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上古神话中,女娲是继盘古之后另外一位创世之神。因为她,世间才有了人类,她是长久以来受广大的民间百姓们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
盘古开天辟地之后,终于累倒了,身体也化作了世间万物,从此天地间有了日月星辰,有了花草树木,后来天地间残留的一股浊气吸收日月精华,化作了虫鱼鸟兽,从而使这寂静美丽的世界有了一丝生气。
有一个神通广大的女神四处游历,后来来到盘古开辟的天地里,她就是女娲。女娲在草丰木茂的原野上行走着,举目四望,发现山峦连绵起伏,江河奔流不息,草木枝繁叶茂,鸟儿婉转歌唱,走兽成群结伴,鱼儿水中畅游,这个世界真是太美好了。于是,她决定留下来。
日复一日,她享受着自然的美景,可是虽然有鸟兽虫鱼跟自己作伴,女娲渐渐产生了寂寞孤独的感觉。她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但又说不出到底是缺什么,只能任这种寂寥的感觉与日俱增。
一天,她走在草木茂盛的原野上,飞鸟、走兽、游鱼再也不能让她高兴起来。她无精打采地沿着一条河流前行,觉得很累,就在河岸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清澈的河水照出了她的影子,她看到了水中闷闷不乐的自己。于是她嘴角露出微笑,影子也笑了;她皱起眉头,影子也皱起眉头,这让她觉得非常有趣。突然间,她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会感到寂寞,因为世间没有跟她一样的生物,那些山川草木、虫鱼鸟兽怎么会可能与她心灵相通?
她想,既然如此,何不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一些生物,让世界热闹起来呢?有了主意,她马上动起手来,在河边抓起一团黄泥,对着水中的影子又是捏又是揉,很快一个小泥人就做好了。女娲把小泥人托在手里,放到嘴前轻轻地吹一口气。小泥人有了气息竟活动起来,放到地面上后就到处走动,还一个劲儿地喊着:“妈妈!妈妈……”女娲真是太高兴了,赶紧动手捏第二个,并吹了一口气,第二个也活了,她又捏第三个,第四个……泥人越捏越多,后来女娲就把他们通通放在地上冲着他们吹了一口气,泥人们活了。他们有喜怒哀乐,而且能够说话,跟那些草木鸟兽完全不同。女娲再也不觉得寂寞了,她称呼这些活了的泥人为“人”。人们开始时在女娲的周围活动着,渐渐地很多都走远了,分散到各处。
有了人,世界变得无比充实,女娲非常高兴,她继续一刻不停地接着捏泥人。可是大地如此辽阔,人们很快就消散于各地,女娲也感到越来越累了。她想,这样下去,世间的人还不够多时,她已经累得不行了。于是,她顺手从山崖上扯下一条藤蔓,伸进泥潭里抽打起来,溅起了很多混黄的泥点儿,泥点儿落地后也变成了活蹦乱跳的小人儿。她每抽打一下,就会产生很多人,而且和之前捏成的小人没什么两样,这样造人就快多了。于是,女娲高兴地使劲抽打起来,泥点子落得到处都是。等女娲停下来时,大地上已经有足够多的人了。
一天,她想看看各处的人类,来到一个地方,发现有些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十分奇怪,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小人都已经满头白发,老态龙钟了。原来他们年纪太大,已经死了。女娲就想,人们都会老去、死去,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人会死光的,难道到时候还要再重新创造吗?这也太麻烦了!女娲想,最好的办法是让人类自己繁衍生息,这样他们就可以绵延不绝了。
于是,她就让这些人具有不同的身体特征,从而区分出男女,并让男人和女人结合,生出后代。为了不让这种结合使人类陷入混乱,她又建立了婚姻制度,从此人类靠自己就可以不断发展壮大了,所以女娲又被称为“婚姻女神”或“神媒”。
人类可以靠自己繁衍生息了,他们一代一代地在大地上幸福地生活着。可是没过多久,他们就遇到了一次毁灭性地灾难。原来,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争夺帝位,结果共工被打败了。共工一气之下,就用头去撞不周之山。这座擎天的大柱在一声巨响之后,便轰然倒塌,紧接着天向西北倾斜,地往东南塌陷,海水灌进了陆地,洪灾泛滥。因为剧烈的震荡,地上裂开很多大豁口,一个劲儿地往外喷火,山林里野兽也都受到触动,纷纷窜出来,见人便咬。很多人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火烧死,要么就是被野兽咬死。
看着自己的子孙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女娲痛心不已,决定拯救人类。她周游四海走遍群山,走到东海的天台山,发现那里有可以炼石用的五色土,便决定在那里炼石补天。她在天台山顶堆起巨石当炉子,借来太陽神火,将五色土放入炉中,经过九天九夜终于炼就了五色巨石。然后她又花了九天九夜,用这些五彩的巨石把天补好。天好不容易被补好了,为了不让它再塌下来,她就斩下了一只万年神龟的四足支撑四极。终于,天地归位,洪水入渠,大火也熄灭了,人间又恢复了平静。不但如此,从此以后,每当雨过天晴,天边就会出现五色云霞,天空比以前更美了。人们摆脱了灾难,各个欢呼雀跃。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不仅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建立了让人类可以繁衍的婚姻制度,使人们结成人类社会;当人类受到天灾的威胁时,还勇敢地保护我们。为了对这位伟大的母亲表示感谢,人们在天台山下建了女娲庙,世代朝拜,香火从不曾断过。
关于女娲的传说,虽然是神话,但绝不是凭空捏造的,它是早期人类社会生活的写照。众所周知,早期人类缔结了以血缘为基础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在生产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子女只识其母,不知其父,而女娲的传说正是母系社会这一历史时期的反映。#阳光信用##每日一善#

#三联美食# 在淮海中路一间洒满阳光的厨房里,赵荣华热起锅子来。案板上的五花肉已经收拾停当。“我爸爸做菜是‘老三篇’,上海传统家常菜,最拿手的就是红烧肉,所以我骨子里面相信上海味道就是红烧肉,两个月必须吃一回解馋。”但赵荣华烧起菜来,已经和父辈大不相同。

他用平底锅爆香青葱和姜片,将五花肉煎到微黄。“猪油煸过以后特别香,而且高温可以封住肉里面的水分,肉质不容易老。但也不能煸太长时间,猪皮会硬。”他往锅里倒红酒——而非上海人家常用的料酒或是黄酒。“我们的红烧肉做得好,就和法国的鹅肝一样,软糯丰腴。

法国人用酸甜果味的东西来搭配鹅肝,找那个味道的平衡点。我做红烧肉也是这样。红酒有果香、有酸度,能够综合红烧肉里的甜味和油腻。”酱油、冰糖下锅,肉在锅里小火焖了三刻钟,眼见汤汁快要收干,赵荣华淋了些日本料理常用的味噌下去:“现在真正好的黄豆酱油很难找了。红烧肉酱香味要浓,味噌正好可以用来提味。”这一份肉,裹着亮晶晶的酱汁,甜得恰到好处,果然如他所说:“配一碗白米饭,一口闷,下饭菜,下得嚇死人。”

一道小时候“外婆常做”的面拖小黄鱼同样被赵荣华弄出了花样。他用全麦面粉和生粉混合做面浆,再向面浆里淋少许油——这是日本天妇罗的做法。锅里油温七成,他提溜着收拾好的小黄鱼,裹上面浆,在油锅里转一圈,用筷子蘸点面浆洒在正在烹炸的鱼上。这也是天妇罗的技巧,使外壳更加蓬松酥脆。

鱼出锅,赵荣华拿出浓稠的黑醋汁,在盘子里勾出线条。“七分意大利黑醋加三分冰糖,小火慢慢熬成,”他解释说,“混搭小黄鱼,味道会更丰富。前几天意大利米其林三星厨师西莫·博图拉(Massimo Bottura)来上海,我吃了他做的菜,其中用到了他珍藏40年的黑醋汁,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灵感。”

不惑之年的赵荣华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对上海味道的改造与这座城市的变迁同步。从前,赵荣华家就住在现在上海新天地所在的位置,太平桥。

他记得小时候,家里出门的几条街上遍布小吃摊。一家叫“春园”的铺子有鲜美的小馄饨和黄芽菜肉丝春卷。那时候流行“小笼馒头”,“外面是发酵过的面皮,里面裹肉馅”。他爱吃大汤团,猪油芝麻的馅子,也爱“四大金刚”,呛饼、油墩子、粢饭团和粢饭糕。当然少不了生煎,“下面的底薄而脆,上面的皮薄而有弹性,肉馅结实,大口咬下去都是汤水,一不小心就会溅得一塌糊涂”。

普通人家的孩子并没有太多机会上餐馆,婚宴就是盛事。“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场景,在一家饭店二楼,台子上有条很大很漂亮的松鼠鳜鱼。一桌菜好不好,就看一道松鼠鳜鱼。小孩子等着鱼上来,吃完可以下桌玩了。”

1996年,上海开始改造太平桥地区52公顷的旧城。也就是这一年,已经学了4年厨师,做惯了上海菜、广东菜的赵荣华赶上最时髦的一阵风,成了西餐厨师。那以后,意大利菜、日本菜、东南亚菜、美式餐饮他都上过手。他在外滩三号的一家西餐厅做热房主管。一天,一个美国女记者穿着厨师服到厨房里来采访,他负责向她介绍厨房的运作方式。临走时,她问他: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吃顿饭?

认识赵荣华时,莫云刚刚开始在中国的美食记者生涯。她本就出生在一个跨文化背景的家庭。母亲是上海人,8岁离开上海去西班牙,随后到美国定居。

赵荣华描述岳父母家的厨房:“你能想到的世界各地的任何调味品,都能在那里找到。单单是芥末就有十几种之多。”在莫云记忆里,母亲“从来不会做两道一模一样的菜”。赵荣华赞叹岳母对食材充满想象:“比方做豆腐,她会放奶酪进去,让人意想不到,但是非常好吃。”

爱情在厨房破土,被美食滋养成长。两个背景完全不同的人在上海相遇,一拍即合。

赵荣华在外滩三号工作的时候,每天都要忙碌12个小时以上,但无论多晚回到家里,他都要给莫云做一道菜。莫云对他的手艺充满了赞叹。这让赵荣华大为惊讶:“从前我没有觉得厨师是个什么高尚的职业。我也给我以前的女朋友做吃的,她并不会赞美,甚至在向其他人介绍我的时候会羞于说我的工作。在莫云这里,我第一次感到这门手艺是值得尊重的。”

同样,赵荣华的经验和人脉为初入美食报道的莫云打开了厨房秘密的大门。相处的前10年,两人一起去上海各种餐馆试菜。“每天都去新的餐厅,认识新的厨师。”从5000元一位的分子料理餐厅到广园路菜场对面的灌汤包和辣肉面:“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两个人每天到处跑。”

莫云也爱上海味道,熏鱼、酒香草头、腌笃鲜,胃口好的时候,丈夫的红烧肉她能吃掉一整盘。但赵荣华家的餐桌,从来不会连续两天出现一种风味,那是一桌世界美食的流水席。1年前,赵荣华开了一家潮汕火锅店,那个时候上海吃四川火锅的风头刚过。没想到,一年来,沪上的各个档次的潮汕火锅“开了不下1000家”。生意之好令赵荣华大为意外,第二家分店已经开张。

今天的上海好像赵家的餐桌,在灯红酒绿的林立餐馆中,本帮菜反主为客,成了边缘角色。这倒并不奇怪。曹聚仁在《上海春秋》里回忆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本来,天下美食佳味,集中在扬州,到了近百年间,才转到上海来。上海本地,并没有什么特色的菜味,可是,这个吃老虎奶长大的城市,她就吸取全国的精华,加上了海外奇珍,成为吃的总汇。”

听说我要寻找本帮菜,赵荣华带我去拜访了他的两位朋友。身材瘦削的孙伟轩原本是一位足球运动员,90年代初,他从市级队伍退下来,被安排进宾馆学厨4年,在一些本帮菜餐馆陆续烧了8年菜。他2010年创业做本帮菜馆“弄堂筵”。

2012年店面扩大时,他相中了武夷路附近一处小楼。把店面转手给他的上一位餐馆老板说,这里19世纪中叶的时候就有一家小酒馆,叫“悦宴九馆”。这个故事打动了他。小楼位置僻静,做的是回头客生意。他的顾客绝大多数是三四十岁的上海本地人,拖家带口的来吃家宴。

本帮菜馆大不易,孙伟轩觉得自己是讲情怀的。“上海各类餐饮输入非常多,论本帮菜,好餐馆两只手的指头就数得过来。消费人群年轻化,年轻人讲新鲜口味,喜欢外来的味道。从经营说,火锅是可以标准化的,本帮菜不能。

比如红烧,糖和黄豆酱油的比例怎么放,什么时候放,调料和火候的把控都是需要有功夫的。没有10年厨龄,烧出来的菜完全不能看。有些菜系的馆子可以开得大,可以有中央厨房,完成一道菜的前四个步骤,但本帮菜最多只能完成前两个步骤,只能进行原料粗加工。原料、人员,成本就都上去了。”

弄堂筵打“怀旧”牌,孙伟轩觉得,许多本帮菜馆为了迎合客人,已经将菜品的口味改得离谱了。他的初衷是做“不改良的本帮菜”。但事实上,“改良”似乎不可避免。

传统上,本帮菜用青鱼做熏鱼,但孙伟轩用三两到三两半的小鲳鱼,“肉质好、刺少、鱼身扁,容易入味”。鲳鱼块经过两次油炸:第一次定型,第二次炸酥。出锅的鱼块浸入孙伟轩留了十几年的“老卤”里。他嫌白糖腻,在老卤里放的是麦芽糖和冰糖。做松鼠鳜鱼,他借用了粤菜的糖醋汁,除了茄汁和冰片糖,还加了西餐常用的OK汁和微有辣味的喼汁。

一道油酱毛蟹,蟹下油锅前需要裹淀粉。他试验了许多回,选了一种荷兰土豆粉,“用量小,挂壁裹料作用好,蟹黄蟹膏不会流失”。不过他不会在这道菜里加更多新鲜调味料。毛蟹和年糕炸过之后下锅红烧,只放酱油、糖和水。“高汤都不用。毛蟹本来已经很鲜,放别的东西就抢味了。”孙伟轩最得意的改良,是把梅干菜和上海酱鸭一起烧。梅干菜吸满了浓厚丰润的酱汁,以上海人的标准看,“下饭最好”。

孙伟轩开的是平价餐厅,赵荣华的另一位朋友方元走的是高端路线。“福1088”餐厅在沪上的名头很响。镇宁路上,三栋奶黄色水泥拉毛墙的西班牙风格老宅子并排在一起。门口没有招牌。镇宁路一带是旧上海的富人区。这三栋老宅中的一栋原本是方家的祖宅。

方元的曾祖父方旭东任过张作霖的财政部长,后来专攻铁路地产等实业,攒足钱后来上海定居,买下这宅子。解放后,老洋房里搬进“72家房客”,方家也一直住在这里。20多年前,住户陆续搬离,方家重新收回房子,方元的母亲就着地方开了一家“福园”餐厅。餐厅的招牌菜是一道用硝、盐、酒等腌制的硝蹄。2006年,方家把相邻的两栋宅子也并进来——他们原本属于李鸿章的小儿子和上海阜新面粉厂老板孙多森。

走进今天的“福1088”餐厅和走进“摩登时代”老上海大户人家的宅邸没有多少区别。在一间用于招待VIP客人的房间里,一块“生福轩”的匾额挂在墙上,是书法家谭泽闿民国二十四年(1935)所题。拼花的瓷砖地板在灯光下显出油亮的包浆釉色,一只中西合璧的红木橱柜和一张梳妆台分立在房间的两头。它们都是上世纪20年代的老家具。梳妆台两侧各有一把30年代的单人皮沙发。瓷砖、吊灯、家具都是方元一家从古董商手里收来的。

“专门请人看过,确定是老上海的东西,”方元说,“并不是因为开店才这么做。有这个情结。房间风格的复原依据我爸爸妈妈小时候对宅子的记忆。这是自己的家,所以一切都做得特别细心。”他让我留意一人高的深棕色木质护墙板,房间里那些可能扎眼的电灯开关都小心地藏在了里面。

悉心打造的旧上海迷梦自然需要称得起的菜式。方元推荐一道金黄浓艳的金必多浓汤——20年代起风靡上海滩的海派西餐富贵菜。一条一尺半长的鲥鱼气势磅礴地端上桌来。鱼身上码了火腿片和醪糟,清蒸出一汪鹅黄清透的汤。火腿的咸香和醪糟的清甜衬着鱼鲜。鲥鱼没有去鳞——上海人的讲究,“鲥鱼吃鳞不吃肉”,“鳞片连接的地方有胶质,最美”。

贵价餐厅会在普通食材的菜肴上格外讲究些功夫。酒香豌豆尖,只取豌豆尖最嫩的那一截,确保口感无渣。九块红烧肉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为取到最漂亮的五花,“一大块肚方,修掉一半”。

赵荣华最爱一道清炒豌豆:“小时候吃豌豆,我爸会先打招呼:‘给你炒个豌豆,时令货!’”方元的豌豆自然不同于家常货色。“豌豆太老的发干,太嫩的里面是一包水,我们只取恰到好处的那些。40斤云南豌豆,只能挑出10斤豆子。”小豌豆油亮亮、绿莹莹,小玉籽一般盛在瓷调羹里,放进嘴里,像鱼子酱一般崩裂开来,满口清甜。

“福1088”虽然走老上海的步调,但菜肴已经不完全局限于上海菜了。方元一方面觉得,传统本帮菜做不出太多花头,没有新鲜味道客人不会买账。另一方面他也曾试图去上海周边郊县发掘一些“老味道”,但又嫌加工方法“太原始”,“农家菜,上不得台面”。

毫无疑问,本帮味道在变。就像他小时候记忆里的那些东西:“从前的馄饨皮是碱水皮,发黄的”;现在最红的生煎“吃上去就是和小时候的完全不同。难吃谈不上,就是不对劲”。方元的坚持,是在厨房里无论如何要有土生土长的上海厨师:“真正的上海厨师长已经很少了。本帮菜的厨师算到现在已经有第五代。”

他提到84岁的本帮菜泰斗李伯荣:“李伯荣算第二代,他吃过第一代本帮菜大师的菜。他的徒弟又以他为蓝本,然后是第四代、第五代。”真正的本帮传统味道是什么?那好像已经是一个不可复制的遥远想象了。“据说,李伯荣黄金时代的手艺真的是非常好。”方元喝一口茶,幽幽地说。

《在上海,什么才是真正的“本帮滋味”?》作者 / 徐菁菁

“红宝死了”

在饭堂刚吃完晚饭拿出手机,就收到妈妈发的这个消息,晴天霹雳,忽然整个人都热了起来,背后冒出一层滚烫的汗

最近很忽然的一直在小红书上刷到人家的猫猫忽然猝死,前天在学校看到一只猫猫很像他,很想摸摸,很想他。昨天刚刚在哔站上上传了暑假拍的两个视频和前几天妈妈发的一个视频。上传完视频看着标题《致终将逝去的美好with猫猫》感觉太凄凉了,换成了《从小可爱到肥肠可爱》,今天就真的失去了每好。昨天还在豆瓣上创建了一个《照片和故事和猫》的话题,准备以照片和文字的形式记录与猫猫们的每好,可是第一个故事写完了还没来得及发出去

那么多年来,家里养过很多猫,一个死了,再养一个就好了,乡下的猫嘛,也不亲人。可是红宝和绿宝不一样,他们是我们最爱的两只小猫猫,尤其是红宝,好乖。不比任何一只宠物猫差。他们是二舅婆从浙江带回来的小猫猫,被二舅婆驯服的很顺,也或许是天性使然吧。

豆瓣上没发出去,我就在这里说吧。我想换个方式表述

于外婆,红宝绿宝的名字就是外婆取的,因为当时一只围着橘色防虫圈,一直带着绿色防虫圈,外婆在院子里散步,它们在外婆脚下绕,外婆随口一叫,我们就这么取名字了,外婆虽然每天和猫猫一起生活,但外婆腿脚不便和猫猫的互动不多,只记得两次,都是在这个冬天,外婆在屋里泡脚,猫猫去看看洗脚水,外婆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猫猫的脾气一直都很好,外婆腿脚不便,也有点呆呆地,走路容易踩到他们,从暑假他们还是小猫猫起,到寒假,每次都只是叫一下,也不生气(虽然我听的很心疼),是这样的乖猫猫

于我爸爸,故事不多,暑假里我们晚饭有螃蟹,忽然爸爸的怀抱里弹出一个小脑袋吃了一个虾壳,虽然红宝当时被外公骂了,但是真的好可爱,好调皮,类比人类的小人精,那他就是小猫精了。爸爸喜欢把他们抱在腿上摸摸,抱在长条椅上一起做着,喜欢逗逗他们

与我妈妈,我妈妈原是不喜欢猫猫狗狗的,但是妈妈很喜欢红包绿宝,尤其是红宝,我们都格外喜欢小猫精红宝,妈妈会摸摸他们,妈妈会和他们讲话,态度比对我还好,妈妈会给他们喂饭,趁外公不注意多放点鱼,妈妈回雨露均沾,两个猫猫都要摸到。我在学校里,妈妈会常常给我拍视频。我不在家妈妈会给猫猫重新买驱虫项圈,重新带上。妈妈也很喜欢红宝绿宝,真的很喜欢。绿宝喜欢等红宝和老猫先吃饭,妈妈就把绿宝抓过去强行喂饭,一边说“笨宝,快去吃呀”。妈妈都有经验了“我每次都把他抓过去,然后不走,看住他,让他吃完”

于外公,是外公天天在照顾他们,每天都有鱼,日渐增加的饭。外公外公以前对猫猫脾气向来不好,动不动吼它们,可是对红宝和绿宝,会在他们吃饭的时候蹲在边上看着,一遍用手摸摸毛,一遍耐心的和他们说话“你们好好吃饭,多吃点,我宝贝你”之类的,一说就说上个十来分钟。外公的手掌是农民的手掌,又大又粗糙,摸猫猫头的时候猫猫就变成吊角眼了。外公闲的时候会把红宝抱在腿上一起看电视,外公去后院挑草红宝绿宝会陪着一起去。外公外婆去太奶奶家,只要嘴里说上一句“我们到镇上去了”,猫猫就先走一步去。

当然外公还是会骂骂的,不许进厨房,不许进房间,不许跳上桌,寒假我把猫猫抱进空调间,外公一吼“出去”,要是门开着,保证一溜烟儿跑出去。外公会笑着说:早上我们还在睡觉呢,就来扒门,喊我们快起来呀!外公说:不小心把绿宝关厨房了,绿宝就吃吃桌上的菜,再拉一坨屎,然后用垫脚的布盖起来藏藏好。外公很骄傲他的两只乖猫猫。外公有多宝贝猫猫呢,暑假有一次我一进外公外婆家“小猫咪呢?”外公:他们在外面睡觉,你不要吵他们。寒假回来,外公外婆家的西房已经成了猫猫们的房间了,晚上外公就喊一声,快进去睡觉。当然猫猫的床有很多,西房所有软软的地方都可以睡,哪怕是外公的衣服上,外公也不骂,外公笑呵呵地:蚊帐也被他们玩坏了。中间屋子也有一个盒子,外公也不介意他们睡那里,外公对着两只猫猫有无尽的包容

于我.........他们成了我悲伤夏日的亮色,七月奶奶走后不到两个月,每一天都很悲伤,在学校是,回家看到空荡荡的安静房屋,只听得爷爷手机里的喜马拉雅........外公家和我家很近,五六秒的路,走到外公外婆家,看到小猫,一心在小猫上,会好很多。我很爱他们,我很爱红宝,红宝是我最喜欢的猫咪,没有之一,第一次见面,红宝绿宝刚到外公外婆家不久,在西房的躺椅上睡觉,睡在外公的毛毛衣服上,外公乐呵呵让他们睡,睡姿惊人,下腰式都有,可见不怕生,一连几天,他们都在房里睡觉,我就只去看看他们,轻轻用手指碰碰他们。后来他们出来走动了,喜欢跳在竹椅子上,喜欢在门口睡觉,喜欢挤在一起睡觉。后来我敢摸摸他们了,就一直摸,一直摸,他们也不躲,让我摸,让我摸,我很开心。

后来我得寸进尺,可以抱起来吗,外公说,可以呀,于是我小心翼翼抱起来又立马放下。后来我又得寸进尺,可以抱在身上吗?于是我又把他们轮流抱在腿上摸摸,后来身上爬到跳骚了,我可受苦了好几天。于是买了两个驱虫项圈,一开始妈妈还说让我和外公带手套合力带,没想到我去带,也没按住他,就带上了,乖得很一动不动,头也不缩,两只都是,那时的他们太瘦了,项圈也没敢带太紧,于是不一会儿就变成斜挎式背带裤了,我去拆开再带带好,他们就一动不动,让我拆开带带好。调皮的猫猫一暑假都弄丢几个项圈了,之后也是,尤其是红宝。猫猫一开始不爱吃饭越来越瘦,带了项圈身上没虫子了,开始吃饭了。我也安心抱着他们,看着本来一头的小虫虫,现在翻来翻去都是干净毛发的猫猫头,我很欣慰。

暑假外公爱买大头虾,我们经常把虾头给猫猫吃,猫猫也爱吃,后来不知是吃虾吃病了还是吃腻了(后来网上搜到猫猫不吃虾就没敢喂了),总之瘦了,我很害怕,网上找了很多资料,看了很多药,也不敢买,想着先缓缓,要是再不好,无论如何都要带他们去医院,索性,后来满满变好了。他们吃饭很有意思,每次都是红宝先吃,绿宝在外面等着,我把他移过去,按头吃饭,他就任我移过去按头,然后我手一松,他就走到边上坐着,等红宝吃完再去吃,我叫他小绅士,啊对了我一直以为红宝是母的,知道寒假回家外公说他看错了,其实是两只公的。寒假我把绿宝拿到饭盆前 然后把正吃饭的红宝拎起来让让绿宝,红宝嚼到一半忽然被领起来嘴里一边嚼一边往下掉米粒的样子真的又蠢又可爱.......(没写完)

暑假的时候,他们很小,我可以一手拎一只
总之那个暑假,这个寒假,每天一起床,去外公外婆家摸猫猫,再洗漱。

于绿宝,
红宝绿宝,天天在一起
绿宝绿宝,红宝不能每天和你贴在一起睡觉了
绿宝绿宝,红宝不能每天和你互相洗脸了
绿宝绿宝,红宝不能和你一起上屋顶了
绿宝绿宝,红宝不能抱你了,你也抱不到红宝了
绿宝绿宝,红宝没法和你一起打架了
绿宝绿宝,红宝不能和你一起来我家串门了
绿宝一定比我还要难过吧
绿宝一定要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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