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汇置高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学区广告,被罚款64560元
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法广告,有效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宣传广告法律知识,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震慑广告违法行为,现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八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如下:
一、沈阳传桥广告有限公司代理发布“棠力停消糖灵胶囊”处方药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媒体代理发布了含有“特效用药棠力停是用12倍治糖名药组成的大组方,足足一麻袋的珍稀药材,它蕴含着传承百年的中医精华药力提升8倍,药效增强10倍,血糖即可平稳降到5.0”等内容的“棠力停消糖灵胶囊”处方药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行为。2022年2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没款204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沈阳汇置高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为销售富“汇置·尚岛”商品房楼盘,于2019年7月至9月期间,通过汇置尚岛售楼处的电视屏幕、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册、发放印刷品等方式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汇置·尚岛毗邻双地铁站出口,其中距地铁蒲河站仅50米,步行3分钟即可到达”“朝阳一小沈北分校,沈阳清华万博实验学校(小、初),沈阳唯一拥有五学区的居住社区等”“板块溢价空间巨大,后期爆发力强”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2022年3月4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4560元的行政处罚。
三、沈阳万马晴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站发布虚假婴幼儿辅食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期间,其在淘宝电商平台“贝贝哺旗舰店”的广告页面中,出现了“贝贝哺益生菌酸奶溶豆婴儿宝宝零食水果味溶豆无白砂糖添加”宣传婴幼儿辅食内容。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贝贝哺牌南瓜溶豆”系普通预包装食品,并不是婴幼儿辅食。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2022年7月22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沈阳市和平区安瑞达五金机电经销处涉嫌使用空包单号进行虚假宣传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网店信誉度,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在淘单100平台,以2.0元/单至2.5元/单不等的价格购买了78个“空包”单号,人为操作录入自己网店后台,用以电子商务平台设定的“发货”操作,利用“空包”单号在其网店后台通过“发货”最终实现虚构交易的方式,提高网店的信誉和销量,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2022年1月17日,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沈阳市皇姑区御颜堂中医保健养生馆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经查,2021年11月期间,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门口悬挂了“辽宁省青少年弱斜视康复研究协会”“辽宁省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技术支持专业机构”等虚构内容的牌匾。在经营场所内悬挂了含有“非遗打火酒三伏温骨排湿寒全年疾病丢”“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祛除病痛焕然重生”“温骨疗法打火酒疗法技艺源于1000年前的古中医”等无法验证出处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的宣传板。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2022年2月7日,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6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新民市明琴时装店对生产销售的浴服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12月5日开始,为利于市场销售,在生产的“帅哥”牌浴服包装袋,私自印上杜撰的“抗菌卫生中国最具权威的浴服生产制造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2022年3月17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没款72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沈阳力扬智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发布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期间,其电商平台拼多多设立“力扬智祥食品保健专营店”。为销售“博曲苹果醋片糖果”,广告中使用了“[享瘦美丽]网红苹果醋片男女体瘦减肚吸油丸苹果酵素片压片糖果”的宣传内容。经调查该商品系普通预包装食品,没有证据证明该商品具有“减肚”功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2022年2月16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350元的行政处罚。
八、沈阳兴力特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在淘宝平台网店发布电缆线虚假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开始,在淘宝平台“力特电工旗舰店”的店铺,销售“国标硬芯2x2.5平方100米”电缆线,该商品主页链接及广告图片中标有“国标”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国家标准认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2022年7月12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内容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没款4761.66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罗棋)
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违法广告,有效规范全市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宣传广告法律知识,增强消费者防范意识,震慑广告违法行为,现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八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布如下:
一、沈阳传桥广告有限公司代理发布“棠力停消糖灵胶囊”处方药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从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媒体代理发布了含有“特效用药棠力停是用12倍治糖名药组成的大组方,足足一麻袋的珍稀药材,它蕴含着传承百年的中医精华药力提升8倍,药效增强10倍,血糖即可平稳降到5.0”等内容的“棠力停消糖灵胶囊”处方药广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已构成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行为。2022年2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没款204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沈阳汇置高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为销售富“汇置·尚岛”商品房楼盘,于2019年7月至9月期间,通过汇置尚岛售楼处的电视屏幕、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册、发放印刷品等方式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中出现了“汇置·尚岛毗邻双地铁站出口,其中距地铁蒲河站仅50米,步行3分钟即可到达”“朝阳一小沈北分校,沈阳清华万博实验学校(小、初),沈阳唯一拥有五学区的居住社区等”“板块溢价空间巨大,后期爆发力强”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2022年3月4日,沈阳市沈北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4560元的行政处罚。
三、沈阳万马晴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站发布虚假婴幼儿辅食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期间,其在淘宝电商平台“贝贝哺旗舰店”的广告页面中,出现了“贝贝哺益生菌酸奶溶豆婴儿宝宝零食水果味溶豆无白砂糖添加”宣传婴幼儿辅食内容。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贝贝哺牌南瓜溶豆”系普通预包装食品,并不是婴幼儿辅食。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2022年7月22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沈阳市和平区安瑞达五金机电经销处涉嫌使用空包单号进行虚假宣传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网店信誉度,于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在淘单100平台,以2.0元/单至2.5元/单不等的价格购买了78个“空包”单号,人为操作录入自己网店后台,用以电子商务平台设定的“发货”操作,利用“空包”单号在其网店后台通过“发货”最终实现虚构交易的方式,提高网店的信誉和销量,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2022年1月17日,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沈阳市皇姑区御颜堂中医保健养生馆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经查,2021年11月期间,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门口悬挂了“辽宁省青少年弱斜视康复研究协会”“辽宁省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技术支持专业机构”等虚构内容的牌匾。在经营场所内悬挂了含有“非遗打火酒三伏温骨排湿寒全年疾病丢”“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祛除病痛焕然重生”“温骨疗法打火酒疗法技艺源于1000年前的古中医”等无法验证出处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的宣传板。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2022年2月7日,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66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新民市明琴时装店对生产销售的浴服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从2021年12月5日开始,为利于市场销售,在生产的“帅哥”牌浴服包装袋,私自印上杜撰的“抗菌卫生中国最具权威的浴服生产制造商”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2022年3月17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没款72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沈阳力扬智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发布食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期间,其电商平台拼多多设立“力扬智祥食品保健专营店”。为销售“博曲苹果醋片糖果”,广告中使用了“[享瘦美丽]网红苹果醋片男女体瘦减肚吸油丸苹果酵素片压片糖果”的宣传内容。经调查该商品系普通预包装食品,没有证据证明该商品具有“减肚”功能。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2022年2月16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350元的行政处罚。
八、沈阳兴力特线缆制造有限公司在淘宝平台网店发布电缆线虚假广告行为案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开始,在淘宝平台“力特电工旗舰店”的店铺,销售“国标硬芯2x2.5平方100米”电缆线,该商品主页链接及广告图片中标有“国标”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国家标准认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2022年7月12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内容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没款4761.66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 罗棋)
公司破产清算评估的目的、评估范围及评估方法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那么,对破产财产进行破产清算评估的目的、评估范围及评估方法有哪些呢?
中天资产评估为四川省内及成都市内提供租金评估、残值评估、固定资产报废评估、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企业股权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各种资产评估。
一、破产清算评估的目的
评估目的应由委托方(清算组)在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确定,为清算组提供评估基准日有关财产的清算价格和债务的核实额,为处置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提供依据。
(1)对破产企业部分财产(指定的财产)进行评估。
(2)对破产企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
(3)对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并对破产企业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关于评估目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
一是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与破产财产是两个不同范围的概念;
二是评估对象是破产企业的财产而不包括债务。
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已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财产+按法律法规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
按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债务的评估应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按被评估单位未来实际应支付的债务金额作为评估值。
破产企业的债务应按法定顺序清偿,并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有效债务时,对不足清偿的债务予以豁免。故债务的实际支付金额只能在评估后才能确定。
因此破产清算评估、不能预先确定债务的实际支付金额,故无法确定评估值。评估人员只能对截止评估基准日破产企业实际承担的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二、 破产清算评估的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应根据评估目的确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财产和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对列入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破产企业和列入全国企业破产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及行政划拔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范围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1)截止评估基准日,产权归属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应纳入清查核实范围。评估人员应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规,划分财产并予以列示和披露。
(2)截止评估基准日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财产使用权、租凭权、抵押权、取回权、求偿权等,应列入评估范围,并予以披露。
(3)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不论抵押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偿权,均应列入评估范围。评估报告应将评估结果与抵押债务相等部分单独列示,评估结果超过抵押债务部分列入破产财产。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如:非破产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的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职工住宅、学校、幼托园(所)、医院等福利设施、原则上不应列入评估范围。但根据破产预案及清算组明确规定,没有必要续办的福利设施并能随同其他财产一同转让或单独转让的,应列入破产财产进行评估。如果地方政府及清除组要求对不应纳入破产清算的土地使用权估价,也可将土地使用权列入评估范围进行评估,但不应采用清算价格法。对以上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评估报告中应披露已剥离财产的数量、金额及依据,以及不予剥离的原因。
(5)对破产企业代管他人的财产,代管证据充分的及经人民法院裁定或债权人会议认定的不应列入评估范围。如果评估人员认为作为他人财产依据不充分,且尚未经法院裁定或债权人会议认定,应列入评估范围并披露相关情形及其评估值。
(6)按破产法规定,截止破产受理日,破产企业财产中涉及诉讼、裁定及尚未执行终结的财产,被行政扣押、查封的财产,均应列入评估范围,并在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及评估值。
(7)清查财产中发现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前6个月内非法转移的财产、放弃的财产权利,均应清理纳入评估范围。对在此期间非正常降低价格出售的财产,凡能追收差额或退还财产的,应按正常售价计算的差额列为债权或列为外存财产纳入评估范围,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及评估值。
(8)国家统一安排的拆迁项目涉及的尚待拆迁的财产,其中可搬迁的财产,应列入评估范围;不可搬迁的不动产应从破产企业财产中剥离,不列入评估范围。被拆迁的财产所对应的补偿财产及补偿资金均应列入评估范围。以上拆迁财产及补偿财产中按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用于职工住宅和其他职工福利设施的部分,应予剥离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剥离的依据、方法及金额。
三、破产清算评估的评估方法
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应以财产强制快速变现为评估的前提条件,因此应选取用清算价格法做为评估的主要方法。
1.法律、法规允许公开出售的财产,以基准日现行市价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确定其清算价格;对二手物资市场、拍卖市场较成熟的地区,也可参照二手交易市场及财产拍卖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清算价格。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出售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应按专营行业内的重置价值确定评估值;对规定应报废就地销毁的、应按其可回收值扣除销毁费用的净残值作为评估值;销毁费用大于可收回残值的,评估值为零。
2.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可用折扣率或变现率参数来确定,两者关系为:
变现率=(某财产快速出售时的价格/某财产正常出售时的价格)×100%
折扣率=1-变现率
清算价格=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变现率
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1-折扣率)
评估人员应认真调查本地区近期内(通常3年内)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实际变现方式及变现金额,掌握充分的第一手资料,获得各类财产实际变现值与按公允价格确定的评估值的比率,即变现率。并结合被评估破产企业的性质、所在行业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待估财产的通用性、供求状况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各类财产适用的变现率或折扣率。
需要注意的是,变现率(折扣率)受资产类别、地区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房地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性高的物资、通用性差的物资分类确定适用的变现率(折扣率)。通用性越好,变现率越高,折扣率越小;反之亦然;此外,破产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对变现率的影响极大。
边远落后地区经济不发达,难以进行产权交易,同类资产的变现率大大低于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变现率(折扣率)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极大,因此要求评估人员尽可能多收集企业破产清算的实际案例,并进行综合分析,谨慎确定各类资产的变现率(折扣率)。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那么,对破产财产进行破产清算评估的目的、评估范围及评估方法有哪些呢?
中天资产评估为四川省内及成都市内提供租金评估、残值评估、固定资产报废评估、房地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企业股权评估、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各种资产评估。
一、破产清算评估的目的
评估目的应由委托方(清算组)在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确定,为清算组提供评估基准日有关财产的清算价格和债务的核实额,为处置破产财产、偿还债务提供依据。
(1)对破产企业部分财产(指定的财产)进行评估。
(2)对破产企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
(3)对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进行评估,并对破产企业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关于评估目的,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
一是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与破产财产是两个不同范围的概念;
二是评估对象是破产企业的财产而不包括债务。
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已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财产+按法律法规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
按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债务的评估应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按被评估单位未来实际应支付的债务金额作为评估值。
破产企业的债务应按法定顺序清偿,并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有效债务时,对不足清偿的债务予以豁免。故债务的实际支付金额只能在评估后才能确定。
因此破产清算评估、不能预先确定债务的实际支付金额,故无法确定评估值。评估人员只能对截止评估基准日破产企业实际承担的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二、 破产清算评估的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应根据评估目的确定。列入破产清算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财产和已设定抵押的财产。对列入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破产企业和列入全国企业破产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及行政划拔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人员在确定评估范围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1)截止评估基准日,产权归属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都应纳入清查核实范围。评估人员应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规,划分财产并予以列示和披露。
(2)截止评估基准日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财产使用权、租凭权、抵押权、取回权、求偿权等,应列入评估范围,并予以披露。
(3)已设定抵押的财产,不论抵押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偿权,均应列入评估范围。评估报告应将评估结果与抵押债务相等部分单独列示,评估结果超过抵押债务部分列入破产财产。
(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如:非破产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的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职工住宅、学校、幼托园(所)、医院等福利设施、原则上不应列入评估范围。但根据破产预案及清算组明确规定,没有必要续办的福利设施并能随同其他财产一同转让或单独转让的,应列入破产财产进行评估。如果地方政府及清除组要求对不应纳入破产清算的土地使用权估价,也可将土地使用权列入评估范围进行评估,但不应采用清算价格法。对以上不列入破产清算的财产,评估报告中应披露已剥离财产的数量、金额及依据,以及不予剥离的原因。
(5)对破产企业代管他人的财产,代管证据充分的及经人民法院裁定或债权人会议认定的不应列入评估范围。如果评估人员认为作为他人财产依据不充分,且尚未经法院裁定或债权人会议认定,应列入评估范围并披露相关情形及其评估值。
(6)按破产法规定,截止破产受理日,破产企业财产中涉及诉讼、裁定及尚未执行终结的财产,被行政扣押、查封的财产,均应列入评估范围,并在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及评估值。
(7)清查财产中发现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前6个月内非法转移的财产、放弃的财产权利,均应清理纳入评估范围。对在此期间非正常降低价格出售的财产,凡能追收差额或退还财产的,应按正常售价计算的差额列为债权或列为外存财产纳入评估范围,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形及评估值。
(8)国家统一安排的拆迁项目涉及的尚待拆迁的财产,其中可搬迁的财产,应列入评估范围;不可搬迁的不动产应从破产企业财产中剥离,不列入评估范围。被拆迁的财产所对应的补偿财产及补偿资金均应列入评估范围。以上拆迁财产及补偿财产中按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用于职工住宅和其他职工福利设施的部分,应予剥离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剥离的依据、方法及金额。
三、破产清算评估的评估方法
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评估,应以财产强制快速变现为评估的前提条件,因此应选取用清算价格法做为评估的主要方法。
1.法律、法规允许公开出售的财产,以基准日现行市价为基础并充分考虑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确定其清算价格;对二手物资市场、拍卖市场较成熟的地区,也可参照二手交易市场及财产拍卖市场的交易价格确定清算价格。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出售的专用设备和物资,应按专营行业内的重置价值确定评估值;对规定应报废就地销毁的、应按其可回收值扣除销毁费用的净残值作为评估值;销毁费用大于可收回残值的,评估值为零。
2.财产快速变现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可用折扣率或变现率参数来确定,两者关系为:
变现率=(某财产快速出售时的价格/某财产正常出售时的价格)×100%
折扣率=1-变现率
清算价格=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变现率
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1-折扣率)
评估人员应认真调查本地区近期内(通常3年内)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实际变现方式及变现金额,掌握充分的第一手资料,获得各类财产实际变现值与按公允价格确定的评估值的比率,即变现率。并结合被评估破产企业的性质、所在行业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趋势、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以及待估财产的通用性、供求状况和变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各类财产适用的变现率或折扣率。
需要注意的是,变现率(折扣率)受资产类别、地区的影响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房地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性高的物资、通用性差的物资分类确定适用的变现率(折扣率)。通用性越好,变现率越高,折扣率越小;反之亦然;此外,破产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对变现率的影响极大。
边远落后地区经济不发达,难以进行产权交易,同类资产的变现率大大低于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变现率(折扣率)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极大,因此要求评估人员尽可能多收集企业破产清算的实际案例,并进行综合分析,谨慎确定各类资产的变现率(折扣率)。
墨馨智能台灯,创造智慧生活
一、活动内容
打卡活动
在活动期间,每人限购一台,凡在指定渠道购买墨馨智能台灯(无线快充版)的用户具有资格参加打卡0元购活动,在指定打卡App完成阶段性打卡闯关任务,可获得阶段性现金奖励。连续打卡指定期数,累计返还购买金额。阶段闯关任务完成时,请在5个自然日内前往活动页面领取任务奖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现金奖励,领取窗口将会关闭。
二、活动时间
1.活动商品售卖时间
2021年1月13日10点——2021年2月12日23点30分
2.活动报名时间(即绑定和激活台灯)
2021年2月20日0点——2021年2月28日23点59分59秒
3.打卡签到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日(每天0点——中午11点59分59秒启动打卡)超过当日中午十二点将无法在当天启动打卡。
4.活动渠道
京东:墨馨京东自营旗舰店;海天地数码官方旗舰店;老黄牛数码店;石家庄天佑数码店;梅生大成数码专营店;锦读数码店。
天猫:智众互动数码专营店,美阳数码专营店;老黄牛数码店;北京恒业鼎泰专营店;锦读数码店。
淘宝:kindle智众企业店,老黄牛数码店;梅生大成数码专营店;锦读数码店;精品数码购。
拼多多:智众数码专营店,梅生大成数码专营店;锦读数码店;伍陆纵横数码专营店’
微信公众号: 万读商城。
APP:开心0元购
**非指定渠道购买不参加本次打卡活动
三、如何领取活动奖励
用户完成打卡任务后,在活动页对应关卡根据提示完成个人领奖账户或账号信息录入绑定,并自行确
认,奖励金额会在 10个工作日到达用户指定账户或账号内。
注:因为用户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转账失败或转账到其他账户,由此产生的损失用户自行承担,活
动承办方不再提供奖励服务。
四、如何参与签到
1.购买墨馨智能台灯(无线快充版)后,首先前往打卡App“开心0元购”进行台灯激活和打卡账号绑定。绑定后不可解绑,请谨慎操作。
下载打卡App的方式。一:前往应用市场搜索“开心0元购”下载;二:关注公众号“开心0元购”点击菜单【打卡App】获取下载页链接。
2.激活打卡设备后可查看打卡活动页面。
注:App登录方式为微信登录。
3.从【开⼼0元购】APP⾸⻚墨馨台灯打卡版块进⼊打卡6天打卡挑战活动(完成18期全额返)。
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需连续打卡6天,每天完成下述任务视为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挑战成功,第1、5、10、15、18期需有效发表微信朋友圈1次并提交截图至打卡活动页面。可申请当期奖励。 朋友圈内容要求与打卡产品或打卡活动相关,50字以上并配图3张,不得抄袭、P图、恶意诋毁等,否则不予发放对应期数的奖励。
② 每完成阶段性(期)打卡成功并申请当周奖励通过后,即可获得阶段性(期)奖励。
③ 若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挑战失败,⽆法获得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奖励(现⾦);剩余周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可重新参加挑战(从第1期开始)。本次打卡任务最终结束时间为2021年7⽉4⽇23 点59分59秒,过期则不可重新参加挑战任务。每⼈最多可参加的挑战任务期数为18期(包括挑战成功与挑战失败的期数)
期数 对应奖励金额(人民币)
第1期 5
第2期 5
第3期 5
第4期 5
第5期 10
第6期 10
第7期 10
第8期 10
第9期 10
第10期 15
第11期 15
第12期 15
第13期 15
第14期 15
第15期 15
第16期 46
第17期 46
第18期 46
4. 打卡任务要求
用户每日打卡任务为:墨馨智能台灯联网状态下通过 App 控制台灯打开和关闭一次。
打开台灯任务需在每天 0 时——中午11 时 59 分 59 秒之间完成
关闭台灯任务需在每天 12 时——23 时 59 分 59 秒之间完成
完成任务后返回活动页面点击“立即打卡”按钮完成当日打卡任务。
5.打卡成功会提供加密打卡凭证码,如需向客服申诉报备时请提供此凭证码。
其它细则说明
一、智能台灯激活与绑定
参加打卡活动前需要在打卡App“开心0元购”进行墨馨智能台灯激活且绑定身份信息,绑定后参加打卡活动和提现的身份信息需要前后一致为同一自然人,一位成年人只可参加一次本活动,非成年人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二、签到入口
下载安装指定打卡App后注册登录。
在App首页点击相关活动卡片进入活动打卡页面。2021年3月1日0点——中午11点59分59秒可启动第一期的打卡任务。请于2021年2月20日0点——2021年2月28日23点59分59秒前往打卡页面完成台灯绑定和激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金奖励。打卡活动是自愿参与,不参与活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
三、活动数据记录
打卡App登录后将记录您的操作台灯、点击打卡等数据,所以请保证登录所用的相关信息是您常用且真实的,并且做任务签到时处于联网登录状态。相关数据一律以打卡活动后台数据为准。
四、售后退换货说明
若申请退货则视为⾃动放弃本次活动权益;因非⼈为质量问题申请维修或者换货的,需当天与购买商品
相应店铺在线客服进⾏报备说明,经检测为⾮⼈为质量问题后,从中⽌打卡那天继续延续打卡(需在 15 天
内完成)。
启动打卡后,打卡失败不可退货;机器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联系商家在线客服进行登记并邮寄到指定地点
进行检测,检测为质量问题后由厂家负责维修。
注:京东自营的订单的顾客必须联系我们的商家客服才可以处理售后,否则因未联系商家客服造成的打卡失败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
五、客服咨询说明
对本次打卡活动有任何疑问,优先联系店铺在线客服进⾏反馈(在线客服⼯作时间:8 点—23 点 59 分
59 秒),或拨打售后电话 400 865 6677转4墨馨智能台灯打卡活动咨询(⼯作时间:⼯作⽇9 点—18 点)。
免责说明
1.本次服务针对授权商城店铺购买的智能台灯产品。其他版本不参与本次打卡签到活动,其他非正式销售或用户从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产品,不参加此次活动。
2.参与打卡签到的用户,需在活动期间按照指定规则参与活动,操作台灯、点击打卡等数据以后台统计为准,按照规定完成打卡签到任务的用户可以申请服务。
3.因用户自身原因,例如无法正常上网、遗忘、遗漏、忘记激活等,或因各种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签到的,一律视为打卡签到任务失败,活动结束。
4.打卡异常用户因开启台灯异常必须在当天中午11点59分59秒之前向客服报备;打卡异常用户因关闭台灯异常必须在当天23点59分59秒之前向客服报备,如超过规定报备时间则不予处理,用户自行承担风险。
5.对于不符合条件,不按规则操作用户,一律终止打卡签到活动,同时针对包括但不限于∶破解软件、非法侵入等非正常手段来参与活动的,一律视为签到失败,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为了防止违规、非法、批量操作等恶意套取活动优惠权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本次0元购活动将在活动过程中进行验证,验证类型包括:短信验证、微信验证、打卡设备位置与ip验证、信息验证等方式。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活动承办方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活动,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8.如用户以参与活动或使用活动工具所获得的优惠权益进行盈利或非法获利,或者活动承办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存在不正当使用工具或优惠权益的,活动承办方将取消用户的参与资格,并有权撤销相关违规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严重时将追究用户法律责任。
9.参与活动用户须承诺∶
(1)不会进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
(a)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方式参与活动的,如通过与其他用户、商家串通或利用机器等方式进行作弊、刷取活动道具或积分等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
(b)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方式达成交易的,如利用模拟器、等下单工具、套取优惠利差、虚假下单交易、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活动秩序、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C)通过任何手段批量购买、批量操作、恶意套取活动优惠权益的行为;(d)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所填写个人信息、领奖资料等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虚假、有误,视为放弃本次活动权益, 并愿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3)您已知晓并同意,本次活动涉及的服务包括打卡设备信息、打卡活动数据记录、打卡活动权益等。
10.如用户对于打卡签到数据有争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律以参与活动账号绑定的打卡签到活动后台数据为准。
本次规则中的时间全部为中国北京24小时制。
注∶本次打卡活动由"珺馨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打卡0元购# #打卡0元#墨馨智能台灯# #墨馨智能台灯买家秀#
一、活动内容
打卡活动
在活动期间,每人限购一台,凡在指定渠道购买墨馨智能台灯(无线快充版)的用户具有资格参加打卡0元购活动,在指定打卡App完成阶段性打卡闯关任务,可获得阶段性现金奖励。连续打卡指定期数,累计返还购买金额。阶段闯关任务完成时,请在5个自然日内前往活动页面领取任务奖励,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现金奖励,领取窗口将会关闭。
二、活动时间
1.活动商品售卖时间
2021年1月13日10点——2021年2月12日23点30分
2.活动报名时间(即绑定和激活台灯)
2021年2月20日0点——2021年2月28日23点59分59秒
3.打卡签到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日(每天0点——中午11点59分59秒启动打卡)超过当日中午十二点将无法在当天启动打卡。
4.活动渠道
京东:墨馨京东自营旗舰店;海天地数码官方旗舰店;老黄牛数码店;石家庄天佑数码店;梅生大成数码专营店;锦读数码店。
天猫:智众互动数码专营店,美阳数码专营店;老黄牛数码店;北京恒业鼎泰专营店;锦读数码店。
淘宝:kindle智众企业店,老黄牛数码店;梅生大成数码专营店;锦读数码店;精品数码购。
拼多多:智众数码专营店,梅生大成数码专营店;锦读数码店;伍陆纵横数码专营店’
微信公众号: 万读商城。
APP:开心0元购
**非指定渠道购买不参加本次打卡活动
三、如何领取活动奖励
用户完成打卡任务后,在活动页对应关卡根据提示完成个人领奖账户或账号信息录入绑定,并自行确
认,奖励金额会在 10个工作日到达用户指定账户或账号内。
注:因为用户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转账失败或转账到其他账户,由此产生的损失用户自行承担,活
动承办方不再提供奖励服务。
四、如何参与签到
1.购买墨馨智能台灯(无线快充版)后,首先前往打卡App“开心0元购”进行台灯激活和打卡账号绑定。绑定后不可解绑,请谨慎操作。
下载打卡App的方式。一:前往应用市场搜索“开心0元购”下载;二:关注公众号“开心0元购”点击菜单【打卡App】获取下载页链接。
2.激活打卡设备后可查看打卡活动页面。
注:App登录方式为微信登录。
3.从【开⼼0元购】APP⾸⻚墨馨台灯打卡版块进⼊打卡6天打卡挑战活动(完成18期全额返)。
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需连续打卡6天,每天完成下述任务视为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挑战成功,第1、5、10、15、18期需有效发表微信朋友圈1次并提交截图至打卡活动页面。可申请当期奖励。 朋友圈内容要求与打卡产品或打卡活动相关,50字以上并配图3张,不得抄袭、P图、恶意诋毁等,否则不予发放对应期数的奖励。
② 每完成阶段性(期)打卡成功并申请当周奖励通过后,即可获得阶段性(期)奖励。
③ 若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挑战失败,⽆法获得当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奖励(现⾦);剩余周期(每个自然周:周一到周日)可重新参加挑战(从第1期开始)。本次打卡任务最终结束时间为2021年7⽉4⽇23 点59分59秒,过期则不可重新参加挑战任务。每⼈最多可参加的挑战任务期数为18期(包括挑战成功与挑战失败的期数)
期数 对应奖励金额(人民币)
第1期 5
第2期 5
第3期 5
第4期 5
第5期 10
第6期 10
第7期 10
第8期 10
第9期 10
第10期 15
第11期 15
第12期 15
第13期 15
第14期 15
第15期 15
第16期 46
第17期 46
第18期 46
4. 打卡任务要求
用户每日打卡任务为:墨馨智能台灯联网状态下通过 App 控制台灯打开和关闭一次。
打开台灯任务需在每天 0 时——中午11 时 59 分 59 秒之间完成
关闭台灯任务需在每天 12 时——23 时 59 分 59 秒之间完成
完成任务后返回活动页面点击“立即打卡”按钮完成当日打卡任务。
5.打卡成功会提供加密打卡凭证码,如需向客服申诉报备时请提供此凭证码。
其它细则说明
一、智能台灯激活与绑定
参加打卡活动前需要在打卡App“开心0元购”进行墨馨智能台灯激活且绑定身份信息,绑定后参加打卡活动和提现的身份信息需要前后一致为同一自然人,一位成年人只可参加一次本活动,非成年人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二、签到入口
下载安装指定打卡App后注册登录。
在App首页点击相关活动卡片进入活动打卡页面。2021年3月1日0点——中午11点59分59秒可启动第一期的打卡任务。请于2021年2月20日0点——2021年2月28日23点59分59秒前往打卡页面完成台灯绑定和激活,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金奖励。打卡活动是自愿参与,不参与活动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
三、活动数据记录
打卡App登录后将记录您的操作台灯、点击打卡等数据,所以请保证登录所用的相关信息是您常用且真实的,并且做任务签到时处于联网登录状态。相关数据一律以打卡活动后台数据为准。
四、售后退换货说明
若申请退货则视为⾃动放弃本次活动权益;因非⼈为质量问题申请维修或者换货的,需当天与购买商品
相应店铺在线客服进⾏报备说明,经检测为⾮⼈为质量问题后,从中⽌打卡那天继续延续打卡(需在 15 天
内完成)。
启动打卡后,打卡失败不可退货;机器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联系商家在线客服进行登记并邮寄到指定地点
进行检测,检测为质量问题后由厂家负责维修。
注:京东自营的订单的顾客必须联系我们的商家客服才可以处理售后,否则因未联系商家客服造成的打卡失败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
五、客服咨询说明
对本次打卡活动有任何疑问,优先联系店铺在线客服进⾏反馈(在线客服⼯作时间:8 点—23 点 59 分
59 秒),或拨打售后电话 400 865 6677转4墨馨智能台灯打卡活动咨询(⼯作时间:⼯作⽇9 点—18 点)。
免责说明
1.本次服务针对授权商城店铺购买的智能台灯产品。其他版本不参与本次打卡签到活动,其他非正式销售或用户从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产品,不参加此次活动。
2.参与打卡签到的用户,需在活动期间按照指定规则参与活动,操作台灯、点击打卡等数据以后台统计为准,按照规定完成打卡签到任务的用户可以申请服务。
3.因用户自身原因,例如无法正常上网、遗忘、遗漏、忘记激活等,或因各种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签到的,一律视为打卡签到任务失败,活动结束。
4.打卡异常用户因开启台灯异常必须在当天中午11点59分59秒之前向客服报备;打卡异常用户因关闭台灯异常必须在当天23点59分59秒之前向客服报备,如超过规定报备时间则不予处理,用户自行承担风险。
5.对于不符合条件,不按规则操作用户,一律终止打卡签到活动,同时针对包括但不限于∶破解软件、非法侵入等非正常手段来参与活动的,一律视为签到失败,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为了防止违规、非法、批量操作等恶意套取活动优惠权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本次0元购活动将在活动过程中进行验证,验证类型包括:短信验证、微信验证、打卡设备位置与ip验证、信息验证等方式。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活动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活动承办方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活动,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8.如用户以参与活动或使用活动工具所获得的优惠权益进行盈利或非法获利,或者活动承办方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存在不正当使用工具或优惠权益的,活动承办方将取消用户的参与资格,并有权撤销相关违规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严重时将追究用户法律责任。
9.参与活动用户须承诺∶
(1)不会进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
(a)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方式参与活动的,如通过与其他用户、商家串通或利用机器等方式进行作弊、刷取活动道具或积分等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
(b)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方式达成交易的,如利用模拟器、等下单工具、套取优惠利差、虚假下单交易、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活动秩序、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C)通过任何手段批量购买、批量操作、恶意套取活动优惠权益的行为;(d)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所填写个人信息、领奖资料等真实有效。如提供信息虚假、有误,视为放弃本次活动权益, 并愿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3)您已知晓并同意,本次活动涉及的服务包括打卡设备信息、打卡活动数据记录、打卡活动权益等。
10.如用户对于打卡签到数据有争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律以参与活动账号绑定的打卡签到活动后台数据为准。
本次规则中的时间全部为中国北京24小时制。
注∶本次打卡活动由"珺馨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打卡0元购# #打卡0元#墨馨智能台灯# #墨馨智能台灯买家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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