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人生海海感觉几个故事都在讲婚姻啊。Hannah,Andy趴是还没结婚,选择跟谁过后半辈子。David是结婚,到妻子死了才发现自己是个同夫。Belle结了又离,状态贼差,酗酒,但也重新找回了对生活的掌控。Gail跟Henry老夫老妻的,反而有推翻之前那么多年人生的危险倾向。
人确实需要亲密关系吗?这问题往前再推几年,我肯定不屑一顾的。
生存是很艰难的,如果有人搭伙,可以降低风险,互相支撑,这我知道。生活没有追求,孩子有时候会是一种寄托,这我也知道。但是家庭生活需要一定程度舍弃个人自由和空间,还是要想清楚自己想过的方式。
与其说结婚是父母陈旧的观念,传宗接代的要求,不如说结婚只是一种选择。一种合作生存的模式,但用一张纸建立了契约关系,同时也伴随了伦理和道德的约束。
就算没有选择结婚,一个人过,也少不了别人的关爱和支持。不管是来自朋友的还是家人的。
感谢爸爸妈妈那份坚定选择毫无保留的爱。我是一只渴望温暖怀抱的小猫咪,3岁如此,26岁如此,80岁我也一样。
人确实需要亲密关系吗?这问题往前再推几年,我肯定不屑一顾的。
生存是很艰难的,如果有人搭伙,可以降低风险,互相支撑,这我知道。生活没有追求,孩子有时候会是一种寄托,这我也知道。但是家庭生活需要一定程度舍弃个人自由和空间,还是要想清楚自己想过的方式。
与其说结婚是父母陈旧的观念,传宗接代的要求,不如说结婚只是一种选择。一种合作生存的模式,但用一张纸建立了契约关系,同时也伴随了伦理和道德的约束。
就算没有选择结婚,一个人过,也少不了别人的关爱和支持。不管是来自朋友的还是家人的。
感谢爸爸妈妈那份坚定选择毫无保留的爱。我是一只渴望温暖怀抱的小猫咪,3岁如此,26岁如此,80岁我也一样。
【以《梦华录》中的掌柜、厨娘、歌伎,看#宋代女性的职业与地位#】最近热播的《梦华录》一脚踏进风雅宋,演绎了一段可能在千年之前真实生活奋斗在东京的女性们的故事。究竟在一千年前女性真实的社会地位是怎样的?她们是否能过上一种充盈的、理想的生活?她们可以做哪些事情,她们的思维有多开阔,她们是否能表现出《梦华录》里的那种独立与勇敢?这些或许是观众们更为关心的。本文将梳理宋代有关的正史、笔记体散文等历史文献以及研究著作中的观点,并结合绘画材料中的视觉形象,为上述问题寻找一份参考答案,或许我们能通过更多的历史真实,跨过争议与误解,了解更真实的她们。
对于古代的女性,大众常秉持这样一种偏见——妇女被视为其全部价值只在家庭中以孝女、贤妻、良母的身份彰显,而与历史发展无关,我们似乎很难在重大事件的公开舞台上看到妇女生活的展现。汉学家伊沛霞批驳了这种观点,在《内闱》一书中,她认为,如果把一千年前宋代社会法律和文化生活复杂的结构定位为充满挣扎、竞争和努力的领域,妇女参与了自身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历史的进程。无数有关宋代女性的史籍中,她们总是表现得叛逆而自由,甚至悖于法律。妇女在宋朝历史大剧里扮演了特定的甚至于长期的角色,哪怕这个世界似乎构筑了她们的弱势,她们还是其中非凡的即兴表演者。
唐代严苛的市坊分离与宵禁制度被打破后,宋代市民文化兴盛,许多市民阶层的妇女出于改善生活的初衷,走出家庭,从政或者从事纺织、刺绣、经商,这是被认为是“近世的拂晓时辰”的大宋特有的宽松氛围。宋朝适应时代的嬗变,创制出更加繁复的法律,《宋刑统》中有一条完整的关于财产继承分配原则的法规:“诸应分田宅者,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如百姓诸色人等死绝无男,空有女,溢出嫁者,令文合得资产”。
宋代法律对于女性财产权的保护让彼时出现了许多手握丰厚资财的女性,她们可能通过经商实现了财富积累,不光是高门贵女,那些门第不高的下层女性也因为富有而得到男性青睐。宋代大书法家蔡襄吐槽这种男性“向钱看”的行为:“观今之俗,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宋朝入赘的男性很多,在宋朝这种商品经济渗透、城市繁荣的世俗化时代,男性“寒微得托迹高门”,会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资助,比如《梦华录》中赵盼儿供养欧阳旭三年和后来欧阳旭想要“托迹高门”、成为高观察家的乘龙快婿,都是对宋朝社会真实的再现。
宋朝法律还记载:“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女子随嫁的奁产,名义上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奁产的所有权与处分权都归女方掌握,因此宋代和离、夫死再嫁、改嫁的情况也特别多。宋朝最传奇的改嫁案例就是刘娥,《梦华录》中也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再创作,将故事中皇后曾为歌伎的身世藏在《夜宴图》中。历史上的四川妇人刘娥,原是银匠龚美之妻,“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刘娥改嫁给襄王赵元侃,赵元侃后来当上皇帝,就是宋真宗。另外,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琴瑟和谐的李清照后来也改嫁给了张汝舟,只是遇人不淑,其爱情故事以“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剧收场。
https://t.cn/A6aPr0z4
对于古代的女性,大众常秉持这样一种偏见——妇女被视为其全部价值只在家庭中以孝女、贤妻、良母的身份彰显,而与历史发展无关,我们似乎很难在重大事件的公开舞台上看到妇女生活的展现。汉学家伊沛霞批驳了这种观点,在《内闱》一书中,她认为,如果把一千年前宋代社会法律和文化生活复杂的结构定位为充满挣扎、竞争和努力的领域,妇女参与了自身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和历史的进程。无数有关宋代女性的史籍中,她们总是表现得叛逆而自由,甚至悖于法律。妇女在宋朝历史大剧里扮演了特定的甚至于长期的角色,哪怕这个世界似乎构筑了她们的弱势,她们还是其中非凡的即兴表演者。
唐代严苛的市坊分离与宵禁制度被打破后,宋代市民文化兴盛,许多市民阶层的妇女出于改善生活的初衷,走出家庭,从政或者从事纺织、刺绣、经商,这是被认为是“近世的拂晓时辰”的大宋特有的宽松氛围。宋朝适应时代的嬗变,创制出更加繁复的法律,《宋刑统》中有一条完整的关于财产继承分配原则的法规:“诸应分田宅者,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如百姓诸色人等死绝无男,空有女,溢出嫁者,令文合得资产”。
宋代法律对于女性财产权的保护让彼时出现了许多手握丰厚资财的女性,她们可能通过经商实现了财富积累,不光是高门贵女,那些门第不高的下层女性也因为富有而得到男性青睐。宋代大书法家蔡襄吐槽这种男性“向钱看”的行为:“观今之俗,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宋朝入赘的男性很多,在宋朝这种商品经济渗透、城市繁荣的世俗化时代,男性“寒微得托迹高门”,会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资助,比如《梦华录》中赵盼儿供养欧阳旭三年和后来欧阳旭想要“托迹高门”、成为高观察家的乘龙快婿,都是对宋朝社会真实的再现。
宋朝法律还记载:“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女子随嫁的奁产,名义上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奁产的所有权与处分权都归女方掌握,因此宋代和离、夫死再嫁、改嫁的情况也特别多。宋朝最传奇的改嫁案例就是刘娥,《梦华录》中也对这个故事进行了再创作,将故事中皇后曾为歌伎的身世藏在《夜宴图》中。历史上的四川妇人刘娥,原是银匠龚美之妻,“美携以入京,既而家贫,欲更嫁之”,刘娥改嫁给襄王赵元侃,赵元侃后来当上皇帝,就是宋真宗。另外,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琴瑟和谐的李清照后来也改嫁给了张汝舟,只是遇人不淑,其爱情故事以“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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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唐朝是女子巅峰,其实宋朝女子更巅峰。
特别是离婚分家产这件事上…
宋朝《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意思就是父母去世了,女儿也有财产继承权;夫妻的共有财产,妻子她有一半。而且宋代法律还规定了,女子的嫁妆再嫁都可以带到新家,财产始终属于自己。
这别说比唐朝,跟咱们21世纪比也没差到哪儿去。
除此之外此集还说了,丈夫没有能力养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丈夫离家三年不归的,妻子可以离婚;如果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不管遂还是未遂,都可以离婚…
这跟咱们比还更棒了?
而且当时的刘娥皇后还是贫民+二婚+歌伎的身份被真宗爱了二十多年登上后位的,妥妥盼儿爱情故事的映照…
大宋朝,不得了。
#电视剧梦华录[超话]#[心]#梦华录# [心]#刘亦菲梦华录# [心]#刘亦菲# @电视剧梦华录
特别是离婚分家产这件事上…
宋朝《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意思就是父母去世了,女儿也有财产继承权;夫妻的共有财产,妻子她有一半。而且宋代法律还规定了,女子的嫁妆再嫁都可以带到新家,财产始终属于自己。
这别说比唐朝,跟咱们21世纪比也没差到哪儿去。
除此之外此集还说了,丈夫没有能力养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丈夫离家三年不归的,妻子可以离婚;如果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不管遂还是未遂,都可以离婚…
这跟咱们比还更棒了?
而且当时的刘娥皇后还是贫民+二婚+歌伎的身份被真宗爱了二十多年登上后位的,妥妥盼儿爱情故事的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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