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漫天花雨、诙谐逗乐的文笔,运用《西游记》原先桀骜不驯最终却泯然众人的孙悟空、《儒林外史》中蝇营狗苟的文人形象等元素的拼贴、糅合、拟仿,构筑成了一个充斥破洞、黑洞的奇异小说世界。他浓郁的哀伤笔调,写出当代知识分子的种种犹如被设定好的,难看、滑稽,拼命挣扎却无力逃脱的存在姿态。
#松林说史# 原初锁定与两极反馈:试论古代自由状态下的小农分化逻辑
“如果土地成为有产者的投机对象,购占土地闲置等待升值而不予开发的现象必然会随之出现,而这种情况根本无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最开始的原初状态下自耕农经济很可能就会瓦解,大量无地农民成为廉价劳动力,租佃、雇工等行业皆有利可图,整体社会也就转入到非自耕状态。
众所周知,古代中国长期以来的主导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产生与土地私有制的推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私有制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这就必然导致土地兼并问题的出现,即“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历朝历代虽然都有着极为尖锐的土地兼并问题,但这并不是由于频繁的土地买卖所致,也就是说地主大户的万亩良田很少是通过正常的交易买卖获得的,主要原因其实还是政治因素。在这一逻辑之下,中国才能保持数千年的小农经济状态。
宋代词人辛弃疾曾在《最高楼·吾拟乞归,犬子以田产未置止我,赋此骂之》中写道,“吾衰矣,须富贵何时?富贵是危机。暂忘设醴抽身去,未曾得米弃官归。穆先生,陶县令,是吾师。待葺个、园儿名佚老。更作个、亭儿名亦好。闲饮酒,醉吟诗。千年田换八百主,一人口插几张匙?便休休,更说甚,是和非!”其中“千年田换八百主”这句一直被世人所误解,此句不是说土地买卖频繁,讲的乃是土地权的归属更迭与政治有关,是由地主的政治身份所决定的。
当时辛弃疾仕途不顺,写下这首词的时候已经五十五岁,时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由于在官场上受到挫折,辛弃疾有些心灰意冷,打算归隐乡野,儿子却以家田未置为由劝阻,辛弃疾这才写词将儿子大骂一通,称他只懂图谋富贵而不知宦海危险,无数人宠辱相继,家财地产也因之易手,辛弃疾家的“田产”规模完全取决于身为家主的他的政治地位之升降,所谓“千年田换八百主”乃是出自《景德传灯录》的典故,是在指代官场斗争风险莫测,与土地买卖八竿子打不着。
另一方面,从具体统计案例对土地交易周期进行研究分析的话,也能发现其中端倪。以关中地区的地权交易平均周期研究为例,关中朝邑县《下鲁坡村鱼鳞正册》记载,在册耕田400块共283.94亩,其中94亩,自1890年至1932年后某年至少42年间,买卖易主的土地累计最多只有32.74亩次,按此频率,全部土地平均周转一次的周期至少为400年左右,若按地块计则更达千年以上。即使是动荡的清末民初,土地转卖次数都这么少,那么在承平时期,古代土地买卖频率只会更低。事实上,有着发达市场经济且实行土地私有制的英美等国,农业地产的流动性在各种财产形式中也是最小的,发达市场经济下农业土地的交易频率根本没有达到过“千年田换八百主”这样夸张的地步,更别提视土地如命的中国古人,封建时代的土地买卖尤其是平民间的土地买卖,一定会考虑到传统分家析产制。如此一来,土地到底是集中还是分散尚在两可。
我国经济学家胡景北曾提出所谓的“农业-阶级模型”,在此模型中如果初始条件是普遍自耕农化(即“一阶级”化),那么充分自由的要素交易不会改变这种“原初状态”,亦即“一阶级”在此设定条件下将处于动态锁定状态。如果在此基础上不考虑其他因素,从纯逻辑角度添加若干因果关系,如假定土地处于一种可以充分自由交易的状态,而与土地发生关系的所有人都有充分自由交易权,他们既非奴隶也非农奴,也不是奴隶主或农奴主,每个人不受他人强制的同时亦不能强制他人,只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的立场角度参与土地交易买卖。也就是说,在这一状态下,土地所有权不仅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使用权与人力资本之间也可以自由交易,土地与劳动的结合在交易双方都要遵守的自由契约(雇佣契约或租佃契约)状态下实现。
同时假定这是农业社会,没有外部资本与强权的介入,该社会环境下自由交易的结果从纯逻辑理论上只能形成一种负反馈,即对“原初状态”的“锁定”。接着,假定这种原初状态是以自耕农为主,无地农民只是少数,此时会出现“自由劳动力稀缺”的市场,“招佃竞争”或“招工竞争”随之出现,这些竞争最终会让土地所有者减少地租或增加工资,佃农或雇农在此有利契约下得到了较多的积累机会,时机一到就可以赎买土地转变为自耕农。这样一来,自耕农阶层也就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相反土地所有者在此极为不利的契约下很难扩大积累,一旦地租或雇工经营收入低于某个临界值时,就势必会做出卖掉土地保障收支的做法。
反向假定的话,如果原初状态自耕农很少或无地农民很多,那么会出现“自由劳动力过剩”市场,此时的竞争是“租地竞争”或“找工竞争”,这些竞争趋向于增加地租或减少工资,契约环境对佃农或雇农比较不利,他们缺乏积累机会,赎买土地转变为自耕农的机会就很低。相应地,土地所有者在比较有利的契约环境下,就有极大机会扩大积累,并在地租或雇工经营收入较高时买入土地,扩大经营。在此情况下,即使富户分家析产而不断产生新的自耕农,但既有自耕农中的“分化”若由于上述原因变成不可逆过程,那么无地农民仍旧难以减少,甚至会持续增多,整个社会也就被“锁定”在高分化状态,这一变化显然符合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状态。
简单地说,在上述“纯自由交易”状态下,如果原来没有出现“分化”,那么“土地自由买卖”很难导致“两极分化”以及危害到自耕农社会稳定。反之,如果存在“两极分化”,那么这种变化很可能起源于非经济的“原初状态”,土地即使频繁买卖也不能消除,不过也不一定会造成“两极分化”。如果引进新变量,即外部资本(如工商手工业资本)的进入,这是否会对上述平衡状态产生影响呢?影响肯定会有,即如果土地改变为非农业用途仍受管制,则只是“农地交易自由”,或者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工商业地产开发程度低,商业资本购买土地也是农业用途,继续成为农业地主,即所谓的“以末致富,用本守之”,那么这可能会带来以下变化。
首先,外部资本进入本身虽然是“土地兼并”的刺激力量,但大量资本涌入土地市场必然推高地价,原有富裕地主很难再兼并土地,“自耕农之间的两极分化”受到阻抑。然后,地价推高导致地租率(指代自由契约下的地权收益,无论佃租还是雇工经营利润与地价之比)下降,进而成为抑制外部资本“过量”进入土地市场的一个重要调节机制,即马克思所说的“平均利润率是地租率的天然界限”。如此“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用处不大,不能立竿见影,所谓的“土地买卖无限吸纳工商业资本,导致工业化原始积累受阻”说法自然也就不能成立。最后,由于外来资本参与“农地自由交易”不会改变前面所述“锁定”逻辑,即在“农地农用”限制条件下,劳动双方对土地的谈判地位是受双方供求关系所决定,土地稀缺劳动过剩则劳方(佃、雇农)难于“上升”,反之则否。
外来资本进入抬高地价的同时自然抬高了劳务价格,如果土地事后并没有转变用途,仍是被作为农业用地,那么“劳-地”谈判关系并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如果土地非农化受限而劳动非农化自由,农地仍旧农用,但农民可以另找工作,此时外来资本就可以尽情发挥作用,给农民提供出路的难度远低于给土地另找用处,这就成为了有利于劳方“上升”的因素。在此条件下,即便自耕农受高地价的吸引而增加卖地机率,卖地后自耕农也会转入非农就业,而不会“降级”成为佃农,自耕农农业状况并不会因此得到改变。
不过,如果土地用途在外来资本涌入后,可以毫无难度地自由改变,经济大环境也利于非农业地产开发,以及地产投机兴盛,那么外部资本的进入效应就要详细分析了。首先,土地大量退出农业,无疑会加剧农地稀缺矛盾,农业劳动力过剩的同时,劳动力非农化自由,非农产业刚开始发展时,劳动密集程度远不如农业,尤其比不上传统的种植业,最典型的就是当年英国“圈地运动”农地改牧场后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如果土地成为有产者的投机对象,购占土地闲置等待升值而不予开发的现象必然会随之出现,而这种情况根本无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最开始的原初状态下自耕农经济很可能就会瓦解,大量无地农民成为廉价劳动力,租佃、雇工等行业皆有利可图,整体社会也就转入到非自耕状态。这种现象自工业革命以来,在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极为易见,但在政治至上的古代中国却很难成为现实,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即使非农业地产开发与地产投机不受法律限制,土地在经济上的活跃空间也极为有限,更别提频繁交易,创造价值了。
参考资料:
《中国经济史》《下鲁坡村鱼鳞正册》《中国土地制度史》
土地兼并
“如果土地成为有产者的投机对象,购占土地闲置等待升值而不予开发的现象必然会随之出现,而这种情况根本无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最开始的原初状态下自耕农经济很可能就会瓦解,大量无地农民成为廉价劳动力,租佃、雇工等行业皆有利可图,整体社会也就转入到非自耕状态。
众所周知,古代中国长期以来的主导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产生与土地私有制的推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私有制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这就必然导致土地兼并问题的出现,即“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历朝历代虽然都有着极为尖锐的土地兼并问题,但这并不是由于频繁的土地买卖所致,也就是说地主大户的万亩良田很少是通过正常的交易买卖获得的,主要原因其实还是政治因素。在这一逻辑之下,中国才能保持数千年的小农经济状态。
宋代词人辛弃疾曾在《最高楼·吾拟乞归,犬子以田产未置止我,赋此骂之》中写道,“吾衰矣,须富贵何时?富贵是危机。暂忘设醴抽身去,未曾得米弃官归。穆先生,陶县令,是吾师。待葺个、园儿名佚老。更作个、亭儿名亦好。闲饮酒,醉吟诗。千年田换八百主,一人口插几张匙?便休休,更说甚,是和非!”其中“千年田换八百主”这句一直被世人所误解,此句不是说土地买卖频繁,讲的乃是土地权的归属更迭与政治有关,是由地主的政治身份所决定的。
当时辛弃疾仕途不顺,写下这首词的时候已经五十五岁,时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由于在官场上受到挫折,辛弃疾有些心灰意冷,打算归隐乡野,儿子却以家田未置为由劝阻,辛弃疾这才写词将儿子大骂一通,称他只懂图谋富贵而不知宦海危险,无数人宠辱相继,家财地产也因之易手,辛弃疾家的“田产”规模完全取决于身为家主的他的政治地位之升降,所谓“千年田换八百主”乃是出自《景德传灯录》的典故,是在指代官场斗争风险莫测,与土地买卖八竿子打不着。
另一方面,从具体统计案例对土地交易周期进行研究分析的话,也能发现其中端倪。以关中地区的地权交易平均周期研究为例,关中朝邑县《下鲁坡村鱼鳞正册》记载,在册耕田400块共283.94亩,其中94亩,自1890年至1932年后某年至少42年间,买卖易主的土地累计最多只有32.74亩次,按此频率,全部土地平均周转一次的周期至少为400年左右,若按地块计则更达千年以上。即使是动荡的清末民初,土地转卖次数都这么少,那么在承平时期,古代土地买卖频率只会更低。事实上,有着发达市场经济且实行土地私有制的英美等国,农业地产的流动性在各种财产形式中也是最小的,发达市场经济下农业土地的交易频率根本没有达到过“千年田换八百主”这样夸张的地步,更别提视土地如命的中国古人,封建时代的土地买卖尤其是平民间的土地买卖,一定会考虑到传统分家析产制。如此一来,土地到底是集中还是分散尚在两可。
我国经济学家胡景北曾提出所谓的“农业-阶级模型”,在此模型中如果初始条件是普遍自耕农化(即“一阶级”化),那么充分自由的要素交易不会改变这种“原初状态”,亦即“一阶级”在此设定条件下将处于动态锁定状态。如果在此基础上不考虑其他因素,从纯逻辑角度添加若干因果关系,如假定土地处于一种可以充分自由交易的状态,而与土地发生关系的所有人都有充分自由交易权,他们既非奴隶也非农奴,也不是奴隶主或农奴主,每个人不受他人强制的同时亦不能强制他人,只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的立场角度参与土地交易买卖。也就是说,在这一状态下,土地所有权不仅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使用权与人力资本之间也可以自由交易,土地与劳动的结合在交易双方都要遵守的自由契约(雇佣契约或租佃契约)状态下实现。
同时假定这是农业社会,没有外部资本与强权的介入,该社会环境下自由交易的结果从纯逻辑理论上只能形成一种负反馈,即对“原初状态”的“锁定”。接着,假定这种原初状态是以自耕农为主,无地农民只是少数,此时会出现“自由劳动力稀缺”的市场,“招佃竞争”或“招工竞争”随之出现,这些竞争最终会让土地所有者减少地租或增加工资,佃农或雇农在此有利契约下得到了较多的积累机会,时机一到就可以赎买土地转变为自耕农。这样一来,自耕农阶层也就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相反土地所有者在此极为不利的契约下很难扩大积累,一旦地租或雇工经营收入低于某个临界值时,就势必会做出卖掉土地保障收支的做法。
反向假定的话,如果原初状态自耕农很少或无地农民很多,那么会出现“自由劳动力过剩”市场,此时的竞争是“租地竞争”或“找工竞争”,这些竞争趋向于增加地租或减少工资,契约环境对佃农或雇农比较不利,他们缺乏积累机会,赎买土地转变为自耕农的机会就很低。相应地,土地所有者在比较有利的契约环境下,就有极大机会扩大积累,并在地租或雇工经营收入较高时买入土地,扩大经营。在此情况下,即使富户分家析产而不断产生新的自耕农,但既有自耕农中的“分化”若由于上述原因变成不可逆过程,那么无地农民仍旧难以减少,甚至会持续增多,整个社会也就被“锁定”在高分化状态,这一变化显然符合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状态。
简单地说,在上述“纯自由交易”状态下,如果原来没有出现“分化”,那么“土地自由买卖”很难导致“两极分化”以及危害到自耕农社会稳定。反之,如果存在“两极分化”,那么这种变化很可能起源于非经济的“原初状态”,土地即使频繁买卖也不能消除,不过也不一定会造成“两极分化”。如果引进新变量,即外部资本(如工商手工业资本)的进入,这是否会对上述平衡状态产生影响呢?影响肯定会有,即如果土地改变为非农业用途仍受管制,则只是“农地交易自由”,或者由于经济条件所限,工商业地产开发程度低,商业资本购买土地也是农业用途,继续成为农业地主,即所谓的“以末致富,用本守之”,那么这可能会带来以下变化。
首先,外部资本进入本身虽然是“土地兼并”的刺激力量,但大量资本涌入土地市场必然推高地价,原有富裕地主很难再兼并土地,“自耕农之间的两极分化”受到阻抑。然后,地价推高导致地租率(指代自由契约下的地权收益,无论佃租还是雇工经营利润与地价之比)下降,进而成为抑制外部资本“过量”进入土地市场的一个重要调节机制,即马克思所说的“平均利润率是地租率的天然界限”。如此“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用处不大,不能立竿见影,所谓的“土地买卖无限吸纳工商业资本,导致工业化原始积累受阻”说法自然也就不能成立。最后,由于外来资本参与“农地自由交易”不会改变前面所述“锁定”逻辑,即在“农地农用”限制条件下,劳动双方对土地的谈判地位是受双方供求关系所决定,土地稀缺劳动过剩则劳方(佃、雇农)难于“上升”,反之则否。
外来资本进入抬高地价的同时自然抬高了劳务价格,如果土地事后并没有转变用途,仍是被作为农业用地,那么“劳-地”谈判关系并不会发生太大变化。如果土地非农化受限而劳动非农化自由,农地仍旧农用,但农民可以另找工作,此时外来资本就可以尽情发挥作用,给农民提供出路的难度远低于给土地另找用处,这就成为了有利于劳方“上升”的因素。在此条件下,即便自耕农受高地价的吸引而增加卖地机率,卖地后自耕农也会转入非农就业,而不会“降级”成为佃农,自耕农农业状况并不会因此得到改变。
不过,如果土地用途在外来资本涌入后,可以毫无难度地自由改变,经济大环境也利于非农业地产开发,以及地产投机兴盛,那么外部资本的进入效应就要详细分析了。首先,土地大量退出农业,无疑会加剧农地稀缺矛盾,农业劳动力过剩的同时,劳动力非农化自由,非农产业刚开始发展时,劳动密集程度远不如农业,尤其比不上传统的种植业,最典型的就是当年英国“圈地运动”农地改牧场后的情况。
在此情况下,如果土地成为有产者的投机对象,购占土地闲置等待升值而不予开发的现象必然会随之出现,而这种情况根本无助于吸纳剩余劳动力,最开始的原初状态下自耕农经济很可能就会瓦解,大量无地农民成为廉价劳动力,租佃、雇工等行业皆有利可图,整体社会也就转入到非自耕状态。这种现象自工业革命以来,在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极为易见,但在政治至上的古代中国却很难成为现实,由于种种因素限制,即使非农业地产开发与地产投机不受法律限制,土地在经济上的活跃空间也极为有限,更别提频繁交易,创造价值了。
参考资料:
《中国经济史》《下鲁坡村鱼鳞正册》《中国土地制度史》
土地兼并
“云中鹤”是怎样从“高雅之士”变成“恶人淫贼”的
金庸《天龙八部》里,“云中鹤”是四大恶人之一,著名的淫贼。随着小说的传播,一个原本雅致的名字成了“坏蛋”的代名词。巧合的是,云中鹤是诗人徐志摩的笔名之一,于是成了金庸对表哥讽刺的凭证。
其实, “云中鹤”的出处早已有之,并且是个雅致的称呼。
《三国志•魏志•邴原传》:(公孙)度知原之不可复追也,因曰:“邴君所谓云中白鹤,非鹑鷃之网所能罗矣。”
公孙度目邴原:所谓云中白鹤,非燕雀之网所能罗也。”——《世说新语•赏誉》 。
意思是说,名士邴原在辽东受到公孙度礼遇,后来偷偷离开辽东,公孙度却没派人追回,他感慨邴原像“云中白鹤”那么高洁,不是“鹑鷃之网/燕雀之网”所能留住的人才。
南宋词人沈瀛写过《水调歌头•潇洒云中鹤》:潇洒云中鹤,容与水边鸥。缑山仙客,飘然曾约此中留。更有骑鲸公子,相与翱翔八极,凛凛气横秋。明月楼头宴,樽俎好诗流。思往事,增逸兴,唤仙舟。谁能拘束,尘埃堆里蹙昏眸。拟附星槎直上,十二玉京绛阕,高处且嬉游。回首视人世,天地一沙舟。
清代文学家蒋士铨在(描写汤显祖生平的)戏曲《临川梦》的一首开场诗,也引申了这个词,写道“翩然一只云中鹤,飞去飞来宰相衙”,这里的云中鹤,成了沽名钓誉的伪隐士,多了一层贬义。 全诗为:
妆点山林大架子,附庸风雅小名家。
终南捷径无心走,处士虚声尽力夸。
獭祭诗书称著作,绳营钟鼎润烟霞。
翩然一只云中鹤,飞去飞来宰相衙。
这是蒋士铨所著传奇亦即长篇戏曲《临川梦》“隐奸”一出中陈眉公的出场诗。陈眉公即陈继儒,明代文学家、书画家。陈曾隐居小昆山,却又经常周旋于官绅间,遂为一些人所诟病。蒋士铨在《隐奸》一出中拈出陈眉公,主要是说明汤显祖早年科场失利,是陈眉公从中作梗。将汤显祖和陈眉公塑造成了“冤家对头”,陈眉公成了反面人物,成了汤显祖讽刺和挖苦的对象。
除了上述出处,其实云中鹤在武侠作品里,也不少见。早在金庸以前,清代《三侠五义》的续书《小五义》里,就有一个道士,叫“云中鹤”魏真,轻功高强,一次比试中,虐了南侠展昭,亏得北侠欧阳春挽回了一丝颜面。这个魏真是一世童男。
民国时期,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也有一只“云中飞鹤”周淳(回目里都简称“云中鹤”),轻功高强,“用白绸子做了两个如翅膀的东西,缠在臂上。哪怕是百十丈的高山,我用这两块绸子借着风力往上跳,也毫无妨碍。”
“轻功高强”,《天龙八部》的云中鹤也擅长轻功。
除了前面的“云中鹤”,《天龙八部》以后,萧逸在《甘十九妹》里,也写了一个独行大盗“云中鹤”金步洲。可以说,“云中鹤”这个人,几乎是武侠世界里约定俗成的常见设定。
文雅的“云中鹤”成了色狼的贬义词,这就是金庸的功劳了,他用作品《天龙八部》强大的影响力改变了这个词在人们心中的定义。
徐志摩的笔名“云中鹤”怎么来的呢? 徐在《我为什么来办我怎么办》2025,10.1《晨报副刊》中说,“我早就想办一份报纸,不是没有人,也不是没有钱,倒是为我的心不定,一个朋友叫我:云中鹤,又一个朋友笑我:脚跟无线如蓬转,我自己也老是,今日不治明日事。可见是一个朋友嘲笑或开玩笑,于是徐志摩拿来自嘲。
金庸专家刘国重先生考证,云中鹤这个笔名,徐志摩只用了一次: 1924年11月2日,志摩的诗《一个噩梦》,发表于《晨报副刊》,署名:云中鹤。 这一年,金庸刚出生没多久。
有明确的证据表明,金庸读过《世说新语》、《小五义》、《蜀山剑侠传》。
“我小时候读《世说新语》对于其中所记魏晋名流的潇洒言行不由得暗暗佩服。”——金庸《走近蔡澜》 《七侠五义》之后有《小五义》和《续小五义》,《今古奇观》之后有《续今古奇观》,这都是比较流行的,但我一直看到了《九续小五义》和《五续今古奇观》。 ——金庸《书的“续集”》
我以为《十二金钱镖》的文学价值比《蜀山剑侠传》与《江湖奇侠传》高,因为前者写飞豹子、俞剑平、杨华、柳叶青、华吟虹等人物都有成就,而后两者专以情节离奇取胜,不免落了次乘。 ——金庸《谈批评武侠小说的标准》。
金庸也看过徐志摩的新诗,1992年,他回到家乡的时候,马上去徐志摩墓前祭拜,他说:“我读过他的新诗,看过他的散文,都是很优美的,对我教益很深”。
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金庸在写作《天龙八部》的时期,就知道徐这个冷门的笔名。严格来说,金庸是否借“云中鹤”来黑徐志摩,应该大大存疑。
就目前可见的各种记载来看,金庸每次提到徐志摩时,都是非常敬佩,没有任何不敬之词。
金庸后来接受朱军《艺术人生》访谈的时候,说道:“小的时候,受他(徐志摩)的影响是有的,表哥在剑桥大学念书,爸爸说大了以后,你也去念。”后来,在2010年,经过3年苦读,金庸以86岁高龄获得英国剑桥大学颁授哲学博士学位,弥补了遗憾。
一次次拳拳鼓励,又怎么会生出挖苦嘲讽?每每回到家乡,金庸都要去徐志摩那里缅怀,种种迹象,怎说他不喜欢表哥?
金庸《天龙八部》里,“云中鹤”是四大恶人之一,著名的淫贼。随着小说的传播,一个原本雅致的名字成了“坏蛋”的代名词。巧合的是,云中鹤是诗人徐志摩的笔名之一,于是成了金庸对表哥讽刺的凭证。
其实, “云中鹤”的出处早已有之,并且是个雅致的称呼。
《三国志•魏志•邴原传》:(公孙)度知原之不可复追也,因曰:“邴君所谓云中白鹤,非鹑鷃之网所能罗矣。”
公孙度目邴原:所谓云中白鹤,非燕雀之网所能罗也。”——《世说新语•赏誉》 。
意思是说,名士邴原在辽东受到公孙度礼遇,后来偷偷离开辽东,公孙度却没派人追回,他感慨邴原像“云中白鹤”那么高洁,不是“鹑鷃之网/燕雀之网”所能留住的人才。
南宋词人沈瀛写过《水调歌头•潇洒云中鹤》:潇洒云中鹤,容与水边鸥。缑山仙客,飘然曾约此中留。更有骑鲸公子,相与翱翔八极,凛凛气横秋。明月楼头宴,樽俎好诗流。思往事,增逸兴,唤仙舟。谁能拘束,尘埃堆里蹙昏眸。拟附星槎直上,十二玉京绛阕,高处且嬉游。回首视人世,天地一沙舟。
清代文学家蒋士铨在(描写汤显祖生平的)戏曲《临川梦》的一首开场诗,也引申了这个词,写道“翩然一只云中鹤,飞去飞来宰相衙”,这里的云中鹤,成了沽名钓誉的伪隐士,多了一层贬义。 全诗为:
妆点山林大架子,附庸风雅小名家。
终南捷径无心走,处士虚声尽力夸。
獭祭诗书称著作,绳营钟鼎润烟霞。
翩然一只云中鹤,飞去飞来宰相衙。
这是蒋士铨所著传奇亦即长篇戏曲《临川梦》“隐奸”一出中陈眉公的出场诗。陈眉公即陈继儒,明代文学家、书画家。陈曾隐居小昆山,却又经常周旋于官绅间,遂为一些人所诟病。蒋士铨在《隐奸》一出中拈出陈眉公,主要是说明汤显祖早年科场失利,是陈眉公从中作梗。将汤显祖和陈眉公塑造成了“冤家对头”,陈眉公成了反面人物,成了汤显祖讽刺和挖苦的对象。
除了上述出处,其实云中鹤在武侠作品里,也不少见。早在金庸以前,清代《三侠五义》的续书《小五义》里,就有一个道士,叫“云中鹤”魏真,轻功高强,一次比试中,虐了南侠展昭,亏得北侠欧阳春挽回了一丝颜面。这个魏真是一世童男。
民国时期,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也有一只“云中飞鹤”周淳(回目里都简称“云中鹤”),轻功高强,“用白绸子做了两个如翅膀的东西,缠在臂上。哪怕是百十丈的高山,我用这两块绸子借着风力往上跳,也毫无妨碍。”
“轻功高强”,《天龙八部》的云中鹤也擅长轻功。
除了前面的“云中鹤”,《天龙八部》以后,萧逸在《甘十九妹》里,也写了一个独行大盗“云中鹤”金步洲。可以说,“云中鹤”这个人,几乎是武侠世界里约定俗成的常见设定。
文雅的“云中鹤”成了色狼的贬义词,这就是金庸的功劳了,他用作品《天龙八部》强大的影响力改变了这个词在人们心中的定义。
徐志摩的笔名“云中鹤”怎么来的呢? 徐在《我为什么来办我怎么办》2025,10.1《晨报副刊》中说,“我早就想办一份报纸,不是没有人,也不是没有钱,倒是为我的心不定,一个朋友叫我:云中鹤,又一个朋友笑我:脚跟无线如蓬转,我自己也老是,今日不治明日事。可见是一个朋友嘲笑或开玩笑,于是徐志摩拿来自嘲。
金庸专家刘国重先生考证,云中鹤这个笔名,徐志摩只用了一次: 1924年11月2日,志摩的诗《一个噩梦》,发表于《晨报副刊》,署名:云中鹤。 这一年,金庸刚出生没多久。
有明确的证据表明,金庸读过《世说新语》、《小五义》、《蜀山剑侠传》。
“我小时候读《世说新语》对于其中所记魏晋名流的潇洒言行不由得暗暗佩服。”——金庸《走近蔡澜》 《七侠五义》之后有《小五义》和《续小五义》,《今古奇观》之后有《续今古奇观》,这都是比较流行的,但我一直看到了《九续小五义》和《五续今古奇观》。 ——金庸《书的“续集”》
我以为《十二金钱镖》的文学价值比《蜀山剑侠传》与《江湖奇侠传》高,因为前者写飞豹子、俞剑平、杨华、柳叶青、华吟虹等人物都有成就,而后两者专以情节离奇取胜,不免落了次乘。 ——金庸《谈批评武侠小说的标准》。
金庸也看过徐志摩的新诗,1992年,他回到家乡的时候,马上去徐志摩墓前祭拜,他说:“我读过他的新诗,看过他的散文,都是很优美的,对我教益很深”。
但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金庸在写作《天龙八部》的时期,就知道徐这个冷门的笔名。严格来说,金庸是否借“云中鹤”来黑徐志摩,应该大大存疑。
就目前可见的各种记载来看,金庸每次提到徐志摩时,都是非常敬佩,没有任何不敬之词。
金庸后来接受朱军《艺术人生》访谈的时候,说道:“小的时候,受他(徐志摩)的影响是有的,表哥在剑桥大学念书,爸爸说大了以后,你也去念。”后来,在2010年,经过3年苦读,金庸以86岁高龄获得英国剑桥大学颁授哲学博士学位,弥补了遗憾。
一次次拳拳鼓励,又怎么会生出挖苦嘲讽?每每回到家乡,金庸都要去徐志摩那里缅怀,种种迹象,怎说他不喜欢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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