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已年逾五十,二婚时,正是亡妻去世的九个月后。
听阿爸说,那天正银装素裹,大雪霏霏,先生订了家低调的餐厅,接着就把同一单位的那个阿姨迎进了家门。
第二天,雪停了,先生来我家找阿爸喝酒,一番推杯换盏,几轮觥筹交错后,他突然双手抱头,抽噎起来,进而渐压抑不住,开始失声大哭。
出门离开时,他红着眼圈,对我爸吐出了几个窝在心里的字——
“我心里苦哇!”
常年不在家,很少见叔爷辈在我面前哭过,但已见过先生三次。
一次是亡妻去世六个月后,在他们独生子的婚礼上——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姐姐和姐夫一对新人正待奉茶,只见一盏茶悬在空中良久,却像无家可归的失散儿童一样,无人伸手去接。
于是大家的目光像扫描仪一样齐刷刷扫向先生,一抬头,却见他双泪滚滚,滔滔不止,数十年里经手过无数棘手案子的那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子,好像就在那一瞬间,突然像一根被风折断的芦苇,疲垮了许多。
良久,他方才接住,用几乎察觉不到的颤抖的音线说——
你妈在天有灵,今天…今天也最开心。
先生家本清寒,四十而中,方才在单位立稳脚跟,数十年栉风沐雨,贫贱哀苦,和他青梅竹马的妻子一路同行至人生的秋天,本该坐享天伦,共同收获与欣赏上半生拼出来的彩虹。
然而好景不长——
那天风轻云淡,日子寻常,根本不像要发生什么血光之事。
先生像平常一样,中午下班后,和他妻子打了会羽毛球,共同出去吃了两份拉面,两人边吃边聊——
“你爹今天过寿辰,蛋糕啥时候买?”先生问。
“下午我去学校签个到,正好旁边那家奶油好。”
“行,那晚上聚头。”
……
事发之后,交警赶到现场,只见蛋糕乳白色的奶油冲出礼盒,撒了一地,混杂着那爱人的鲜血,在沥青的马路上,构成一幅达利风格般诡异的画。
“打球去。”
“等会我”
“行,那晚上聚头。”
“晚上见。”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话犹在耳,人已阴阳两隔。
先生和阿爸是同学,先生妻子和阿爸是同事,婚礼后,我们一家去拜访他们的老人,中间聊天,又不知不觉说到她——
“xx心可好了,在学校里学生喜欢不了!”阿爸的眼神渐渐迷离,好像回忆起了很多美好的事,过了良久,方叹道——
“这么好的人,怎么突然就没了!”
“闺女小时候,我带她去学校,记得很清楚,xx从篮子里给了我闺女一个大红苹果。”阿爸接着说道“几十年后,没想到,她的苹果,原来是送给了未来的儿媳啊!”
先生鼻子登时一酸,立即扭头擦了擦泪,以几乎耳语的声音说——
“以前…以前还在的时候,我听她提过。”
那声音像一道朦胧不散的雾霭,立在空中,颤巍巍的,像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
以前。
以前还在的时候。
我听你说过。
说过很多遍。
冥冥之中,缘分一词,已染上几多宿命因缘,仿佛隐隐约约,在空中又看到了那根早已注定好的爱与被爱的接力棒。
人是命运洪流里的虫蚁,置喙因果,如蚍蜉撼树,自不量力,然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始终都有一股自我拯救的潜力,只要抓住那根微细的稻草,在绝无手指的黑夜,总能试着拨开山雾,刺破苍穹。
第三次,是在最近。
两轮庆生宴即将结束,宾客将归未归。
先生爱人的本家不满二娶,在宴席间突然耍赖闹事,其实司马昭之心,拿钱了事,路人皆知——
“吃了半辈子苦,她啥也没得到”
“你良心不亏吗?”
“你赔偿。”
“那么好的人”
是啊,那么好的人。
青梅竹马,一路同行。
既是至爱,又是至亲。
分明那么好的人。
像一个做了坏事的孩子,先生把头埋很低很低,没过一分钟,他站起来说了一个字——
行。
我不欠你的,我只欠她的。
不止我欠她的,老天也欠她的。
听我阿爸说,九十多万送过去那天,先生生了一场大病,后来清醒后,说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
两清。
两清了。
很久以后——
暑假某天上午,先生来串门,我刚睡醒,举着一本还没看完的书装模作样,他见阿爸不在,便随手翻起了书桌上一本中华书局的宋词,幽幽念道——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啊!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啊!短松冈。
是日中秋,又听家姐提及相干,皆在平常一点一滴,令人不胜凄悲。
自是说者抑抑,听者哀伤,故添酒回灯,稍记此事,以放哀愁。
听阿爸说,那天正银装素裹,大雪霏霏,先生订了家低调的餐厅,接着就把同一单位的那个阿姨迎进了家门。
第二天,雪停了,先生来我家找阿爸喝酒,一番推杯换盏,几轮觥筹交错后,他突然双手抱头,抽噎起来,进而渐压抑不住,开始失声大哭。
出门离开时,他红着眼圈,对我爸吐出了几个窝在心里的字——
“我心里苦哇!”
常年不在家,很少见叔爷辈在我面前哭过,但已见过先生三次。
一次是亡妻去世六个月后,在他们独生子的婚礼上——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姐姐和姐夫一对新人正待奉茶,只见一盏茶悬在空中良久,却像无家可归的失散儿童一样,无人伸手去接。
于是大家的目光像扫描仪一样齐刷刷扫向先生,一抬头,却见他双泪滚滚,滔滔不止,数十年里经手过无数棘手案子的那个意气风发的中年男子,好像就在那一瞬间,突然像一根被风折断的芦苇,疲垮了许多。
良久,他方才接住,用几乎察觉不到的颤抖的音线说——
你妈在天有灵,今天…今天也最开心。
先生家本清寒,四十而中,方才在单位立稳脚跟,数十年栉风沐雨,贫贱哀苦,和他青梅竹马的妻子一路同行至人生的秋天,本该坐享天伦,共同收获与欣赏上半生拼出来的彩虹。
然而好景不长——
那天风轻云淡,日子寻常,根本不像要发生什么血光之事。
先生像平常一样,中午下班后,和他妻子打了会羽毛球,共同出去吃了两份拉面,两人边吃边聊——
“你爹今天过寿辰,蛋糕啥时候买?”先生问。
“下午我去学校签个到,正好旁边那家奶油好。”
“行,那晚上聚头。”
……
事发之后,交警赶到现场,只见蛋糕乳白色的奶油冲出礼盒,撒了一地,混杂着那爱人的鲜血,在沥青的马路上,构成一幅达利风格般诡异的画。
“打球去。”
“等会我”
“行,那晚上聚头。”
“晚上见。”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话犹在耳,人已阴阳两隔。
先生和阿爸是同学,先生妻子和阿爸是同事,婚礼后,我们一家去拜访他们的老人,中间聊天,又不知不觉说到她——
“xx心可好了,在学校里学生喜欢不了!”阿爸的眼神渐渐迷离,好像回忆起了很多美好的事,过了良久,方叹道——
“这么好的人,怎么突然就没了!”
“闺女小时候,我带她去学校,记得很清楚,xx从篮子里给了我闺女一个大红苹果。”阿爸接着说道“几十年后,没想到,她的苹果,原来是送给了未来的儿媳啊!”
先生鼻子登时一酸,立即扭头擦了擦泪,以几乎耳语的声音说——
“以前…以前还在的时候,我听她提过。”
那声音像一道朦胧不散的雾霭,立在空中,颤巍巍的,像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
以前。
以前还在的时候。
我听你说过。
说过很多遍。
冥冥之中,缘分一词,已染上几多宿命因缘,仿佛隐隐约约,在空中又看到了那根早已注定好的爱与被爱的接力棒。
人是命运洪流里的虫蚁,置喙因果,如蚍蜉撼树,自不量力,然而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始终都有一股自我拯救的潜力,只要抓住那根微细的稻草,在绝无手指的黑夜,总能试着拨开山雾,刺破苍穹。
第三次,是在最近。
两轮庆生宴即将结束,宾客将归未归。
先生爱人的本家不满二娶,在宴席间突然耍赖闹事,其实司马昭之心,拿钱了事,路人皆知——
“吃了半辈子苦,她啥也没得到”
“你良心不亏吗?”
“你赔偿。”
“那么好的人”
是啊,那么好的人。
青梅竹马,一路同行。
既是至爱,又是至亲。
分明那么好的人。
像一个做了坏事的孩子,先生把头埋很低很低,没过一分钟,他站起来说了一个字——
行。
我不欠你的,我只欠她的。
不止我欠她的,老天也欠她的。
听我阿爸说,九十多万送过去那天,先生生了一场大病,后来清醒后,说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
两清。
两清了。
很久以后——
暑假某天上午,先生来串门,我刚睡醒,举着一本还没看完的书装模作样,他见阿爸不在,便随手翻起了书桌上一本中华书局的宋词,幽幽念道——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啊!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啊!短松冈。
是日中秋,又听家姐提及相干,皆在平常一点一滴,令人不胜凄悲。
自是说者抑抑,听者哀伤,故添酒回灯,稍记此事,以放哀愁。
“我没猥亵她,我还给了她5000块钱呢!”事发北京,张先生与王女士通过网络相识。之后二人相约见面喝酒、吃饭。王女士醉酒后,张先生将其带回家中同床而眠。次日,王女士报警称怀疑自己被侵犯了。(来源:朝阳区人民法院)
33岁的王女士仍然是单身,在一个相亲平台上认识了36岁的张先生,之后二人添加了微信好友。2020年11月12日19时许,二人相约在一家日料店见面。
起初二人聊得还不错,酒也喝了不少(但王女士坚称是张先生一直在灌酒)。大概到了22时许,王女士不胜酒力,趴倒在桌上。之后还打碎了不少餐具。
王女士想要回家,张先生便打了一辆车。王女士醉得比较厉害,还吐在了车上。张先生又给了司机孟某200元作为洗车的费用。孟某也未怀疑二人的身份,以为只是一对情侣。
到了张先生的住处之后,王女士略微有些清醒,给一位女性朋友南某发微信说“姐姐,我好难受”,并说自己被一个男子带回家了,该怎么办?
南某便让张先生接电话,告诫其不要碰王女士。张先生满口答应绝对不会,并添加了南某的微信,还说要约着一起吃饭。之后,王女士就迷迷糊糊地睡在了床上。
次日(13日)凌晨5时许,王女士醒了。却发现自己只有上身穿着内衣(但也被推到了脖子处),当时就有点儿懵。扭头一看,竟然发现张先生也躺在旁边,而且还全身赤裸。王女士顿时便意识到了什么。
王女士便用脚踹醒了张先生,质问其干了什么?张先生则称,什么都没干啊!还解释说,你昨晚喝多了,所以照顾了你一晚上。
但接下来的情况,张先生与王女士的说法就不太一致了。
据王女士陈述,当时自己就怀疑被侵犯了,所以要报警。但张先生不让,还威胁自己说如果敢报警,就将此事公开。并且还通过微信转了5000块钱。王女士收了钱,就打车回家了。
但据张先生供述称,是王女士主动索要5000块钱,并说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给钱就报警。张先生没办法,就给了她5000元。
王女士收了钱之后说,你把我拉黑吧,以后咱俩也别联系了,也别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之后王女士就打车离开了。但走后没多久,大概就是9时左右,王女士发微信说已经报警了。
而据110接警记录显示,王女士是在13日的18时6分,报警称怀疑自己被人侵犯了。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以及技术鉴定,发现王女士的体表以及贴身衣物上,均有张先生的DNA,但二人并未发生关系。
张先生在接受讯问时供述称,事发当晚其在清醒的状态时没有碰过王女士的身体,可能是在睡着了之后碰触到了对方,但并未否认王女士处于醉酒状态,且二人睡在一起的事实。
公安机关认为张先生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张先生趁着王女士醉酒之机,将其带回家中并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并提起公诉。
张先生对指控的犯罪经过没有异议,但解释称,二人是在相亲平台认识的,相约见面的本意就是谈男女朋友。而且王女士在车内的时候主动触碰到了自己的嘴唇,自己便认为王女士也有意与其相处。
所以便对王女士说咱们就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吧,王女士对此也没有否认,并随自己一起回到家中。
张先生说,虽然在车内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但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所以对王女士的为人还不敢肯定,怕她半夜偷东西,这才会和王女士躺在一起睡觉。但自己并无猥亵她的意图。
辩护人则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
1、强制猥亵罪所侵犯的是不特定的客体,即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并无特殊的关系或身份,但本案中的被害人王女士,显然不属于不特定客体。
2、王女士虽有醉酒的表现,但并非没有意识。到了张先生家中尚能与朋友通话,并清楚地表达出其身处张先生家中,并询问该怎么办,表明其意识是清醒的。
因此检察机关指控张先生是利用了王女士处于不知反抗的醉酒状态而实施猥亵,并不成立。而本案中也无其他证据证实,张先生采取了其他强制性手段,因此并不构成本罪。
3、被害人的体表、衣物虽有张先生的DNA,但并不排除张先生是在王女士醉酒后的搀扶过程中产生,或者是身体摩擦静电吸附到的碎屑而导致。不能仅因存在DNA,便认定张先生实施了猥亵行为。
辩护人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宣告张先生无罪。
法院认为,对于王女士醉酒的事实,除了其自身陈述外,张先生的供述、饭店工作人员及司机的证言,以及张先生住处周边的监控均可证实。
张先生与王女士躺在一起且几乎未着衣物的事实也无争议。可以认定张先生趁王女士饮酒过量不知反抗的机会,而对其进行猥亵的事实。
张先生称其在清醒状态时没有碰过王女士,可能是在睡着之后碰触了对方的辩解,以及担心王女士会偷东西才与其躺在一起,缺乏其他证据印证,也不符合生活常识,故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张先生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观点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33岁的王女士仍然是单身,在一个相亲平台上认识了36岁的张先生,之后二人添加了微信好友。2020年11月12日19时许,二人相约在一家日料店见面。
起初二人聊得还不错,酒也喝了不少(但王女士坚称是张先生一直在灌酒)。大概到了22时许,王女士不胜酒力,趴倒在桌上。之后还打碎了不少餐具。
王女士想要回家,张先生便打了一辆车。王女士醉得比较厉害,还吐在了车上。张先生又给了司机孟某200元作为洗车的费用。孟某也未怀疑二人的身份,以为只是一对情侣。
到了张先生的住处之后,王女士略微有些清醒,给一位女性朋友南某发微信说“姐姐,我好难受”,并说自己被一个男子带回家了,该怎么办?
南某便让张先生接电话,告诫其不要碰王女士。张先生满口答应绝对不会,并添加了南某的微信,还说要约着一起吃饭。之后,王女士就迷迷糊糊地睡在了床上。
次日(13日)凌晨5时许,王女士醒了。却发现自己只有上身穿着内衣(但也被推到了脖子处),当时就有点儿懵。扭头一看,竟然发现张先生也躺在旁边,而且还全身赤裸。王女士顿时便意识到了什么。
王女士便用脚踹醒了张先生,质问其干了什么?张先生则称,什么都没干啊!还解释说,你昨晚喝多了,所以照顾了你一晚上。
但接下来的情况,张先生与王女士的说法就不太一致了。
据王女士陈述,当时自己就怀疑被侵犯了,所以要报警。但张先生不让,还威胁自己说如果敢报警,就将此事公开。并且还通过微信转了5000块钱。王女士收了钱,就打车回家了。
但据张先生供述称,是王女士主动索要5000块钱,并说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给钱就报警。张先生没办法,就给了她5000元。
王女士收了钱之后说,你把我拉黑吧,以后咱俩也别联系了,也别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之后王女士就打车离开了。但走后没多久,大概就是9时左右,王女士发微信说已经报警了。
而据110接警记录显示,王女士是在13日的18时6分,报警称怀疑自己被人侵犯了。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以及技术鉴定,发现王女士的体表以及贴身衣物上,均有张先生的DNA,但二人并未发生关系。
张先生在接受讯问时供述称,事发当晚其在清醒的状态时没有碰过王女士的身体,可能是在睡着了之后碰触到了对方,但并未否认王女士处于醉酒状态,且二人睡在一起的事实。
公安机关认为张先生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张先生趁着王女士醉酒之机,将其带回家中并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并提起公诉。
张先生对指控的犯罪经过没有异议,但解释称,二人是在相亲平台认识的,相约见面的本意就是谈男女朋友。而且王女士在车内的时候主动触碰到了自己的嘴唇,自己便认为王女士也有意与其相处。
所以便对王女士说咱们就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吧,王女士对此也没有否认,并随自己一起回到家中。
张先生说,虽然在车内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但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所以对王女士的为人还不敢肯定,怕她半夜偷东西,这才会和王女士躺在一起睡觉。但自己并无猥亵她的意图。
辩护人则提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
1、强制猥亵罪所侵犯的是不特定的客体,即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并无特殊的关系或身份,但本案中的被害人王女士,显然不属于不特定客体。
2、王女士虽有醉酒的表现,但并非没有意识。到了张先生家中尚能与朋友通话,并清楚地表达出其身处张先生家中,并询问该怎么办,表明其意识是清醒的。
因此检察机关指控张先生是利用了王女士处于不知反抗的醉酒状态而实施猥亵,并不成立。而本案中也无其他证据证实,张先生采取了其他强制性手段,因此并不构成本罪。
3、被害人的体表、衣物虽有张先生的DNA,但并不排除张先生是在王女士醉酒后的搀扶过程中产生,或者是身体摩擦静电吸附到的碎屑而导致。不能仅因存在DNA,便认定张先生实施了猥亵行为。
辩护人认为,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宣告张先生无罪。
法院认为,对于王女士醉酒的事实,除了其自身陈述外,张先生的供述、饭店工作人员及司机的证言,以及张先生住处周边的监控均可证实。
张先生与王女士躺在一起且几乎未着衣物的事实也无争议。可以认定张先生趁王女士饮酒过量不知反抗的机会,而对其进行猥亵的事实。
张先生称其在清醒状态时没有碰过王女士,可能是在睡着之后碰触了对方的辩解,以及担心王女士会偷东西才与其躺在一起,缺乏其他证据印证,也不符合生活常识,故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以张先生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观点或看法,欢迎留言讨论、交流!
在和别人喝酒聊天的时候特别容易感到不耐。特别是聊到一些我熟悉的领域,听他们在那儿不懂装懂故作内行,其实是一知半解信口开河,我都不屑去反驳或争论,就感觉可笑至极,就特别怀念曾经。怀念曾经的各种相同喜好相同话题相同观点;曾经的侃侃而谈口若悬河出口成章。
你看,这些年我都是这样,遇到什么人都会拿来和你比较。 https://t.cn/RVJk9aF
你看,这些年我都是这样,遇到什么人都会拿来和你比较。 https://t.cn/RVJk9aF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