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五戒
出《增壹阿含经》
[一、不杀戒],谓人若于彼众生,妄加杀害,而夺其命,死堕恶道;或生人中,亦寿命短促。若不作是事,名不杀戒。
[二、不偷盗戒],谓人若于有主物不与而窃取之,死堕恶道;或生人中,亦受贫乏报。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盗戒。
[三、不邪淫戒],谓人若淫泆无度,好犯他人妻妾,死堕恶道;或生人中,妻妾亦不贞良。若不作是事,名不邪淫戒。
[四、不妄语戒],谓人若妄造虚言,隐覆实事,诳惑众听,死堕恶道;或生人中,亦口气臭恶,为人所憎。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语戒。
[五、不饮酒戒],谓人若饮酒则纵逸狂悖,昏乱愚痴,无有智慧。若不饮者,是名不饮酒戒。
8.五常五行
出《仁王经疏》
[一、不杀配仁],慈爱好生曰仁,五行之木亦主于仁,仁则不杀,故以不杀配仁也。
[二、不盗配智],邪正明了曰智,五行之水亦主于智,智则不盗,故以不盗配智也。
[三、不邪淫配义],制事合宜曰义,五行之金亦主于义,义则不邪淫,故以不邪淫配义也。
[四、不妄语配信],真实不欺曰信,五行之土亦主于信,信则不妄语,故以不妄语配信也。
[五、不饮酒配礼],处事有则曰礼,五行之火亦主于礼,礼则防于过失,故以不饮酒配礼也。
持十善戒行者中,上品者与中品者由其功德,得生于天上,下品者能王于人中 。
9.十善
十善: 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善即顺理之义。谓行此十法,皆顺理故。然有二种:一者止,二者行。止,则止息己恶,不恼于他;行,则修行胜德,利安一切也。
[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杀之善。既不杀已,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即是止盗之善。既不盗已,当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不行邪淫欲事,即是止淫之善。既不邪淫,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不起虚言,诳惑他人,即是止妄语之善。既不妄语,当行实语之善也。
[五、不两舌],不两舌者,谓不向两边,说是谈非,令他斗诤,即是止两舌之善。既不两舌,当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恶口],不恶口者,谓不发粗犷恶言,骂辱他人,即是止恶口之善。既不恶口,当行柔和软语之善也。
[七、不绮语],不绮语者,谓不庄饰华丽之言,令人乐闻,即是止绮语之善。既不绮语,当行质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贪欲],不贪欲者,谓不贪着情欲尘境,即是止贪之善。既不贪欲,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谓不生忿怒之心,嗔恨于人,即是止嗔之善。既不嗔恚,当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见],不邪见者,谓不偏邪异见,执非为是,即是止邪见之善。既不邪见,当行正信正见之善也。
10.引佛经
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佛教认为,这类不道德的行为应该严格禁止,所以称为五戒。
十善:是在五戒的基础上建立的,约身、口、意三业分成十种。反之,称为十恶。
身业有三种:不杀、不盗、不邪淫;
口业有四种:不妄语欺骗、不是非两舌、不恶口伤人、不说绮语(花言巧语讨好别人);
意业有三种:不贪、不嗔、不愚痴。
11.佛教五眼
五眼是指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
肉眼指的是人眼,人眼只能看见宇宙里非常狭窄的一段,我们称它为‘可见光带’。人眼看不到红内线波长和比这波长更长的一切,也不能看到紫外线波长和比这波长更短的一切。由于肉眼只能看到稍纵即逝的‘光’,把‘光’所成现的东西当作事物的实相,而一切事物的存在是不需要‘光’来证明的,所以佛教里面说肉眼虚而不实,是六根之首,六贼之首,无明之本。
天眼通常我们都说只有天上的神或女神才有天眼,然而按照佛教的义理,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我们人类也能得到天眼,有两个方法可以使我们做到:一是透过‘禅那’(Dhyana),这是一个梵文字,通常译为‘冥想’(Meditation)。另一个方法是在肉眼上加仪器(要知道肉眼本身也是一种仪器,在今天甚至可以移植了)。
慧眼当一个人达到宇宙万物,包括他自己在内,都成‘空’观。所有人类的痛苦以及生死都消失了,都不再执着,这种人我们说他拥有了慧眼。
法眼一个人得到了慧眼之后,能不停滞留恋在‘空’的境界里,却体认到:虽然他在不同的境界里所看到的都是虚妄不实的幻相,然而对那一个境界而言,这些幻相即是真的,这个人得到了法眼。
佛眼佛眼就是佛,而佛就是佛眼。简而言之,诸位所能提到的任何相对观念,在佛眼下都不再存在。甚至‘空’也不存在,因为‘空’就是佛,而佛就是‘空’。 https://t.cn/R2WxRaE
出《增壹阿含经》
[一、不杀戒],谓人若于彼众生,妄加杀害,而夺其命,死堕恶道;或生人中,亦寿命短促。若不作是事,名不杀戒。
[二、不偷盗戒],谓人若于有主物不与而窃取之,死堕恶道;或生人中,亦受贫乏报。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盗戒。
[三、不邪淫戒],谓人若淫泆无度,好犯他人妻妾,死堕恶道;或生人中,妻妾亦不贞良。若不作是事,名不邪淫戒。
[四、不妄语戒],谓人若妄造虚言,隐覆实事,诳惑众听,死堕恶道;或生人中,亦口气臭恶,为人所憎。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语戒。
[五、不饮酒戒],谓人若饮酒则纵逸狂悖,昏乱愚痴,无有智慧。若不饮者,是名不饮酒戒。
8.五常五行
出《仁王经疏》
[一、不杀配仁],慈爱好生曰仁,五行之木亦主于仁,仁则不杀,故以不杀配仁也。
[二、不盗配智],邪正明了曰智,五行之水亦主于智,智则不盗,故以不盗配智也。
[三、不邪淫配义],制事合宜曰义,五行之金亦主于义,义则不邪淫,故以不邪淫配义也。
[四、不妄语配信],真实不欺曰信,五行之土亦主于信,信则不妄语,故以不妄语配信也。
[五、不饮酒配礼],处事有则曰礼,五行之火亦主于礼,礼则防于过失,故以不饮酒配礼也。
持十善戒行者中,上品者与中品者由其功德,得生于天上,下品者能王于人中 。
9.十善
十善: 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善即顺理之义。谓行此十法,皆顺理故。然有二种:一者止,二者行。止,则止息己恶,不恼于他;行,则修行胜德,利安一切也。
[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杀之善。既不杀已,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即是止盗之善。既不盗已,当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不行邪淫欲事,即是止淫之善。既不邪淫,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不起虚言,诳惑他人,即是止妄语之善。既不妄语,当行实语之善也。
[五、不两舌],不两舌者,谓不向两边,说是谈非,令他斗诤,即是止两舌之善。既不两舌,当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恶口],不恶口者,谓不发粗犷恶言,骂辱他人,即是止恶口之善。既不恶口,当行柔和软语之善也。
[七、不绮语],不绮语者,谓不庄饰华丽之言,令人乐闻,即是止绮语之善。既不绮语,当行质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贪欲],不贪欲者,谓不贪着情欲尘境,即是止贪之善。既不贪欲,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谓不生忿怒之心,嗔恨于人,即是止嗔之善。既不嗔恚,当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见],不邪见者,谓不偏邪异见,执非为是,即是止邪见之善。既不邪见,当行正信正见之善也。
10.引佛经
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佛教认为,这类不道德的行为应该严格禁止,所以称为五戒。
十善:是在五戒的基础上建立的,约身、口、意三业分成十种。反之,称为十恶。
身业有三种:不杀、不盗、不邪淫;
口业有四种:不妄语欺骗、不是非两舌、不恶口伤人、不说绮语(花言巧语讨好别人);
意业有三种:不贪、不嗔、不愚痴。
11.佛教五眼
五眼是指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
肉眼指的是人眼,人眼只能看见宇宙里非常狭窄的一段,我们称它为‘可见光带’。人眼看不到红内线波长和比这波长更长的一切,也不能看到紫外线波长和比这波长更短的一切。由于肉眼只能看到稍纵即逝的‘光’,把‘光’所成现的东西当作事物的实相,而一切事物的存在是不需要‘光’来证明的,所以佛教里面说肉眼虚而不实,是六根之首,六贼之首,无明之本。
天眼通常我们都说只有天上的神或女神才有天眼,然而按照佛教的义理,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因为我们人类也能得到天眼,有两个方法可以使我们做到:一是透过‘禅那’(Dhyana),这是一个梵文字,通常译为‘冥想’(Meditation)。另一个方法是在肉眼上加仪器(要知道肉眼本身也是一种仪器,在今天甚至可以移植了)。
慧眼当一个人达到宇宙万物,包括他自己在内,都成‘空’观。所有人类的痛苦以及生死都消失了,都不再执着,这种人我们说他拥有了慧眼。
法眼一个人得到了慧眼之后,能不停滞留恋在‘空’的境界里,却体认到:虽然他在不同的境界里所看到的都是虚妄不实的幻相,然而对那一个境界而言,这些幻相即是真的,这个人得到了法眼。
佛眼佛眼就是佛,而佛就是佛眼。简而言之,诸位所能提到的任何相对观念,在佛眼下都不再存在。甚至‘空’也不存在,因为‘空’就是佛,而佛就是‘空’。 https://t.cn/R2WxRaE
第二节 受阴魔境
一、受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注释】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简称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称为定;止息乱心,摄心不乱之义。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译为观,此三者即为禅定最重要的三个领域。此三者大致的关系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系指首楞严三昧。
“色阴尽”:以色阴尽,故不再能覆盖本心。
“见诸佛心”:“诸佛心”,为诸佛的本妙觉心,或与诸佛平等的本妙觉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阴不再覆盖,故能得如是见。又,于五阴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此表示其见之清楚明晰,有如镜中见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证得。“若有所得”:好象对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但不太确定,即是“相似证”,因为如镜中像,看似有实体,但却触摸不至,即所谓“可望而不可及”。“用”,实用,自在用。虽见其物,但却未能发起自在之用。又如镜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犹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着魔之人,即为鬼魅等所着之人;换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旧。谓像着了鬼魅之人,虽然他的四肢跟原来一样,依然不缺不失。
“见闻不惑”:能见能闻,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见、也听得到,心里也明白。
“心触客邪”:“触”,接触,碰到而受制。“客”,外来的。谓,心被外来的邪魅所触所制(即所谓“着了外阴”。)
“而不能动”:肢体不能动弹。
【义贯】
“阿难,彼” 透过色阴十境之“善男子修”首楞严“三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阴尽者”,以色阴已不再覆盖故,便得“见”与“诸佛”一般的本妙觉“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时却彷“若”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而未能” 发自在“用,犹如”身着“魇”魅之“人”,虽然“手足”依旧“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见”,耳亦能“闻”,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却因“心触”制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动”弹,“此则名为” 本心被“受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受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魇魅的过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动,便是“受阴区宇相”尽了之时。
“其心离身:”《楞严以正脉》云:“当知此不同(于)坐脱(坐化),而不能复来者(而神识不能再回来——亦即,还回得来),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
“见浊”:前面经文释见浊云:“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yōng阻塞)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
“虚明妄想,以为其本”:谓领受前境,虚妄发明颠倒妄想,这是受阴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如着“魇”魅、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离身”,且能“返观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既超越已,即返“观其”受阴“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虚明妄想以为其” 受阴生起之“本”(故虽明明有苦受、乐受、舍受等之觉受,但受阴之体,乃虚妄而不可得;其体虽复明显,而实虚妄,纯是妄想颠倒所成。)
三、受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责已悲生——悲魔入心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当在此中”:当处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
“内抑过分”:在内心中过分责备压抑自己,因为在受阴区宇相中,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众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却枉受沦溺,因此便自责不早发起度脱众生之心。
“忽于其处”:“其处”:有众生之处。
“发无穷悲”:发起无穷之相似同体大悲。(同体者,同有真如本体也。)按,这其实是“爱见悲”,并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亦作“虻”,或(忙),为昆虫类之双翅类,形像苍蝇而体积较大,爱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称为“牛虻”。(故虻亦可说是一种吸血的大苍蝇。)
“犹如赤子”:“赤子”,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为纯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过越”:抑责摧伤自己过了分。
“悟则无咎”:若能即时悟了,便无过咎(就不会有问题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异名:谓一切受不受,名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谓“邪受”,谓虽非理而悲、非时而悲、非处而悲,然却自以为是大悲增上,而惜爱此受,故成邪受。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正“当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阴不覆,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其心”开“发明”了,见诸佛如镜像,了一切众生本具妙心,“内”自“抑”责“过分”,责已不早发度生之心,“忽于其”有众生之“处,发无穷” 之相似同体大“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 (蚊子及吸血苍蝇)时,即“犹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怜愍,不觉流泪”,如此即堕爱见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责“摧”伤“过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之同体大悲境界。若如实“觉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消歇”。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自谓已证诸佛同体大悲,“则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一“见”到“人”,心“则”生伤“悲,啼泣无限”,由此无法自制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礼佛,或参加法会,常悲不自胜,不由自已地泪流满面,这种情形算不算着‘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开始的一两次如此,法会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这样,经过好几个月、或好几年,那就有问题;如果悲哀的情况,连法会结束后,甚至回到家都还持续着,那问题就比较大了。你若问他为何流泪,有的说:他一礼佛或诵某段经文,就‘好感动、好感动’;有的说: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流泪,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动,流泪一、两次,还算正常,这是由于宿缘积于八识田心,如今因缘际会,忽然迸现,所以如此,不足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识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哭,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与悲魔有关,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以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会如此。而是应加警觉,想办法矫正过来。”
问:“应如何作才能矫正过来?”
答:“一、须诚心忏悔业障。须知这是修行的障难,且须自问:为何别人没有这种障难,而我却有?可知由于自己业障十分深重才会如此,而非自己特别‘行’,才如是。故须诚心忏悔,去除贪、慢二心。
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诵《地藏经》。
三、忏后可念《金刚经》或《首贤行愿品》。如是即可望除灭‘准悲魔’之相(因为这还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见色阴销”:色阴已消,如脱去第五重(最外一层)衣服。
“受阴明白”:“明白”,显露。因色阴已尽,受阴就显露出来了。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后,显现第四重衣。
“胜相现前”:种种胜相渐次现前,如见佛心如镜中现像等。
“志齐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顿齐于诸佛。
“谓三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诸佛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便能超越。盖妄谓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过越”:“陵”,陵跨。“率”,轻率。谓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
“上不见佛”:谓此着魔之人作是宣言:佛虽成佛,尚要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顿证呢?(按:今之有所谓“即刻开悟”,且自称“无上师”者,不正好就被佛说中了吗?且“无上师”者,盖谓比佛还要无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见人”:此义如同“目中无人”。谓此着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于一般人皆是愚痴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证到的无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称“大乘孤子”,其目无余子之慨,仿佛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灭绝了一般。)
【义贯】
“阿难,又彼” 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于是“受阴”乃“明白”显露出来(如第四重衣显现),接着即有种种“胜相”相继“现前”,便一时“感激过分,忽于其” 感激“中生”出“无限勇”猛,“其心猛利”异常,其“志”则欲顿“齐诸佛”,乃“谓”诸佛如来经历“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即“能”超“越”之。(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与佛无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锐,欲“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越”理所致。若“悟”实为受阴所覆之现象之一,“则无”过“咎,非为圣证” 境界。若自“觉了不迷” 其境,这些现象“久自消歇”。
倘“若作”已得“圣” 证之“解,则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令彼“见人则”矜“夸”已德,其“我慢无”有伦“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见”诸“佛,下不见” 一切“人”(诸佛皆, 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致“失于”三昧“正受”,起诸狂妄邪见,来世“当从”狂魔邪见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某派人,谓于修行中起‘大佛慢’,这是正确的吗?”
答:“于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烦恼’之一,连小乘圣人都已断除,更何况是佛?而况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佛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烦恼,佛即非佛,故知将‘佛’与‘慢’併在一起,成为‘佛慢’一词,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伦不类,而且是亵渎神圣的。这种似是而非的邪说,决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说。又,附外道中,常有许多教理或应该说类似佛法,但详研之则又不是,实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盖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见,而遂其邪说之本旨。”
⑶定偏多忆——忆魔入心
——摘于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一、受阴区宇相(定中初相)
【阿难,彼善男子修三摩提,奢摩他中色阴尽者,见诸佛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犹如魇人,手足宛然,见闻不惑,心触客邪而不能动,此则名为受阴区宇。】
【注释】
“修三摩提,奢摩他中”:“三摩提”,正定;定慧等持,或简称等持。“奢摩他”,止,亦可称为定;止息乱心,摄心不乱之义。另外,此二者再加上毗婆舍那,译为观,此三者即为禅定最重要的三个领域。此三者大致的关系为:
“奢摩他”+“毗婆舍那”→“三摩提(三摩地)”
又,三摩提在此系指首楞严三昧。
“色阴尽”:以色阴尽,故不再能覆盖本心。
“见诸佛心”:“诸佛心”,为诸佛的本妙觉心,或与诸佛平等的本妙觉心,亦即菩提本心。承上,以色阴不再覆盖,故能得如是见。又,于五阴中,唯色阴是色法,其他四阴皆是心法或心所有法,故色阴尽时,才能真正、正式亲见“自心”,以无“色”覆盖故。
“如明镜中显现其像”:此表示其见之清楚明晰,有如镜中见像。
“若有所得,而未能用”:“得”,证得。“若有所得”:好象对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但不太确定,即是“相似证”,因为如镜中像,看似有实体,但却触摸不至,即所谓“可望而不可及”。“用”,实用,自在用。虽见其物,但却未能发起自在之用。又如镜中像,只能看,不能用。
“犹如魇人,手足宛然”:“魇人”,着魔之人,即为鬼魅等所着之人;换言之,即中邪之人。“宛然”,依然,依旧。谓像着了鬼魅之人,虽然他的四肢跟原来一样,依然不缺不失。
“见闻不惑”:能见能闻,心中也不迷惑;亦即既看得见、也听得到,心里也明白。
“心触客邪”:“触”,接触,碰到而受制。“客”,外来的。谓,心被外来的邪魅所触所制(即所谓“着了外阴”。)
“而不能动”:肢体不能动弹。
【义贯】
“阿难,彼” 透过色阴十境之“善男子修”首楞严“三摩提”,于“奢摩他中”,得“色阴尽者”,以色阴已不再覆盖故,便得“见”与“诸佛”一般的本妙觉“心,如明镜中显现其像”,十分明晰。
然而此时却彷“若”于觉心之本体“有所”证“得,而未能” 发自在“用,犹如”身着“魇”魅之“人”,虽然“手足”依旧“宛然”不缺,且眼亦能“见”,耳亦能“闻”,心亦“不”迷“惑”,心中明明白白,然而却因“心触”制于“客邪”鬼魅,“而不能动”弹,“此则名为” 本心被“受阴区”拘于其狭“宇”中之相。
二、受阴尽相(定中末相)
【若魇咎歇,其心离身,返观其面,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观其所由,虚明妄想以为其本。】
【注释】
“若魇咎歇”:如果前面的如着魇魅的过患已停止,亦即不再只能看而不能动,便是“受阴区宇相”尽了之时。
“其心离身:”《楞严以正脉》云:“当知此不同(于)坐脱(坐化),而不能复来者(而神识不能再回来——亦即,还回得来),彼但于前幽暗位中,凭定力以坐脱耳。”
“见浊”:前面经文释见浊云:“汝身现搏四大为体,四性壅(yōng阻塞)令留碍,四大旋令觉知,相织妄成,名为见浊。”
“虚明妄想,以为其本”:谓领受前境,虚妄发明颠倒妄想,这是受阴生起的根本。
【义贯】
“若”如着“魇”魅、只能见闻而不能动用的区宇之过“咎”已休“歇,其心” 便得“离身”,且能“返观其面”,得意生身,“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名受阴尽;是人则能超越见浊”;既超越已,即返“观其”受阴“所”生起之原“由”,乃知全由领受前境后所生之“虚明妄想以为其” 受阴生起之“本”(故虽明明有苦受、乐受、舍受等之觉受,但受阴之体,乃虚妄而不可得;其体虽复明显,而实虚妄,纯是妄想颠倒所成。)
三、受阴十境相(中间过程诸相)
⑴责已悲生——悲魔入心
【阿难,彼善男子当在此中得大光耀,其心发明,内抑过分,忽于其处发无穷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犹如赤子,心生怜愍,不觉流泪。
此名功用抑摧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悲魔入其心腑,见人则悲,啼泣无限,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当在此中”:当处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之中。
“得大光耀”:以在色阴尽时,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
“内抑过分”:在内心中过分责备压抑自己,因为在受阴区宇相中,见诸佛心,如镜现像,故知已心既同于佛,而悟得一切众生,皆本具光明妙心,却枉受沦溺,因此便自责不早发起度脱众生之心。
“忽于其处”:“其处”:有众生之处。
“发无穷悲”:发起无穷之相似同体大悲。(同体者,同有真如本体也。)按,这其实是“爱见悲”,并非真正的大悲。
“蚊蝱”:“蝱(méng)”亦作“虻”,或(忙),为昆虫类之双翅类,形像苍蝇而体积较大,爱吸人畜的血液。寄生在牛身上的称为“牛虻”。(故虻亦可说是一种吸血的大苍蝇。)
“犹如赤子”:“赤子”,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的赤色未退,故名;引申为纯真而未受世染之孩童、或者成人。
“抑摧过越”:抑责摧伤自己过了分。
“悟则无咎”:若能即时悟了,便无过咎(就不会有问题了)。
“失于正受”:“正受”,即正定之异名:谓一切受不受,名为正受。既失正受,再加上受悲魔入心,故成邪受。所谓“邪受”,谓虽非理而悲、非时而悲、非处而悲,然却自以为是大悲增上,而惜爱此受,故成邪受。
【义贯】
“阿难,彼善男子” 正“当在此”色阴已尽、受阴未破的境界“中”,以色阴不覆,十方洞开,故“得大光耀,其心”开“发明”了,见诸佛如镜像,了一切众生本具妙心,“内”自“抑”责“过分”,责已不早发度生之心,“忽于其”有众生之“处,发无穷” 之相似同体大“悲,如是乃至观见蚊蝱” (蚊子及吸血苍蝇)时,即“犹如”初生之“赤子”一般,“心生怜愍,不觉流泪”,如此即堕爱见悲。
“此名”有“功用”之心“抑”责“摧”伤“过越”其分,以致成悲,若能速“悟则无”过“咎”,此“非为圣”人实“证”之同体大悲境界。若如实“觉了不迷” 其境界,“久”之其境“自”然“消歇”。
但“若作”已得“圣”证之“解”,自谓已证诸佛同体大悲,“则有悲魔” 得其方便而“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一“见”到“人”,心“则”生伤“悲,啼泣无限”,由此无法自制而“失于”三昧“正受”,反成邪受,来世“当从”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人,到佛寺去,或自己礼佛,或参加法会,常悲不自胜,不由自已地泪流满面,这种情形算不算着‘悲魔’呢?”
答:“不一定。如果他只在开始的一两次如此,法会完就好了,那便不是悲魔。如果他每一次都这样,经过好几个月、或好几年,那就有问题;如果悲哀的情况,连法会结束后,甚至回到家都还持续着,那问题就比较大了。你若问他为何流泪,有的说:他一礼佛或诵某段经文,就‘好感动、好感动’;有的说: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流泪,只是不能自已。若真的很感动,流泪一、两次,还算正常,这是由于宿缘积于八识田心,如今因缘际会,忽然迸现,所以如此,不足为怪。但若每次都如是,且不能自禁(意识上想不哭都不行),甚至连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哭,这就不正常,亦即多半与悲魔有关,因此碰到这种情况,不要高兴,以为自己在修行上‘很有境界’才会如此。而是应加警觉,想办法矫正过来。”
问:“应如何作才能矫正过来?”
答:“一、须诚心忏悔业障。须知这是修行的障难,且须自问:为何别人没有这种障难,而我却有?可知由于自己业障十分深重才会如此,而非自己特别‘行’,才如是。故须诚心忏悔,去除贪、慢二心。
二、忏悔可拜八十八佛,或诵《地藏经》。
三、忏后可念《金刚经》或《首贤行愿品》。如是即可望除灭‘准悲魔’之相(因为这还不是完全的悲魔相。)”
⑵扬己齐佛——狂魔入心
【阿难,又彼定中诸善男子,见色阴销,受阴明白,胜相现前,感激过分,忽于其中生无限勇,其心猛利,志齐诸佛,谓三僧祇一念能越。
此名功用,陵率过越,悟则无咎,非为圣证;觉了不迷,久自销歇。
若作圣解,则有狂魔入其心腑,见人则夸,我慢无比,其心乃至上不见佛,下不见人,失于正受,当从沦坠。】
【注释】
“见色阴销”:色阴已消,如脱去第五重(最外一层)衣服。
“受阴明白”:“明白”,显露。因色阴已尽,受阴就显露出来了。如脱去第五重衣服后,显现第四重衣。
“胜相现前”:种种胜相渐次现前,如见佛心如镜中现像等。
“志齐诸佛”:“志”,心也;心之所趣曰志。其心志顿齐于诸佛。
“谓三僧祇一念能越”:被人宣言诸佛经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便能超越。盖妄谓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
“陵率过越”:“陵”,陵跨。“率”,轻率。谓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
“上不见佛”:谓此着魔之人作是宣言:佛虽成佛,尚要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怎比得上我一念即得顿证呢?(按:今之有所谓“即刻开悟”,且自称“无上师”者,不正好就被佛说中了吗?且“无上师”者,盖谓比佛还要无上也,其狂慢可知。)
“下不见人”:此义如同“目中无人”。谓此着魔之人又作是宣言:至于一般人皆是愚痴凡夫,尚且不悟自心是佛,又怎能得知我所证到的无上境界呢?(按:今亦有人自称“大乘孤子”,其目无余子之慨,仿佛所有其他大乘在家出家佛弟子全都灭绝了一般。)
【义贯】
“阿难,又彼” 进修禅“定中”之“诸善男子,见色阴” 已“消”(即如去最外面的第五重衣),于是“受阴”乃“明白”显露出来(如第四重衣显现),接着即有种种“胜相”相继“现前”,便一时“感激过分,忽于其” 感激“中生”出“无限勇”猛,“其心猛利”异常,其“志”则欲顿“齐诸佛”,乃“谓”诸佛如来经历“三”大阿“僧祇”劫所修成者,我今于“一念”间即“能”超“越”之。(以我一念不生即如如佛也,即得立与佛无殊。)
“此名”有“功用”之心太锐,欲“陵”跨佛乘,轻“率”自任“过”分“越”理所致。若“悟”实为受阴所覆之现象之一,“则无”过“咎,非为圣证” 境界。若自“觉了不迷” 其境,这些现象“久自消歇”。
倘“若作”已得“圣” 证之“解,则有狂魔”,得其方便,“入其心腑”,摄其神识,令彼“见人则”矜“夸”已德,其“我慢无”有伦“比,其心” 目中“乃至上不见”诸“佛,下不见” 一切“人”(诸佛皆, 不如我;一切人皆不知我境界),由此狂慢傲佛,致“失于”三昧“正受”,起诸狂妄邪见,来世“当从”狂魔邪见而“沦坠”恶道。
【诠论】
问:“曾闻有某派人,谓于修行中起‘大佛慢’,这是正确的吗?”
答:“于佛正法中,慢是六‘根本烦恼’之一,连小乘圣人都已断除,更何况是佛?而况佛若有慢心,佛心即不平等,以慢他人故;且佛若有慢,佛即仍有粗重烦恼,佛即非佛,故知将‘佛’与‘慢’併在一起,成为‘佛慢’一词,这不但是自相矛盾、不伦不类,而且是亵渎神圣的。这种似是而非的邪说,决定不是佛之正法,恐系附佛外道之说。又,附外道中,常有许多教理或应该说类似佛法,但详研之则又不是,实是扭曲正法的‘相似佛法’,盖欲用之以混淆正知见,而遂其邪说之本旨。”
⑶定偏多忆——忆魔入心
——摘于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宣化上人:人没有空,就有种种的执着。人空、法空,这不是就是说的,真要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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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复告言:那么得接近了,然后又告诉这修道的人,咄!男子:“咄”是惊叹之词、惊觉之词,就叫你觉悟:“喂!嘿!”叫你赶快地醒悟,不要这么迷。什么是“男子”呢?你要有男子汉大丈夫的志气,就是女人也应该像有男子。不要自己认为:“唉!我是女人,我要找一个男人哪!”不要有这种的思想!你就是男人嘛!还再找什么男人呢?真是!本来修道无男、无女,男人也不要想我是个男人,女人不要想我是个女人;没有男女这种的思想,这就是真正的清净了。这四正勤,是修道要有男儿的志气。那么有没有女人呢?也有,四如意足,就是像女人似的。单单修四正勤,不能发真,不能得到真正的妙处,还得要配合四如意足。
汝常此作,勿复余去,当加汝价:告诉穷子,你常常在这个地方做工,你不要到旁的地方去,你不要再跑了,会加价给你。“常在此作”这一句是表示“顶位”。你到顶了,就不要动了,不要再走了,这顶位,已经到那最高峰了,你还往什么地方去呢?没有地方可走了,没有地方跑了!再跑,就要堕落了,要下地狱了!
在这顶上,你不要跑,要有一种忍力;在这个地方,就有一点不好受,也要忍耐。虽然觉得不太自由,可是这是最高的地方;你若想自由,就到那最下流的地方去。最下的地方,不是地狱,就是饿鬼,或者是畜生。这“暖、顶、忍”,你想要在这个“顶”位,到最高的地方,你一定要有一点“忍力”。所谓“不受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你若不受一点寒冷,那梅花就不会香的;梅花在冬天开,因为受过冻,所以它就香了。
“勿复余去”就表示不要去修外道法。你若是跑到外道里头去,或者跑到世俗间去,或者又跟着你的欲念跑、跟着你这种私欲跑、跟着你这种不当的心跑,这都叫“余去”。你不要再生这个不正当的心了!你一定要存一种正心修身。你本来是有漏身体来着,九孔常流不净,这都是漏;现在你修正道法、修助道法──修正道的食、修助道的衣,这样子,你能得到无漏。你依这个法修行,一定会证果的,一定会破你的见惑和思惑;你可以“见道”,可以得到“修道”,可以得到“无学位”。你得到无学位,这叫“无漏”;得到无漏,这就是当加汝价。
在前边所讲“暖、顶”的位,这是修四正勤;然后要修四如意足。“后复告言”是说的四如意足。因为四正勤是属于智,好像男子似的;四如意足是属于定,犹如女人。定慧相资,智来帮助定,定来帮助智,互相帮助,方能生出一种无漏的智慧,所以就叫男子。“汝常此作”,在这个地方作,不要到旁的地方去;就表示已经到了顶位,不要向外驰求。“当加汝价”,加价的时候,就是得到无漏、证了四果了。
诸有所须:所须什么呢?就是正道的食和助道的衣。那么需要这个,就得到这个。盆器米面:盆器,是譬喻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米,是譬喻生空;面,是譬喻法空。得到生空的智慧,这是粗的智慧;得到法空的智慧,这是细的智慧。米、面,就譬喻生空、法空,也就是人空、法空;生空,“生”是众生,也就是人,所以这就是人空。我们为什么事事都放不下?就因为人没有空。为什么也舍不了什么?就因为法没有空;法没有空,所以什么都放不下。人没有空,就有种种的执着。人空、法空,这不是就是说的,真要空!
以前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有一天,就有居士请佛去应供;所有的菩萨、大比丘和佛都出去应供,只留下一位小沙弥在看门口。这时刚巧又有一个居士也来请僧人去应供,给孤独园没有其他僧人,于是就请这小沙弥去应供。到那儿,这个居士设备得非常丰富的斋饭,小沙弥吃得非常饱,这个“苦行”行得也很圆满;可是受人的供养,不是白白受供养,要用法来换、要用法来布施。居士用的是财施,出家人就要用法施,布施法。佛和菩萨、大比丘到外边去应供,吃完饭之后,一定要给说法,以法布施给众生。
可是这个小沙弥,他也不会说法,应供是应了,作法布施,他就没有“咒”念了;但是这个在家的居士,不知道这小沙弥不会说法,就跪着请求这小沙弥给说法。在印度的规矩,居士闻法,要跪到那个地方叩头,五体投地。这个居士跪到那个地方也不抬头,这个小沙弥“神通广大”,怎么样啊?他就从法座上下来,偷偷地跑了。
这个居士跪了很久,在那儿五体投地,等着说法;等,也听不见法。大约跪的时间最低限度有半点钟了,他偷偷抬起头望一望,看看怎么这个小沙弥不说法呢?他一望,看见法座上,啊!人也没有了,法也没有了!即刻悟到“人空、法空”这个理,就开悟了,证了初果。证了初果,就得要谢法;于是就跑到祇树给孤独园去找这个小沙弥,准备向他叩头顶礼来谢法。
小沙弥跑回去,你说怎么样啊?把自己关到房里,把门锁上;这个居士到这儿,就敲门。小沙弥吓得不得了,“我没有说法,他跟着我到祇树给孤独园,同我要法来了!这怎么办呢?”这个居士在外边敲门,他就在里边害怕,用手这么顶着门,不叫他进来。这一生恐惧心,着急到极点了,他也开悟了,证得初果了!当时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是这样的,居士也证果,沙弥也可以证果,都可以得到人空、法空;可是现在到末法的时候,很少人能明白这人空、法空的道理了。
这个“米”就是生空智,比较粗一点;“面”就是法空智,比较细一点。得到人空、法空这种的智慧,这叫“米、面”;米、面,也是譬喻“正道”,得正道。
———摘自宣化上人《妙法莲华经浅释》
[给力]
后复告言:那么得接近了,然后又告诉这修道的人,咄!男子:“咄”是惊叹之词、惊觉之词,就叫你觉悟:“喂!嘿!”叫你赶快地醒悟,不要这么迷。什么是“男子”呢?你要有男子汉大丈夫的志气,就是女人也应该像有男子。不要自己认为:“唉!我是女人,我要找一个男人哪!”不要有这种的思想!你就是男人嘛!还再找什么男人呢?真是!本来修道无男、无女,男人也不要想我是个男人,女人不要想我是个女人;没有男女这种的思想,这就是真正的清净了。这四正勤,是修道要有男儿的志气。那么有没有女人呢?也有,四如意足,就是像女人似的。单单修四正勤,不能发真,不能得到真正的妙处,还得要配合四如意足。
汝常此作,勿复余去,当加汝价:告诉穷子,你常常在这个地方做工,你不要到旁的地方去,你不要再跑了,会加价给你。“常在此作”这一句是表示“顶位”。你到顶了,就不要动了,不要再走了,这顶位,已经到那最高峰了,你还往什么地方去呢?没有地方可走了,没有地方跑了!再跑,就要堕落了,要下地狱了!
在这顶上,你不要跑,要有一种忍力;在这个地方,就有一点不好受,也要忍耐。虽然觉得不太自由,可是这是最高的地方;你若想自由,就到那最下流的地方去。最下的地方,不是地狱,就是饿鬼,或者是畜生。这“暖、顶、忍”,你想要在这个“顶”位,到最高的地方,你一定要有一点“忍力”。所谓“不受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你若不受一点寒冷,那梅花就不会香的;梅花在冬天开,因为受过冻,所以它就香了。
“勿复余去”就表示不要去修外道法。你若是跑到外道里头去,或者跑到世俗间去,或者又跟着你的欲念跑、跟着你这种私欲跑、跟着你这种不当的心跑,这都叫“余去”。你不要再生这个不正当的心了!你一定要存一种正心修身。你本来是有漏身体来着,九孔常流不净,这都是漏;现在你修正道法、修助道法──修正道的食、修助道的衣,这样子,你能得到无漏。你依这个法修行,一定会证果的,一定会破你的见惑和思惑;你可以“见道”,可以得到“修道”,可以得到“无学位”。你得到无学位,这叫“无漏”;得到无漏,这就是当加汝价。
在前边所讲“暖、顶”的位,这是修四正勤;然后要修四如意足。“后复告言”是说的四如意足。因为四正勤是属于智,好像男子似的;四如意足是属于定,犹如女人。定慧相资,智来帮助定,定来帮助智,互相帮助,方能生出一种无漏的智慧,所以就叫男子。“汝常此作”,在这个地方作,不要到旁的地方去;就表示已经到了顶位,不要向外驰求。“当加汝价”,加价的时候,就是得到无漏、证了四果了。
诸有所须:所须什么呢?就是正道的食和助道的衣。那么需要这个,就得到这个。盆器米面:盆器,是譬喻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米,是譬喻生空;面,是譬喻法空。得到生空的智慧,这是粗的智慧;得到法空的智慧,这是细的智慧。米、面,就譬喻生空、法空,也就是人空、法空;生空,“生”是众生,也就是人,所以这就是人空。我们为什么事事都放不下?就因为人没有空。为什么也舍不了什么?就因为法没有空;法没有空,所以什么都放不下。人没有空,就有种种的执着。人空、法空,这不是就是说的,真要空!
以前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有一天,就有居士请佛去应供;所有的菩萨、大比丘和佛都出去应供,只留下一位小沙弥在看门口。这时刚巧又有一个居士也来请僧人去应供,给孤独园没有其他僧人,于是就请这小沙弥去应供。到那儿,这个居士设备得非常丰富的斋饭,小沙弥吃得非常饱,这个“苦行”行得也很圆满;可是受人的供养,不是白白受供养,要用法来换、要用法来布施。居士用的是财施,出家人就要用法施,布施法。佛和菩萨、大比丘到外边去应供,吃完饭之后,一定要给说法,以法布施给众生。
可是这个小沙弥,他也不会说法,应供是应了,作法布施,他就没有“咒”念了;但是这个在家的居士,不知道这小沙弥不会说法,就跪着请求这小沙弥给说法。在印度的规矩,居士闻法,要跪到那个地方叩头,五体投地。这个居士跪到那个地方也不抬头,这个小沙弥“神通广大”,怎么样啊?他就从法座上下来,偷偷地跑了。
这个居士跪了很久,在那儿五体投地,等着说法;等,也听不见法。大约跪的时间最低限度有半点钟了,他偷偷抬起头望一望,看看怎么这个小沙弥不说法呢?他一望,看见法座上,啊!人也没有了,法也没有了!即刻悟到“人空、法空”这个理,就开悟了,证了初果。证了初果,就得要谢法;于是就跑到祇树给孤独园去找这个小沙弥,准备向他叩头顶礼来谢法。
小沙弥跑回去,你说怎么样啊?把自己关到房里,把门锁上;这个居士到这儿,就敲门。小沙弥吓得不得了,“我没有说法,他跟着我到祇树给孤独园,同我要法来了!这怎么办呢?”这个居士在外边敲门,他就在里边害怕,用手这么顶着门,不叫他进来。这一生恐惧心,着急到极点了,他也开悟了,证得初果了!当时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是这样的,居士也证果,沙弥也可以证果,都可以得到人空、法空;可是现在到末法的时候,很少人能明白这人空、法空的道理了。
这个“米”就是生空智,比较粗一点;“面”就是法空智,比较细一点。得到人空、法空这种的智慧,这叫“米、面”;米、面,也是譬喻“正道”,得正道。
———摘自宣化上人《妙法莲华经浅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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