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张先生在去年斥资200万购买了一辆宝马X5M越野车,登记在自己公司名下,今年8月,张先生把车子送去了4S店做保养,保养之后由店方在送还客户的路上趴了窝,车子机油撒了一地,无奈车子只能被拖回了4S店。
工作人员检修后确认是发动机出了问题,但是需要拆开检修,才能够确认具体故障,但是张先生对此却有质疑,自己一直开的好好的,为什么从4S店保养之后发动机就坏了,而且机油漏的如此夸张?万一贸然拆开发动机,引发更严重的故障,又是谁的责任?
由于双方一直僵持不下,4S店向张先生发了函件,要求张先生尽快提走车辆,否则就按照每天500元的费用收取,而且不承担在此期间车辆可能发生的灭失、盗窃风险。
不要说张先生,就是换做其他人也一样有质疑,之前开的好好的,为何4S店保养之后却出现了问题,很难不让人猜想车子在保养期间出了什么问题。
可是由于张先生不同意4S店打开发动机,因此对于什么故障来讲,就难以查清,其实如果张先生不放心,可以将车子拖到另外的店里进行检修,以此来确定是4S店保养期间出了问题还是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引发的故障。
如果是4S店在保养期间出了问题,比如维修时机油螺丝没有扭紧,导致开车时机油渗漏致使发动机出现故障,那么这就是4S店的责任了。
张先生一方和4S店本是是维修保养合同关系,如果4S店在保养时没有尽到义务,致使张先生车子发生了故障,那么这就是一种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关系。
作为张先生来讲,是有权要求4S店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走自己的保险来处理。
由于张先生车子购买于去年,行驶里程也在2万多公里,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因此张先生的车子尚未过保,在查明原因如果是车子本身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4S店或者厂家承担三包义务。
其实,当两方无法就矛盾达成一致时,4S店率先发难要求张先生提走车辆,那么既然4S店这么要求了,就及时将车子提走,送去其他4S店或者修理厂,以此确定故障原因后,再向4S店追究责任也不迟。
当然,一辆价格超过200万的车子,在保养完回家的路上发生抛锚,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不是保养的问题,但是最终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故障原因为主。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工作人员检修后确认是发动机出了问题,但是需要拆开检修,才能够确认具体故障,但是张先生对此却有质疑,自己一直开的好好的,为什么从4S店保养之后发动机就坏了,而且机油漏的如此夸张?万一贸然拆开发动机,引发更严重的故障,又是谁的责任?
由于双方一直僵持不下,4S店向张先生发了函件,要求张先生尽快提走车辆,否则就按照每天500元的费用收取,而且不承担在此期间车辆可能发生的灭失、盗窃风险。
不要说张先生,就是换做其他人也一样有质疑,之前开的好好的,为何4S店保养之后却出现了问题,很难不让人猜想车子在保养期间出了什么问题。
可是由于张先生不同意4S店打开发动机,因此对于什么故障来讲,就难以查清,其实如果张先生不放心,可以将车子拖到另外的店里进行检修,以此来确定是4S店保养期间出了问题还是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引发的故障。
如果是4S店在保养期间出了问题,比如维修时机油螺丝没有扭紧,导致开车时机油渗漏致使发动机出现故障,那么这就是4S店的责任了。
张先生一方和4S店本是是维修保养合同关系,如果4S店在保养时没有尽到义务,致使张先生车子发生了故障,那么这就是一种违约和侵权的竞合关系。
作为张先生来讲,是有权要求4S店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走自己的保险来处理。
由于张先生车子购买于去年,行驶里程也在2万多公里,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因此张先生的车子尚未过保,在查明原因如果是车子本身质量问题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4S店或者厂家承担三包义务。
其实,当两方无法就矛盾达成一致时,4S店率先发难要求张先生提走车辆,那么既然4S店这么要求了,就及时将车子提走,送去其他4S店或者修理厂,以此确定故障原因后,再向4S店追究责任也不迟。
当然,一辆价格超过200万的车子,在保养完回家的路上发生抛锚,很难不让人怀疑是不是保养的问题,但是最终如何承担责任,还是以故障原因为主。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上海,发生一起蹊跷事!一辆200万元的宝马轿车被送去4S店做常规保养,保养完毕后,4S店的代驾人员正开着宝马车送还给客户。没想到宝马车在途中趴窝,漏了大片机油。4S店无法给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分析,非得打开发动机才知道,但车主却不愿意。
去年3月,男子张某以公司的名义购进一辆宝马X5M进口轿车,落地价200万元左右。今年8月,张某将宝马车送到4S店做常规保养,当时的行驶里程是2.6万公里。
4S店工作效率不错,在第二天便完成了发动机机油保养等服务,与张某商量让代驾人员将宝马车开回张某的公司。令人没想到的是,宝马车竟然在高架上动弹不得,漏了比窨井盖还要大的机油。
张某便让代驾拖车,送回4S店。但到店内,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打开发动机才能查出原因并确定维修方案。
但张某并不同意,一来是觉得机油漏得厉害,保养的时候就可以发现;二是贸然打开万一产生更严重的事故,无人来担责。
各有各的理,也都坚持互不相让,事情竟然搁置。之后,4S店通知张某取车,否认要向其收取仓储费用,还不承担丢失的风险。但张某还是没有取车,而是求助记者。4S店建议张某起诉,让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
其实,事情到了这一步,张某需要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但在诉讼没有完结之前,建议4S店好好保管涉案车辆,将来根据宝马车漏油的具体原因确定张某是否需要向4S店支付仓储费用。
根据本案的情况,法院可能分两步解决本案的争议:
1.首先确定4S店提供的保养服务是否导致涉案宝马车漏油
张某代表公司将宝马车送至4S店进行保养,4S店同意并进行了约定的保养服务,双方实际建立了保养服务合同。这种保养服务合同在《民法典》上应该属于承揽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S店作为提供保养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保养记录,证明自己妥善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
如果4S店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记录显示服务导致宝马车漏油,那4S店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修理或赔偿损失。
2.如果4S店的服务记录不会导致宝马车漏油或4S店主张漏油与车辆自身的质量有关系,4S店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张某与4S店之所以就是否打开发动机产生争议,其实是在原因及责任鉴定上存在信任危机,他不相信4S店会如实作出认定。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第三人鉴定机构的介入,由其居中进行鉴定,作出事故的原因及责任鉴定。
但无论是鉴定还是提起诉讼,都需要经历相应的时间。在此期间就存在宝马车的保管问题,本质上就是保管费用的承担问题。
如果经过鉴定,结果显示是4S店的原因,保管费用由其承担;如果是车辆本身质量的问题,保管费用由张某的公司承担。但他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宝马车的出卖人追偿。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去年3月,男子张某以公司的名义购进一辆宝马X5M进口轿车,落地价200万元左右。今年8月,张某将宝马车送到4S店做常规保养,当时的行驶里程是2.6万公里。
4S店工作效率不错,在第二天便完成了发动机机油保养等服务,与张某商量让代驾人员将宝马车开回张某的公司。令人没想到的是,宝马车竟然在高架上动弹不得,漏了比窨井盖还要大的机油。
张某便让代驾拖车,送回4S店。但到店内,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打开发动机才能查出原因并确定维修方案。
但张某并不同意,一来是觉得机油漏得厉害,保养的时候就可以发现;二是贸然打开万一产生更严重的事故,无人来担责。
各有各的理,也都坚持互不相让,事情竟然搁置。之后,4S店通知张某取车,否认要向其收取仓储费用,还不承担丢失的风险。但张某还是没有取车,而是求助记者。4S店建议张某起诉,让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
其实,事情到了这一步,张某需要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但在诉讼没有完结之前,建议4S店好好保管涉案车辆,将来根据宝马车漏油的具体原因确定张某是否需要向4S店支付仓储费用。
根据本案的情况,法院可能分两步解决本案的争议:
1.首先确定4S店提供的保养服务是否导致涉案宝马车漏油
张某代表公司将宝马车送至4S店进行保养,4S店同意并进行了约定的保养服务,双方实际建立了保养服务合同。这种保养服务合同在《民法典》上应该属于承揽合同。
我国《民法典》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S店作为提供保养服务的一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保养记录,证明自己妥善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
如果4S店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记录显示服务导致宝马车漏油,那4S店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修理或赔偿损失。
2.如果4S店的服务记录不会导致宝马车漏油或4S店主张漏油与车辆自身的质量有关系,4S店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张某与4S店之所以就是否打开发动机产生争议,其实是在原因及责任鉴定上存在信任危机,他不相信4S店会如实作出认定。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第三人鉴定机构的介入,由其居中进行鉴定,作出事故的原因及责任鉴定。
但无论是鉴定还是提起诉讼,都需要经历相应的时间。在此期间就存在宝马车的保管问题,本质上就是保管费用的承担问题。
如果经过鉴定,结果显示是4S店的原因,保管费用由其承担;如果是车辆本身质量的问题,保管费用由张某的公司承担。但他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宝马车的出卖人追偿。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车开得好好的,保养完就出了问题了”上海。张先生的公司名下有一辆价值200万元的宝马轿车,开了一年一直好好的,不料,前不久把车子送到4S店保养,结果送还的路上,直接就在高架“趴窝”了。更让张先生不接受的是,4S店到现在没给他一个说法,还下通知让他把车子提走,不然就要按天收费了。
这辆车子是2021年3月份购买的,落地总价为200万元左右,现行驶里程是2.6万公里。月初他把车子送到4S店做常规保养。第二天,车子保养完由4S店送车上门至张先生所在公司结果代驾人员送车途中,车子直接在高架上趴窝。
不仅如此,车身下的高架路面上,漏了大片橙黄色机油,面积比一个窨井盖还要大。4S店的意思是,现在可以确认车子的发动机发生了故障,但需要拆开发动机检查,才能确定具体是什么故障,以及可行的维修方案。
但张先生质疑,车子买来一年一直开得好好的,为什么保养一次就出现问题了,而且还是这么大的问题,现在要拆开发动机,他不理解也不接受,他担心的是给车子造成更大的损伤。
因为双方都有各自的想法,所以这件事一度陷入僵持的状态。前两天,4S店给张先生发来一张纸质通知,上面的意思是双方因为车辆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张先生拒不提车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忽视,也为4S店增加了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支出。所以接下来不在规定日期提车,就要收取500元一天的仓储费用,而且不承担任何其他的损失。
显然,车子之前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现在又出现这种通知,让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他将此事反映给媒体。
记者联系到4S店的庄先生,他表示现在车子具体原因,只能把发动机拆开才能得知,若是由于4S店保养不当导致,会由4S店维修赔偿;若是因车辆出厂质量导致,则由宝马中国承担。
其实这件事确实比较麻烦,当事人有所怀疑是正常的,毕竟200多万的车,开了一年都是好好的,送去保养就是为了车子更好,结果一天就出这么大问题,这肯定说不过去。
从这件事上来看,4S店肯定是有一定责任的,责任大小要看是否与本次保养有关。车子做保养,并不是简单地换一下机油,除了正常的项目之外,还要对车做一个全车检查,这是每个厂家都要求的流程,必须要做的。所以说即使不是本次保养弄坏的,那也是4S店没有检查到位,有隐患的故障没有查出,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是本次保养导致的,那就是全部的责任。
4S店作为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主体,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坏的,则应当就所造成的损失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而因为车辆尚处于质保期内,不论何种原因致使发动机产生故障、车辆无法启动,车主同时还有权利要求4S店和厂家承担质保责任,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至于说如何查明故障原因,如果张先生不同意4S店来拆卸,可以找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毕竟现在事情已经发生,责任还是要划分一下,不拆开发动机查询具体问题,可能事情会一直会僵持下去。(法律评析:看晓天下事)
这辆车子是2021年3月份购买的,落地总价为200万元左右,现行驶里程是2.6万公里。月初他把车子送到4S店做常规保养。第二天,车子保养完由4S店送车上门至张先生所在公司结果代驾人员送车途中,车子直接在高架上趴窝。
不仅如此,车身下的高架路面上,漏了大片橙黄色机油,面积比一个窨井盖还要大。4S店的意思是,现在可以确认车子的发动机发生了故障,但需要拆开发动机检查,才能确定具体是什么故障,以及可行的维修方案。
但张先生质疑,车子买来一年一直开得好好的,为什么保养一次就出现问题了,而且还是这么大的问题,现在要拆开发动机,他不理解也不接受,他担心的是给车子造成更大的损伤。
因为双方都有各自的想法,所以这件事一度陷入僵持的状态。前两天,4S店给张先生发来一张纸质通知,上面的意思是双方因为车辆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张先生拒不提车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忽视,也为4S店增加了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支出。所以接下来不在规定日期提车,就要收取500元一天的仓储费用,而且不承担任何其他的损失。
显然,车子之前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现在又出现这种通知,让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他将此事反映给媒体。
记者联系到4S店的庄先生,他表示现在车子具体原因,只能把发动机拆开才能得知,若是由于4S店保养不当导致,会由4S店维修赔偿;若是因车辆出厂质量导致,则由宝马中国承担。
其实这件事确实比较麻烦,当事人有所怀疑是正常的,毕竟200多万的车,开了一年都是好好的,送去保养就是为了车子更好,结果一天就出这么大问题,这肯定说不过去。
从这件事上来看,4S店肯定是有一定责任的,责任大小要看是否与本次保养有关。车子做保养,并不是简单地换一下机油,除了正常的项目之外,还要对车做一个全车检查,这是每个厂家都要求的流程,必须要做的。所以说即使不是本次保养弄坏的,那也是4S店没有检查到位,有隐患的故障没有查出,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是本次保养导致的,那就是全部的责任。
4S店作为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主体,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损坏的,则应当就所造成的损失向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而因为车辆尚处于质保期内,不论何种原因致使发动机产生故障、车辆无法启动,车主同时还有权利要求4S店和厂家承担质保责任,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至于说如何查明故障原因,如果张先生不同意4S店来拆卸,可以找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毕竟现在事情已经发生,责任还是要划分一下,不拆开发动机查询具体问题,可能事情会一直会僵持下去。(法律评析:看晓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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