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房产# #买房# 所谓“零首付”
“零首付”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开发商为何喜欢用“零首付”的嘘头来吸引购房者?“零首付”购房靠谱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零首付并非不用付首付款,只是可以分期付款,这种情况适用于购房预算不足的购房者。在不同城市,或者是不同楼盘,操作“首付贷”的流程也不完全一样,大同小异。有的是给购房者更长的首付款筹措时间,等首付款交齐,再进行网签及房贷申请;有的是开发商或关联机构提供垫资,购房者分期返还首付款;还有的是开发商或关联机构提供贷款,涉及到的贷款又分为有息与无息,购房者在几年内分期还款。
但是“零首付”却有较大风险, 因此各地才坚决制止这种促销方式,就包括本次深圳也一样。所以,也就在8月12日晚,深房协发布了《关于警惕“零首付”购房风险的郑重提示》,提示中写道,“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此举也算是对深圳“零首付”楼盘半日游画下了完美的句号。
“零首付”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开发商为何喜欢用“零首付”的嘘头来吸引购房者?“零首付”购房靠谱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零首付并非不用付首付款,只是可以分期付款,这种情况适用于购房预算不足的购房者。在不同城市,或者是不同楼盘,操作“首付贷”的流程也不完全一样,大同小异。有的是给购房者更长的首付款筹措时间,等首付款交齐,再进行网签及房贷申请;有的是开发商或关联机构提供垫资,购房者分期返还首付款;还有的是开发商或关联机构提供贷款,涉及到的贷款又分为有息与无息,购房者在几年内分期还款。
但是“零首付”却有较大风险, 因此各地才坚决制止这种促销方式,就包括本次深圳也一样。所以,也就在8月12日晚,深房协发布了《关于警惕“零首付”购房风险的郑重提示》,提示中写道,“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此举也算是对深圳“零首付”楼盘半日游画下了完美的句号。
#深圳楼市闪现零首付#【低首付风险高 楼市“打新”需谨慎】近日,一则号称深圳龙岗区某楼盘项目的“零首付购三房”消息在互联网平台流传。证券时报记者采访得知,该项目零首付实际是一份金融方案。具体操作方式是购房者先交定金10万元给开发商,然后第三方借给购房者最高100万元作为首付款。购房者第一年内需还30万元,分三笔还清;第二年至第四年每年内需还20万元,分两笔还清;第五年还10万元,分两笔还清。不过,中介人员表示,此项活动已经叫停,而且该项目多栋“期房待售”房源均显示“分局锁定”。随后,项目开发企业也发布声明称,“销售过程中不会有关于首付分期等不实行为。”
其实,多年不见的低首付早已重现江湖,而且也不时有开发商回应市场传闻。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关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购房者必须一次性支付首期款,不存在开发商自己借款给购房者付给自己的说法,而深圳此前推出的多个房地产相关政策文件中也都有类似打击首付分期的表述。除此之外,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就“零首付”购房的相关风险发布提示,指出“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与此同时,“零首付”涉及的部分违规操作,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使约定,其有效性也难被法律认可),一旦房地产企业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将难以依法追责索赔,也存在被银行拒贷和违约风险,请消费者面对“零首付”购房的诱惑时保持冷静,购房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证券时报)
其实,多年不见的低首付早已重现江湖,而且也不时有开发商回应市场传闻。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关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购房者必须一次性支付首期款,不存在开发商自己借款给购房者付给自己的说法,而深圳此前推出的多个房地产相关政策文件中也都有类似打击首付分期的表述。除此之外,2017年住建部、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也就“零首付”购房的相关风险发布提示,指出“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与此同时,“零首付”涉及的部分违规操作,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使约定,其有效性也难被法律认可),一旦房地产企业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将难以依法追责索赔,也存在被银行拒贷和违约风险,请消费者面对“零首付”购房的诱惑时保持冷静,购房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证券时报)
【深房中协会警惕“零首付”购房风险!】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关于警惕“零首付”购房风险的郑重提示。提示中写道,“零首付”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还须借助于首付款高息垫付、虚高评估价骗贷等非常规操作实现,从而大大增加消费者贷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负担。
“零首付”涉及的部分违规操作,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使约定,其有效性也难被法律认可),一旦房地产企业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将难以依法追责索赔、“零首付”和低首付还有被银行拒贷和违约风险,届时,不仅要面临官司,拿不到房,还要耗费很大的精力。
“零首付”涉及的部分违规操作,无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即使约定,其有效性也难被法律认可),一旦房地产企业无法兑现承诺,或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将难以依法追责索赔、“零首付”和低首付还有被银行拒贷和违约风险,届时,不仅要面临官司,拿不到房,还要耗费很大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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