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指导#【征地速报 | 长安区连发4则征地公告!拟征收这两大旧村245亩地建住宅】
乐居买房石家庄讯 9月21日,乐居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4则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公告,拟征收西庄村、东兆通村共计16.3513公顷(约合245.3亩)土地,开发用途均为住宅用地。拟征收西兆通西庄村的部分土地,地块北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https://t.cn/A6SgXPM8
乐居买房石家庄讯 9月21日,乐居从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4则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公告,拟征收西庄村、东兆通村共计16.3513公顷(约合245.3亩)土地,开发用途均为住宅用地。拟征收西兆通西庄村的部分土地,地块北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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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化“坚冰”架起“连心桥” 武平平川片区又一项目实现净地交付】
9月20日,随着最后一户夏某户土地征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韩江上游梅江(平川区域)防洪堤工程项目征收工作的圆满完成,实现净地交付。
征迁工作启动以来,攻坚组坚持每天走村入户,充分利用周末和晚上时间为村民宣传征迁政策,了解征迁户诉求。2个月的征迁工作让工作组对每一户被征收户的情况了然于胸。在征迁过程中工作组始终坚持一项政策、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个口径,做到操作公平、程序公开、步骤规范,让群众放心,以真诚的态度来打动群众,融化征迁路上的“坚冰”,架起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
据悉,韩江上游梅江(龙岩武平段)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1.8亿元,新建堤防(护岸)9段总长16.022千米,平川片区主要负责平川河(平川区域)防洪堤2.5千米,主要涉及征收土地23亩,地上附属物等征迁任务。该项目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七坊社区、红东社区和万安镇五里村,征迁户数多达52户,需要摸底核实的情况多,通过攻坚组的不懈努力完成了预定目标。
项目征迁负责人刘衍明说:“韩江上游梅江防洪堤工程项目是武平县重点水利工程,我们没有丝毫松懈,将该项目列入净地攻坚计划同部署、同推进,通过2个月的攻坚,最终实现净地交付。”
9月20日,随着最后一户夏某户土地征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韩江上游梅江(平川区域)防洪堤工程项目征收工作的圆满完成,实现净地交付。
征迁工作启动以来,攻坚组坚持每天走村入户,充分利用周末和晚上时间为村民宣传征迁政策,了解征迁户诉求。2个月的征迁工作让工作组对每一户被征收户的情况了然于胸。在征迁过程中工作组始终坚持一项政策、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个口径,做到操作公平、程序公开、步骤规范,让群众放心,以真诚的态度来打动群众,融化征迁路上的“坚冰”,架起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
据悉,韩江上游梅江(龙岩武平段)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1.8亿元,新建堤防(护岸)9段总长16.022千米,平川片区主要负责平川河(平川区域)防洪堤2.5千米,主要涉及征收土地23亩,地上附属物等征迁任务。该项目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到七坊社区、红东社区和万安镇五里村,征迁户数多达52户,需要摸底核实的情况多,通过攻坚组的不懈努力完成了预定目标。
项目征迁负责人刘衍明说:“韩江上游梅江防洪堤工程项目是武平县重点水利工程,我们没有丝毫松懈,将该项目列入净地攻坚计划同部署、同推进,通过2个月的攻坚,最终实现净地交付。”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2022〕25号
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27日以豫政土〔2022〕1114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梁园区建设街道董井村委会乔新庄村民组。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四、补偿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街道)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125162。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网)#商丘身边事##商丘城事#
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2022〕25号
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27日以豫政土〔2022〕1114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2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商丘市梁园区建设街道董井村委会乔新庄村民组。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四、补偿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通告颁布之日起15日之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街道)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125162。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网)#商丘身边事##商丘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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