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预计全年物流需求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社会物流总额增长在9%-10%】[哈哈][围观]
11月,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在此背景下,物流需求延续前期的中高速增长,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进口物流显著改善。物流业务表现活跃,行业景气指数维持较高水平。同时,物流企业经营成本依然较大,中小企业盈利改善尚不明显。
一、物流需求端延续恢复走势,创新引领作用显现
(一)物流需求延续平稳增长,增速稳中趋缓
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88.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7%,两年年均增长6.3%,同比增速、年均增速较1-10月分别回落0.8和0.2个百分点。
从累计看,社会物流总额与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同步,增速与前期相比有所放缓,可比增长年内首次回落至10%以下。从当月看,可比增长在4%左右波动,仍处于较低增长水平。综合来看,11月份受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因素影响,需求恢复面临较多制约,累计增速环比略有放缓。但也要看到,物流运行总体恢复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增速同比仍提高6.7个百分点,物流需求恢复的韧性依然较强、潜力较大。
(二)物流需求结构调整,进口物流需求明显改善
工业品物流需求稳中有升。1-11月,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10.1%,比1-10月回落0.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1%。从当月来看,同比增长3.8%,比上月略有加快。综合来看,随着保供稳价、助企纾困等政策措施的有力推进,11月份工业物流增速连续两个月小幅回升。
从工业物流结构看,11月制造业物流是引领工业物流回升的主要动力。制造业增速比上个月上升 0.4 个百分点;其中特别是高技术和装备制造业引同比分别增长15.1%、5.5%,增速较上月分别加快0.4、0.8个百分点,分别拉动增长2.3、2.0个百分点,对工业物流增长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进口物流量有所改善。1-11月,进口物流量同比下降0.2%;当月进口物流量止跌回升,同比增长8.9%。在工业生产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缓等因素影响下,特别是在煤炭带动下,进口物流量有所改善。
从不同货类看,大宗商品方面,煤炭进口量显著回升,铁矿砂、原油、大豆等商品依然偏弱。1-11月我国煤及褐煤进口量增长10.6%,11月当月增长超过200%;1-11月铁矿砂进口量累计下降3.2%;原油下降7.3%;大豆下降5.5%。装备制造方面,各主要产品进口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集成电路增长19.3%;汽车(包括底盘)增长7.1%。
单位与居民物流小幅回落。1-11月,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11.4%,两年平均增长12.6%,同比增速、年均增速比1-10月均有不同程度回落。其中,网络零售虽仍保持较快增长,但增速也同步有所回落。前11个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3.2%,比1-10月回落1.4个百分点。综合来看,11月以来受到疫情散发多发及同期基数等因素影响,与消费相关的单位与居民物流呈现稳中趋缓的特点。
二、物流供给适应能力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一)物流市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服务供给充足
1-11月,物流业总收入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5.0%,两年平均增长8.2%。物流市场收入年内保持15%以上的高速增长,两年年均增长超过8%,物流业发展的动力活力依然较强,主体活跃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从结构看,运输物流领域占比超过6成,相关物流收入增势良好,同比增长15%,有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快递邮政领域收入规模同比增长18.5%,新兴领域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对物流市场规模恢复贡献更为显著。
(二)物流供需同步改善,景气指数小幅回升
1-11月,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平均为53.6%,维持较高景气水平。11月当月物流业景气指数小幅回升,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供需两端均有回升。业务量指数为53.6%,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新订指数为56.1%,比上月上升3.4个百分点。显示物流供需两端活动均有所加快,物流服务供应能力持续提升,物流需求增长潜力依然较大。
二是物流服务价格指数高位趋稳。今年以来,物流供需总体平稳,物流服务价格水平位于较高水平。从不同运输方式来看,沿海运输市场行情继续向好,综合指数高位上涨;外贸集装箱基本平稳,综合指数小幅震荡。1-11月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平均为1288.64点,同比增长27.6%;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平均为2546.41点,同比增长175.1%。公路物流运输市场进一步改善,价格水平升至年内高点。1-11月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平均100.1%,同比增长1.8%。
(三)物流企业盈利能力尚处恢复期,成本压力有所增加
重点调查数据显示,1-10月重点物流企业物流业务利润增长33.2%,收入利润率4.3%,利润增速、利润率环比前期均略有回落。具体来看,物流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重点企业利润总体增长,亏损面持续缩小。1-10月份,超过五成物流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占55.0%。企业亏损面为23.3%,同比缩小5.9个百分点。多数领域效益状况总体好于疫情前,有近30%的企业利润额增速超过10%。
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有所提升。10月末,重点物流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同比减少14天,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结合上游工业数据,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同比缩短3.8天,两项数据同步回落显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资金流转效率较前期略有改善,资金使用率有所提高。
三是企业经营成本有所上涨。随着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加之部分领域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物流企业经营成本压力有所增加。1-10月物流企业每百元物流收入中的成本连续两个月上涨,同比增长2%。
四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压力依然较大。1-10月,重点调查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利润额同比增长仅为3%,增速明显低于重点企业平均水平;收入利润率仍低于调查企业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综合来看,1-11月物流运行总体平稳,物流需求维持中高速增长,物流供给维持较高水平,服务价格稳中有升。在此背景下,物流行业景气水平良好,物流企业经营活动持续恢复,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结合上下游来看,产业链、资金链运行效率较前期有所改善。从后期走势看,景气指数中的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升至62%较高水平,表明物流企业对市场恢复信心较强。预计全年物流需求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社会物流总额增长在9-10%。
11月,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在此背景下,物流需求延续前期的中高速增长,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进口物流显著改善。物流业务表现活跃,行业景气指数维持较高水平。同时,物流企业经营成本依然较大,中小企业盈利改善尚不明显。
一、物流需求端延续恢复走势,创新引领作用显现
(一)物流需求延续平稳增长,增速稳中趋缓
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88.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7%,两年年均增长6.3%,同比增速、年均增速较1-10月分别回落0.8和0.2个百分点。
从累计看,社会物流总额与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同步,增速与前期相比有所放缓,可比增长年内首次回落至10%以下。从当月看,可比增长在4%左右波动,仍处于较低增长水平。综合来看,11月份受国内疫情多发散发因素影响,需求恢复面临较多制约,累计增速环比略有放缓。但也要看到,物流运行总体恢复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增速同比仍提高6.7个百分点,物流需求恢复的韧性依然较强、潜力较大。
(二)物流需求结构调整,进口物流需求明显改善
工业品物流需求稳中有升。1-11月,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10.1%,比1-10月回落0.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1%。从当月来看,同比增长3.8%,比上月略有加快。综合来看,随着保供稳价、助企纾困等政策措施的有力推进,11月份工业物流增速连续两个月小幅回升。
从工业物流结构看,11月制造业物流是引领工业物流回升的主要动力。制造业增速比上个月上升 0.4 个百分点;其中特别是高技术和装备制造业引同比分别增长15.1%、5.5%,增速较上月分别加快0.4、0.8个百分点,分别拉动增长2.3、2.0个百分点,对工业物流增长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进口物流量有所改善。1-11月,进口物流量同比下降0.2%;当月进口物流量止跌回升,同比增长8.9%。在工业生产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缓等因素影响下,特别是在煤炭带动下,进口物流量有所改善。
从不同货类看,大宗商品方面,煤炭进口量显著回升,铁矿砂、原油、大豆等商品依然偏弱。1-11月我国煤及褐煤进口量增长10.6%,11月当月增长超过200%;1-11月铁矿砂进口量累计下降3.2%;原油下降7.3%;大豆下降5.5%。装备制造方面,各主要产品进口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集成电路增长19.3%;汽车(包括底盘)增长7.1%。
单位与居民物流小幅回落。1-11月,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11.4%,两年平均增长12.6%,同比增速、年均增速比1-10月均有不同程度回落。其中,网络零售虽仍保持较快增长,但增速也同步有所回落。前11个月,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3.2%,比1-10月回落1.4个百分点。综合来看,11月以来受到疫情散发多发及同期基数等因素影响,与消费相关的单位与居民物流呈现稳中趋缓的特点。
二、物流供给适应能力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一)物流市场规模保持较快增长,服务供给充足
1-11月,物流业总收入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5.0%,两年平均增长8.2%。物流市场收入年内保持15%以上的高速增长,两年年均增长超过8%,物流业发展的动力活力依然较强,主体活跃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从结构看,运输物流领域占比超过6成,相关物流收入增势良好,同比增长15%,有效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快递邮政领域收入规模同比增长18.5%,新兴领域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对物流市场规模恢复贡献更为显著。
(二)物流供需同步改善,景气指数小幅回升
1-11月,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平均为53.6%,维持较高景气水平。11月当月物流业景气指数小幅回升,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供需两端均有回升。业务量指数为53.6%,比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新订指数为56.1%,比上月上升3.4个百分点。显示物流供需两端活动均有所加快,物流服务供应能力持续提升,物流需求增长潜力依然较大。
二是物流服务价格指数高位趋稳。今年以来,物流供需总体平稳,物流服务价格水平位于较高水平。从不同运输方式来看,沿海运输市场行情继续向好,综合指数高位上涨;外贸集装箱基本平稳,综合指数小幅震荡。1-11月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平均为1288.64点,同比增长27.6%;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平均为2546.41点,同比增长175.1%。公路物流运输市场进一步改善,价格水平升至年内高点。1-11月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平均100.1%,同比增长1.8%。
(三)物流企业盈利能力尚处恢复期,成本压力有所增加
重点调查数据显示,1-10月重点物流企业物流业务利润增长33.2%,收入利润率4.3%,利润增速、利润率环比前期均略有回落。具体来看,物流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重点企业利润总体增长,亏损面持续缩小。1-10月份,超过五成物流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占55.0%。企业亏损面为23.3%,同比缩小5.9个百分点。多数领域效益状况总体好于疫情前,有近30%的企业利润额增速超过10%。
二是资金使用效率有所提升。10月末,重点物流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同比减少14天,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结合上游工业数据,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同比缩短3.8天,两项数据同步回落显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资金流转效率较前期略有改善,资金使用率有所提高。
三是企业经营成本有所上涨。随着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加之部分领域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物流企业经营成本压力有所增加。1-10月物流企业每百元物流收入中的成本连续两个月上涨,同比增长2%。
四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压力依然较大。1-10月,重点调查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利润额同比增长仅为3%,增速明显低于重点企业平均水平;收入利润率仍低于调查企业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综合来看,1-11月物流运行总体平稳,物流需求维持中高速增长,物流供给维持较高水平,服务价格稳中有升。在此背景下,物流行业景气水平良好,物流企业经营活动持续恢复,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结合上下游来看,产业链、资金链运行效率较前期有所改善。从后期走势看,景气指数中的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升至62%较高水平,表明物流企业对市场恢复信心较强。预计全年物流需求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社会物流总额增长在9-10%。
【出口转内销,怎么才能转好? 质量不能内外有别】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通知》,旨在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进入国内市场的标准衔接问题,牢牢牵住提升供给质量这个“牛鼻子”,更好满足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要。
早在2020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并将“三同”适用范围从食品农产品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此次《通知》强调为“三同”内外贸产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采取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推动出台支持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等各种方式,指导更多有意愿的外贸企业参与“三同”。可以说,这是对认识和实践“三同”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
受疫情反复和输入性通胀等外部环境冲击,我国出口行业企业面临订单减少、原料和用工成本提高等问题,“有单不敢接、增收不增利”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作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市场,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提供了广阔空间,越来越多外贸企业主动融入国内市场大循环,积极推进出口转内销。
不过,出口转内销并不是简单地转个方向。当前,国内市场消费升级势头不减,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供给速度都有更高要求,而不少外贸企业长期按订单生产,缺乏对国内市场准入机制和消费者需求的了解。面对内外标准不一致、品牌认知度不高、销售渠道拓展难等问题,外贸企业如果只为一时之需而匆匆转内销,极有可能以失败收场。
“三同”正如供给侧的一场质量革命。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不用再按不同标准生产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产品,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也契合了外贸企业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转型升级,更好对接国内消费市场的迫切需要。企业应把对标先进标准作为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抵抗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路径,用好打造品牌的最佳机遇期。
落实“三同”也是推动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与一体化发展,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企业要担好主体责任,以此为契机着力实施技术更新换代,不断提升质量供给水平;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要持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内外贸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政府部门要突出引导和监管职能,加快建设“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国内外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帮助出口企业搭建内销宣传推广平台,精准对接消费需求。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加强产品质量建设,“三同”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划出了高标准、提出了硬举措,内贸、外贸产品将实现同台竞技。相信在各方联动下,“三同”将加快缩短国内外市场由于标准和管理要求差异导致的质量差距和信任差距,为国内市场带来更多优势供给,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郭静原 来源:经济日报)
早在2020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并将“三同”适用范围从食品农产品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此次《通知》强调为“三同”内外贸产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采取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推动出台支持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等各种方式,指导更多有意愿的外贸企业参与“三同”。可以说,这是对认识和实践“三同”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
受疫情反复和输入性通胀等外部环境冲击,我国出口行业企业面临订单减少、原料和用工成本提高等问题,“有单不敢接、增收不增利”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作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市场,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提供了广阔空间,越来越多外贸企业主动融入国内市场大循环,积极推进出口转内销。
不过,出口转内销并不是简单地转个方向。当前,国内市场消费升级势头不减,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供给速度都有更高要求,而不少外贸企业长期按订单生产,缺乏对国内市场准入机制和消费者需求的了解。面对内外标准不一致、品牌认知度不高、销售渠道拓展难等问题,外贸企业如果只为一时之需而匆匆转内销,极有可能以失败收场。
“三同”正如供给侧的一场质量革命。对于外贸企业来说,不用再按不同标准生产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产品,可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也契合了外贸企业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转型升级,更好对接国内消费市场的迫切需要。企业应把对标先进标准作为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抵抗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路径,用好打造品牌的最佳机遇期。
落实“三同”也是推动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与一体化发展,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企业要担好主体责任,以此为契机着力实施技术更新换代,不断提升质量供给水平;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要持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内外贸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政府部门要突出引导和监管职能,加快建设“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国内外标准比对与报告制度,帮助出口企业搭建内销宣传推广平台,精准对接消费需求。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加强产品质量建设,“三同”为企业生产和经营划出了高标准、提出了硬举措,内贸、外贸产品将实现同台竞技。相信在各方联动下,“三同”将加快缩短国内外市场由于标准和管理要求差异导致的质量差距和信任差距,为国内市场带来更多优势供给,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郭静原 来源:经济日报)
【榆林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深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今年以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举措,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等行业准入规则,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办证环节、节约办证时间、激发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存量为316996户,同比增长11.39%;其中企业主体93358户,同比增长15.06%;农民专业合作社11219户,同比增长3.05%;个体工商户212419户,同比增长10.32%。
提升“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比例。对审批层级在市及市以下事项,在省清单直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基础上,从“优化审批服务”事项中进位提档3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采取“先发证,后监管”模式,指导县市区率先推行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大大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即时审批。
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等关系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等事项,不具备“实行告知承诺”或部分“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压缩审批时间、压减申请材料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实现“一门一网”、一窗通办,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企业,重点做好经营许可条件的核查,积极引入风险分类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的规则,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推进数字化治理能力。以商事登记“一网通”系统为核心,建立“证照分离”与“开办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的改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按照“一窗受理、一套流程、一个标准、一张表单、一网通办”要求,市场监管领域市及市以下实施审批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系统。https://t.cn/A6xKuhOs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存量为316996户,同比增长11.39%;其中企业主体93358户,同比增长15.06%;农民专业合作社11219户,同比增长3.05%;个体工商户212419户,同比增长10.32%。
提升“实行告知承诺”事项比例。对审批层级在市及市以下事项,在省清单直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基础上,从“优化审批服务”事项中进位提档3项改为“实行告知承诺”事项。采取“先发证,后监管”模式,指导县市区率先推行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大大简化审批流程,实现即时审批。
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等关系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等事项,不具备“实行告知承诺”或部分“实行告知承诺”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压缩审批时间、压减申请材料等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实现“一门一网”、一窗通办,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企业,重点做好经营许可条件的核查,积极引入风险分类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的规则,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推进数字化治理能力。以商事登记“一网通”系统为核心,建立“证照分离”与“开办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的改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按照“一窗受理、一套流程、一个标准、一张表单、一网通办”要求,市场监管领域市及市以下实施审批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系统。https://t.cn/A6xKuh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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