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千秋伟业 恰是百年风华# #百年纪事# 【百年纪事(64)丨绍兴经开区:开辟产业集群新天地】在绍兴老城区东部有一片孕育高新技术产业的沃土,它是绍兴产业园区建设的开端,它就是曾经的绍兴经济开发区。1992年8月,绍兴经济开发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这是绍兴市首家省级开发区,标志着绍兴工业经济规划迎来新的发展阶段。https://t.cn/A6Vxuq8R
尽管对央行对商家因为不允许使用现金的行为已经开出了好多罚单,但是看到昌吉碧桂园等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被罚5万元的通知,我还是吓了一跳。
购房款拒绝使用现金,在我看来天经地义。第一是因为商家有选择使用何种形式进行支付的自由(尽管这个理由很多人反对,当然央行也会援引人民银行法反对);第二是像购房款这种大额交易使用现金支付,明显与直觉相反,这既是对通常商业规则的漠视——正常公司绝不会允许大额交易使用现金,也与央行自己的反洗钱规则相悖。
也正是如此,早在1988年通过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就指出,“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像购房这种大型固定资产交易,通过 非现金的方式交易应当是被鼓励的行为,怎么能够成为被处罚的对象呢?
感觉人民银行的这个处罚有点进退失据了。
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
据了解,主要涉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绍兴分公司,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被罚款1万元。昌吉碧桂园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被罚5万元。
购房款拒绝使用现金,在我看来天经地义。第一是因为商家有选择使用何种形式进行支付的自由(尽管这个理由很多人反对,当然央行也会援引人民银行法反对);第二是像购房款这种大额交易使用现金支付,明显与直觉相反,这既是对通常商业规则的漠视——正常公司绝不会允许大额交易使用现金,也与央行自己的反洗钱规则相悖。
也正是如此,早在1988年通过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就指出,“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像购房这种大型固定资产交易,通过 非现金的方式交易应当是被鼓励的行为,怎么能够成为被处罚的对象呢?
感觉人民银行的这个处罚有点进退失据了。
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2021年一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
据了解,主要涉及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绍兴分公司,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被罚款1万元。昌吉碧桂园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购房首付款被罚5万元。
【瑞丰农商行A股IPO获批,债券转让、资产质量仍受监管问询】证监会近日公告,按法定程序核准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顺利的话,它将成为浙江首家上市的农商行。尽管已拿下批文,但该行的债权转让、行政处罚、资产质量等问题曾受到监管的重点关注,在今年的审核结果公告中,证监会要求该行对上述问题做具体说明。
首先是债权转让问题。2018年上海森化自瑞丰农商行处受让应收拉萨瑞鸿债权后,短期内转让给杭州璟霖。对此,监管要求对转让的原因、合理性以及交易真实性等问题做出说明。
其次,在报告期内,瑞丰农商行曾受到来自央行、银保监会、外汇局等多个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就要求瑞丰农商行说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是否充分,以及该行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及相应的内控制度有效性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1月7日过会当天,瑞丰农商行还收到了来自绍兴监管分局的90万元罚单,处罚原因为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批量发放虚假汽车按揭贷款;员工合规意识淡薄、对员工行为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在对贷款分类上,证监会也发出问询。招股书中披露,2014年12月底至2017年6月末,该行重组贷款中未划入不良贷款的金额占比均超过90%。监管部门要求瑞丰农商行说明这一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重组及逾期贷款是否存在分类不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是否存在变相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情形等问题。
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瑞丰农商行不良贷款率为1.32%,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34.41%,同比下降9.4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0年末,资本充足率为18.2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66%。虽然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均在监管要求范围内,但较前年已出现明显下滑。
联合资信此前评价称,瑞丰农商行对公存贷款业务规模下滑、业务及管理费上升较快等对其信用水平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首先是债权转让问题。2018年上海森化自瑞丰农商行处受让应收拉萨瑞鸿债权后,短期内转让给杭州璟霖。对此,监管要求对转让的原因、合理性以及交易真实性等问题做出说明。
其次,在报告期内,瑞丰农商行曾受到来自央行、银保监会、外汇局等多个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证监会就要求瑞丰农商行说明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是否充分,以及该行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及相应的内控制度有效性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1月7日过会当天,瑞丰农商行还收到了来自绍兴监管分局的90万元罚单,处罚原因为存在信贷资金被挪用;批量发放虚假汽车按揭贷款;员工合规意识淡薄、对员工行为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在对贷款分类上,证监会也发出问询。招股书中披露,2014年12月底至2017年6月末,该行重组贷款中未划入不良贷款的金额占比均超过90%。监管部门要求瑞丰农商行说明这一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重组及逾期贷款是否存在分类不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是否存在变相降低不良贷款率的情形等问题。
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瑞丰农商行不良贷款率为1.32%,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34.41%,同比下降9.4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0年末,资本充足率为18.2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66%。虽然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均在监管要求范围内,但较前年已出现明显下滑。
联合资信此前评价称,瑞丰农商行对公存贷款业务规模下滑、业务及管理费上升较快等对其信用水平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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