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在赤峰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赤峰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赤峰市人民政府市长,赤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2018年12月27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提请2019年1月10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赤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设立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八、审议关于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8年12月27日赤峰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提请2019年1月10日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赤峰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关于设立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八、审议关于赤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召开】
9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关于2018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2018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赤峰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全市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方案,讨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方案,讨论关于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对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调研的方案,讨论关于辽代都城与帝陵遗址保护立法调研的方案,讨论关于废止《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赤峰市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讨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落实栗战书委员长一行在内蒙古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要求的工作方案。
9月1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关于2018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2018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赤峰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全市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关于“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方案,讨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方案,讨论关于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对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调研的方案,讨论关于辽代都城与帝陵遗址保护立法调研的方案,讨论关于废止《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赤峰市城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讨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落实栗战书委员长一行在内蒙古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要求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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