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治时间: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说起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的那些纠纷,绕不开的无非就是物业服务和物业费那些事儿,物业服务不到位,或者没有入住,就可以不交物业费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
陈新标是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前段时间,他这里收到了5宗物业纠纷的案件,均是来自于同一个小区,由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缴物业费。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他们认为我还没住进去,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所以不应该交,要交也只能要求打个七折、 六折。
这五户业主均未办理入住,在交物业费这件事儿上,认为自己没有住进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如果和已经入住了的业主交同样的物业费,岂不是很吃亏,因此认为,入住前不应该交费,或者退一步,交也不能全交。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服务中的公共服务,不是针对哪一户的服务 ,公共服务包括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包括绿化 、保安。
有认为没入住就不应该交费的,同时,这些业主中也有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出质疑,因此,以拒交物业费进行抗议。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有一户漏水的,认为物业没有跟他及时处理 ,所以要求 给他补贴进去。
物业公司方面的负责人介绍,这次诉讼的几名业主,都拖欠了长达五年以上的物业费没有缴交,而此前,也曾多次派工作人员进行催缴,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才将业主告上了法庭。
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 陈先生:对物业相关法规不理解的,拖欠物业管理费,进而导致失去物业服务的保障 ,最后导致物业公司成本开支保证不了,没办法做下去 最终受害的还是业主。
为了能够将矛盾化解于庭前,特邀调解员陈新标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向业主们解释说明了这其中的道理。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从法律来讲,有物业管理的条例 我们也跟他讲清, 从法规上来说,也必须尽义务的。理跟情来讲,小区是否能管理好,业主和物业方也要有个配合。比如运作好,肯定要产生费用,如果业主都不交费的话,物业公司也没办法正常运作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法律还规定,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经过调解,业主们也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双方达成一致。
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 陈先生:通过法院的调解,了解情况以后,他们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绝不维护哪一方,去跟业主解释相关法规,为什么要交物业服务管理, 业主都很理解,也不是偏向谁,就事论事,基本上在调解那里 业主和我们都解决了 。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现在结果就是物业方同意免收违约金,业主也是很乐意,将该交的钱交了。
短短五天时间,经过调解,便化解了这起物业纠纷。生活中,如果业主遇到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以先了解物业方是否违反了物业协议,如果确实违反了,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通过拒缴物业费来抗议,并不可取。
陈新标是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前段时间,他这里收到了5宗物业纠纷的案件,均是来自于同一个小区,由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缴物业费。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他们认为我还没住进去,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所以不应该交,要交也只能要求打个七折、 六折。
这五户业主均未办理入住,在交物业费这件事儿上,认为自己没有住进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如果和已经入住了的业主交同样的物业费,岂不是很吃亏,因此认为,入住前不应该交费,或者退一步,交也不能全交。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服务中的公共服务,不是针对哪一户的服务 ,公共服务包括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包括绿化 、保安。
有认为没入住就不应该交费的,同时,这些业主中也有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出质疑,因此,以拒交物业费进行抗议。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有一户漏水的,认为物业没有跟他及时处理 ,所以要求 给他补贴进去。
物业公司方面的负责人介绍,这次诉讼的几名业主,都拖欠了长达五年以上的物业费没有缴交,而此前,也曾多次派工作人员进行催缴,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才将业主告上了法庭。
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 陈先生:对物业相关法规不理解的,拖欠物业管理费,进而导致失去物业服务的保障 ,最后导致物业公司成本开支保证不了,没办法做下去 最终受害的还是业主。
为了能够将矛盾化解于庭前,特邀调解员陈新标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向业主们解释说明了这其中的道理。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从法律来讲,有物业管理的条例 我们也跟他讲清, 从法规上来说,也必须尽义务的。理跟情来讲,小区是否能管理好,业主和物业方也要有个配合。比如运作好,肯定要产生费用,如果业主都不交费的话,物业公司也没办法正常运作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法律还规定,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经过调解,业主们也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双方达成一致。
某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 陈先生:通过法院的调解,了解情况以后,他们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绝不维护哪一方,去跟业主解释相关法规,为什么要交物业服务管理, 业主都很理解,也不是偏向谁,就事论事,基本上在调解那里 业主和我们都解决了 。
大亚湾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陈新标:现在结果就是物业方同意免收违约金,业主也是很乐意,将该交的钱交了。
短短五天时间,经过调解,便化解了这起物业纠纷。生活中,如果业主遇到了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可以先了解物业方是否违反了物业协议,如果确实违反了,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通过拒缴物业费来抗议,并不可取。
【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宝良围绕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护航群众幸福生活介绍有关情况】“十三五”期间,高陵区住建局以项目为抓手,以民生为根本,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完善服务功能、保障住房安全,大力实施了道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呈现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态势,城乡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是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在打通出入口、打通连接线、打通城市动脉,解决好“断头路”、“卡脖子路”上下功夫。建成了融豪工业南北规划一路、华南城南北规划一路、东西九号路(旅游专线—规划二路)、循环经济产业园循环大道、循环南路、东一路等城市道路,并于2017年开始实施“断头路”打通工作,先后打通泾渭二路、七路连接段,渭阳三路西段、东段等9条断头路,使城市路网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群众出行日趋便捷。
二是城市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围绕城市快速发展需要,着力加强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至2020年末,全区天然气管网建设总长度达194公里,可供193个小区及20个行政村安全用气,较2015年末城市用气范围增长了34.7%,农村用气范围增长了70%。“十三五”期间,在原有供热基础上,先后引进中节能西北分公司和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高陵城区热力公司,以分布式能源的形式扩大供热覆盖面,目前,全区供热面积647万平方米,较“十二五”时期增长了48.1%,保障了全区138个小区,近3万户家庭温暖过冬。同时,顺利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全面提升了我区水环境质量。
三是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更新。严格落实《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先后完成县门街、南街、东环城路、东方红路、鹿祥路5条道路50栋建筑物单体的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了草市街、鹿岭路、东街三条背街小巷改造。2017年开始启动架空线缆落地工作,目前,已完成60余条道路、约146公里架空线缆落地任务,逐步消除我区“空中视觉污染”。同时,“十三五”期间,我们创建了28个“美丽村庄”, 铺设村内道路16万余平方米,安装路灯8744盏,通远街道何村也被住建部评为“全国环境整治示范村”,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与提升。
四是群众住房条件日益改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多元化住房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五年来,新建商品房小区20个,总上市面积45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585.04万平方米;2016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从外墙增设保温、翻新粉刷、更新照明系统、改造水气电系统、增设绿化景观及生态停车位等进行全面提升改造,让老旧小区既“好看”又“好住”,现已完成83个小区的改造任务。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新增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家庭220户,发放补贴资金172.426万元,新增E类人才租金补贴70户,发放资金12.72万元,新增公租房保障家庭240户。同时,聚焦精准扶贫,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6户,使全区村民群众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五是行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我区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从9家增加至19家,增速111%,其中,一级资质企业由原来2家增加到3家,13家企业由原来的三级升级为二级,企业总产值从26.76亿元增长到34.28亿元,涨幅28.1%。监管项目面积由202.5万㎡,增长到231.7万㎡,增长14.4%。同时,加快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全区开工建设绿色建筑项目5个,面积220.05万平方米,已通过绿色建筑中期核查项目2个,面积54.78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3个,面积14.43万平方米,已竣工项目2个,面积10.92万平方米。
“十四五”时期,区住建局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开展“迎十四运”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住建部门在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努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
一是加大民生服务,增进民生福祉。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实施“三改一通一落地”、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公卫中心配套工程等项目,解决供气、供热以及停车难等民生问题,让高陵城市建设有“颜值”更有“气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建设人才公寓、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2000套以上,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落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快构建“购、租、补”一体的人才安居体系,打造良好引才聚才环境。
三是加快城乡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体系,提升农房建设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管理。严抓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严格工程质量管控,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抓实抓细扬尘治理,守护“蓝天净土”。以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为着力点,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探索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努力搭建“智慧住建”平台,逐步实现住建数据全共享、业务全协同、服务全上网的目标和“以图管项目、以图管房、以房查人”的功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 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一是城市路网结构不断优化。在打通出入口、打通连接线、打通城市动脉,解决好“断头路”、“卡脖子路”上下功夫。建成了融豪工业南北规划一路、华南城南北规划一路、东西九号路(旅游专线—规划二路)、循环经济产业园循环大道、循环南路、东一路等城市道路,并于2017年开始实施“断头路”打通工作,先后打通泾渭二路、七路连接段,渭阳三路西段、东段等9条断头路,使城市路网体系日益完善,人民群众出行日趋便捷。
二是城市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围绕城市快速发展需要,着力加强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建设。至2020年末,全区天然气管网建设总长度达194公里,可供193个小区及20个行政村安全用气,较2015年末城市用气范围增长了34.7%,农村用气范围增长了70%。“十三五”期间,在原有供热基础上,先后引进中节能西北分公司和启迪瑞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高陵城区热力公司,以分布式能源的形式扩大供热覆盖面,目前,全区供热面积647万平方米,较“十二五”时期增长了48.1%,保障了全区138个小区,近3万户家庭温暖过冬。同时,顺利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全面提升了我区水环境质量。
三是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更新。严格落实《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先后完成县门街、南街、东环城路、东方红路、鹿祥路5条道路50栋建筑物单体的外立面整治工作,实施了草市街、鹿岭路、东街三条背街小巷改造。2017年开始启动架空线缆落地工作,目前,已完成60余条道路、约146公里架空线缆落地任务,逐步消除我区“空中视觉污染”。同时,“十三五”期间,我们创建了28个“美丽村庄”, 铺设村内道路16万余平方米,安装路灯8744盏,通远街道何村也被住建部评为“全国环境整治示范村”,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与提升。
四是群众住房条件日益改善。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多元化住房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五年来,新建商品房小区20个,总上市面积452万平方米,销售面积585.04万平方米;2016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从外墙增设保温、翻新粉刷、更新照明系统、改造水气电系统、增设绿化景观及生态停车位等进行全面提升改造,让老旧小区既“好看”又“好住”,现已完成83个小区的改造任务。在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新增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家庭220户,发放补贴资金172.426万元,新增E类人才租金补贴70户,发放资金12.72万元,新增公租房保障家庭240户。同时,聚焦精准扶贫,累计改造农村危房16户,使全区村民群众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五是行业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我区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从9家增加至19家,增速111%,其中,一级资质企业由原来2家增加到3家,13家企业由原来的三级升级为二级,企业总产值从26.76亿元增长到34.28亿元,涨幅28.1%。监管项目面积由202.5万㎡,增长到231.7万㎡,增长14.4%。同时,加快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全区开工建设绿色建筑项目5个,面积220.05万平方米,已通过绿色建筑中期核查项目2个,面积54.78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3个,面积14.43万平方米,已竣工项目2个,面积10.92万平方米。
“十四五”时期,区住建局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开展“迎十四运”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住建部门在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努力谱写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
一是加大民生服务,增进民生福祉。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实施“三改一通一落地”、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公卫中心配套工程等项目,解决供气、供热以及停车难等民生问题,让高陵城市建设有“颜值”更有“气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是完善住房保障,实现住有所居。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建设人才公寓、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2000套以上,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落实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快构建“购、租、补”一体的人才安居体系,打造良好引才聚才环境。
三是加快城乡融合,推动乡村振兴。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体系,提升农房建设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推进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管理。严抓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严格工程质量管控,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抓实抓细扬尘治理,守护“蓝天净土”。以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为着力点,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探索完善物业管理政策制度体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努力搭建“智慧住建”平台,逐步实现住建数据全共享、业务全协同、服务全上网的目标和“以图管项目、以图管房、以房查人”的功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 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头条新闻##西安爆料# 【#燃放鞭炮能杀死新冠病毒系谣言# 西安违规燃放个人最低罚300元[允悲]】近日,网上有消息称,“爆竹燃放后产生二氧化硫,可以与空气中的水形成稀硫酸气溶胶,有消毒作用”。对此,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微博辟谣# ,燃放烟花爆竹并不能杀死新冠病毒,此行为还可能对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影响,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城区的建筑越来越高,人口越来越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纸张资源、化工原料,产生的垃圾也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大量的清理负担。
烟花爆竹有这么多危害,如何禁止呢?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获悉,按照西安全市十项重点工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要求,2021年起,西安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违反禁售规定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勒令停止以及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与违法所得。
违反禁燃规定的,个人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违规举办烟花爆竹有关活动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旅店经营者以及物业服务组织者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未履行劝阻、报告义务并造成燃放事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广大市民若发现违法燃放、生产销售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或12350,向周围违反禁售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西安身边事[超话]#(西部网)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人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影响,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城区的建筑越来越高,人口越来越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纸张资源、化工原料,产生的垃圾也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大量的清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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