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私下签的二手房转让合同有效吗-广州律师-广州越秀区律师事务所案件咨询收费-鑫霆律师》一、二手房 房屋买卖合同 的形式要件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效益是维护交易的安全和https://t.cn/A66WgkgM广州番禺区二手房买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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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风险」这句话应该怎么翻译成英文呢?大律师问我,如果把「没什么风险」中的 “什么” 翻译成 any,是否也算是可以接受的译法?我在证人席上是这样回答的...
(1)「没什么风险」、(2)「没风险」、(3)「什么风险都没有」的英译。
我接了一宗民事诉讼官司的笔译活儿,我把甲乙双方对话中提到「没什么风险」这句话翻译成 There isn't much risk at all.
后来对方的大律师(澳洲人)在证人席上交叉诘问我,诘问的内容大致如下:
大律师:「没什么风险」这几个汉字如果仔细分析的话,其中并没有哪个汉字是对应英文 much 这个单词的,我这么说对吗?
(这个问题是以 “对吗?” 的形式提问的,也就是说大律师要我以 Yes 或 No 回答。不过这个问题显然不是能够以 Yes 或 No 回答的,所以我回答的时候没有给 Yes 或 No 的答案。)
我:『如果把汉语「没什么风险」拆开来并用英文提供每个词组的 gloss(gloss 是语言学说的 “逐字对照解说”),大概可以粗略地说是 No, as in absence -- What, as in whatever -- Risk (没,就是 “无” -- 什么,就是 “什么的” -- 风险)。如果当初说话者把中间的 “什么” 二字省略,直接说「没风险」,其实是完全符合汉语语法的。也就是说,当初说话者选择插入 “什么” 二字,其实是说话者有意而为之 (intentional)。 “什么” 二字在这里起到的作用是缓和 (softening),意即说话者不想把话说成绝对 (not in the absolute)。看来说话者觉得把事情说成「没风险」太过绝对了,说话者想表达的意思是风险非常小,但是没有到绝对丝毫不存在的地步,因此他用了 “什么” 来加以缓和 (soften) 语义。』
大律师不放弃,继续问:您提供的英译 There isn't much risk at all 最后的 at all,目的是要强调,对吗?
我:是的,也就是比 There isn't much risk (风险不大)的程度还要更低;There isn't much risk at all.
大律师:既然「没什么风险」中并没有哪个汉字对应英文的 much 这个单词,这就说明 much 这个单词是王博士您选择使用的译法;那么如果我说这句话中的 “什么” 可以翻译成 any,因此这句话其实也可以翻译成 There isn't any risk at all,您同意吗?
(在证人席上无论是要对大律师的问题表示同意或不同意,都需要非常谨慎[思考][思考],想清楚才回答,因为说错了是没有后悔药的! 所以我停顿了一下,仔细想想(1)「没什么风险」、(2)「没风险」、(3)「什么风险都没有」之间的差别。
我估计大律师的问题其实要问的是(1)和(3)的版本中都使用了 “什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将(1)中的 “什么” 理解成(3)中的 “什么”呢?而且如果要把(3)翻译成英文的话,难道不就是 There isn't any risk 吗...?!!
哇,我觉得这位大律师肯定受过懂汉语的高人指点,已经事先做足了功课![并不简单])
我的回答是:我的英语功底非常好(意思是英语虽然不是我的母语,但是可以说是我精通的语音),而当我听到 There isn't any risk 的时候,我对这句英语的理解跟我听到汉语「没什么风险」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不同意您的说法 (I disagree with the proposition)。
接着大律师就转而问别的问题了。
上证人席前我完全没想到大律师会针对这句话的英译诘问我,不过还好我当时头脑还算清晰,没有卡壳[馋嘴]
「没什么风险」和「什么风险都没有」基本上是同样词组的不同语序排列,但是汉语的语序对句子的理解非常关键,所以虽然我事前没有就这句话做准备,但是还是成功地坚守了立场,没有因为大律师的诘问而动摇。
© 2022 Kenny Wang, PhD 语言学博士、法庭口译员
我是 @西悉尼大学WesternSydney 翻译专业的老师[打call]
(1)「没什么风险」、(2)「没风险」、(3)「什么风险都没有」的英译。
我接了一宗民事诉讼官司的笔译活儿,我把甲乙双方对话中提到「没什么风险」这句话翻译成 There isn't much risk at all.
后来对方的大律师(澳洲人)在证人席上交叉诘问我,诘问的内容大致如下:
大律师:「没什么风险」这几个汉字如果仔细分析的话,其中并没有哪个汉字是对应英文 much 这个单词的,我这么说对吗?
(这个问题是以 “对吗?” 的形式提问的,也就是说大律师要我以 Yes 或 No 回答。不过这个问题显然不是能够以 Yes 或 No 回答的,所以我回答的时候没有给 Yes 或 No 的答案。)
我:『如果把汉语「没什么风险」拆开来并用英文提供每个词组的 gloss(gloss 是语言学说的 “逐字对照解说”),大概可以粗略地说是 No, as in absence -- What, as in whatever -- Risk (没,就是 “无” -- 什么,就是 “什么的” -- 风险)。如果当初说话者把中间的 “什么” 二字省略,直接说「没风险」,其实是完全符合汉语语法的。也就是说,当初说话者选择插入 “什么” 二字,其实是说话者有意而为之 (intentional)。 “什么” 二字在这里起到的作用是缓和 (softening),意即说话者不想把话说成绝对 (not in the absolute)。看来说话者觉得把事情说成「没风险」太过绝对了,说话者想表达的意思是风险非常小,但是没有到绝对丝毫不存在的地步,因此他用了 “什么” 来加以缓和 (soften) 语义。』
大律师不放弃,继续问:您提供的英译 There isn't much risk at all 最后的 at all,目的是要强调,对吗?
我:是的,也就是比 There isn't much risk (风险不大)的程度还要更低;There isn't much risk at all.
大律师:既然「没什么风险」中并没有哪个汉字对应英文的 much 这个单词,这就说明 much 这个单词是王博士您选择使用的译法;那么如果我说这句话中的 “什么” 可以翻译成 any,因此这句话其实也可以翻译成 There isn't any risk at all,您同意吗?
(在证人席上无论是要对大律师的问题表示同意或不同意,都需要非常谨慎[思考][思考],想清楚才回答,因为说错了是没有后悔药的! 所以我停顿了一下,仔细想想(1)「没什么风险」、(2)「没风险」、(3)「什么风险都没有」之间的差别。
我估计大律师的问题其实要问的是(1)和(3)的版本中都使用了 “什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将(1)中的 “什么” 理解成(3)中的 “什么”呢?而且如果要把(3)翻译成英文的话,难道不就是 There isn't any risk 吗...?!!
哇,我觉得这位大律师肯定受过懂汉语的高人指点,已经事先做足了功课![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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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离婚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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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民事诉讼行为,规定于《民事诉讼法》中,一般被判定为妨碍民事诉讼行为需要满足:主观故意;拒不配合;妨碍取证三大类别,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完全符合要件,并符合适用于罚款和拘留的处分标准,当然,虽然判处拘留10日,但后续如果承认错误表现较好的,一般也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虽然中国的老话叫劝合不劝分,但是遇到这种情况,还是离了吧,在离婚上都要干出“偷鸡摸狗”之事,真的没必要,当然这里可能有些隐藏条件,离婚时女士需要注意,是不是为了多分财产男子才搞出的“操作”,所以务必多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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