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男子花940万买学区房学位被占#】#维权一起来#2020年4月,秦先生与梁先生就厦门某房屋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交易总价940万元,出售人保证户口不被占用。同年5月,秦先生将其子户口迁入并报名入学片区内某小学。9月,将户口迁出。梁先生起诉秦先生,主张调减总价至860万元、赔付违约金4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户口和学位占用情况直接影响存量房市场交易价格,酌情认定减价37.6万元。#福厦泉8月房价降了#(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
#我为群众办实事# 【倾听呼声 回应关切 方便出行——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开通人民医院东院专线】“家门口又多了条公交线路,太方便了!”家住马鞍山市安粮城市广场的秦先生在新线路开通首日便乘坐了一趟公交车。秦先生点赞的这条公交线路是马鞍山市公交集团9月15日刚开通的人民医院东院公交专线。
这条公交线路的顺利开通,源自一件政协提案和相关建议,凝聚着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今年,一份题为《关于加快增设人民医院秀山分院公交线路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引起了马鞍山市交通运输部门的高度重视,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办理方案。群众有需求,委员有呼声,公交见行动。作为提案的落实部门,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对接,多次现场查勘,设计线路走向,制定线路开通方案,于9月15日正式开通运行。
该线路为循环公交线,底站为人民医院东院,途经秀山湖、奥体中心、秀山实验学校、高铁东站、星悦广场等公园、学校、交通枢纽、商业网点,连接秀山一带多个居民小区,首末班车时间为6:00-19:30。该线路是马鞍山市公交集团第55条公交线路,是通达人民医院东院的第4条公交线路,也是通达高铁东站的第12条公交线路。线路开通后,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覆盖面,大大方便中心城区和秀山一带居民生活、工作、就医等日常出行需求。
这条公交线路的顺利开通,源自一件政协提案和相关建议,凝聚着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今年,一份题为《关于加快增设人民医院秀山分院公交线路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引起了马鞍山市交通运输部门的高度重视,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办理方案。群众有需求,委员有呼声,公交见行动。作为提案的落实部门,马鞍山市公交集团及时回应关切,主动对接,多次现场查勘,设计线路走向,制定线路开通方案,于9月15日正式开通运行。
该线路为循环公交线,底站为人民医院东院,途经秀山湖、奥体中心、秀山实验学校、高铁东站、星悦广场等公园、学校、交通枢纽、商业网点,连接秀山一带多个居民小区,首末班车时间为6:00-19:30。该线路是马鞍山市公交集团第55条公交线路,是通达人民医院东院的第4条公交线路,也是通达高铁东站的第12条公交线路。线路开通后,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覆盖面,大大方便中心城区和秀山一带居民生活、工作、就医等日常出行需求。
“同居生活并不是工作,为何要交给她10万元的劳务费? ”秦先生和妻子两地分居,和女职工刘坠入情网。 秦数次要求在厂外同居生活,刘都不同意。(由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早已50岁了。 因为工作努力,他获得了上司的器重,之后变成工厂的车间管理。
老秦在工厂招人的时候,看见了刘。 是一个面颊漂亮的女士。 老秦邀约刘到工厂工作。
秦给了刘许多协助,刘特别感谢。 她们马上就见到了,迅速就成了情侣。
确定恋爱关系后,秦明确提出去租房,他们可以住在一起了。 刘一开始不情愿。 她觉得两个人同居生活,作为女人就要做洗衣服做饭等家务活,所以没有同意秦的要求。
秦不曾放弃。 他想了想,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他告诉刘他想每一年给刘10万,但刘承担照料它的日常日常生活饮食搭配。
一年十万,刘有点儿激动。 终究一年的工资没那么多,使他挣到一年钱。
但刘对秦感到不安,放下心来,让小秦写书面申明,每一年给小刘10万余元,并表露刘在照料他的日常生活。
一转眼一年就过去了。 秦应当出劳务费。 可是,秦仿佛不想给。 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婉言拒绝付款这10万。
刘的脾气不好。 数次拿钱无果后,她直接去了秦家,与秦的妻子等出现了争吵。 在这个过程中,刘施暴别人人体被警方治安拘留5天。
治安拘留期满后,刘感觉还是得相信法律,用法律制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刘找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秦某,规定付款劳务费10万余元。
在递交民事起诉书时,刘同时提交了两个直接证据。 是当时秦写的并带有指纹识别的书面文档。 另一个是两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 可以证明秦亲自认可付款刘的劳务费10万余元。
在法庭上,刘再度揭示了自身的请求和提交的直接证据。
可是,秦否认了。 他说道他与刘中间没有劳动合同,并没有劳动关系。 那一份书面原材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经审理,地域法院认为:
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书面文档是老秦的真实意思表示。 书面文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规章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的,该书面文档具有法律效应。
与此同时,秦也无法非自愿签名或证实其他法律失效。 因而,书面文档不被称作失效。
最后,区法院判断秦与刘有劳动关系,秦需向刘付款10万余元。
接通裁决书后,秦很不服气,以为只是和刘出现了不正当的恋爱关系。 为什么是劳动关系? 因而向中级法院起诉。
二审时,秦认为,依据基础理论,每月薪水仅有9000元,没能力,不该交给刘10万余元。
刘对秦的说法不屑一顾,称与秦并不是合法夫妻,没有义务为他洗饭、照料他的饮食起居,因此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真实的。
中级法院案件审理后,判决维持了原判,秦先生需向刘先生付款10万余元劳务费。
对这一有什么看法?
秦早已50岁了。 因为工作努力,他获得了上司的器重,之后变成工厂的车间管理。
老秦在工厂招人的时候,看见了刘。 是一个面颊漂亮的女士。 老秦邀约刘到工厂工作。
秦给了刘许多协助,刘特别感谢。 她们马上就见到了,迅速就成了情侣。
确定恋爱关系后,秦明确提出去租房,他们可以住在一起了。 刘一开始不情愿。 她觉得两个人同居生活,作为女人就要做洗衣服做饭等家务活,所以没有同意秦的要求。
秦不曾放弃。 他想了想,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他告诉刘他想每一年给刘10万,但刘承担照料它的日常日常生活饮食搭配。
一年十万,刘有点儿激动。 终究一年的工资没那么多,使他挣到一年钱。
但刘对秦感到不安,放下心来,让小秦写书面申明,每一年给小刘10万余元,并表露刘在照料他的日常生活。
一转眼一年就过去了。 秦应当出劳务费。 可是,秦仿佛不想给。 他总是以各种理由婉言拒绝付款这10万。
刘的脾气不好。 数次拿钱无果后,她直接去了秦家,与秦的妻子等出现了争吵。 在这个过程中,刘施暴别人人体被警方治安拘留5天。
治安拘留期满后,刘感觉还是得相信法律,用法律制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刘找律师咨询后,向法院起诉秦某,规定付款劳务费10万余元。
在递交民事起诉书时,刘同时提交了两个直接证据。 是当时秦写的并带有指纹识别的书面文档。 另一个是两个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 可以证明秦亲自认可付款刘的劳务费10万余元。
在法庭上,刘再度揭示了自身的请求和提交的直接证据。
可是,秦否认了。 他说道他与刘中间没有劳动合同,并没有劳动关系。 那一份书面原材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经审理,地域法院认为:
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书面文档是老秦的真实意思表示。 书面文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规章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的,该书面文档具有法律效应。
与此同时,秦也无法非自愿签名或证实其他法律失效。 因而,书面文档不被称作失效。
最后,区法院判断秦与刘有劳动关系,秦需向刘付款10万余元。
接通裁决书后,秦很不服气,以为只是和刘出现了不正当的恋爱关系。 为什么是劳动关系? 因而向中级法院起诉。
二审时,秦认为,依据基础理论,每月薪水仅有9000元,没能力,不该交给刘10万余元。
刘对秦的说法不屑一顾,称与秦并不是合法夫妻,没有义务为他洗饭、照料他的饮食起居,因此他们之间的劳动关系是真实的。
中级法院案件审理后,判决维持了原判,秦先生需向刘先生付款10万余元劳务费。
对这一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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