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数亿元征地补偿费去向成谜#每天大小事#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山东齐河:数亿元征地补偿费去向成谜#每天大小事#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早在2002年,齐河县曾因“以租代征icon”耕地建设高尔夫球场而被通报,时任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近年来,山东省齐河县部分乡镇、街道仍以1200元/亩/年的价格租用村民耕地,“以租代征”的情况还在延续。
但令人惊奇的是,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icon大部分为97.5万元/公顷,折合6.5万元/亩。
部分公告信息摘取如下: 2022年1月21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2年第2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后甄村、邱庄村10.2675公顷土地,作为住宅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001.0813万元。 2021年12月23日,齐河县政府发布的2021年第15号《征收土地公告》称,征收晏城街道谷楼村、后甄村、缑庄村14.2862公顷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称,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位于第I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8万元/亩,涉及征地补偿费2322.8384万元。
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缑庄村、后甄村18.4237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涉及征地补偿费1796.3108万元。
2021年12月6日发布的2021年第12号《征收土地公告》显示,征收晏城街道孟孙村9.5944公顷、祝阿镇曹姜村2.4314公顷土地,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孟孙村位于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0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007.4120万元;曹姜村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7.0615万元。
据晏城街道邱庄村居民介绍,由于城南新区建设,周边很多村的地都全部被征收了,连村子都拆没了,原来地里栽种的都是树,地上附着物是按4万元/亩补偿的,地是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补偿的。
据晏城街道三王村居民介绍,除了县医院、妇幼保健院、永锋实验学校等少部分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一次性付清的,其他大部分都是按1200元/亩/年补偿的。
根据征地公告等相关信息统计显示,仅晏城街道在2021年征收土地75.77公顷,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约7691.46万元。若将往年所涉征收的土地计算入内,其数额将更高。
《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显示,2021年连片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其中农用地156.438公顷(耕地99.4105公顷)、建设用地78.6196公顷、未利用地5.9915公顷。涉及晏城街道晏城街、三王城、邱庄、小姜、大魏、后甄、谷楼、缑庄8个村庄,以及祝阿镇icon小肖、柳屯、官庄、崔庄、石门高、葛谢庄、花园朱、刘王村8个村庄。
若按《齐河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中征收土地241.0491公顷、补偿标准按97.5万元/公顷计算,2021年征地补偿费为23502.29万元,其中涉及耕地的补偿费为15252.71万元。
对于齐河县政府等部门发布公告称,征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最终按照按1200元/亩/年的标准发放的原因,所涉及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去向问题,已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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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1 10:29 · 来自北京 · 北京《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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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1 10:29 · 来自北京 · 北京《乡镇企业导报》杂志社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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