若广张体貌,徒盈卷轴,至于披捡取悟必繁,故略列犯缘,粗知梗概,意存省事知足。”
[2]盗戒轻重
盗人重物(五钱或五钱以上的财物),犯上品罪;盗非人重物(供奉鬼、神的重物),犯中品罪;盗动物的重物,犯下品罪,但如果动物的物品是有人主的,则结上品罪。
盗人轻物,四钱是中品罪,三钱以下是下品罪。
想盗他人重物,动了身口,没有“举离本处”,得中品罪;只有谋虑,没动身口,得下品罪。
就劫盗的业道罪的轻重,《瑜伽师地论》说:“若多劫盗,名重不与取。如是若劫盗妙好、劫盗委信、劫盗孤贫、劫盗佛法出家之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劫盗有学、或阿罗汉、或诸独觉、或复僧祇、或佛灵庙所有财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与取”(卷第六十)
[3]盗戒开缘
如果真实无盗心,那么虽然取用,不犯盗戒,如《备览》说:“与想取、己有想、粪扫(弃物)想、暂取想、亲厚意者,皆无犯。律中具七法名亲厚: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
对开缘条件,不能轻率蒙混、自欺欺人,如《备览》说:“贪染积深,触物起念,粗心不觉,岂识邪缘?不体妄情,终罹罪网。实德尚当未免,庸流没在其中。凡在同心,弥须励志!”
如果盗取他人重物,很快后悔而归还,这仍然有上品的犯戒罪,因为在举离本处的一刹那,就具足了盗戒犯缘,但归还后,没有了偷盗的业道罪,如《优婆塞戒经》说:“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2)果报
《优婆塞戒经》说:“若人乐偷,是人亦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他人失物,于己生疑,虽亲附人,人不见信,常为贤圣之所呵责,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堕于地狱,受得恶色、恶力、恶名、饥渴、苦恼、寿命长远,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贫于财物,虽得随失,不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爱念,身常受苦,心怀愁恼。”(卷第三)《瑜伽师地论》说:“若器世间众果鲜少,果不滋长,果多朽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诸果干枯,或全无果,如是一切,名不与取增上果。”(卷第六十)
《十善业道经》说:“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何等为十?一者、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忧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2、 不盗
(1)戒相
[1]盗戒犯缘
由六缘正犯盗戒:一、是有主物;二、作有主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价值重);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
一般人对物质的依赖很强,因此盗戒戒相非常繁密。如弘一大师在《律学讲录三十三篇•盗戒释相概略问答》中说:“道俗诸戒中,以盗戒戒相最为繁密。……此第二戒事相难解,不得不曲碎解释,其义理分别汝当善思。”
就被盗的“有主物”来说,种类繁多,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六大(地、水、火、风、空、识)都可能被盗,如《备览》说:“犯境之中,谓六尘、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护。非理致损,斯成犯法。……若起阁斜临,妨他起造,是名盗空。智者,识界也。人有伎俩,不空度他,得值方与,比丘方便就他学得,不与价值,即盗识也。……伎俩,谓艺能也。识不可盗者,谓不可盗去,但其机巧为人所学,故云盗耳。”现代社会中侵犯知识产权即是盗识。
盗心由贪、瞋、痴烦恼引发,《瑜伽师地论》说:“若于他财、食饕餮而取,是不与取贪欲所生。或受他雇而行劫盗,或恩所摄,或祈后恩,或为衣食奉主教命,或为称誉,或为安乐而行劫盗,如是一切不与取业,皆贪所生。复次若作是思:‘彼于我所,乐行无义。’广说乃至九恼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盗,不必贪著彼所有财,不必希求诸余财物,是不与取瞋恚所生。或憎他故,焚烧聚落、舍宅、财物、珍玩、资具,当知彼触瞋恚所生盗相似罪,或更增强。或憎彼故,令他劫夺、破散彼财,他受教命依行事时,彼能教者不与取罪从瞋恚生。复次若作是心:‘为尊长故而行劫盗是为正法。’名痴所生不与取罪。或作是心:‘若有诽毁天梵世主、骂婆罗门,法应夺彼所有财物。’此不与取亦从痴生。或作是心:‘若为祠祀、为祠祀支、为祠祀具,法应劫盗。’是不与取亦从痴生。”(卷第六十)《优婆塞戒经》说:“劫夺下姓,是名从痴。”
各种途径和手段侵损或夺占他人财物,都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瑜伽师地论》说:“若有显然劫他财物,名不与取。如是窃盗、攻墙、解结、伏道、窃夺,或有拒债、受寄不还,或行诳谄矫诈而取,或现怖畏方便而取,或现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盗,或复令他,如是一切皆不与取。”(卷第五十九)
故意亏损、侵占公家钱物,也是犯盗,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说:“有诸居士,应输估税而不输,至五钱者,犯不可悔。复有居士至关税处,语诸居士:‘汝为我过此物,与汝半税。’为持过者,违税五钱,犯不可悔。居士若示人异道,使令失税物值五钱,犯中可悔。”现今社会中偷税漏税、贪污公款、假公济私、偷工减料等都属于盗业。
如果捡到别人遗失的贵重财物而据为己有,乃至买东西时得到卖方多找回的钱而故意不还,也是犯盗,因为实际效果是违逆物主的心意而使物主钱财损失,例如《戒本疏行宗记》说:“【疏】与取而是盗,如俭(饥荒)分食,错得二饼等。【记】俭时,食有限量,错得不还,即成重盗。”受戒的人必须拾金不昧。
盗戒犯缘中的“举离本处”有多种表现形式。《备览》说:“盗戒成犯,虽约离处,然其离相不必物离,故以十门括示差别。……一、文书成辨离处,如律师非法判用僧物之类。……二、言教立者,《善见》:若盗心唱云:定是我地。地主生疑,中罪;(令地主起)决定失心者,重(重罪)。若共争园田,违理判与,违理判得,乃至口断多端,皆重。即如《四分》:若以言辞辩说,诳惑而取,皆重。……三、移标相者(谓量地),《善见》:标一举时,中罪;举二标时,重;乃至得一发一麦(地),皆重。地深无价。绳弹亦尔。……四、堕筹者,《四分》:盗隐记数筹、分物筹,致令欠少也。……五、异色者,《十诵》、《萨婆多》云:毡褥氍毹上有树枝叶花,今从树叶上盗牵至树花上,犯重,谓异本色故。或如借他衣钵,非理用损,减他五钱,亦结重罪。律云:若坏色故。……六、转齿者,如《十诵》:樗蒲移棋子等。……七、离处明不离处,如《僧祇》:盗他牛马,未作得想,虽举四足,不成重罪。……八、不离处明离处,如《善见》:空静处盗,决得无疑,如掷杖空中,必无不下,故动即成重。……《善见》:得心已决,微动即犯,不待离处。……九、无离处辨离处,如《四分》:盗他田宅、攻击破村、烧埋坏色,皆犯重等。……十、杂明离处,如空中吹物盗鸟、曲弋、断流水注等,并不具述,广如本疏。……然盗戒相隐,极难分了,若广张体貌,徒盈卷轴,至于披捡取悟必繁,故略列犯缘,粗知梗概,意存省事知足。”
[2]盗戒轻重
盗人重物(五钱或五钱以上的财物),犯上品罪;盗非人重物(供奉鬼、神的重物),犯中品罪;盗动物的重物,犯下品罪,但如果动物的物品是有人主的,则结上品罪。
盗人轻物,四钱是中品罪,三钱以下是下品罪。
想盗他人重物,动了身口,没有“举离本处”,得中品罪;只有谋虑,没动身口,得下品罪。
就劫盗的业道罪的轻重,《瑜伽师地论》说:“若多劫盗,名重不与取。如是若劫盗妙好、劫盗委信、劫盗孤贫、劫盗佛法出家之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劫盗有学、或阿罗汉、或诸独觉、或复僧祇、或佛灵庙所有财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与取”(卷第六十)
[3]盗戒开缘
如果真实无盗心,那么虽然取用,不犯盗戒,如《备览》说:“与想取、己有想、粪扫(弃物)想、暂取想、亲厚意者,皆无犯。律中具七法名亲厚:一、难作能作;二、难与能与;三、难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舍;七、贫贱不轻。”
对开缘条件,不能轻率蒙混、自欺欺人,如《备览》说:“贪染积深,触物起念,粗心不觉,岂识邪缘?不体妄情,终罹罪网。实德尚当未免,庸流没在其中。凡在同心,弥须励志!”
如果盗取他人重物,很快后悔而归还,这仍然有上品的犯戒罪,因为在举离本处的一刹那,就具足了盗戒犯缘,但归还后,没有了偷盗的业道罪,如《优婆塞戒经》说:“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2)果报
《优婆塞戒经》说:“若人乐偷,是人亦得恶色、恶力、恶名、短命……他人失物,于己生疑,虽亲附人,人不见信,常为贤圣之所呵责,是名现在恶业之果。舍此身已,堕于地狱,受得恶色、恶力、恶名、饥渴、苦恼、寿命长远,是名后世恶业之果。若得人身,贫于财物,虽得随失,不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爱念,身常受苦,心怀愁恼。”(卷第三)《瑜伽师地论》说:“若器世间众果鲜少,果不滋长,果多朽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诸果干枯,或全无果,如是一切,名不与取增上果。”(卷第六十)
《十善业道经》说:“若离偷盗,即得十种可保信法。何等为十?一者、资财盈积,王、贼、水、火及非爱子不能散灭;二、多人爱念;三、人不欺负;四、十方赞美;五、不忧损害;六、善名流布;七、处众无畏;八、财、命、色力、安乐、辩才具足无缺;九、常怀施意;十、命终生天。是为十。若能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后成佛时得证清净大菩提智。”
真正的贫穷,是没福报!
人应该储存的是福报,有福报,走到哪里都有的吃,做什么行业都能赚钱,因为福报在的缘故。
没有福报,钱也守不住。而且钱只能这辈子用,那福报呢,可以生生世世都可以用的到。
真正的贫穷:不是没钱,是没福报!
1
在佛陀时代,波斯匿王有个公主,名叫善光,长的很庄严漂亮,众人爱敬。
王就很傲慢的说,你能得到大众欢喜,是我的原因。善光公主说,是我的福德因缘,不是因为父王的原因。
波斯匿王问了她三次,三次都这么回答。王就很生气,把她嫁给一个贫穷的人。并说:看是因为你的自力,还是我父王的原因!
嫁给穷人后,夫妻两人努力的做事,不久有发财了,两人就变得很富贵。
波斯匿王很惊讶。就问佛。
佛说,善光公主在过去迦叶佛时,很喜欢用饮食来供养修道人。他丈夫阻止她,她说,我已经发心,不要让我退心。她丈夫就同意了。因为善光公主过去供佛的因缘,这辈子很富有,而丈夫因为阻止他的因缘,就变得贫穷,但后来丈夫同意了,遇到了善光公主,才得到了富贵。
人有福报,自然会感召到富贵家庭。而且嫁给穷人,都会把穷人给旺成富人。这就是福报的重要性。钱别人会抢走,但福报不会被抢走。
2
很多人做什么都赚钱。以前改革开放初期,那些人赚到钱的,都是本来有自己福报,再加上开放的因缘,就赚到钱了。
如果自己没有福报,怎么努力,赚来的钱,也是小钱。有的人做什么都赚钱,有的人做什么都只能养活自己。这就是福报问题。
一个人的成就,靠的是智慧加福报。单有智慧,很会读书,没有福报,走到社会上赚钱就很困难。读书要会读,但赚钱和读书,是两码事。
做生意,做企业,靠的是福报,智慧是第二个。
古代的范蠡,他每次去经商,发财了,把财布施给穷人,又白手起家,又发财了。连续三次都是如此。中国人把范蠡供奉为财神,是有道理的。这就是他有福报,做什么都能赚钱。
人的福报都是自己培养的,哪怕亲人都是无法代替的。
孩子有他的福报业力,父母无法代替。那父母能做的,是多让孩子培养福德。古人讲的,留钱给子孙,子孙如果能发达,不需要留。子孙不能发达,留了钱也会败坏。所以不如留下阴德给子孙。
3
现在人喜欢存钱,其实正确讲法,大家要去存福报。
那福报存在哪里,存在三宝是最好的,多多布施给三宝,给修行人,给贫苦的人,给最需要的地方。把钱财布施出去。那我们提出供米,建寺活动,都是布施财富,而得到福报。
不要小看钱,钱也能救命。因为钱是个人努力培福的结果,布施出去,少的是有形的财富,多的是无形的福报。无形的福报,可以带给下辈子,直到成佛。
这个世界上,佛在世间人看来是贫穷的,衣服是粪扫衣,吃饭托钵,住在树下。佛没有任何财富,但佛拥有三千大千世界的福报,佛的一毫毛的福报,都能让天下所有修行人吃饱饭。
那开悟的祖师也是如此。好比星云大师,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但他要在全球建道场,大家都支持,一个个道场就建起来,佛光遍照五大洲。
这就是用钱的最高境界了。有了福报,一切财富都能为你所用。
人应该储存的是福报,有福报,走到哪里都有的吃,做什么行业都能赚钱,因为福报在的缘故。
没有福报,钱也守不住。而且钱只能这辈子用,那福报呢,可以生生世世都可以用的到。
真正的贫穷:不是没钱,是没福报!
1
在佛陀时代,波斯匿王有个公主,名叫善光,长的很庄严漂亮,众人爱敬。
王就很傲慢的说,你能得到大众欢喜,是我的原因。善光公主说,是我的福德因缘,不是因为父王的原因。
波斯匿王问了她三次,三次都这么回答。王就很生气,把她嫁给一个贫穷的人。并说:看是因为你的自力,还是我父王的原因!
嫁给穷人后,夫妻两人努力的做事,不久有发财了,两人就变得很富贵。
波斯匿王很惊讶。就问佛。
佛说,善光公主在过去迦叶佛时,很喜欢用饮食来供养修道人。他丈夫阻止她,她说,我已经发心,不要让我退心。她丈夫就同意了。因为善光公主过去供佛的因缘,这辈子很富有,而丈夫因为阻止他的因缘,就变得贫穷,但后来丈夫同意了,遇到了善光公主,才得到了富贵。
人有福报,自然会感召到富贵家庭。而且嫁给穷人,都会把穷人给旺成富人。这就是福报的重要性。钱别人会抢走,但福报不会被抢走。
2
很多人做什么都赚钱。以前改革开放初期,那些人赚到钱的,都是本来有自己福报,再加上开放的因缘,就赚到钱了。
如果自己没有福报,怎么努力,赚来的钱,也是小钱。有的人做什么都赚钱,有的人做什么都只能养活自己。这就是福报问题。
一个人的成就,靠的是智慧加福报。单有智慧,很会读书,没有福报,走到社会上赚钱就很困难。读书要会读,但赚钱和读书,是两码事。
做生意,做企业,靠的是福报,智慧是第二个。
古代的范蠡,他每次去经商,发财了,把财布施给穷人,又白手起家,又发财了。连续三次都是如此。中国人把范蠡供奉为财神,是有道理的。这就是他有福报,做什么都能赚钱。
人的福报都是自己培养的,哪怕亲人都是无法代替的。
孩子有他的福报业力,父母无法代替。那父母能做的,是多让孩子培养福德。古人讲的,留钱给子孙,子孙如果能发达,不需要留。子孙不能发达,留了钱也会败坏。所以不如留下阴德给子孙。
3
现在人喜欢存钱,其实正确讲法,大家要去存福报。
那福报存在哪里,存在三宝是最好的,多多布施给三宝,给修行人,给贫苦的人,给最需要的地方。把钱财布施出去。那我们提出供米,建寺活动,都是布施财富,而得到福报。
不要小看钱,钱也能救命。因为钱是个人努力培福的结果,布施出去,少的是有形的财富,多的是无形的福报。无形的福报,可以带给下辈子,直到成佛。
这个世界上,佛在世间人看来是贫穷的,衣服是粪扫衣,吃饭托钵,住在树下。佛没有任何财富,但佛拥有三千大千世界的福报,佛的一毫毛的福报,都能让天下所有修行人吃饱饭。
那开悟的祖师也是如此。好比星云大师,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但他要在全球建道场,大家都支持,一个个道场就建起来,佛光遍照五大洲。
这就是用钱的最高境界了。有了福报,一切财富都能为你所用。
我们修道的目标,就是修断欲去爱的法门,若是没有欲,没有爱,就能出离三界 | 大方广佛华严经浅释
大方广佛华严经浅释 223
有人说:“佛经不能讲,如果讲错了,是有罪过的”。所谓“错经如挫骨”,若是把经讲错了,好像挫开骨头一样的危险。又有人说:“依文解义,三世佛冤。”这个说法,更为严重。依照经文来解释意思,便和三世诸佛都有冤仇。你们大家说、怎办呢?
凡是说这种话或有这种思想的人,都不是有智慧的人,而是无知无识的人。他们不懂佛的心,不明佛的智是怎样一囘事。难道说佛说出来的经典,是教人造罪吗?经不能讲,讲就有罪——这是多么厉害的问题。要是这么说,那么佛讲经干什么?难道佛讲经是为增加众生的罪业?假若众生讲经有罪,这就和佛意相差十万八千里,这真是谬论!
禅宗是不立文字的,所谓不能依文解义,这是破执着。例如,从前有位法师,他很骄傲,趾高气扬来到禅堂,觉得参禅没意思,便说:“你们这些睡觉鬼,天天坐在这里,好像活死人,什么也不干,有什么益处?”
这时,老禅师一听,便大吼一声:“依经解义,三世佛冤!”这一喊,把这个贡高的法师吓得魂不附体,战战兢兢,不敢言语;他呆若木鸡,站在那里进退两难。最后自讨没趣,垂头丧气而去。
所以这句话有它的前因后果,并不是说,佛说的话,就是法律。如果能真正明白,不错,什么也没有了。所谓“扫一切法,离一切相”。但在这没有明白之前,还要依照经典来修学。依照经典来修学,若不解义,那么,解什么呢?好像上边的名字“无所修”——不要修了!不要修了!无所修嘛!或者说,一定要修!一定要修!——这又错了。
又有一句,是这样说的:“依经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即同魔说。”若是离开经文一字,便是魔王所说的。那么,到什么时候,才能不冤?才能不魔?到了你断尽欲念的时候,怎样说怎样都是对的。你的欲念没有断之前,怎样说怎样都是不对的。
总而言之,有淫欲心,便是凡夫:没有淫欲心,便是圣人。我们修道的目标,就是修断欲去爱的法门。若是没有欲,没有爱,就能出离三界。
大方广佛华严经浅释 223
有人说:“佛经不能讲,如果讲错了,是有罪过的”。所谓“错经如挫骨”,若是把经讲错了,好像挫开骨头一样的危险。又有人说:“依文解义,三世佛冤。”这个说法,更为严重。依照经文来解释意思,便和三世诸佛都有冤仇。你们大家说、怎办呢?
凡是说这种话或有这种思想的人,都不是有智慧的人,而是无知无识的人。他们不懂佛的心,不明佛的智是怎样一囘事。难道说佛说出来的经典,是教人造罪吗?经不能讲,讲就有罪——这是多么厉害的问题。要是这么说,那么佛讲经干什么?难道佛讲经是为增加众生的罪业?假若众生讲经有罪,这就和佛意相差十万八千里,这真是谬论!
禅宗是不立文字的,所谓不能依文解义,这是破执着。例如,从前有位法师,他很骄傲,趾高气扬来到禅堂,觉得参禅没意思,便说:“你们这些睡觉鬼,天天坐在这里,好像活死人,什么也不干,有什么益处?”
这时,老禅师一听,便大吼一声:“依经解义,三世佛冤!”这一喊,把这个贡高的法师吓得魂不附体,战战兢兢,不敢言语;他呆若木鸡,站在那里进退两难。最后自讨没趣,垂头丧气而去。
所以这句话有它的前因后果,并不是说,佛说的话,就是法律。如果能真正明白,不错,什么也没有了。所谓“扫一切法,离一切相”。但在这没有明白之前,还要依照经典来修学。依照经典来修学,若不解义,那么,解什么呢?好像上边的名字“无所修”——不要修了!不要修了!无所修嘛!或者说,一定要修!一定要修!——这又错了。
又有一句,是这样说的:“依经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即同魔说。”若是离开经文一字,便是魔王所说的。那么,到什么时候,才能不冤?才能不魔?到了你断尽欲念的时候,怎样说怎样都是对的。你的欲念没有断之前,怎样说怎样都是不对的。
总而言之,有淫欲心,便是凡夫:没有淫欲心,便是圣人。我们修道的目标,就是修断欲去爱的法门。若是没有欲,没有爱,就能出离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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