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简牍,之八。
“十医九道”,中医莫大悲哀!有人为之开脱,说“医道同源”。却不知,这是打医圣张仲景的脸。医圣致力于救死扶伤,撰写《伤寒杂病论》。从“自序”中,不难看出,他痛恨巫祝、凡医。其言:当今居世之士,“卒然遭邪风之气,婴非常之疾患,及祸至而方震栗,降志屈节,钦望巫祝,告穷归天,束手受败。赍百年之寿命,持至贵之重器,委付凡医,恣其所措,咄嗟呜呼!”
如果说,《伤寒杂病论》没有散佚,可透视出先秦质朴医学。从流传下来的古医用语,可见中医并非晦涩难懂。如“五藏六府”,不是“五脏六腑”,是说人体如住家,厅堂打理吃穿,仓房储藏食物。故而,五藏为阴,六府为阳。再如,“气穴三百六十五”,为何?周天365,“以应一岁”。
河有堵,脉有淤,一针一灸,使血气流通起来。这就是古医书所讲“十二经水”,即:
足阳明,外合于海,内属于胃;
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
足厥阴,外合于渑水,内属于肝;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
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而水道出焉。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
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
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古医术,其理念,源自大禹治水,不应是笑话。而古医学,其思想基础为“阴阳论”,则有据可考。医圣“自序”,言:“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
显然,“阴阳大论”,为《伤寒杂病论》重要篇章,也表明“阴阳论”乃古医学的基石。北宋林亿等人校正医书,顺从前人说法,仍认为“自序”所言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平脉辨证,指古医书名。也不想想,“撰用素问”之素,与“余宗族素多”的素,字义会不同吗?素,素来。素问,素来提问。“撰用素问”,撰写《伤寒杂病论》采用古医书一问一答方式。
医圣对《黄帝内经》十八卷不感冒,而看重《扁鹊内经》九卷,也就是实实在在的八十一个问题。怎见得?“自序”起头一句话,可见证,即:“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侯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
那么,何以知道《黄帝内经》十八卷不实在?皇甫谧《针灸甲乙经》之自序,这样说:“按七略、艺文志,《黄帝内经》十八卷。今有《针经》九卷,《素问》九卷,二九十八卷,即《内经》也,亦有所亡失。其论遐远,然称述多,而切事少”。显然,皇甫谧认为,他所见《针经》九卷、《素问》九卷,就是《黄帝内经》十八卷,欠缺可操作性。
皇甫谧生于东汉、卒于西晋,他的话,有可信度。《黄帝内经》十八卷,之所以散失无名,与黄巾起义脱不了干系。范晔《后汉书•皇甫嵩朱儁列传》有言:“钜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呪说以疗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由此可见,张角多少懂医术,否则难以哄骗百姓。想想看,黄巾义军被剿杀,谁愿保留全本《黄帝内经》,而惹祸呢?
皇甫谧久病成医,将《针经》九卷、《素问》九卷,连同《明堂孔穴针灸治要》,编辑成《针灸甲乙经》。他在序中言:“皆黄帝岐伯选事也,三部同归,文多重复,错互非一。甘露中吾病,风加苦聋,百日方治。要皆浅近,乃撰集三部,使事类相从,删其浮辞,除其重复,论其精要,至为十二卷。”
读《针灸甲乙经》,可辅助明朝张世贤《图注难经》。其所注《难经》,称“卢国秦越人述”。《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言:“扁鹊者,渤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据史料,卢国曾归齐国地界。也就是说,二书所言秦越人,有可能指同一人。
“周朝简牍文本”所关注的,是先秦医学。《黄帝内经》十八卷没了,可代之以《针灸甲乙经》十二卷。从林亿等人注本看,书中正文,混有《素问》、《九卷》、《难经》等书名及引文。三个书名,当去掉。《素问》、《九卷》引文,当去掉。《难经》引文,当保留。
“十医九道”,中医莫大悲哀!有人为之开脱,说“医道同源”。却不知,这是打医圣张仲景的脸。医圣致力于救死扶伤,撰写《伤寒杂病论》。从“自序”中,不难看出,他痛恨巫祝、凡医。其言:当今居世之士,“卒然遭邪风之气,婴非常之疾患,及祸至而方震栗,降志屈节,钦望巫祝,告穷归天,束手受败。赍百年之寿命,持至贵之重器,委付凡医,恣其所措,咄嗟呜呼!”
如果说,《伤寒杂病论》没有散佚,可透视出先秦质朴医学。从流传下来的古医用语,可见中医并非晦涩难懂。如“五藏六府”,不是“五脏六腑”,是说人体如住家,厅堂打理吃穿,仓房储藏食物。故而,五藏为阴,六府为阳。再如,“气穴三百六十五”,为何?周天365,“以应一岁”。
河有堵,脉有淤,一针一灸,使血气流通起来。这就是古医书所讲“十二经水”,即:
足阳明,外合于海,内属于胃;
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
足厥阴,外合于渑水,内属于肝;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
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而水道出焉。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
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
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古医术,其理念,源自大禹治水,不应是笑话。而古医学,其思想基础为“阴阳论”,则有据可考。医圣“自序”,言:“余宗族素多,向余二百。建安纪年以来,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伤寒十居其七。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撰用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并平脉辨证,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
显然,“阴阳大论”,为《伤寒杂病论》重要篇章,也表明“阴阳论”乃古医学的基石。北宋林亿等人校正医书,顺从前人说法,仍认为“自序”所言素问、九卷八十一难、阴阳大论、胎胪药录、平脉辨证,指古医书名。也不想想,“撰用素问”之素,与“余宗族素多”的素,字义会不同吗?素,素来。素问,素来提问。“撰用素问”,撰写《伤寒杂病论》采用古医书一问一答方式。
医圣对《黄帝内经》十八卷不感冒,而看重《扁鹊内经》九卷,也就是实实在在的八十一个问题。怎见得?“自序”起头一句话,可见证,即:“余每览越人入虢之诊、望齐侯之色,未尝不慨然,叹其才秀也。”
那么,何以知道《黄帝内经》十八卷不实在?皇甫谧《针灸甲乙经》之自序,这样说:“按七略、艺文志,《黄帝内经》十八卷。今有《针经》九卷,《素问》九卷,二九十八卷,即《内经》也,亦有所亡失。其论遐远,然称述多,而切事少”。显然,皇甫谧认为,他所见《针经》九卷、《素问》九卷,就是《黄帝内经》十八卷,欠缺可操作性。
皇甫谧生于东汉、卒于西晋,他的话,有可信度。《黄帝内经》十八卷,之所以散失无名,与黄巾起义脱不了干系。范晔《后汉书•皇甫嵩朱儁列传》有言:“钜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呪说以疗病,病者颇愈,百姓信向之。”“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由此可见,张角多少懂医术,否则难以哄骗百姓。想想看,黄巾义军被剿杀,谁愿保留全本《黄帝内经》,而惹祸呢?
皇甫谧久病成医,将《针经》九卷、《素问》九卷,连同《明堂孔穴针灸治要》,编辑成《针灸甲乙经》。他在序中言:“皆黄帝岐伯选事也,三部同归,文多重复,错互非一。甘露中吾病,风加苦聋,百日方治。要皆浅近,乃撰集三部,使事类相从,删其浮辞,除其重复,论其精要,至为十二卷。”
读《针灸甲乙经》,可辅助明朝张世贤《图注难经》。其所注《难经》,称“卢国秦越人述”。《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言:“扁鹊者,渤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为医或在齐,或在赵。在赵者,名扁鹊。”据史料,卢国曾归齐国地界。也就是说,二书所言秦越人,有可能指同一人。
“周朝简牍文本”所关注的,是先秦医学。《黄帝内经》十八卷没了,可代之以《针灸甲乙经》十二卷。从林亿等人注本看,书中正文,混有《素问》、《九卷》、《难经》等书名及引文。三个书名,当去掉。《素问》、《九卷》引文,当去掉。《难经》引文,当保留。
湖南长沙,王女士驾驶凯迪拉克不幸发生交通肇事,没想到保险公司员工在带回去维修的路上,私自用车,导致再次发生交通肇事。
事发后,双方经过协商,4S店答应赔偿王女士5000元,但王女士对保险公司要动用自己的保险给对方奥迪车辆赔偿非常不满。因此,双方仍未达成赔偿协议。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4S店有权动用王女士的保险吗?王女士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实际上,该事件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王女士的凯迪拉克和对方奥迪的交通肇事。
《民法典》1209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王女士的车辆发生交通肇事,交由4S店工作人员去维修,王女士并没有任何过错,所以王女士本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但4S店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就应当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方司机自然有权要求王女士所投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4S店和王女士的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具体到本案中,王女士将车辆交由4S店后,4S店就有义务保障王女士车辆的安全。4S店员工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应当由4S店负责赔偿。当然,4S店赔偿后,如果认为员工具有重大过失,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那么王女士可以向4S店索要哪些赔偿呢?
大约分为三部分:第一车辆本身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第二保险赔偿造成的上涨费用;第三车辆因为肇事造成的贬值。
最后,希望4S店尽快和王女士达成赔偿协议解决纠纷,避免给自己的声誉带来影响。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事发后,双方经过协商,4S店答应赔偿王女士5000元,但王女士对保险公司要动用自己的保险给对方奥迪车辆赔偿非常不满。因此,双方仍未达成赔偿协议。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4S店有权动用王女士的保险吗?王女士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实际上,该事件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王女士的凯迪拉克和对方奥迪的交通肇事。
《民法典》1209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王女士的车辆发生交通肇事,交由4S店工作人员去维修,王女士并没有任何过错,所以王女士本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但4S店员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就应当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方司机自然有权要求王女士所投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4S店和王女士的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具体到本案中,王女士将车辆交由4S店后,4S店就有义务保障王女士车辆的安全。4S店员工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应当由4S店负责赔偿。当然,4S店赔偿后,如果认为员工具有重大过失,可以向员工进行追偿。
那么王女士可以向4S店索要哪些赔偿呢?
大约分为三部分:第一车辆本身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第二保险赔偿造成的上涨费用;第三车辆因为肇事造成的贬值。
最后,希望4S店尽快和王女士达成赔偿协议解决纠纷,避免给自己的声誉带来影响。同时,也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借车辆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遇到以下情况时,请果断向借车人说 “不”!
1⃣机动车存在缺陷,不能借。
2⃣驾驶人没有相应驾驶资格,不能借。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
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不能借。
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遇到以下情况时,请果断向借车人说 “不”!
1⃣机动车存在缺陷,不能借。
2⃣驾驶人没有相应驾驶资格,不能借。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
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不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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