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如何精准有效防治?】目前,中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威胁本地物种和生态系统。
向外来物种入侵说“不”
一种名叫“鳄雀鳝”的怪鱼让专业人员围捕了好几天;看起来明艳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却有“生态杀手”的绰号;“个头比田螺大,产的卵是粉色的”,福寿螺在田间地头随处可见……近期,外来物种入侵的话题引发热议。
外来物种是怎么入侵的?危害有多大?如何精准有效防治?今年8月1日起,《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专家建议,应当从源头入手加强监管,严控外来物种入境,共同构筑生物安全屏障。
外来入侵物种知多少?
在中国已发现的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中,215种已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威胁当地物种和生态系统
“这是什么怪鱼?能不能吃?”“长得很凶,会不会伤人?”近日,全国多地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对这一外来入侵的新物种,不少人很好奇。
鳄雀鳝来者不“善”。据介绍,鳄雀鳝原产于北美洲,是一种淡水巨型食肉鱼。它是北美7种雀鳝鱼中最大的一种,能长到3米,繁殖能力极强,“胃口极大”,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几乎通吃,坚硬的鱼鳞足以让它免受各种凶猛食肉动物的威胁。其肉质有剧毒,不可食用。
“鳄雀鳝作为一种外来入侵物种,进入国内后处在水生食物链的顶端。”农业农村部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主任刘万学说,“一旦其进入了天然水域,很可能使当地的水体生态系统遭受灭顶之灾。”目前,各地已发起围捕鳄雀鳝的运动。
类似鳄雀鳝的外来入侵物种还有很多,有的就分布在城市居民区。“每次下完暴雨,花坛的枯叶下就会出现许多褐云玛瑙螺,也就是俗称的‘非洲大蜗牛’。”家住深圳的张木岑对记者说,“据说这种螺跟福寿螺一样,有上百种寄生虫和细菌,是外来入侵物种。我家小孩有时候在公园玩耍,我都会叮嘱她千万不要碰这种螺。”
何为外来物种入侵?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义,外来物种是在自然和半自然的生态系统和生境中建立的种群,当其改变和危害本地生物多样性时,就是一个外来入侵物种,其造成的危害就是外来生物入侵。据统计,约有10%的外来物种能在新的生态系统中自行繁殖,可自行繁殖的外来种中约10%能造成生物灾害而成为外来入侵物种,即1%的外来物种成为外来入侵物种。
中国是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去年5月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在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当中,最多的是入侵植物,有370种,占到一半多;其次是动物,有220种,占到1/3。
“入侵物种对国内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造成了严重危害。”刘万学说,“外来物种入侵是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物种灭绝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威胁全球粮食安全的因素之一。”
危害有多大?
近十年来,中国入侵物种增加迅速,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危害农林经济发展
外来入侵物种是怎么进入中国的?
据介绍,外来入侵物种的来源分为自然扩散、无意引入和有意引进。
无意引入一般是随国际贸易无意进入中国,比如随苗木和插条引进的杨树花叶病毒、随进口粮油、货物或行李裹挟偶然带入的长芒苋和通过自然扩散从东南亚进入中国的紫茎泽兰等。“近10年来,中国入侵物种增加迅速,平均一年增加2种。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内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与国外的经贸、交通、文化、旅游等交流频繁,大量货物、人员涌入国内,明显增加了携带入侵机会。”河南省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徐新杰说。
另一种则是有意引进,比如作为蔬菜引进的尾穗苋、茼蒿,作为观赏物种引进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巴西龟,作为药用植物引进的洋金花,作为养殖品种引入的福寿螺、牛蛙、克氏原螯虾(小龙虾)等。
徐新杰提醒,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饲养异型宠物的人快速增加,电商网络交易平台也迅速发展,线上线下购买更加方便,异型宠物通过弃养、放生、逃逸扩散到了自然环境,也会造成不可预见的物种入侵。
“饲养异宠关乎个人喜好,也关乎生态安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宠物爱好者从国外非法网购国内没有自然分布的新奇异宠,不仅可能携带动植物疫病疫情,而且由于没有天敌压制,一旦逃逸或被遗弃,极有可能破坏生态系统。由此可见,异宠行业潜在的外来物种入侵风险不容小觑,防范工作不能大意。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有多大?
一是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马方舟介绍,大多数外来物种成功入侵后会大爆发,造成严重的生物污染。“例如,外来物种巨藻和北美海蓬子可与我国东南沿海的土著盐生植物红树林进行生态位竞争,造成红树林资源减少甚至灭绝,进而严重破坏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马方舟说,“此外,有些外来入侵物种还会与本土的相关近源种杂交,干扰并污染本土物种的遗传多样性。”
二是易引发生态灾难,危害农林经济发展。马方舟介绍,例如原产北美的美国白蛾1979年侵入中国,仅辽宁省的虫害发生区就有100多种本地植物受到危害。“再如位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恶性外来入侵物种之中的烟粉虱,是大田作物的主要入侵害虫,能够传播70多种病毒。烟粉虱已经扩散至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受害作物面积高达几千万亩。”马方舟说。
三是有可能危害人类牲畜健康。例如,豚草花粉可导致“枯草热”;福寿螺可引起广州管圆线虫等寄生虫在人体内感染,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牲畜误食紫茎泽兰茎叶后,会腹泻和气喘,花粉及瘦果进入牲畜的眼睛和鼻腔后,会引起糜烂流脓,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怎么防治?
从源头预防,强化口岸防控,分类实施治理修复。
中国始终重视外来物种入侵防治,于2003、2010、2014和2016年分四批公布了《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防治力度逐年加大。今年4月22日,农业农村部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经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同意,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从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办法》的出台使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有法可依,为做好我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刘万学说。
今后如何防范管理外来物种入侵?
首先是规范引种管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同时,《办法》提出,海关应当加强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依法进行处置。
此外还将加强境内检疫。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境内跨区域调运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检疫监管,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
既要做好防范,也要治理修复。依据《办法》,对外来入侵植物的治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苗期、开花期或结实期等生长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机械铲除、喷施绿色药剂、释放生物天敌等措施。对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治理,应当采取选用抗病虫品种、种苗预处理、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防治等措施,有效阻止病虫害扩散蔓延。对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
“不管它是否有入侵特性,对于外来物种,未经批准都不得擅自引进,更不能随意丢弃。”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生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日报海外版)
向外来物种入侵说“不”
一种名叫“鳄雀鳝”的怪鱼让专业人员围捕了好几天;看起来明艳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却有“生态杀手”的绰号;“个头比田螺大,产的卵是粉色的”,福寿螺在田间地头随处可见……近期,外来物种入侵的话题引发热议。
外来物种是怎么入侵的?危害有多大?如何精准有效防治?今年8月1日起,《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专家建议,应当从源头入手加强监管,严控外来物种入境,共同构筑生物安全屏障。
外来入侵物种知多少?
在中国已发现的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中,215种已入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威胁当地物种和生态系统
“这是什么怪鱼?能不能吃?”“长得很凶,会不会伤人?”近日,全国多地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对这一外来入侵的新物种,不少人很好奇。
鳄雀鳝来者不“善”。据介绍,鳄雀鳝原产于北美洲,是一种淡水巨型食肉鱼。它是北美7种雀鳝鱼中最大的一种,能长到3米,繁殖能力极强,“胃口极大”,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几乎通吃,坚硬的鱼鳞足以让它免受各种凶猛食肉动物的威胁。其肉质有剧毒,不可食用。
“鳄雀鳝作为一种外来入侵物种,进入国内后处在水生食物链的顶端。”农业农村部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主任刘万学说,“一旦其进入了天然水域,很可能使当地的水体生态系统遭受灭顶之灾。”目前,各地已发起围捕鳄雀鳝的运动。
类似鳄雀鳝的外来入侵物种还有很多,有的就分布在城市居民区。“每次下完暴雨,花坛的枯叶下就会出现许多褐云玛瑙螺,也就是俗称的‘非洲大蜗牛’。”家住深圳的张木岑对记者说,“据说这种螺跟福寿螺一样,有上百种寄生虫和细菌,是外来入侵物种。我家小孩有时候在公园玩耍,我都会叮嘱她千万不要碰这种螺。”
何为外来物种入侵?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定义,外来物种是在自然和半自然的生态系统和生境中建立的种群,当其改变和危害本地生物多样性时,就是一个外来入侵物种,其造成的危害就是外来生物入侵。据统计,约有10%的外来物种能在新的生态系统中自行繁殖,可自行繁殖的外来种中约10%能造成生物灾害而成为外来入侵物种,即1%的外来物种成为外来入侵物种。
中国是遭受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去年5月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在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当中,最多的是入侵植物,有370种,占到一半多;其次是动物,有220种,占到1/3。
“入侵物种对国内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造成了严重危害。”刘万学说,“外来物种入侵是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物种灭绝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威胁全球粮食安全的因素之一。”
危害有多大?
近十年来,中国入侵物种增加迅速,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危害农林经济发展
外来入侵物种是怎么进入中国的?
据介绍,外来入侵物种的来源分为自然扩散、无意引入和有意引进。
无意引入一般是随国际贸易无意进入中国,比如随苗木和插条引进的杨树花叶病毒、随进口粮油、货物或行李裹挟偶然带入的长芒苋和通过自然扩散从东南亚进入中国的紫茎泽兰等。“近10年来,中国入侵物种增加迅速,平均一年增加2种。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内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与国外的经贸、交通、文化、旅游等交流频繁,大量货物、人员涌入国内,明显增加了携带入侵机会。”河南省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徐新杰说。
另一种则是有意引进,比如作为蔬菜引进的尾穗苋、茼蒿,作为观赏物种引进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巴西龟,作为药用植物引进的洋金花,作为养殖品种引入的福寿螺、牛蛙、克氏原螯虾(小龙虾)等。
徐新杰提醒,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饲养异型宠物的人快速增加,电商网络交易平台也迅速发展,线上线下购买更加方便,异型宠物通过弃养、放生、逃逸扩散到了自然环境,也会造成不可预见的物种入侵。
“饲养异宠关乎个人喜好,也关乎生态安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宠物爱好者从国外非法网购国内没有自然分布的新奇异宠,不仅可能携带动植物疫病疫情,而且由于没有天敌压制,一旦逃逸或被遗弃,极有可能破坏生态系统。由此可见,异宠行业潜在的外来物种入侵风险不容小觑,防范工作不能大意。
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有多大?
一是可能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马方舟介绍,大多数外来物种成功入侵后会大爆发,造成严重的生物污染。“例如,外来物种巨藻和北美海蓬子可与我国东南沿海的土著盐生植物红树林进行生态位竞争,造成红树林资源减少甚至灭绝,进而严重破坏当地的生物多样性。”马方舟说,“此外,有些外来入侵物种还会与本土的相关近源种杂交,干扰并污染本土物种的遗传多样性。”
二是易引发生态灾难,危害农林经济发展。马方舟介绍,例如原产北美的美国白蛾1979年侵入中国,仅辽宁省的虫害发生区就有100多种本地植物受到危害。“再如位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恶性外来入侵物种之中的烟粉虱,是大田作物的主要入侵害虫,能够传播70多种病毒。烟粉虱已经扩散至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受害作物面积高达几千万亩。”马方舟说。
三是有可能危害人类牲畜健康。例如,豚草花粉可导致“枯草热”;福寿螺可引起广州管圆线虫等寄生虫在人体内感染,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牲畜误食紫茎泽兰茎叶后,会腹泻和气喘,花粉及瘦果进入牲畜的眼睛和鼻腔后,会引起糜烂流脓,甚至可能导致死亡。
怎么防治?
从源头预防,强化口岸防控,分类实施治理修复。
中国始终重视外来物种入侵防治,于2003、2010、2014和2016年分四批公布了《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防治力度逐年加大。今年4月22日,农业农村部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经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同意,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外来入侵物种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治理修复等方面作出规定,从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办法》的出台使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有法可依,为做好我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刘万学说。
今后如何防范管理外来物种入侵?
首先是规范引种管理。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因品种培育等特殊需要从境外引进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的,应当依据审批权限办理进口审批与检疫审批。属于首次引进的,引进单位应当进行风险分析,并向审批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
同时,《办法》提出,海关应当加强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依法进行处置。
此外还将加强境内检疫。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境内跨区域调运农作物和林草种子苗木、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检疫监管,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
既要做好防范,也要治理修复。依据《办法》,对外来入侵植物的治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苗期、开花期或结实期等生长关键时期,采取人工拔除、机械铲除、喷施绿色药剂、释放生物天敌等措施。对外来入侵病虫害的治理,应当采取选用抗病虫品种、种苗预处理、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防治等措施,有效阻止病虫害扩散蔓延。对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
“不管它是否有入侵特性,对于外来物种,未经批准都不得擅自引进,更不能随意丢弃。”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生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长江保护法规定,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日报海外版)
陕西铜川,男子胡某意外发现,去接女儿放学的妻子,没有返回家中,而是上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心生疑虑的男子遂尾随在后。
(案例来源:铜川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43岁的男子胡某,和妻子宋某某结婚多年,二人婚后有一个女儿,生活不可谓不幸福,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却让胡某成为了犯罪嫌疑人。
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是事发当天,胡某准备去接女儿放学,却不料刚到学校,就发现女儿被妻子宋某某接走,细心观察之下,胡某发现,妻子并没有走向回家的路,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察觉后事有异样后,胡某便尾随在妻子身后,果不然其然,妻子走到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旁边,而轿车里的男子,让胡某彻底失去了理智。
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妻子之前的婚外情人武某,十几年前,妻子宋某某在火锅店打工时,和武某保持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后来此事被发现后,妻子回归家庭,二人也彻底断了联系,却没想到今天竟然再次交往在了一起。
看到此情此景,怒火中烧的胡某失去了理智,对着帕萨特轿车就是一顿猛砸,致使轿车遭到强烈破坏。
事后,武某报警,胡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电话传唤到案后,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经过鉴定,车辆被毁损的价格为5597元。
而值得一提的是,胡某妻子向武某某转账10000元后,武某某为胡某出具了谅解书,原谅了胡某的行为。
这可真是冲动是魔鬼,胡某面对妻子的不当行为,没能正确的处理,而是选择用私人暴力解决问题,最终使自己深陷囹圄!
有网友直言,虽然胡某砸车一时爽快,但接下来的代价,却着实有点沉重,胡某不仅自己会被判刑,很可能会留下终身难以消除的犯罪记录,实在是得不偿失。
接下来,笔者就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1、妻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尽忠实义务。
也就是说,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不能作出背叛另一方的事,我们以本案为例,如果后经证实,妻子宋某某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则胡某完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对对方少分、不分财产。
2、胡某砸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毁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构成此罪的前提有两个,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二是毁坏财物的数额达到了5000元以上。
在本案中,胡某作为成年人,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狠砸对方的车辆,其主观故意没有疑虑,客观上,经过鉴定,被损害的车辆达到了5000元,故依据主客观相一致选择,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然而经过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胡某虽然构成此罪,但考虑到情节轻微,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关于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共分为三种,即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关于三者的区别,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绝对不起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压根不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的正当防卫行为;
存疑不起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暂时不构成犯罪,但只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后续证据补全,还是构罪的。
相对不起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所以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在本案中,胡某的行为就是相对不起诉。
4、相对不起诉是否会留下犯罪记录?
部分网友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有罪不诉,所以胡某留有犯罪记录。
虽然这种观点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确是有失偏颇的。
事实上,不起诉并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接下来,笔者就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着重说明一下。
其一、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胡某压根就没有被法院判决,如何能够确定其有罪呢?既然确定不了其的罪行,那么自然而然就没有犯罪记录了。
其二、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所以在本案中,胡某的行为并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5、最后,虽然胡某最终被不起诉,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这种行为还是不值得提倡的。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案例来源:铜川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43岁的男子胡某,和妻子宋某某结婚多年,二人婚后有一个女儿,生活不可谓不幸福,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却让胡某成为了犯罪嫌疑人。
那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是事发当天,胡某准备去接女儿放学,却不料刚到学校,就发现女儿被妻子宋某某接走,细心观察之下,胡某发现,妻子并没有走向回家的路,而是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察觉后事有异样后,胡某便尾随在妻子身后,果不然其然,妻子走到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旁边,而轿车里的男子,让胡某彻底失去了理智。
这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妻子之前的婚外情人武某,十几年前,妻子宋某某在火锅店打工时,和武某保持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后来此事被发现后,妻子回归家庭,二人也彻底断了联系,却没想到今天竟然再次交往在了一起。
看到此情此景,怒火中烧的胡某失去了理智,对着帕萨特轿车就是一顿猛砸,致使轿车遭到强烈破坏。
事后,武某报警,胡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电话传唤到案后,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后经过鉴定,车辆被毁损的价格为5597元。
而值得一提的是,胡某妻子向武某某转账10000元后,武某某为胡某出具了谅解书,原谅了胡某的行为。
这可真是冲动是魔鬼,胡某面对妻子的不当行为,没能正确的处理,而是选择用私人暴力解决问题,最终使自己深陷囹圄!
有网友直言,虽然胡某砸车一时爽快,但接下来的代价,却着实有点沉重,胡某不仅自己会被判刑,很可能会留下终身难以消除的犯罪记录,实在是得不偿失。
接下来,笔者就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1、妻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尽忠实义务。
也就是说,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不能作出背叛另一方的事,我们以本案为例,如果后经证实,妻子宋某某确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则胡某完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对对方少分、不分财产。
2、胡某砸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毁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构成此罪的前提有两个,一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二是毁坏财物的数额达到了5000元以上。
在本案中,胡某作为成年人,出于报复、泄愤的目的,狠砸对方的车辆,其主观故意没有疑虑,客观上,经过鉴定,被损害的车辆达到了5000元,故依据主客观相一致选择,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然而经过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胡某虽然构成此罪,但考虑到情节轻微,且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对胡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关于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共分为三种,即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关于三者的区别,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绝对不起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压根不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的正当防卫行为;
存疑不起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暂时不构成犯罪,但只是因为证据不足,如果后续证据补全,还是构罪的。
相对不起诉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所以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在本案中,胡某的行为就是相对不起诉。
4、相对不起诉是否会留下犯罪记录?
部分网友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相对不起诉是指有罪不诉,所以胡某留有犯罪记录。
虽然这种观点看似有一定道理,但确是有失偏颇的。
事实上,不起诉并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接下来,笔者就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着重说明一下。
其一、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胡某压根就没有被法院判决,如何能够确定其有罪呢?既然确定不了其的罪行,那么自然而然就没有犯罪记录了。
其二、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所以在本案中,胡某的行为并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5、最后,虽然胡某最终被不起诉,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这种行为还是不值得提倡的。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阿彌陀經》裡講得很清楚,有一句話叫「五濁惡世」,五濁惡世正是我們現前所生活的時代,這個濁就是染污。見濁就是我們的見解被污染,煩惱濁就是我們的想法、思想被污染,我們的真心、我們的精神、我們的生理都被染污了。如果把這些個染污去掉,恢復到清淨,無量的功德就現前了(刘老师第一次复讲《无量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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