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 #阳光信用#
无人问津也好,技不如人也罢,你要试着安静下来,去做自己该做的事,而不是让烦躁和焦虑,毁掉了你本就不多的热情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回不去了。或者应该说,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安东尼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回不去了。或者应该说,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安东尼
无人问津也好,技不如人也罢,你要试着安静下来,去做自己该做的事,而不是让烦躁和焦虑,毁掉了你本就不多的热情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回不去了。或者应该说,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安东尼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回不去了。或者应该说,总觉得,自己回不去了 ——安东尼
风水招桃花的方法
催旺桃花位:放在桃花位上的花的旺运效果十分明显。花的颜色以鲜艳的颜色如红、黄为佳,花的数目加倍。把你的床放在桃花的位置上,当然,桃花的效果是最明显的。点亮桃花。如果桃花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试着打开窗帘,让阳光充足,让桃花开放,让桃花尽快打开。如果桃花的光线不是很好,可以在桃花上放一盏台灯,按一盏小灯等,照亮桃花,这样就能让桃花更加繁荣。
#幸运星指南##好运# #五行#
催旺桃花位:放在桃花位上的花的旺运效果十分明显。花的颜色以鲜艳的颜色如红、黄为佳,花的数目加倍。把你的床放在桃花的位置上,当然,桃花的效果是最明显的。点亮桃花。如果桃花在阳光充足的地方,试着打开窗帘,让阳光充足,让桃花开放,让桃花尽快打开。如果桃花的光线不是很好,可以在桃花上放一盏台灯,按一盏小灯等,照亮桃花,这样就能让桃花更加繁荣。
#幸运星指南##好运# #五行#
【【以案释法】开学季,孩子开学,骗子开工】开学季
孩子开学,骗子开工
孩子走进学校成为一名学生开启一个新的身份,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很重要。因此,如何让孩子进入一所好学校就成为了诸多家长面临的难题。
恰恰就是在这种时候诈骗分子会乘虚而入,打着包办入学的旗号蒙骗在孩子升学路上焦头烂额的家长。
01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的一天,张某给王某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能力给自己和朋友的孩子办理入学手续,以便顺利进入某外国语小学就读。王某没有否认,表示可以帮忙试一试,并提出一个名额3万元的要求。张某欣然同意,在三个月内陆续给了王某44万元人民币,以便王某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谁曾想王某自己既没有能力帮孩子代办入学保证孩子顺利就读,也没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助孩子入学,张某已经掉进了一场骗局中。
2021年6月,张某询问王某,孩子上学的事情办得如何了,王某保证手续正在办理中,孩子肯定能顺利上学。7月,张某再一次联系王某,王某搪塞说找了另外一个人办理,对方肯定能让孩子入学校。此时的张某对王某仍旧没有一丝怀疑。
8月20日,眼看着就到了快要上学的日子,张某又一次联系王某,王某撒谎说孩子的信息已经被学校拿走了,等通知就可以了。然而一周后,张某什么也没有等到,这时,王某见谎言无法掩盖,才同张某承认,自己并没有能力帮助孩子入学,而自己诈骗得来的钱财也已经全部用于吃喝玩乐,一分不剩了。
02
检察官说法
王某虚构自己能为张某所请托的孩子办理进入特定小学的事实,收受张某办理费用人民币4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在其后谎称自己正在办理拖延,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昌平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检察官提醒
孩子上学是头等大事,家长“上学心切”情有可原,但是“托关系”上学并不可取。一则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侵害了他人的潜在利益;二则“走后门”暗藏隐患,子女升学无小事,莫让捷径变成陷阱,耽误升学遗憾终生。因此各位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保持理性擦亮眼睛,走合法正规途径,让孩子们阳光入学。
来源:昌平检察
孩子开学,骗子开工
孩子走进学校成为一名学生开启一个新的身份,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很重要。因此,如何让孩子进入一所好学校就成为了诸多家长面临的难题。
恰恰就是在这种时候诈骗分子会乘虚而入,打着包办入学的旗号蒙骗在孩子升学路上焦头烂额的家长。
01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的一天,张某给王某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中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能力给自己和朋友的孩子办理入学手续,以便顺利进入某外国语小学就读。王某没有否认,表示可以帮忙试一试,并提出一个名额3万元的要求。张某欣然同意,在三个月内陆续给了王某44万元人民币,以便王某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谁曾想王某自己既没有能力帮孩子代办入学保证孩子顺利就读,也没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助孩子入学,张某已经掉进了一场骗局中。
2021年6月,张某询问王某,孩子上学的事情办得如何了,王某保证手续正在办理中,孩子肯定能顺利上学。7月,张某再一次联系王某,王某搪塞说找了另外一个人办理,对方肯定能让孩子入学校。此时的张某对王某仍旧没有一丝怀疑。
8月20日,眼看着就到了快要上学的日子,张某又一次联系王某,王某撒谎说孩子的信息已经被学校拿走了,等通知就可以了。然而一周后,张某什么也没有等到,这时,王某见谎言无法掩盖,才同张某承认,自己并没有能力帮助孩子入学,而自己诈骗得来的钱财也已经全部用于吃喝玩乐,一分不剩了。
02
检察官说法
王某虚构自己能为张某所请托的孩子办理进入特定小学的事实,收受张某办理费用人民币4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在其后谎称自己正在办理拖延,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昌平人民检察院已经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检察官提醒
孩子上学是头等大事,家长“上学心切”情有可原,但是“托关系”上学并不可取。一则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侵害了他人的潜在利益;二则“走后门”暗藏隐患,子女升学无小事,莫让捷径变成陷阱,耽误升学遗憾终生。因此各位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保持理性擦亮眼睛,走合法正规途径,让孩子们阳光入学。
来源:昌平检察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