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大以后好像时不时的就会发生很多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这些事让你说不出是非对错,黑白曲直,也说不出标准应该怎么做,就是发生了,而且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在多年以后还可以和自己的孩子吐槽。只是希望一切顺利,只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善良一点,只是希望这个社会更友好一点,只是希望善良的人也能被善良的对待[心]
[既然各级都有信访机构,为何冤假错案反而更多?]
1.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在事件之外人的因素。上司们为维护自身形象和利益关系便官官相护,偏袒下级,于是由一个小案件变成了各级上司的违法行为,谎言、伪证也越滚越大,使上司们因不去承认最初的、下级的一个小的谎言而不得不听任下级编造更大的谎言,结果越陷越深,终于欲罢不能。本来是为民伸冤的案件,反而成了同政府机关的“官司”,官僚主义的危害和可怕也正在于此。这是一种无形的腐败!
2. 压、顶、推、拖,县官不如现管,公章不怕上告,能奈谁何?是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负责任官僚们的法宝。结果有冤无头,有怨无主,有理无法讲,这就是中国社会之现状,也是为什么有人敢枉法制造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
3. 如果案件影响很大,不得不处理,肯定有人管,如果案子比较小,容易解决,也会有人敢处理,也好解决。对于那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案件,再加上人为因素,谁愿自找麻烦管?如果不管,那是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现任官员任何责任,一旦接管,处理不好,反到自找一身麻烦,而且未见就能解决。
4. 信访机关只是协调单位,无权无钱,问题最终还得返回基层解决,所以,上访信回到被告人手里,造成对上访者新的迫害和报复,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论虽然有理,但平民百姓就应该含冤屈死?天理何在?良知何在?年复一年的上访申诉,对上访者个人、家庭没有任何好处,喊冤的时间越长,冤越深,上访的年头越久,气越大,欲告不能,欲罢不忍,忍又无法忍,这是任何一位上访者的难言之苦。这是民族的耻辱,国家的悲剧,百姓的可怜。
其实,有权无责不作为是主要原因,干部终身制,权力不受监督助长了这种行为。封建专制的思想和体制是根源,人民的思想觉悟软弱没有力量抗衡是关键!
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那么怎样才能推翻冤假错案呢?根据《刑诉法》规定,如果案件中存在: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如果经过审理确实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即推翻了冤假错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https://t.cn/Ryh9F0a
1.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在事件之外人的因素。上司们为维护自身形象和利益关系便官官相护,偏袒下级,于是由一个小案件变成了各级上司的违法行为,谎言、伪证也越滚越大,使上司们因不去承认最初的、下级的一个小的谎言而不得不听任下级编造更大的谎言,结果越陷越深,终于欲罢不能。本来是为民伸冤的案件,反而成了同政府机关的“官司”,官僚主义的危害和可怕也正在于此。这是一种无形的腐败!
2. 压、顶、推、拖,县官不如现管,公章不怕上告,能奈谁何?是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负责任官僚们的法宝。结果有冤无头,有怨无主,有理无法讲,这就是中国社会之现状,也是为什么有人敢枉法制造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
3. 如果案件影响很大,不得不处理,肯定有人管,如果案子比较小,容易解决,也会有人敢处理,也好解决。对于那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案件,再加上人为因素,谁愿自找麻烦管?如果不管,那是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现任官员任何责任,一旦接管,处理不好,反到自找一身麻烦,而且未见就能解决。
4. 信访机关只是协调单位,无权无钱,问题最终还得返回基层解决,所以,上访信回到被告人手里,造成对上访者新的迫害和报复,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论虽然有理,但平民百姓就应该含冤屈死?天理何在?良知何在?年复一年的上访申诉,对上访者个人、家庭没有任何好处,喊冤的时间越长,冤越深,上访的年头越久,气越大,欲告不能,欲罢不忍,忍又无法忍,这是任何一位上访者的难言之苦。这是民族的耻辱,国家的悲剧,百姓的可怜。
其实,有权无责不作为是主要原因,干部终身制,权力不受监督助长了这种行为。封建专制的思想和体制是根源,人民的思想觉悟软弱没有力量抗衡是关键!
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那么怎样才能推翻冤假错案呢?根据《刑诉法》规定,如果案件中存在: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如果经过审理确实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即推翻了冤假错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https://t.cn/Ryh9F0a
#杨舒予[超话]#纪念第一次看篮球赛从第一场看到最后一场
决赛是第三次被圈粉啦!我本身不是一个很懂篮球的女孩子,但是看见小的球技一下子真的被折服了!看见最后拿了铜牌在家感动哭了。
因为我大多是混饭圈,还是希望小不被饭圈打扰,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热爱篮球的女孩子,还是更加专注她的比赛吧!!小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继续冲冲!!!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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