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EB1A与NIW项目申请优势:
无需申请劳工证,无需雇主担保
无语言和年龄要求
无需投资,无投资风险
全家移民,获得永久绿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
全家抵美后,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自由定居: 登陆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居住或从事各种生意活动
子女在美上学可享受低廉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海外移民##海外生活##海外身份#
无需申请劳工证,无需雇主担保
无语言和年龄要求
无需投资,无投资风险
全家移民,获得永久绿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
全家抵美后,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自由定居: 登陆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居住或从事各种生意活动
子女在美上学可享受低廉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海外移民##海外生活##海外身份#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A
EB-1A杰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当中的第一类;定义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水准,足以证明申请者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杰出人才移民的对象包括在科学、技术、教育、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商业、音乐、戏剧、舞蹈、杂技、电影、文学、美术、设计、体育等等方面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杰出专业人才必须享有国家或国际声誉,除此之外,申请者入境美国后,必须对美国的发展提供实质的贡献。本移民类群不需要雇主雇用证明。
申请条件
居住要求:不能在美国境外逗留超过6个月
办理周期:1年-1.5年
申请人是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的杰出人才(需要满足移民局要求的10项的其中3项要求);
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十项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国内或者国际奖项
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认可的奖励或奖章。
2. 是国内或者国际专业协会的会员
此类专业协会必须是达到一定资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专业性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爲会员资格证明。
3. 被专业期刊或者专业媒体报道
因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贡献而曾被全国性的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专门评论报导。
4. 担任评审
曾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
5. 拥有原创性突出贡献
在专业领域内曾作出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重要原创性贡献, 影响甚大的。
6. 曾在专业期刊或者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
申请人在学术性报刊杂志或重要媒体上发表的有关本专业的文章或出版书籍。
7. 举行作品展览
在艺术展览中心举办过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是知名组织或机构的领导者
在享有很高声誉的组织或团体中担当或扮演主要或决定性角色的。
9. 高收入人群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薪酬或报酬高于同行的。
10. 在表演艺术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数据,如票房,DVD 售出记录、发行的磁带、激光唱盘、或录影带。
项目优势如下:
无需申请劳工证,无需雇主担保
无语言和年龄要求
无需投资,无投资风险
全家移民,获得永久绿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
全家抵美后,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自由定居: 登陆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居住或从事各种生意活动
子女在美上学可享受低廉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
EB-1A杰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职业移民第一优先当中的第一类;定义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水准,足以证明申请者是该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杰出人才移民的对象包括在科学、技术、教育、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商业、音乐、戏剧、舞蹈、杂技、电影、文学、美术、设计、体育等等方面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杰出专业人才必须享有国家或国际声誉,除此之外,申请者入境美国后,必须对美国的发展提供实质的贡献。本移民类群不需要雇主雇用证明。
申请条件
居住要求:不能在美国境外逗留超过6个月
办理周期:1年-1.5年
申请人是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的杰出人才(需要满足移民局要求的10项的其中3项要求);
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十项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国内或者国际奖项
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而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认可的奖励或奖章。
2. 是国内或者国际专业协会的会员
此类专业协会必须是达到一定资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专业性学会、协会、团体或组织。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爲会员资格证明。
3. 被专业期刊或者专业媒体报道
因在本领域的杰出成就/贡献而曾被全国性的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专门评论报导。
4. 担任评审
曾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专业杂志编委,会议组委,教科书编委,专业比赛裁判,或曾经受邀审阅过他人的作品文章。
5. 拥有原创性突出贡献
在专业领域内曾作出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重要原创性贡献, 影响甚大的。
6. 曾在专业期刊或者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
申请人在学术性报刊杂志或重要媒体上发表的有关本专业的文章或出版书籍。
7. 举行作品展览
在艺术展览中心举办过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 是知名组织或机构的领导者
在享有很高声誉的组织或团体中担当或扮演主要或决定性角色的。
9. 高收入人群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薪酬或报酬高于同行的。
10. 在表演艺术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在艺术领域里曾经创造相当高的商业价值,并有官方统计数据,如票房,DVD 售出记录、发行的磁带、激光唱盘、或录影带。
项目优势如下:
无需申请劳工证,无需雇主担保
无语言和年龄要求
无需投资,无投资风险
全家移民,获得永久绿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
全家抵美后,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自由定居: 登陆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居住或从事各种生意活动
子女在美上学可享受低廉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
安徽合肥,一年轻貌美,身材高挑的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自己订婚照片。照片中,她妆容精致,身着红色短裙,凹凸有致,万万没想到,网络上竟有传言说她是金渤瀚8号技师,还说她现在收手了,准备嫁老实人。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女子俞某好好的订婚宴,某些好事者却造谣她是技师,是相关行业从业者,关键是还有地址、有名号,看上去就像真的!这些谣言,让俞某非常困扰,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使其精神受到重创!
有网友表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俞某又没做过这些事情,何惧这些流言蜚语?话是这样说,但实际情况却是,流言可畏!
如果俞某不及时出面澄清,她未婚夫会怎么想?她未婚夫心里,肯定回想:难道我未婚妻真的当过技师?
目前,俞某发布的声明显示,她本人已在2天前报警,且警方已经证实,她并非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者。俞某怕其他网友不相信,还附上了警方《受案回执》和她本人日常工作的证明。
俞某表示,自己是合肥本地人,现从事私企财务工作。
1、这些造谣者实在太过分了,俞某只是晒一下订婚照,非常喜庆的事情,万万没想到,竟然把人造谣成8号技师,还说得煞有其事,试问一下,遇到这种事情,谁能不恼怒?
如果俞某不澄清,这些谣言,肯定会在俞某未婚夫心底埋下一颗钉子,现在也许不会有事,现在他甚至会主动宽慰未婚妻,说不要信这些谣言,我相信你,但时间一久,埋下的钉子终究刺破信任的坚壁。
2、这样的谣言,诽谤、侮辱了俞某,已经涉嫌违法,轻者要予以治安处罚,重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称俞某是8号技师的谣言,是以污秽、恶毒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贬损其人格尊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依据情节可处罚款和拘留等的处罚措施。
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如果达到情节较重,还可以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诽谤侮辱他人,达到一定程度,还可以以诽谤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换而言之,要以诽谤、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或者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
如何才算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侮辱罪中的情节严重。
大家都知道,这种信息网友们最喜欢看,换而言之,这种谣言,很容易就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这样一来,就达到了诽谤罪的处罚标准。
最后,大家在网络上口嗨,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口嗨可以,不能诽谤、侮辱他人,更不要触犯法律。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来源:(蚂蚁说法)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女子俞某好好的订婚宴,某些好事者却造谣她是技师,是相关行业从业者,关键是还有地址、有名号,看上去就像真的!这些谣言,让俞某非常困扰,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使其精神受到重创!
有网友表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俞某又没做过这些事情,何惧这些流言蜚语?话是这样说,但实际情况却是,流言可畏!
如果俞某不及时出面澄清,她未婚夫会怎么想?她未婚夫心里,肯定回想:难道我未婚妻真的当过技师?
目前,俞某发布的声明显示,她本人已在2天前报警,且警方已经证实,她并非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者。俞某怕其他网友不相信,还附上了警方《受案回执》和她本人日常工作的证明。
俞某表示,自己是合肥本地人,现从事私企财务工作。
1、这些造谣者实在太过分了,俞某只是晒一下订婚照,非常喜庆的事情,万万没想到,竟然把人造谣成8号技师,还说得煞有其事,试问一下,遇到这种事情,谁能不恼怒?
如果俞某不澄清,这些谣言,肯定会在俞某未婚夫心底埋下一颗钉子,现在也许不会有事,现在他甚至会主动宽慰未婚妻,说不要信这些谣言,我相信你,但时间一久,埋下的钉子终究刺破信任的坚壁。
2、这样的谣言,诽谤、侮辱了俞某,已经涉嫌违法,轻者要予以治安处罚,重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称俞某是8号技师的谣言,是以污秽、恶毒的语言对他人进行辱骂,贬损其人格尊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依据情节可处罚款和拘留等的处罚措施。
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以下罚款,如果达到情节较重,还可以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诽谤侮辱他人,达到一定程度,还可以以诽谤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换而言之,要以诽谤、侮辱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或者是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
如何才算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侮辱罪中的情节严重。
大家都知道,这种信息网友们最喜欢看,换而言之,这种谣言,很容易就被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这样一来,就达到了诽谤罪的处罚标准。
最后,大家在网络上口嗨,原本无可厚非,但是口嗨可以,不能诽谤、侮辱他人,更不要触犯法律。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来源:(蚂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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