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快手下饭菜----土豆熬白菜】1、牛肉切小块,用干淀粉和料酒腌一会儿;;2、锅中倒油,待油加热至六成热时,放入葱花爆香;3、把牛肉块倒入锅中,大火快炒至牛肉变色4、把土豆倒入锅中翻炒几下,使土豆表面都沾上油;5、往锅中倒入没过土豆的热水,然后加入老抽大料和桂皮,大火煮至沸腾后转小火。https://t.cn/A6iPbOEZ
【本轮疫情上海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警方3件】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动态调整价格监管重点,通过现场检查、线上监测、投诉举报等各种渠道,时刻关注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三类违法行为。截至5月2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43件,移送公安部门3件。
最高进销差价率达486.8%。查办的443件案件中,哄抬价格类行为占比15.7%。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利用供需失衡的状况,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市场秩序。在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案件中,不少经营者进销差价率超过100%,最高甚至达到了486.8%。上海华仟大药房有公司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名德75%酒精消毒液(净含量500ml)”,进价6.8元,售价39.9元,进销差价率达486.8%,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同时,也查获个别经营者通过抬高配送服务费用,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案件。上海金大碗餐饮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收取高额配送费、赚取不正当收入,除被顶格罚款外,因为主观故意、情节恶劣被责令停业整顿。
诱导消费从重处以40万罚款。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价格欺诈类案件共17件,占总案件数量的4.2%。有少数经营者通过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使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为价格误导,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文字、图片等标价,诱使消费者交易。3月29日,上海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价目表标示“供港+蔬菜品名”等与实际不符,欺骗消费者,构成价格欺诈,被从重处以40万罚款。4月以来,网络平台内商户、社区团购相关经营者中,存在短斤缺两,实际提供商品重量少于向消费者公示的重量,重量与价格不符等问题。其中,小商户占比较多,问题相对突出。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占比超八成。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整理、甄别违法线索,持续发掘案源,查办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件共322件。如销售团购套餐,只有套餐总价、没有套餐内所含商品的具体的品名、规格等信息。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趋好,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案例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晓东肉品店价格欺诈案
市局执法总队根据线索反映,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外卖平台上使用“上农批品牌肉专卖”店铺名称开展经营,并对若干猪肉产品的品名标示含有“土猪”等内容。当事人无法证明所售猪肉产品与“土猪”有关联,且“上农批”系“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简称,自3月28日后当事人实际采购的猪肉并非来自上农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案例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哄抬鸡蛋等商品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高价销售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民生商品。当日,市局执法总队立即会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和长宁分局对这一线索开展持续调查,历经三天辗转浦东香山集贸市场、金浜村、上钢集贸市场、周边商超及集贸市场等多地,查实了相关事实。
经查,当事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亚涛水产店于今年4月15日-21日期间,从路边摊贩处购入鸡蛋、老母鸡、三黄鸡等商品后,在外卖平台上以29.56元/盒(每盒8枚)、118元/只及98.7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经走访调查,当事人上述涉案产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4月2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5648.50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28242.51元。目前当事人已完成大部分多收价款的清退。
案例三: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哄抬牛奶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聚雪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嫌哄抬牛奶价格。经查,当事人在相关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26元/盒的价格购进光明优倍牛奶(950ML),并通过网络平台以55元/盒的标价销售,进销差价率101.6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783.51元,并处罚款3917.55元。
案例四: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长宁区吴贝庆水果店高价售卖蔬菜。经查,当事人以每斤6.07元的价格购进大白菜,在外卖平台上以每一包5斤58元的价格(折合每斤11.6元)对外销售,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于5月1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取的330.78元退还给消费者,并处罚款1653.9元。
案例五: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哄抬消毒酒精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市静安区万小小百货店销售的“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价格偏高。经查,当事人购入海氏海诺酒精喷雾[100ml]75度消毒液进价为7元/瓶,随后在网络平台以19.9元/瓶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184.28%,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六:上海臻毅食品商行哄抬蔬菜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上海某联华超市高价销售蔬菜等商品。经查,发现上海臻毅食品商行系上海联华超市加盟商,其销售的土豆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3.33%、西红柿价格12.8元/斤进销差价率75.58%、洋葱价格5.8元/斤进销差价率98.63%、白菜价格6.9元/斤进销差价率97.14%、黄瓜价格9.8元/斤进销差价率65.82%,上述几款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七: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哄抬鸡蛋价格案
市局执法总队接线索反映,位于浦东新区云山路的上海易万单食品店在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鸡蛋。经查,当事人以88元销售“鲜生鸡蛋草鸡蛋30个/份”,进销差价率达122.93%,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案例八: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销售蔬菜等商品不明码标价案
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接到举报,称某微信社区团购销售的蔬菜禽肉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团购发起人上海市金山区李旦食品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在微信平台上开设“生活物资配送1群”用于社区团购,在群内发布的蔬菜、鸡蛋、肉类等货物清单上并未标示相关商品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销售番茄等蔬果不明码标价案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通过对辖区内社区团购群的排摸,根据团购群里的实时信息,对上海市崇明县新玲水果经营部开始现场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番茄、苹果、西瓜和芒果未公示价格信息。当事人前期已经收到《关于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明知在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不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榨菜案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近日收到市民举报,反映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销售的榨菜实际售价与标价不符。经查,当事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以标价4.4元/袋的价格销售乌江牌全型榨菜块(300克/袋),实际却以5.8元/袋进行结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街道社区志愿者合力,封管控小区物资运送打通“最后100米”】(来源:新京报)
“大白”们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居民的蔬菜包更快一些送上楼。
“大白”们肩上挂着大大小小各种装满生活物资的包装袋、小三轮成了蔬菜转运车,邮政人员进入社区当志愿者,专业的分拣提高了物资配送的效率……近日,朝阳区多个小区封控、管控,街道、社区、志愿者们组成合力,保障物资配送“最后100米”的畅通。
想尽办法把居民物资尽早送上楼
王久全是朝阳区垡头西里38号楼疫情防控区居民工作组组长。这个社区“大家长”管的事情不少,“比如,小区封控、管控之后,尤其是头几天,居民们会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保障街道的服务热线、社区热线畅通,让居民随时能找到我们。另外,我们每个楼都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有什么需求,可以提出来。”
蔬菜、水果、肉、蛋、奶、大米等生活必需品是居民采购单里的大项,送达小区的快递中,这些物资占绝大比例。所以,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是王久全和同事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小区封管控之后,街道、社区等部门一共有近30人进驻小区,此外保安人员44人、居民志愿者20多人,以及中国邮政等部门的志愿者,他们共同守护着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中的“最后100米”。
每天配送至小区的快递、外卖大约有500件。为了不让这些快递、外卖“走错门”,王久全和同事们要先在外卖、快递的外包装上用粗记号笔写上楼门号、居民的姓名、电话,然后将快递整整齐齐地码放在货架上,货架按楼栋、楼层分好,并对外包装消杀。王久全说:“这个工作看上去有些琐碎,但是非常必要。工作人员人手紧张,但不能因此耽误居民的正常生活。通过这种方式,管控区的居民下楼取快递、外卖,一眼就能找到自己的商品。如果是封控区的居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按照外包装袋上写好的楼门号,也能非常快地送过去。”
4月26日下午,劲松街道封控小区内,身穿防护服的“大白”从货物暂存架上将一包包蔬菜包挂在自己身上。
“我这挂了四袋,你挂了多少?”两位“大白”在比试谁一次性拿的蔬菜包更多。只见他们身上挂着、手里拎着,有的干脆用一个大收纳箱摆放进好多袋蔬菜,把收纳箱扛在肩上走。小区封控以来,“大白”们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居民的蔬菜包更快一些送上楼。
邮政专业人员入驻小区当志愿者
志愿者是封控、管控小区内为居民配送物资主要力量之一。卢肖博是中国邮政垡头邮政支局双合营业部的经理,本轮疫情发生后,卢肖博和五六名邮政人员一起进入垡头西里38号楼成为社区志愿者。
卢肖博和同事们的加入,令王久全感到更加踏实,“就以物资配送来说,每天500多件快件,量不小,但是卢老师他们分配起物资来就特别专业,他们用邮政人员的专业性帮我们提高了物资派送的工作效率。”
对于自己在社区的这份新工作,卢肖博特别自信:“平时我们就负责这个区域的邮件派送,如今能在熟悉的社区为老街坊们做生活保障,我们也挺高兴。现在分拣这些快递、外卖,用上的都是平日我们分拣邮件的办法,按区域、楼门分好,这样工作起来也就不会感觉很忙乱。”
与此同时,在封控、管控小区,楼门长们更加忙碌了。70多岁的“资深”楼门长王建华这几天当上了居民生活物资的转运员,老爷子每天骑着三轮车在小区里走几趟,车上每次都放着满满的快递、外卖、蔬菜包,“一天最多的时候骑五趟,差不多能运七八十件快件。”从小区门口的货架到王建华负责的平房院,路程也就几百米,但是当货物放上三轮车时,骑起来还是要使点儿劲儿。对此,老爷子并不在意,“七八十件分成五六次运,每次其实没多少,而且志愿者、保安见到我也都过来帮忙。大家都是邻居,这个时候更得互相帮衬着点儿。”
商超提供蔬菜包购买小程序方便居民购买
潘家园街道松榆西里54号楼、57号楼、59号楼、71号楼为管控区,居民们通过线上方式点外卖及购买生活物资。记者在松榆西里社区的各个门口看到,有不少居民从线上采购的物资整齐地摆放在围栏处,居民自己下楼取件。物美、京客隆超市也给劲松、双井、潘家园
街道开通蔬菜包、水果包等,其中包括了生菜、西红柿、土豆、黄瓜、五花肉等等。
不过居民刘女士建议,社区里有不少老年人,“老人家不一定能会用APP买菜或者下单,原来社区有个小菜站,如果小菜站能提供一些蔬菜的线下购买,可能会更加方便老年人。”
潘家园街道武圣西里部分楼栋为管控区域,市民吕先生前几天有点儿为买菜的事儿发愁。不过今天他发现在小区保安亭的墙上,贴有一张附带小区各楼栋微信服务群的二维码。“居民可以扫码进群,在网上购买的保障生活物资会送到小区门口,我们再自行下楼去领取。”吕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小的二维码让吕先生心里顿时觉得十分踏实,“跟着大家一起在群里购买保障物资,然后自己下楼取件,这样感觉挺方便。”
“大白”们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居民的蔬菜包更快一些送上楼。
“大白”们肩上挂着大大小小各种装满生活物资的包装袋、小三轮成了蔬菜转运车,邮政人员进入社区当志愿者,专业的分拣提高了物资配送的效率……近日,朝阳区多个小区封控、管控,街道、社区、志愿者们组成合力,保障物资配送“最后100米”的畅通。
想尽办法把居民物资尽早送上楼
王久全是朝阳区垡头西里38号楼疫情防控区居民工作组组长。这个社区“大家长”管的事情不少,“比如,小区封控、管控之后,尤其是头几天,居民们会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保障街道的服务热线、社区热线畅通,让居民随时能找到我们。另外,我们每个楼都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有什么需求,可以提出来。”
蔬菜、水果、肉、蛋、奶、大米等生活必需品是居民采购单里的大项,送达小区的快递中,这些物资占绝大比例。所以,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是王久全和同事们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小区封管控之后,街道、社区等部门一共有近30人进驻小区,此外保安人员44人、居民志愿者20多人,以及中国邮政等部门的志愿者,他们共同守护着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中的“最后100米”。
每天配送至小区的快递、外卖大约有500件。为了不让这些快递、外卖“走错门”,王久全和同事们要先在外卖、快递的外包装上用粗记号笔写上楼门号、居民的姓名、电话,然后将快递整整齐齐地码放在货架上,货架按楼栋、楼层分好,并对外包装消杀。王久全说:“这个工作看上去有些琐碎,但是非常必要。工作人员人手紧张,但不能因此耽误居民的正常生活。通过这种方式,管控区的居民下楼取快递、外卖,一眼就能找到自己的商品。如果是封控区的居民,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按照外包装袋上写好的楼门号,也能非常快地送过去。”
4月26日下午,劲松街道封控小区内,身穿防护服的“大白”从货物暂存架上将一包包蔬菜包挂在自己身上。
“我这挂了四袋,你挂了多少?”两位“大白”在比试谁一次性拿的蔬菜包更多。只见他们身上挂着、手里拎着,有的干脆用一个大收纳箱摆放进好多袋蔬菜,把收纳箱扛在肩上走。小区封控以来,“大白”们想尽一切办法想把居民的蔬菜包更快一些送上楼。
邮政专业人员入驻小区当志愿者
志愿者是封控、管控小区内为居民配送物资主要力量之一。卢肖博是中国邮政垡头邮政支局双合营业部的经理,本轮疫情发生后,卢肖博和五六名邮政人员一起进入垡头西里38号楼成为社区志愿者。
卢肖博和同事们的加入,令王久全感到更加踏实,“就以物资配送来说,每天500多件快件,量不小,但是卢老师他们分配起物资来就特别专业,他们用邮政人员的专业性帮我们提高了物资派送的工作效率。”
对于自己在社区的这份新工作,卢肖博特别自信:“平时我们就负责这个区域的邮件派送,如今能在熟悉的社区为老街坊们做生活保障,我们也挺高兴。现在分拣这些快递、外卖,用上的都是平日我们分拣邮件的办法,按区域、楼门分好,这样工作起来也就不会感觉很忙乱。”
与此同时,在封控、管控小区,楼门长们更加忙碌了。70多岁的“资深”楼门长王建华这几天当上了居民生活物资的转运员,老爷子每天骑着三轮车在小区里走几趟,车上每次都放着满满的快递、外卖、蔬菜包,“一天最多的时候骑五趟,差不多能运七八十件快件。”从小区门口的货架到王建华负责的平房院,路程也就几百米,但是当货物放上三轮车时,骑起来还是要使点儿劲儿。对此,老爷子并不在意,“七八十件分成五六次运,每次其实没多少,而且志愿者、保安见到我也都过来帮忙。大家都是邻居,这个时候更得互相帮衬着点儿。”
商超提供蔬菜包购买小程序方便居民购买
潘家园街道松榆西里54号楼、57号楼、59号楼、71号楼为管控区,居民们通过线上方式点外卖及购买生活物资。记者在松榆西里社区的各个门口看到,有不少居民从线上采购的物资整齐地摆放在围栏处,居民自己下楼取件。物美、京客隆超市也给劲松、双井、潘家园
街道开通蔬菜包、水果包等,其中包括了生菜、西红柿、土豆、黄瓜、五花肉等等。
不过居民刘女士建议,社区里有不少老年人,“老人家不一定能会用APP买菜或者下单,原来社区有个小菜站,如果小菜站能提供一些蔬菜的线下购买,可能会更加方便老年人。”
潘家园街道武圣西里部分楼栋为管控区域,市民吕先生前几天有点儿为买菜的事儿发愁。不过今天他发现在小区保安亭的墙上,贴有一张附带小区各楼栋微信服务群的二维码。“居民可以扫码进群,在网上购买的保障生活物资会送到小区门口,我们再自行下楼去领取。”吕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小的二维码让吕先生心里顿时觉得十分踏实,“跟着大家一起在群里购买保障物资,然后自己下楼取件,这样感觉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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