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心”服务!让滞留游客感受“日喀则温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日喀则市牢固树立“游客至上”理念,及时成立专项小组及工作专班,专人负责、专人服务、专人保障,想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以“五心”服务全力做好滞留我市游客服务保障、离藏返程相关工作,让滞留游客感受“日喀则温度”,确保“疫”时无忧。截至9月15日,累计输送滞留游客13800余人,目前滞留的少量游客情绪稳定,部分游客计划待疫情结束后返程或完成旅游计划后再返程。
滞留游客的心声
用心服务
严格落实滞留人员十四项服务保障措施,细化服务措施清单,制定住宿单位疫情期间十一项防控措施,组织党员志愿者协助酒店做好游客服务工作,并为滞留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和餐食。积极争取开通空中通道,分时段协调开通日喀则至西安、成都、宜宾等地航班,确保区外滞留游客有序离藏返程。
滞留游客 心声
细心服务
制作日喀则市滞留游客基础信息表,组织人员精准摸排统计全市滞留游客基本情况、基础病史、核酸检测情况、出发地、返程最终目的地、计划出行方式等信息,针对不同需求、不同情况逐人制定措施,做到“不漏一人”。组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患有基础疾病四类特殊群体服务专班,动态掌握“四类人群”诉求,完善“一人一策”举措,做好跟踪服务保障。分门别类建立游客核酸检测、返程、用餐协调、物资保障、出舱服务等微信服务群,指定专人负责专群,线上及时答疑,协调解决问题。
热心服务
持续开展“送服务保障上门”行动,发放旅游服务连心名片1500余张,积极协调解决滞留游客急需用品,为老年人送去御寒衣物,发放N95口罩2.5万余个,送上牦牛肉干、小零食等爱心礼包。协调4名援藏医疗专家组成医疗服务小队开展问诊服务,开通购药绿色通道,对患抑郁症、癫痫等特殊用药需求游客想方设法从区外帮助购药,累计开展送医送药100余次,发放各类药品1376盒。特别是在中秋节前夕,为全市游客朋友们送上节日慰问信、月饼。
精心服务
开通核酸检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滞留游客核酸检测,对接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游客及时转码,协调航空公司对年龄较大、无法购票的游客购票,帮助乘机游客提前审核核酸检测信息,并提供“点对点”闭环送机服务。完善出舱游客转运机制,为出舱游客提供“家庭式”居家健康监测安置点,全力做好出舱游客服务保障。
图片
耐心服务
市领导带头上门,面对面为一些情绪不稳定的游客解释政策、进行安抚。开通旅游服务热线,组织专人解答游客疑问,安排专人每日电话跟踪了解思想状况,耐心讲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解答游客疑惑。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安抚滞留游客情绪1100余起,开展心理疏导500余人次,解决游客各类诉求1500余件,赢得了广大游客的理解支持和点赞。有的游客返程之际依依不舍,有的游客返程后为我们寄来了防疫物资,有的游客约定疫情过后重游日喀则,有的游客邀请到其家乡旅游,有的游客电话短信致谢,还有的游客发来了感谢信……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མི་དམངས་མང་ཚོགས་ལ་དམ་པོར་བརྟེན་ནས་རིམས་ནད་སྔོན་འགོག་ཚོད་འཛིན་གྱི་འགོག་རྒོལ་དམག་འཐབ་ལ་རྒྱལ་ཁ་མཐའ་གཅིག་ཏུ་ལེན་དགོས།
来源:日喀则珠峰党建微信公众号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日喀则市牢固树立“游客至上”理念,及时成立专项小组及工作专班,专人负责、专人服务、专人保障,想游客所想、急游客所急,以“五心”服务全力做好滞留我市游客服务保障、离藏返程相关工作,让滞留游客感受“日喀则温度”,确保“疫”时无忧。截至9月15日,累计输送滞留游客13800余人,目前滞留的少量游客情绪稳定,部分游客计划待疫情结束后返程或完成旅游计划后再返程。
滞留游客的心声
用心服务
严格落实滞留人员十四项服务保障措施,细化服务措施清单,制定住宿单位疫情期间十一项防控措施,组织党员志愿者协助酒店做好游客服务工作,并为滞留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和餐食。积极争取开通空中通道,分时段协调开通日喀则至西安、成都、宜宾等地航班,确保区外滞留游客有序离藏返程。
滞留游客 心声
细心服务
制作日喀则市滞留游客基础信息表,组织人员精准摸排统计全市滞留游客基本情况、基础病史、核酸检测情况、出发地、返程最终目的地、计划出行方式等信息,针对不同需求、不同情况逐人制定措施,做到“不漏一人”。组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患有基础疾病四类特殊群体服务专班,动态掌握“四类人群”诉求,完善“一人一策”举措,做好跟踪服务保障。分门别类建立游客核酸检测、返程、用餐协调、物资保障、出舱服务等微信服务群,指定专人负责专群,线上及时答疑,协调解决问题。
热心服务
持续开展“送服务保障上门”行动,发放旅游服务连心名片1500余张,积极协调解决滞留游客急需用品,为老年人送去御寒衣物,发放N95口罩2.5万余个,送上牦牛肉干、小零食等爱心礼包。协调4名援藏医疗专家组成医疗服务小队开展问诊服务,开通购药绿色通道,对患抑郁症、癫痫等特殊用药需求游客想方设法从区外帮助购药,累计开展送医送药100余次,发放各类药品1376盒。特别是在中秋节前夕,为全市游客朋友们送上节日慰问信、月饼。
精心服务
开通核酸检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滞留游客核酸检测,对接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游客及时转码,协调航空公司对年龄较大、无法购票的游客购票,帮助乘机游客提前审核核酸检测信息,并提供“点对点”闭环送机服务。完善出舱游客转运机制,为出舱游客提供“家庭式”居家健康监测安置点,全力做好出舱游客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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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服务
市领导带头上门,面对面为一些情绪不稳定的游客解释政策、进行安抚。开通旅游服务热线,组织专人解答游客疑问,安排专人每日电话跟踪了解思想状况,耐心讲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解答游客疑惑。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安抚滞留游客情绪1100余起,开展心理疏导500余人次,解决游客各类诉求1500余件,赢得了广大游客的理解支持和点赞。有的游客返程之际依依不舍,有的游客返程后为我们寄来了防疫物资,有的游客约定疫情过后重游日喀则,有的游客邀请到其家乡旅游,有的游客电话短信致谢,还有的游客发来了感谢信……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མི་དམངས་མང་ཚོགས་ལ་དམ་པོར་བརྟེན་ནས་རིམས་ནད་སྔོན་འགོག་ཚོད་འཛིན་གྱི་འགོག་རྒོལ་དམག་འཐབ་ལ་རྒྱལ་ཁ་མཐའ་གཅིག་ཏུ་ལེན་དགོས།
来源:日喀则珠峰党建微信公众号
伊川交警: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曝光!切勿以身试法!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以“百日行动”为牵引,坚决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保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多措施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2年09月12日00时06分左右,于某辉饮酒后驾驶豫AK***Z号小型汽车,沿永安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永安大道与伊电大道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后经检验于某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3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2022年09月12日00时10分左右,梁某园饮酒后驾驶豫C6***2号小型汽车,沿朱村工业区对面银张村村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且未配合执勤民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后经检验梁某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1.7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
2022年09月11日22时17分左右,谢某艳饮酒后驾驶豫C2***T号小型汽车,沿杜康大道行驶至杜康大道与景艺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后经检验谢某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7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
2022年09月12日02时06分左右,胡某祥饮酒后驾驶豫CK***L号小型汽车,沿伊电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伊电大道辅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后经检验胡某祥血液乙醇含量为150.6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五
2022年09月12日23时21分左右,任某珂饮酒后驾驶豫CH***7号白色小型汽车,沿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紫悦轩酒店门口右转至泰和路行驶了约50米左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六
2022年09月14日00时38分左右,黄某博饮酒后驾驶宁AY***8号小型汽车,沿伊川人民路由西向东从永辉超市行驶至酒城路与新城大道交叉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七
2022年09月12日23时26分左右,石某某饮酒后驾驶豫CF***9号小型汽车,沿文化路便道由东向西倒车到大路上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若是不想登上曝光台,奉劝各位将“酒后禁驾”四个字牢记心中。
法律链接
酒驾醉驾的定义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伊川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群众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酒过多伤肝,酒后驾车要命”,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以“百日行动”为牵引,坚决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伊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保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多措施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现将近期查获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2年09月12日00时06分左右,于某辉饮酒后驾驶豫AK***Z号小型汽车,沿永安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永安大道与伊电大道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后经检验于某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3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
2022年09月12日00时10分左右,梁某园饮酒后驾驶豫C6***2号小型汽车,沿朱村工业区对面银张村村道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且未配合执勤民警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后经检验梁某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1.7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三
2022年09月11日22时17分左右,谢某艳饮酒后驾驶豫C2***T号小型汽车,沿杜康大道行驶至杜康大道与景艺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后经检验谢某艳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7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四
2022年09月12日02时06分左右,胡某祥饮酒后驾驶豫CK***L号小型汽车,沿伊电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伊电大道辅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6mg/100mL;后经检验胡某祥血液乙醇含量为150.6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五
2022年09月12日23时21分左右,任某珂饮酒后驾驶豫CH***7号白色小型汽车,沿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紫悦轩酒店门口右转至泰和路行驶了约50米左右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六
2022年09月14日00时38分左右,黄某博饮酒后驾驶宁AY***8号小型汽车,沿伊川人民路由西向东从永辉超市行驶至酒城路与新城大道交叉口附近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案例七
2022年09月12日23时26分左右,石某某饮酒后驾驶豫CF***9号小型汽车,沿文化路便道由东向西倒车到大路上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若是不想登上曝光台,奉劝各位将“酒后禁驾”四个字牢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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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的定义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的处罚标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伊川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广大群众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喝酒过多伤肝,酒后驾车要命”,切勿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共同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爽爽贵阳城 暖暖贵阳人# 【哪里有需要,他们就去哪里——记坚守疫情防控一线的贵阳贵安公安民警】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贵阳贵安公安民警闻令而动、连续作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战斗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构筑起一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铜墙铁壁。(贵阳日报)#战疫有我 共卫筑城# https://t.cn/A6S3kQ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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