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于人=毁掉自己】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与人交往,若想获得他人的信任,提升自身的魅力,还得看中“诚信”二字。
深知,一个人一旦没有了诚信,就好比车子没有了轮子,根本无法前进。
一个人,做人做事,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诚实守信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唯有诚实守信,路才会越走越宽,才有人信任,困难了才有人帮。
说话算话,才能收获更多,人生之树才会枝繁叶茂。
01
说话算数,做起事来才有人信。
孔子曾言:“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不容置喙,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
深以为然,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若是说话不算数,失信于人,没有人会愿意相信,甚至是去重用你,做起事来只会处处受阻,事倍功半。
而言而有信的人,往往是言必行,行必果,得人心,人人都愿意靠近,做起事来才会左右逢源,事半功倍。
正如冯玉祥先生所说“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战国时候魏国第一个国君叫魏文侯,有一次,他和管理山林的人约好第二天下午一定去山林打猎练兵。
到了次日,下朝后举行了宴会,魏文侯准备宴会一结束就去打猎练兵。
可谁知宴会结束后,天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不见停反而越下越大了。
魏文侯看看天色说:“打猎练兵是不成了,可是也得告诉那位管理山林的人。”
众臣中有一个自告奋勇的人说:“那好,我马上去。”
魏文侯把手一摆,说:“慢,要告诉也得我自己去,昨天是我亲自跟人家约定的,如今失约,我要亲自向人家道歉才行。”
魏文侯在这件对于他来说很小的事情上都信守诺言,也正因为他这一点,才能得到臣民的拥护与爱戴,深得民心,才得以使国家繁荣昌盛。
活在世上,唯有把人做好了,事才会简单。
诚信为荣,失信可耻,做为一代君王尚能如此诚实守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身为普通人的我们更应该做到以诚待人,诚信踏实做事。
02
讲诚信,落魄时才有人帮。
荀子曾说:“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
诚信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核心,也是与人交往的良好准则。
深以为然,一个处处讲诚信的人,才更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与重视,落魄时才有人帮,一个说话算话的人,朋友才会越来越多,才会得人心,受人敬重。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很信任和敬佩他,愿意同他交朋友。
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
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
结果他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
正是因为季布诚实有信,才会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了人们的帮助,也因诚实有信,季布获得了大家对他的友谊和尊重。
若是我们在生活中,因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失信于别人,在短时间内看似是得到了你想要的,但这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计,长时间的失信于人,只会毁了自己的信誉,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深知,一个人若是言而无信,便会失去他人对你的信任,一旦陷入困境,便没有人会再愿意出手相救。
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不容置疑,诚信就像是我们价格不菲的鞋子,纵然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会永恒不变。
诚信在生活中,宛如一面镜子,若是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望我们守好诚信的基石,做一名有品有诚信之人。
03
人品为第一,诚信最为重。
富兰克林先生说:“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深有体会,我们平日里所做的一切有成效的工作都是以某种诚信为先决条件。
方知,人活一辈子,人品应放在第一位,诚信最为重。
正所谓:诚以修身,信以立业,做人要务实,讲话要真实,做事要诚信。
就像薛喧先生所说的“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不管我们处于何种处境,都要做一位言而有信的人,不骗人,不欺人,一言九鼎,说话算话。
再穷,也不要去坑蒙拐骗,再难,也不骗人算计他人,借钱,要如期还,不拖不欠。
做一个讲诚信的人,守规矩,重情谊,一诺千金,不耍心机,有约,一定按时赴,有恩,一定及时报,有事,一定按时去做,许下的承诺,竭尽全力去做;答应的事,尽力去完成。
诚,乃信之本,无诚,何以言信?
诚而有信,方为人生。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与人交往,若想获得他人的信任,提升自身的魅力,还得看中“诚信”二字。
深知,一个人一旦没有了诚信,就好比车子没有了轮子,根本无法前进。
一个人,做人做事,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诚实守信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唯有诚实守信,路才会越走越宽,才有人信任,困难了才有人帮。
说话算话,才能收获更多,人生之树才会枝繁叶茂。
01
说话算数,做起事来才有人信。
孔子曾言:“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不容置喙,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
深以为然,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若是说话不算数,失信于人,没有人会愿意相信,甚至是去重用你,做起事来只会处处受阻,事倍功半。
而言而有信的人,往往是言必行,行必果,得人心,人人都愿意靠近,做起事来才会左右逢源,事半功倍。
正如冯玉祥先生所说“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战国时候魏国第一个国君叫魏文侯,有一次,他和管理山林的人约好第二天下午一定去山林打猎练兵。
到了次日,下朝后举行了宴会,魏文侯准备宴会一结束就去打猎练兵。
可谁知宴会结束后,天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不见停反而越下越大了。
魏文侯看看天色说:“打猎练兵是不成了,可是也得告诉那位管理山林的人。”
众臣中有一个自告奋勇的人说:“那好,我马上去。”
魏文侯把手一摆,说:“慢,要告诉也得我自己去,昨天是我亲自跟人家约定的,如今失约,我要亲自向人家道歉才行。”
魏文侯在这件对于他来说很小的事情上都信守诺言,也正因为他这一点,才能得到臣民的拥护与爱戴,深得民心,才得以使国家繁荣昌盛。
活在世上,唯有把人做好了,事才会简单。
诚信为荣,失信可耻,做为一代君王尚能如此诚实守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身为普通人的我们更应该做到以诚待人,诚信踏实做事。
02
讲诚信,落魄时才有人帮。
荀子曾说:“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
诚信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核心,也是与人交往的良好准则。
深以为然,一个处处讲诚信的人,才更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与重视,落魄时才有人帮,一个说话算话的人,朋友才会越来越多,才会得人心,受人敬重。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很信任和敬佩他,愿意同他交朋友。
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
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
结果他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
正是因为季布诚实有信,才会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了人们的帮助,也因诚实有信,季布获得了大家对他的友谊和尊重。
若是我们在生活中,因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失信于别人,在短时间内看似是得到了你想要的,但这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计,长时间的失信于人,只会毁了自己的信誉,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深知,一个人若是言而无信,便会失去他人对你的信任,一旦陷入困境,便没有人会再愿意出手相救。
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不容置疑,诚信就像是我们价格不菲的鞋子,纵然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会永恒不变。
诚信在生活中,宛如一面镜子,若是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望我们守好诚信的基石,做一名有品有诚信之人。
03
人品为第一,诚信最为重。
富兰克林先生说:“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深有体会,我们平日里所做的一切有成效的工作都是以某种诚信为先决条件。
方知,人活一辈子,人品应放在第一位,诚信最为重。
正所谓:诚以修身,信以立业,做人要务实,讲话要真实,做事要诚信。
就像薛喧先生所说的“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不管我们处于何种处境,都要做一位言而有信的人,不骗人,不欺人,一言九鼎,说话算话。
再穷,也不要去坑蒙拐骗,再难,也不骗人算计他人,借钱,要如期还,不拖不欠。
做一个讲诚信的人,守规矩,重情谊,一诺千金,不耍心机,有约,一定按时赴,有恩,一定及时报,有事,一定按时去做,许下的承诺,竭尽全力去做;答应的事,尽力去完成。
诚,乃信之本,无诚,何以言信?
诚而有信,方为人生。
【失信于人=毁掉自己】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与人交往,若想获得他人的信任,提升自身的魅力,还得看中“诚信”二字。
深知,一个人一旦没有了诚信,就好比车子没有了轮子,根本无法前进。
一个人,做人做事,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诚实守信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唯有诚实守信,路才会越走越宽,才有人信任,困难了才有人帮。
说话算话,才能收获更多,人生之树才会枝繁叶茂。
01
说话算数,做起事来才有人信。
孔子曾言:“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不容置喙,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
深以为然,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若是说话不算数,失信于人,没有人会愿意相信,甚至是去重用你,做起事来只会处处受阻,事倍功半。
而言而有信的人,往往是言必行,行必果,得人心,人人都愿意靠近,做起事来才会左右逢源,事半功倍。
正如冯玉祥先生所说“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战国时候魏国第一个国君叫魏文侯,有一次,他和管理山林的人约好第二天下午一定去山林打猎练兵。
到了次日,下朝后举行了宴会,魏文侯准备宴会一结束就去打猎练兵。
可谁知宴会结束后,天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不见停反而越下越大了。
魏文侯看看天色说:“打猎练兵是不成了,可是也得告诉那位管理山林的人。”
众臣中有一个自告奋勇的人说:“那好,我马上去。”
魏文侯把手一摆,说:“慢,要告诉也得我自己去,昨天是我亲自跟人家约定的,如今失约,我要亲自向人家道歉才行。”
魏文侯在这件对于他来说很小的事情上都信守诺言,也正因为他这一点,才能得到臣民的拥护与爱戴,深得民心,才得以使国家繁荣昌盛。
活在世上,唯有把人做好了,事才会简单。
诚信为荣,失信可耻,做为一代君王尚能如此诚实守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身为普通人的我们更应该做到以诚待人,诚信踏实做事。
02
讲诚信,落魄时才有人帮。
荀子曾说:“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
诚信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核心,也是与人交往的良好准则。
深以为然,一个处处讲诚信的人,才更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与重视,落魄时才有人帮,一个说话算话的人,朋友才会越来越多,才会得人心,受人敬重。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很信任和敬佩他,愿意同他交朋友。
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
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
结果他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
正是因为季布诚实有信,才会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了人们的帮助,也因诚实有信,季布获得了大家对他的友谊和尊重。
若是我们在生活中,因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失信于别人,在短时间内看似是得到了你想要的,但这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计,长时间的失信于人,只会毁了自己的信誉,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深知,一个人若是言而无信,便会失去他人对你的信任,一旦陷入困境,便没有人会再愿意出手相救。
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不容置疑,诚信就像是我们价格不菲的鞋子,纵然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会永恒不变。
诚信在生活中,宛如一面镜子,若是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望我们守好诚信的基石,做一名有品有诚信之人。
03
人品为第一,诚信最为重。
富兰克林先生说:“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深有体会,我们平日里所做的一切有成效的工作都是以某种诚信为先决条件。
方知,人活一辈子,人品应放在第一位,诚信最为重。
正所谓:诚以修身,信以立业,做人要务实,讲话要真实,做事要诚信。
就像薛喧先生所说的“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不管我们处于何种处境,都要做一位言而有信的人,不骗人,不欺人,一言九鼎,说话算话。
再穷,也不要去坑蒙拐骗,再难,也不骗人算计他人,借钱,要如期还,不拖不欠。
做一个讲诚信的人,守规矩,重情谊,一诺千金,不耍心机,有约,一定按时赴,有恩,一定及时报,有事,一定按时去做,许下的承诺,竭尽全力去做;答应的事,尽力去完成。
诚,乃信之本,无诚,何以言信?
诚而有信,方为人生。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与人交往,若想获得他人的信任,提升自身的魅力,还得看中“诚信”二字。
深知,一个人一旦没有了诚信,就好比车子没有了轮子,根本无法前进。
一个人,做人做事,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诚实守信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唯有诚实守信,路才会越走越宽,才有人信任,困难了才有人帮。
说话算话,才能收获更多,人生之树才会枝繁叶茂。
01
说话算数,做起事来才有人信。
孔子曾言:“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不容置喙,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
深以为然,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若是说话不算数,失信于人,没有人会愿意相信,甚至是去重用你,做起事来只会处处受阻,事倍功半。
而言而有信的人,往往是言必行,行必果,得人心,人人都愿意靠近,做起事来才会左右逢源,事半功倍。
正如冯玉祥先生所说“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战国时候魏国第一个国君叫魏文侯,有一次,他和管理山林的人约好第二天下午一定去山林打猎练兵。
到了次日,下朝后举行了宴会,魏文侯准备宴会一结束就去打猎练兵。
可谁知宴会结束后,天忽然下起了瓢泼大雨,雨不见停反而越下越大了。
魏文侯看看天色说:“打猎练兵是不成了,可是也得告诉那位管理山林的人。”
众臣中有一个自告奋勇的人说:“那好,我马上去。”
魏文侯把手一摆,说:“慢,要告诉也得我自己去,昨天是我亲自跟人家约定的,如今失约,我要亲自向人家道歉才行。”
魏文侯在这件对于他来说很小的事情上都信守诺言,也正因为他这一点,才能得到臣民的拥护与爱戴,深得民心,才得以使国家繁荣昌盛。
活在世上,唯有把人做好了,事才会简单。
诚信为荣,失信可耻,做为一代君王尚能如此诚实守信,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身为普通人的我们更应该做到以诚待人,诚信踏实做事。
02
讲诚信,落魄时才有人帮。
荀子曾说:“言无常信,行无常贞,惟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
诚信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核心,也是与人交往的良好准则。
深以为然,一个处处讲诚信的人,才更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与重视,落魄时才有人帮,一个说话算话的人,朋友才会越来越多,才会得人心,受人敬重。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很信任和敬佩他,愿意同他交朋友。
当时甚至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一诺千金”的由来。
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
结果他旧日的朋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
正是因为季布诚实有信,才会在遇到困难时,得到了人们的帮助,也因诚实有信,季布获得了大家对他的友谊和尊重。
若是我们在生活中,因贪图一时的便宜而失信于别人,在短时间内看似是得到了你想要的,但这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计,长时间的失信于人,只会毁了自己的信誉,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深知,一个人若是言而无信,便会失去他人对你的信任,一旦陷入困境,便没有人会再愿意出手相救。
失信于人者,一旦遭难,只有坐以待毙。
不容置疑,诚信就像是我们价格不菲的鞋子,纵然踏遍千山万水,质量也会永恒不变。
诚信在生活中,宛如一面镜子,若是一旦打破,你的人格就会出现裂痕,望我们守好诚信的基石,做一名有品有诚信之人。
03
人品为第一,诚信最为重。
富兰克林先生说:“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深有体会,我们平日里所做的一切有成效的工作都是以某种诚信为先决条件。
方知,人活一辈子,人品应放在第一位,诚信最为重。
正所谓:诚以修身,信以立业,做人要务实,讲话要真实,做事要诚信。
就像薛喧先生所说的“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
不管我们处于何种处境,都要做一位言而有信的人,不骗人,不欺人,一言九鼎,说话算话。
再穷,也不要去坑蒙拐骗,再难,也不骗人算计他人,借钱,要如期还,不拖不欠。
做一个讲诚信的人,守规矩,重情谊,一诺千金,不耍心机,有约,一定按时赴,有恩,一定及时报,有事,一定按时去做,许下的承诺,竭尽全力去做;答应的事,尽力去完成。
诚,乃信之本,无诚,何以言信?
诚而有信,方为人生。
劳动者拒签合同的企业风险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是公司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但有时候也存在员工主动不跟公司签合同的情况。这种时候,公司就得小心了,一不小心可能就掉坑里了。
简单来说,自劳动者入职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跟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就得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只要公司超过一年没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公司就得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必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企业老板或HR不服,认为法律对公司的要求太过苛刻了,认为如果是员工主动不签劳动合同,凭什么让公司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承担两个义务:一个是通知义务,指公司必须及时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一个是拒签义务,指如果劳动者不想签合同,公司有义务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可能认为公司存在“恶意”。由此可见,由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国家在立法层面上是尽可能要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 各位企业的劳动和HR们,可千万不要小看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这件事啊!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是公司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但有时候也存在员工主动不跟公司签合同的情况。这种时候,公司就得小心了,一不小心可能就掉坑里了。
简单来说,自劳动者入职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跟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就得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只要公司超过一年没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管是由于哪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公司就得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必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企业老板或HR不服,认为法律对公司的要求太过苛刻了,认为如果是员工主动不签劳动合同,凭什么让公司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承担两个义务:一个是通知义务,指公司必须及时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另一个是拒签义务,指如果劳动者不想签合同,公司有义务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可能认为公司存在“恶意”。由此可见,由于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国家在立法层面上是尽可能要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 各位企业的劳动和HR们,可千万不要小看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这件事啊!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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