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透男人的人性,给女人的5条忠告。
1、男人都是不讲感情的,但是男人他讲恩情,所以有一句话,叫做一日夫妻百日恩。
如果有一天他还对你有感情,一定不是那种激情的爱,他一定会说这个女人,是我孩子的妈,这个女人在我二十多岁时,跟我吃过很多苦,他一定是讲这些恩情的,这个就是男人的天性。
很多女人就是总是以那种情啊,爱呀,小浪漫啊,来要求自己的男人。
当男人给不了这些东西的时候,女人就觉得这个男人不爱她了,其实不是的,男人的爱,是一种隐忍的爱。
他嘴上不说,不代表他心里没有,他嘴上说了,也不代表他心里真有,所有那种短时间的激情,在男人看来都是一时的。
真正要想锁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陪他走过风风雨雨,他才会把你真正放在心里。
有些女孩子总想着,找一个成功男人,直接收割,往往最后换来都是一场空。
因为真正有智慧的男人,是不会为了一时的激情,而割舍掉多年风雨有恩情的人,当然,除非你遇到的是蠢男人。
所以你要想真正和一个男人走的长久,就必须要能熬的住,跟他从一无所有走到应有尽有,这时男人就不会轻易放弃你。
2、谈恋爱和结婚是两件事,谈恋爱一定要找你爱的,但结婚一定要找爱你的。
谁爱谁更多,谁就会为谁付出更多,而付出多的那个,已经注定了会成为受伤的那个,爱情的伤,成本不算高,还能受的起。
但婚姻的伤,成本太高,够你喝一壶的。
有的朋友会说,我爱的,我可能会受伤,但爱我的,我看着没感觉,生活在一起也是度日如年啊。
我不是告诉你了,恋爱时找你爱你的,多谈几个,爱够了也伤够了,自然就把爱情看透了,这时在爱你的人里,挑一个你看的顺眼的,搭伙过日子就行了。
爱情是个较真的事,眼里不能揉一点沙子,婚姻是个凑合的事,眼里要能装的下石头。
记住,你越在乎一段关系,这段关系越容易结束,你没那么在乎的,反而能长久,因为人性本践,你一但在乎他,你就给他戴上了皇冠,他就把你当成了奴仆,残酷吧!
其实你的身边没有坏人,是你把他惯坏了而已。
3、如果一个男人跟你说,我养你,这是爱你的意思吗?
别傻了,难道养猪,就代表爱猪吗?我都已经说的够直接了吧,他不让你出去工作,不是为了爱你,而是为了让你失去自力更生的能力,让你的世界没他不行,这样他日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欺负你,他在外面沾花惹草,你连管都不敢管,因为你没他就没饭吃,这和乞丐天天在乞讨有区别吗?
醒醒吧,即使你家务做的再好,饭菜做得再香,地板拖的再干净,都不如上班挣那个两三千块钱来的安全,因为在这个男人眼里,即使你为家庭付出再多,他都会认为你在家闲着,而他在工作,其实他那个工作,根本没有你在家里干的活多,你又做饭,又洗衣服,又带孩子,又照顾老公,一人身兼数职,而且早上起大早,晚上要熬夜,还没有休息日,在公公婆婆和外人的眼里,你还是个闲人。
背后被指指点点不说,老公一旦心情不爽,还会对你发脾气,还拿经济制裁你,更可怕的是,他养了你十年,你人老周黄,快要奔四,能力没有,口袋空空,思想幼稚,这时人家在跟你来个离婚,把你一蹬,你立刻眼前一片迷茫,这十年你天天活干的最多,钱拿的最少,气受了一堆,比谁都卑微,就是因为相信了男人的嘴,切记,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千万不要吃软饭,吃软饭,身体舒服,精神崩溃。
所以“我养你”这三个字你只能当听个笑话就得了!千万别当真!即使男人愿意养你,你也要有养自己的能力。
要让他觉得能养你是他的荣幸,而不是你的依赖。只有这样他才更心甘情愿,你才更有价值和魅力。
有选择权的生活,才能得到最起码的快乐,无论什么时候都别放弃奋斗,不管别人能给你什么,你可以欣然接受,也可以没有顾虑的拒绝,比有人养你更靠谱的,是你自己可以养自己。身为一个女人,不要整天纠结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你早晚会明白,前途比爱情重要。
你要是强大的话,1,不会缺男人,2.也根本不需要男人,男人喜欢在什么女人身上花钱,答案是自己能赚钱的女人,利益是人类交往的根本,当你长时间无法给予对方好处时,无论你人品多好,性格多友善,都会像垃圾一样被扔掉。
4、男人都很喜欢跟女人开玩笑,特别是喜欢跟那种热情奔放的女人说话。
比如在饭局上,那种谈笑风生,爱抢风头的女人最受男人的追捧,但是,那只是一种娱乐的需要而已,男人找女人做老婆的时候。
他们最喜欢的不是在饭局上话最多的女人,而恰恰是话最少的女人,男人在表面上,看似很喜欢那种花枝招展风情万种的女人。
其实,真正有品位的男人在骨子里,最关注的却是那种举止内敛,说话谨小慎微的女人,这种女人在男人眼里最有魅力,那种经常会脸红的女人,最让男人着迷,一旦遇到魂不守舍。
可是现在,脸会红的人,越来越少了。
5、你千万不要对男人有过高期望,男人天生就不是长情的物种。
喜新厌旧,贪得无厌,都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很多女人之所以受伤,就是因为把男人想象的太好了。
把恋爱期的那个他,当成了真实的他,后来慢慢就发现这个人这么变了,怎么不爱我了?
其实是你搞错了,恋爱期的那个他根本不是真实的他,那只是他的伪装和表演。
如果把你和狼关在一起,你会同意吗?肯定不会,因为你知道狼是会咬人的。
那你为什么愿意对男人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因为你相信了男人不是狼,而是一只温驯的狗,是你被他的伪装给欺骗了,他本质就是一只狼。
从你跟他在一起那天开始,你就要明白,要跟他保持适当距离,要时刻保护好自己,没有哪个男人会真正专一于一个女人,除非他口袋的筹码还不够,他事业的成就还不够。
一个男人如果外面干干净净,或许是因为他不够优秀,真正优秀的男人,会自然吸引到异性的青睐,这属于自然规律。
真正有智慧的女人,要能看懂这一切,结婚前睁大双眼,结婚后睁只眼闭只眼,不要总想刨根问底,任何东西都是远观才完美,近看都没法看。
他能够对你喜新厌旧去外面招蜂引蝶,他就早晚会厌倦那些蜂和蝶,根本不需要你去闹什么,傻女人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你越闹,他反而越觉得外面那些蜂和蝶越好,这只会加深他对你的厌烦,不懂心机的女人,注定一辈子受伤。#情感##情感加油站#
1、男人都是不讲感情的,但是男人他讲恩情,所以有一句话,叫做一日夫妻百日恩。
如果有一天他还对你有感情,一定不是那种激情的爱,他一定会说这个女人,是我孩子的妈,这个女人在我二十多岁时,跟我吃过很多苦,他一定是讲这些恩情的,这个就是男人的天性。
很多女人就是总是以那种情啊,爱呀,小浪漫啊,来要求自己的男人。
当男人给不了这些东西的时候,女人就觉得这个男人不爱她了,其实不是的,男人的爱,是一种隐忍的爱。
他嘴上不说,不代表他心里没有,他嘴上说了,也不代表他心里真有,所有那种短时间的激情,在男人看来都是一时的。
真正要想锁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陪他走过风风雨雨,他才会把你真正放在心里。
有些女孩子总想着,找一个成功男人,直接收割,往往最后换来都是一场空。
因为真正有智慧的男人,是不会为了一时的激情,而割舍掉多年风雨有恩情的人,当然,除非你遇到的是蠢男人。
所以你要想真正和一个男人走的长久,就必须要能熬的住,跟他从一无所有走到应有尽有,这时男人就不会轻易放弃你。
2、谈恋爱和结婚是两件事,谈恋爱一定要找你爱的,但结婚一定要找爱你的。
谁爱谁更多,谁就会为谁付出更多,而付出多的那个,已经注定了会成为受伤的那个,爱情的伤,成本不算高,还能受的起。
但婚姻的伤,成本太高,够你喝一壶的。
有的朋友会说,我爱的,我可能会受伤,但爱我的,我看着没感觉,生活在一起也是度日如年啊。
我不是告诉你了,恋爱时找你爱你的,多谈几个,爱够了也伤够了,自然就把爱情看透了,这时在爱你的人里,挑一个你看的顺眼的,搭伙过日子就行了。
爱情是个较真的事,眼里不能揉一点沙子,婚姻是个凑合的事,眼里要能装的下石头。
记住,你越在乎一段关系,这段关系越容易结束,你没那么在乎的,反而能长久,因为人性本践,你一但在乎他,你就给他戴上了皇冠,他就把你当成了奴仆,残酷吧!
其实你的身边没有坏人,是你把他惯坏了而已。
3、如果一个男人跟你说,我养你,这是爱你的意思吗?
别傻了,难道养猪,就代表爱猪吗?我都已经说的够直接了吧,他不让你出去工作,不是为了爱你,而是为了让你失去自力更生的能力,让你的世界没他不行,这样他日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欺负你,他在外面沾花惹草,你连管都不敢管,因为你没他就没饭吃,这和乞丐天天在乞讨有区别吗?
醒醒吧,即使你家务做的再好,饭菜做得再香,地板拖的再干净,都不如上班挣那个两三千块钱来的安全,因为在这个男人眼里,即使你为家庭付出再多,他都会认为你在家闲着,而他在工作,其实他那个工作,根本没有你在家里干的活多,你又做饭,又洗衣服,又带孩子,又照顾老公,一人身兼数职,而且早上起大早,晚上要熬夜,还没有休息日,在公公婆婆和外人的眼里,你还是个闲人。
背后被指指点点不说,老公一旦心情不爽,还会对你发脾气,还拿经济制裁你,更可怕的是,他养了你十年,你人老周黄,快要奔四,能力没有,口袋空空,思想幼稚,这时人家在跟你来个离婚,把你一蹬,你立刻眼前一片迷茫,这十年你天天活干的最多,钱拿的最少,气受了一堆,比谁都卑微,就是因为相信了男人的嘴,切记,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千万不要吃软饭,吃软饭,身体舒服,精神崩溃。
所以“我养你”这三个字你只能当听个笑话就得了!千万别当真!即使男人愿意养你,你也要有养自己的能力。
要让他觉得能养你是他的荣幸,而不是你的依赖。只有这样他才更心甘情愿,你才更有价值和魅力。
有选择权的生活,才能得到最起码的快乐,无论什么时候都别放弃奋斗,不管别人能给你什么,你可以欣然接受,也可以没有顾虑的拒绝,比有人养你更靠谱的,是你自己可以养自己。身为一个女人,不要整天纠结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你早晚会明白,前途比爱情重要。
你要是强大的话,1,不会缺男人,2.也根本不需要男人,男人喜欢在什么女人身上花钱,答案是自己能赚钱的女人,利益是人类交往的根本,当你长时间无法给予对方好处时,无论你人品多好,性格多友善,都会像垃圾一样被扔掉。
4、男人都很喜欢跟女人开玩笑,特别是喜欢跟那种热情奔放的女人说话。
比如在饭局上,那种谈笑风生,爱抢风头的女人最受男人的追捧,但是,那只是一种娱乐的需要而已,男人找女人做老婆的时候。
他们最喜欢的不是在饭局上话最多的女人,而恰恰是话最少的女人,男人在表面上,看似很喜欢那种花枝招展风情万种的女人。
其实,真正有品位的男人在骨子里,最关注的却是那种举止内敛,说话谨小慎微的女人,这种女人在男人眼里最有魅力,那种经常会脸红的女人,最让男人着迷,一旦遇到魂不守舍。
可是现在,脸会红的人,越来越少了。
5、你千万不要对男人有过高期望,男人天生就不是长情的物种。
喜新厌旧,贪得无厌,都是男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很多女人之所以受伤,就是因为把男人想象的太好了。
把恋爱期的那个他,当成了真实的他,后来慢慢就发现这个人这么变了,怎么不爱我了?
其实是你搞错了,恋爱期的那个他根本不是真实的他,那只是他的伪装和表演。
如果把你和狼关在一起,你会同意吗?肯定不会,因为你知道狼是会咬人的。
那你为什么愿意对男人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因为你相信了男人不是狼,而是一只温驯的狗,是你被他的伪装给欺骗了,他本质就是一只狼。
从你跟他在一起那天开始,你就要明白,要跟他保持适当距离,要时刻保护好自己,没有哪个男人会真正专一于一个女人,除非他口袋的筹码还不够,他事业的成就还不够。
一个男人如果外面干干净净,或许是因为他不够优秀,真正优秀的男人,会自然吸引到异性的青睐,这属于自然规律。
真正有智慧的女人,要能看懂这一切,结婚前睁大双眼,结婚后睁只眼闭只眼,不要总想刨根问底,任何东西都是远观才完美,近看都没法看。
他能够对你喜新厌旧去外面招蜂引蝶,他就早晚会厌倦那些蜂和蝶,根本不需要你去闹什么,傻女人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你越闹,他反而越觉得外面那些蜂和蝶越好,这只会加深他对你的厌烦,不懂心机的女人,注定一辈子受伤。#情感##情感加油站#
读柏瑞尔·马卡姆的《夜航西飞》时,看到书评反复提及卡伦·布里克森的《走出非洲》,所以读完那本书,就随即捧起了这一本。
“反复提及”,是因为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女性,她们都在叙写非洲,都经历过战争,也都在书中提到了丹尼斯·芬奇-哈顿……所以她们常常被拿来作比较,她们写的书更是如此。我也是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因此才会拜读这本《走出非洲》。
不得不说,有了比较也就有了分别,有了分别就会生出高下优劣。可接连读完这两本书后,我发觉,这种比较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甚至说,不排除某些和我一样,因为“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所以才去阅读或者干脆不读《走出非洲》的人,会错过去领略《走出非洲》的美,会错过去感受《走出非洲》的好。虽说这两本书,所述皆是作者在非洲的生活,她们遇见的人、她们经历的事、她们眼中的动物与风景、她们的感受与重生……但毕竟两位作家的职业不同,性格不同,视角不同,因此注定笔下的内容也会不同。在我看来,二者叙述内容与风格的不同,就有如神与人之间的区别——不是说神比人更加高尚或超脱,而是各有其特质——神有神的克制与冷静,人有人的鲜活与多情。
关于这本书,普遍的简介是说,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作者以一个殖民者和基督徒的身份走进了美丽的非洲……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从字里行间表达了对非洲人民的热爱、同情和眷恋,以及非洲土著人对主人公的尊重和爱戴。”
的确,翻开此书,刚一开篇便无限丰饶,好长一段描述风光景物的优美文字,仿佛电影的开场,以下垂35度到45度的视角,广阔地俯瞰着大地,这些“优美文字”,就如同为影片专配的声音极富磁性的深邃旁白。而后种种情节,更是足见主人公在土著人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可实际上,在这本书的写作期间,也并不完全是经营农场的美妙生活,还包含像“一战”和“殖民统治”这样残酷而无奈的现实。只不过作者并未对此用力着墨。但也正因如此,才让我们感受到了在“战争”与“殖民统治”之下,普通人们真正的生活。我赞叹她正义而勇敢地宣说:“在不算太久之前,在这代人尚有记忆的时代,土著人还是这片土地无可辩驳的主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白人和白人律法的存在。”
通读此书,同样会生出我在《夜航西飞》读书笔记中写过的感触——有时我会疑惑:“令人着迷的,究竟是这个女人所书写的非洲,还是这个因非洲而书写的女人?又或者:是非洲使她的书写显得博大,还是她的书写使非洲变得不凡?”
《走出非洲》,娓娓诉说了近二十万字——恩贡农场的丰美辽阔;土著男孩卡曼提的独有沉默;林羚璐璐的百态多姿;恩格玛舞会上人们的特色歌舞;蒙巴萨美妙的景致与浓郁的风情;她与丹尼斯·芬奇-哈顿的种种经历与情谊;丹尼斯离世后,她叙述中那不言哀伤却足见哀伤的凄凄动人……直至最终,她农场经营失败,变卖家具时的种种感怀和令人动容的离别——全书不可不说丰饶深厚,可相较于这已然丰厚的“二十万字”来说,依然让人读出了种种“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我想那是非洲大地上的一事一物,那也是作者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并且我发觉,读一本书久了,就像跟一个人相处一样,会生出感情,进而再去听他/她的叙述,丰富之余,也会有更多的感同身受。
当我跨越了时空,依借着卡伦·布里克森的眼睛、口吻和感受去俯瞰非洲大陆,不仅看到了“大地浓烈而凝练的精华”和仿佛“一匹古老织锦”般的森林秘境,也看到了主人公在经历了诸多不顺后,孤独而深刻的梳理,以及梳理后,所完成的真正的自我接纳与自我救赎。
这本书,着眼细处也从不落空。若非读到《枪击事故》,我作为一个三四岁孩子的母亲,是断然不敢想象,孩子的玩闹竟会造成有人送命的悲惨局面,更无法想象,“对非洲人来说,人生的灾祸只能以赔偿的方式来抵消,至于动机,大可不必追究。”在《艰难时日》这篇,卡伦·布里克森还写道:“亚麻开花的时候,田里一片清澈的蔚蓝,宛如人间仙境。亚麻纤维又细又韧,泛着微光,摸起来有种滑腻腻的感觉,世上再没有什么产品比亚麻制品更让人心生欢喜了。看着亚麻一包包运走,你的心也随之远去,仿佛已经看到它们被做成了床单和睡袍。”我作为一个常年与纯天然面料打交道的服装设计师,读到这样的文字,又怎会不觉亲切与激动?
再说读到此书接近尾声的时候,像《艰难时日》、《山间坟墓》、《法拉和我变卖家具》这几篇,我更是接连数段地摘抄誊写。因为在这几篇的叙述中,我发现我与卡伦·布里克森的感受重叠了,我们所经历的并不相同,可我们的体会,却绝不因时间而断,亦不因地域而隔。
这就是《走出非洲》,它是一个并不以《夜航西飞》为参照的更早的存在。或许我们无法评论它是否意义非凡,但我真诚地感谢卡伦·布里克森能将这一切记录书写。每个人来到世上,都会踏上一片与之因缘深厚的大地,然后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所能记录和流传的,便是我们行于人间的痕迹。或许这些“痕迹”无人问津,渐渐被埋没;也或许会成为后世众人的辙印,越碾越深。
“反复提及”,是因为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女性,她们都在叙写非洲,都经历过战争,也都在书中提到了丹尼斯·芬奇-哈顿……所以她们常常被拿来作比较,她们写的书更是如此。我也是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因此才会拜读这本《走出非洲》。
不得不说,有了比较也就有了分别,有了分别就会生出高下优劣。可接连读完这两本书后,我发觉,这种比较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甚至说,不排除某些和我一样,因为“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所以才去阅读或者干脆不读《走出非洲》的人,会错过去领略《走出非洲》的美,会错过去感受《走出非洲》的好。虽说这两本书,所述皆是作者在非洲的生活,她们遇见的人、她们经历的事、她们眼中的动物与风景、她们的感受与重生……但毕竟两位作家的职业不同,性格不同,视角不同,因此注定笔下的内容也会不同。在我看来,二者叙述内容与风格的不同,就有如神与人之间的区别——不是说神比人更加高尚或超脱,而是各有其特质——神有神的克制与冷静,人有人的鲜活与多情。
关于这本书,普遍的简介是说,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作者以一个殖民者和基督徒的身份走进了美丽的非洲……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从字里行间表达了对非洲人民的热爱、同情和眷恋,以及非洲土著人对主人公的尊重和爱戴。”
的确,翻开此书,刚一开篇便无限丰饶,好长一段描述风光景物的优美文字,仿佛电影的开场,以下垂35度到45度的视角,广阔地俯瞰着大地,这些“优美文字”,就如同为影片专配的声音极富磁性的深邃旁白。而后种种情节,更是足见主人公在土著人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可实际上,在这本书的写作期间,也并不完全是经营农场的美妙生活,还包含像“一战”和“殖民统治”这样残酷而无奈的现实。只不过作者并未对此用力着墨。但也正因如此,才让我们感受到了在“战争”与“殖民统治”之下,普通人们真正的生活。我赞叹她正义而勇敢地宣说:“在不算太久之前,在这代人尚有记忆的时代,土著人还是这片土地无可辩驳的主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白人和白人律法的存在。”
通读此书,同样会生出我在《夜航西飞》读书笔记中写过的感触——有时我会疑惑:“令人着迷的,究竟是这个女人所书写的非洲,还是这个因非洲而书写的女人?又或者:是非洲使她的书写显得博大,还是她的书写使非洲变得不凡?”
《走出非洲》,娓娓诉说了近二十万字——恩贡农场的丰美辽阔;土著男孩卡曼提的独有沉默;林羚璐璐的百态多姿;恩格玛舞会上人们的特色歌舞;蒙巴萨美妙的景致与浓郁的风情;她与丹尼斯·芬奇-哈顿的种种经历与情谊;丹尼斯离世后,她叙述中那不言哀伤却足见哀伤的凄凄动人……直至最终,她农场经营失败,变卖家具时的种种感怀和令人动容的离别——全书不可不说丰饶深厚,可相较于这已然丰厚的“二十万字”来说,依然让人读出了种种“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我想那是非洲大地上的一事一物,那也是作者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并且我发觉,读一本书久了,就像跟一个人相处一样,会生出感情,进而再去听他/她的叙述,丰富之余,也会有更多的感同身受。
当我跨越了时空,依借着卡伦·布里克森的眼睛、口吻和感受去俯瞰非洲大陆,不仅看到了“大地浓烈而凝练的精华”和仿佛“一匹古老织锦”般的森林秘境,也看到了主人公在经历了诸多不顺后,孤独而深刻的梳理,以及梳理后,所完成的真正的自我接纳与自我救赎。
这本书,着眼细处也从不落空。若非读到《枪击事故》,我作为一个三四岁孩子的母亲,是断然不敢想象,孩子的玩闹竟会造成有人送命的悲惨局面,更无法想象,“对非洲人来说,人生的灾祸只能以赔偿的方式来抵消,至于动机,大可不必追究。”在《艰难时日》这篇,卡伦·布里克森还写道:“亚麻开花的时候,田里一片清澈的蔚蓝,宛如人间仙境。亚麻纤维又细又韧,泛着微光,摸起来有种滑腻腻的感觉,世上再没有什么产品比亚麻制品更让人心生欢喜了。看着亚麻一包包运走,你的心也随之远去,仿佛已经看到它们被做成了床单和睡袍。”我作为一个常年与纯天然面料打交道的服装设计师,读到这样的文字,又怎会不觉亲切与激动?
再说读到此书接近尾声的时候,像《艰难时日》、《山间坟墓》、《法拉和我变卖家具》这几篇,我更是接连数段地摘抄誊写。因为在这几篇的叙述中,我发现我与卡伦·布里克森的感受重叠了,我们所经历的并不相同,可我们的体会,却绝不因时间而断,亦不因地域而隔。
这就是《走出非洲》,它是一个并不以《夜航西飞》为参照的更早的存在。或许我们无法评论它是否意义非凡,但我真诚地感谢卡伦·布里克森能将这一切记录书写。每个人来到世上,都会踏上一片与之因缘深厚的大地,然后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所能记录和流传的,便是我们行于人间的痕迹。或许这些“痕迹”无人问津,渐渐被埋没;也或许会成为后世众人的辙印,越碾越深。
读柏瑞尔·马卡姆的《夜航西飞》时,看到书评反复提及卡伦·布里克森的《走出非洲》,所以读完那本书,就随即捧起了这一本。
“反复提及”,是因为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女性,她们都在叙写非洲,都经历过战争,也都在书中提到了丹尼斯·芬奇-哈顿……所以她们常常被拿来作比较,她们写的书更是如此。我也是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因此才会拜读这本《走出非洲》。
不得不说,有了比较也就有了分别,有了分别就会生出高下优劣。可接连读完这两本书后,我发觉,这种比较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甚至说,不排除某些和我一样,因为“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所以才去阅读或者干脆不读《走出非洲》的人,会错过去领略《走出非洲》的美,会错过去感受《走出非洲》的好。虽说这两本书,所述皆是作者在非洲的生活,她们遇见的人、她们经历的事、她们眼中的动物与风景、她们的感受与重生……但毕竟两位作家的职业不同,性格不同,视角不同,因此注定笔下的内容也会不同。在我看来,二者叙述内容与风格的不同,就有如神与人之间的区别——不是说神比人更加高尚或超脱,而是各有其特质——神有神的克制与冷静,人有人的鲜活与多情。
关于这本书,普遍的简介是说,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作者以一个殖民者和基督徒的身份走进了美丽的非洲……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从字里行间表达了对非洲人民的热爱、同情和眷恋,以及非洲土著人对主人公的尊重和爱戴。”
的确,翻开此书,刚一开篇便无限丰饶,好长一段描述风光景物的优美文字,仿佛电影的开场,以下垂35度到45度的视角,广阔地俯瞰着大地,这些“优美文字”,就如同为影片专配的声音极富磁性的深邃旁白。而后种种情节,更是足见主人公在土著人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可实际上,在这本书的写作期间,也并不完全是经营农场的美妙生活,还包含像“一战”和“殖民统治”这样残酷而无奈的现实。只不过作者并未对此用力着墨。但也正因如此,才让我们感受到了在“战争”与“殖民统治”之下,普通人们真正的生活。我赞叹她正义而勇敢地宣说:“在不算太久之前,在这代人尚有记忆的时代,土著人还是这片土地无可辩驳的主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白人和白人律法的存在。”
通读此书,同样会生出我在《夜航西飞》读书笔记中写过的感触——有时我会疑惑:“令人着迷的,究竟是这个女人所书写的非洲,还是这个因非洲而书写的女人?又或者:是非洲使她的书写显得博大,还是她的书写使非洲变得不凡?”
《走出非洲》,娓娓诉说了近二十万字——恩贡农场的丰美辽阔;土著男孩卡曼提的独有沉默;林羚璐璐的百态多姿;恩格玛舞会上人们的特色歌舞;蒙巴萨美妙的景致与浓郁的风情;她与丹尼斯·芬奇-哈顿的种种经历与情谊;丹尼斯离世后,她叙述中那不言哀伤却足见哀伤的凄凄动人……直至最终,她农场经营失败,变卖家具时的种种感怀和令人动容的离别——全书不可不说丰饶深厚,可相较于这已然丰厚的“二十万字”来说,依然让人读出了种种“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我想那是非洲大地上的一事一物,那也是作者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并且我发觉,读一本书久了,就像跟一个人相处一样,会生出感情,进而再去听他/她的叙述,丰富之余,也会有更多的感同身受。
当我跨越了时空,依借着卡伦·布里克森的眼睛、口吻和感受去俯瞰非洲大陆,不仅看到了“大地浓烈而凝练的精华”和仿佛“一匹古老织锦”般的森林秘境,也看到了主人公在经历了诸多不顺后,孤独而深刻的梳理,以及梳理后,所完成的真正的自我接纳与自我救赎。
这本书,着眼细处也从不落空。若非读到《枪击事故》,我作为一个三四岁孩子的母亲,是断然不敢想象,孩子的玩闹竟会造成有人送命的悲惨局面,更无法想象,“对非洲人来说,人生的灾祸只能以赔偿的方式来抵消,至于动机,大可不必追究。”在《艰难时日》这篇,卡伦·布里克森还写道:“亚麻开花的时候,田里一片清澈的蔚蓝,宛如人间仙境。亚麻纤维又细又韧,泛着微光,摸起来有种滑腻腻的感觉,世上再没有什么产品比亚麻制品更让人心生欢喜了。看着亚麻一包包运走,你的心也随之远去,仿佛已经看到它们被做成了床单和睡袍。”我作为一个常年与纯天然面料打交道的服装设计师,读到这样的文字,又怎会不觉亲切与激动?
再说读到此书接近尾声的时候,像《艰难时日》、《山间坟墓》、《法拉和我变卖家具》这几篇,我更是接连数段地摘抄誊写。因为在这几篇的叙述中,我发现我与卡伦·布里克森的感受重叠了,我们所经历的并不相同,可我们的体会,却绝不因时间而断,亦不因地域而隔。
这就是《走出非洲》,它是一个并不以《夜航西飞》为参照的更早的存在。或许我们无法评论它是否意义非凡,但我真诚地感谢卡伦·布里克森能将这一切记录书写。每个人来到世上,都会踏上一片与之因缘深厚的大地,然后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所能记录和流传的,便是我们行于人间的痕迹。或许这些“痕迹”无人问津,渐渐被埋没;也或许会成为后世众人的辙印,越碾越深。
“反复提及”,是因为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女性,她们都在叙写非洲,都经历过战争,也都在书中提到了丹尼斯·芬奇-哈顿……所以她们常常被拿来作比较,她们写的书更是如此。我也是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因此才会拜读这本《走出非洲》。
不得不说,有了比较也就有了分别,有了分别就会生出高下优劣。可接连读完这两本书后,我发觉,这种比较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甚至说,不排除某些和我一样,因为“看到了这种种比较而心生好奇”,所以才去阅读或者干脆不读《走出非洲》的人,会错过去领略《走出非洲》的美,会错过去感受《走出非洲》的好。虽说这两本书,所述皆是作者在非洲的生活,她们遇见的人、她们经历的事、她们眼中的动物与风景、她们的感受与重生……但毕竟两位作家的职业不同,性格不同,视角不同,因此注定笔下的内容也会不同。在我看来,二者叙述内容与风格的不同,就有如神与人之间的区别——不是说神比人更加高尚或超脱,而是各有其特质——神有神的克制与冷静,人有人的鲜活与多情。
关于这本书,普遍的简介是说,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在小说中,作者以一个殖民者和基督徒的身份走进了美丽的非洲……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从字里行间表达了对非洲人民的热爱、同情和眷恋,以及非洲土著人对主人公的尊重和爱戴。”
的确,翻开此书,刚一开篇便无限丰饶,好长一段描述风光景物的优美文字,仿佛电影的开场,以下垂35度到45度的视角,广阔地俯瞰着大地,这些“优美文字”,就如同为影片专配的声音极富磁性的深邃旁白。而后种种情节,更是足见主人公在土著人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
可实际上,在这本书的写作期间,也并不完全是经营农场的美妙生活,还包含像“一战”和“殖民统治”这样残酷而无奈的现实。只不过作者并未对此用力着墨。但也正因如此,才让我们感受到了在“战争”与“殖民统治”之下,普通人们真正的生活。我赞叹她正义而勇敢地宣说:“在不算太久之前,在这代人尚有记忆的时代,土著人还是这片土地无可辩驳的主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白人和白人律法的存在。”
通读此书,同样会生出我在《夜航西飞》读书笔记中写过的感触——有时我会疑惑:“令人着迷的,究竟是这个女人所书写的非洲,还是这个因非洲而书写的女人?又或者:是非洲使她的书写显得博大,还是她的书写使非洲变得不凡?”
《走出非洲》,娓娓诉说了近二十万字——恩贡农场的丰美辽阔;土著男孩卡曼提的独有沉默;林羚璐璐的百态多姿;恩格玛舞会上人们的特色歌舞;蒙巴萨美妙的景致与浓郁的风情;她与丹尼斯·芬奇-哈顿的种种经历与情谊;丹尼斯离世后,她叙述中那不言哀伤却足见哀伤的凄凄动人……直至最终,她农场经营失败,变卖家具时的种种感怀和令人动容的离别——全书不可不说丰饶深厚,可相较于这已然丰厚的“二十万字”来说,依然让人读出了种种“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我想那是非洲大地上的一事一物,那也是作者生活里的点点滴滴。
并且我发觉,读一本书久了,就像跟一个人相处一样,会生出感情,进而再去听他/她的叙述,丰富之余,也会有更多的感同身受。
当我跨越了时空,依借着卡伦·布里克森的眼睛、口吻和感受去俯瞰非洲大陆,不仅看到了“大地浓烈而凝练的精华”和仿佛“一匹古老织锦”般的森林秘境,也看到了主人公在经历了诸多不顺后,孤独而深刻的梳理,以及梳理后,所完成的真正的自我接纳与自我救赎。
这本书,着眼细处也从不落空。若非读到《枪击事故》,我作为一个三四岁孩子的母亲,是断然不敢想象,孩子的玩闹竟会造成有人送命的悲惨局面,更无法想象,“对非洲人来说,人生的灾祸只能以赔偿的方式来抵消,至于动机,大可不必追究。”在《艰难时日》这篇,卡伦·布里克森还写道:“亚麻开花的时候,田里一片清澈的蔚蓝,宛如人间仙境。亚麻纤维又细又韧,泛着微光,摸起来有种滑腻腻的感觉,世上再没有什么产品比亚麻制品更让人心生欢喜了。看着亚麻一包包运走,你的心也随之远去,仿佛已经看到它们被做成了床单和睡袍。”我作为一个常年与纯天然面料打交道的服装设计师,读到这样的文字,又怎会不觉亲切与激动?
再说读到此书接近尾声的时候,像《艰难时日》、《山间坟墓》、《法拉和我变卖家具》这几篇,我更是接连数段地摘抄誊写。因为在这几篇的叙述中,我发现我与卡伦·布里克森的感受重叠了,我们所经历的并不相同,可我们的体会,却绝不因时间而断,亦不因地域而隔。
这就是《走出非洲》,它是一个并不以《夜航西飞》为参照的更早的存在。或许我们无法评论它是否意义非凡,但我真诚地感谢卡伦·布里克森能将这一切记录书写。每个人来到世上,都会踏上一片与之因缘深厚的大地,然后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所能记录和流传的,便是我们行于人间的痕迹。或许这些“痕迹”无人问津,渐渐被埋没;也或许会成为后世众人的辙印,越碾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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