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通报6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浙江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领导干部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具体如下。
省十里坪监狱工会原副主席、三级高级警长叶平醉驾问题。2021年7月6日晚,叶平与同学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2021年7月14日,叶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8月,叶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俞益枫醉驾问题。2021年7月10日晚,俞益枫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48.7mg/100mL。2021年8月24日,因犯罪情节轻微,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俞益枫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郑朝醉驾问题。2021年4月16日晚,郑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某酒店停车场出发右转弯时,与临时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郑朝继续驾车行驶上路,并再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重型自卸货车又与右侧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49mg/100ml。2021年4月29日,郑朝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21年6月,郑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原四级高级警长蒋晓白醉驾问题。2021年2月21日晚,蒋晓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2021年3月5日,因犯罪情节轻微,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蒋晓白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章天彪两次酒驾问题。2012年10月25日,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5mg/100ml,章天彪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6月10日凌晨,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99mg/100ml。2020年6月17日,章天彪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年1月,章天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叶剑峰酒驾问题。2021年1月15日晚,叶剑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2mg/100ml。2021年1月18日,叶剑峰被处暂扣驾照6个月,并罚款2020元。2021年2月,叶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有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因小失大,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有的存在“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抓”的特权思想,多次酒驾醉驾,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育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党员形象。
通报强调,党纪严于国法,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逃避不了纪律的严肃处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对新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对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疏于教育管理、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公安机关要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处置。
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浙江省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领导干部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具体如下。
省十里坪监狱工会原副主席、三级高级警长叶平醉驾问题。2021年7月6日晚,叶平与同学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2021年7月14日,叶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8月,叶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俞益枫醉驾问题。2021年7月10日晚,俞益枫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48.7mg/100mL。2021年8月24日,因犯罪情节轻微,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俞益枫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郑朝醉驾问题。2021年4月16日晚,郑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某酒店停车场出发右转弯时,与临时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郑朝继续驾车行驶上路,并再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重型自卸货车又与右侧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49mg/100ml。2021年4月29日,郑朝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21年6月,郑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原四级高级警长蒋晓白醉驾问题。2021年2月21日晚,蒋晓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2021年3月5日,因犯罪情节轻微,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蒋晓白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章天彪两次酒驾问题。2012年10月25日,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5mg/100ml,章天彪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6月10日凌晨,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99mg/100ml。2020年6月17日,章天彪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年1月,章天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叶剑峰酒驾问题。2021年1月15日晚,叶剑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2mg/100ml。2021年1月18日,叶剑峰被处暂扣驾照6个月,并罚款2020元。2021年2月,叶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有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因小失大,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有的存在“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抓”的特权思想,多次酒驾醉驾,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育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党员形象。
通报强调,党纪严于国法,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逃避不了纪律的严肃处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对新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对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疏于教育管理、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公安机关要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处置。
【浙江省纪委通报6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领导干部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省十里坪监狱工会原副主席、三级高级警长叶平醉驾问题。2021年7月6日晚,叶平与同学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2021年7月14日,叶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8月,叶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俞益枫醉驾问题。2021年7月10日晚,俞益枫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48.7mg/100mL。2021年8月24日,因犯罪情节轻微,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俞益枫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郑朝醉驾问题。2021年4月16日晚,郑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某酒店停车场出发右转弯时,与临时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郑朝继续驾车行驶上路,并再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重型自卸货车又与右侧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49mg/100ml。2021年4月29日,郑朝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21年6月,郑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原四级高级警长蒋晓白醉驾问题。2021年2月21日晚,蒋晓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2021年3月5日,因犯罪情节轻微,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蒋晓白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章天彪两次酒驾问题。2012年10月25日,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5mg/100ml,章天彪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6月10日凌晨,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99mg/100ml。2020年6月17日,章天彪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年1月,章天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叶剑峰酒驾问题。2021年1月15日晚,叶剑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2mg/100ml。2021年1月18日,叶剑峰被处暂扣驾照6个月,并罚款2020元。2021年2月,叶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有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因小失大,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有的存在“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抓”的特权思想,多次酒驾醉驾,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育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党员形象。
通报强调,党纪严于国法,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逃避不了纪律的严肃处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对新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对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疏于教育管理、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公安机关要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处置。
省十里坪监狱工会原副主席、三级高级警长叶平醉驾问题。2021年7月6日晚,叶平与同学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05mg/100mL。2021年7月14日,叶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8月,叶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俞益枫醉驾问题。2021年7月10日晚,俞益枫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48.7mg/100mL。2021年8月24日,因犯罪情节轻微,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9月,俞益枫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郑朝醉驾问题。2021年4月16日晚,郑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某酒店停车场出发右转弯时,与临时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郑朝继续驾车行驶上路,并再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重型自卸货车又与右侧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249mg/100ml。2021年4月29日,郑朝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2021年6月,郑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长兴县公安局煤山派出所原四级高级警长蒋晓白醉驾问题。2021年2月21日晚,蒋晓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2021年3月5日,因犯罪情节轻微,长兴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蒋晓白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章天彪两次酒驾问题。2012年10月25日,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5mg/100ml,章天彪被处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6月10日凌晨,章天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99mg/100ml。2020年6月17日,章天彪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021年1月,章天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叶剑峰酒驾问题。2021年1月15日晚,叶剑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2mg/100ml。2021年1月18日,叶剑峰被处暂扣驾照6个月,并罚款2020元。2021年2月,叶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有的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有的明知酒驾醉驾违纪违法,仍以身试法、因小失大,给本人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还有的存在“地方小、人情熟,不怕被抓”的特权思想,多次酒驾醉驾,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育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维护党员形象。
通报强调,党纪严于国法,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逃避不了纪律的严肃处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对新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深挖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倒查回溯、一查到底;对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疏于教育管理、有案不查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公安机关要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处置。
崇信县公安局召开2022年“元旦”期间维稳安保工作部署会
12月30日下午,崇信县公安局召开2022年“元旦”期间维稳安保工作部署会,会议全面传达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关于做好第一季度维稳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市公安机关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温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林主持,局党委班子成员、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温磊同志指出,随着“两节”“两会”日益临近,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增多,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安保维稳压力加大,加之2021年即将收官,全县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和社会面巡控,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将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安宁祥和的节日。
温磊同志强调, 一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盯岁末年初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家庭矛盾、婚恋纠纷、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消除在源头、防控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严防“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的发生;二要抓好社会面巡逻管控。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逻防控等级,不断优化应急处突预案,备足备强应急处突力量,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提高见警率、加大管控力、增强震慑力,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三要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现实危害;要持续抓好“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加强冬季恶劣天气和冰雪路面车辆管控力度,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四要抓好打击破案和乱点整治。要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统筹做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为重点,最大限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五要抓好战时纪律管好队伍。要持续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紧盯“枪车酒赌毒密网”,严格“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和内务管理,严防发生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和内部安全事故。
12月30日下午,崇信县公安局召开2022年“元旦”期间维稳安保工作部署会,会议全面传达了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余建关于做好第一季度维稳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市公安机关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温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新林主持,局党委班子成员、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温磊同志指出,随着“两节”“两会”日益临近,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增多,面临的安全形势严峻,安保维稳压力加大,加之2021年即将收官,全县公安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和社会面巡控,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将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安宁祥和的节日。
温磊同志强调, 一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盯岁末年初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家庭矛盾、婚恋纠纷、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消除在源头、防控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严防“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案件的发生;二要抓好社会面巡逻管控。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逻防控等级,不断优化应急处突预案,备足备强应急处突力量,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提高见警率、加大管控力、增强震慑力,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三要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现实危害;要持续抓好“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加强冬季恶劣天气和冰雪路面车辆管控力度,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四要抓好打击破案和乱点整治。要聚焦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统筹做好今冬明春社会治安稳定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为重点,最大限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五要抓好战时纪律管好队伍。要持续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紧盯“枪车酒赌毒密网”,严格“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和内务管理,严防发生各类违法违纪问题和内部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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