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的老搭档查理芒格老先生最近迅猛加仓阿里巴巴,几乎以一己之力促成了阿里股票的大反弹,最大涨幅达到30%,几乎涨回了阿里在第三季度34%的跌幅。查理芒格认为阿里的股价非常便宜了,以至于相当于“现金等价物”。
投资圈对于阿里的真实价值也有了激烈的讨论,支持芒格观点的人认为,阿里一个市值近4万亿港币的巨头,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落败于对手,更何况还有阿里云、钉钉等高增长的业务在支撑预期,加上和腾讯的互相开放,将进一步给阿里带来流量和收益的红利。
但反对芒格老先生的人也大有人在,主要观点如下:
1、阿里内部文化的裂变,已经对阿里长期发展产生了影响,以现在特殊情况频发的状况,对内部士气和进取心将是一种长期的抑制。
2、蚂蚁的整改依然还未结束,虽然变数不大,但对阿里的估值提升已经比较有限了。
3、阿里主营业务和营收主要来源——线上电商——的对手非常强大,现在阿里主要的对手已经不是拼多多、京东这些传统电商,而是抖音快手这样的短视频平台,这些平台的GMV超越阿里只是时间问题。
4、阿里的线上电商体系过于依赖薇娅李佳琦这样的头部主播,虽然薇娅李佳琦的崛起让淘宝和天猫再次崛起,但也造成了今天薇娅李佳琦等巨头话语权和主导性奇高的局面,对于一个平台而言,过分依赖个别主体,势必形成尾大不掉甚至被裹挟的尴尬局面,之前辛巴对于快手的尴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些担忧,或许是远在美国的奥马哈,只看股价是否便宜的芒格老先生未必能够了解到的情况。
投资圈对于阿里的真实价值也有了激烈的讨论,支持芒格观点的人认为,阿里一个市值近4万亿港币的巨头,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落败于对手,更何况还有阿里云、钉钉等高增长的业务在支撑预期,加上和腾讯的互相开放,将进一步给阿里带来流量和收益的红利。
但反对芒格老先生的人也大有人在,主要观点如下:
1、阿里内部文化的裂变,已经对阿里长期发展产生了影响,以现在特殊情况频发的状况,对内部士气和进取心将是一种长期的抑制。
2、蚂蚁的整改依然还未结束,虽然变数不大,但对阿里的估值提升已经比较有限了。
3、阿里主营业务和营收主要来源——线上电商——的对手非常强大,现在阿里主要的对手已经不是拼多多、京东这些传统电商,而是抖音快手这样的短视频平台,这些平台的GMV超越阿里只是时间问题。
4、阿里的线上电商体系过于依赖薇娅李佳琦这样的头部主播,虽然薇娅李佳琦的崛起让淘宝和天猫再次崛起,但也造成了今天薇娅李佳琦等巨头话语权和主导性奇高的局面,对于一个平台而言,过分依赖个别主体,势必形成尾大不掉甚至被裹挟的尴尬局面,之前辛巴对于快手的尴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些担忧,或许是远在美国的奥马哈,只看股价是否便宜的芒格老先生未必能够了解到的情况。
了解“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资源环境方向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
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实验区科技示范地点必须在我区国家或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发展实验区,需由实验区所在地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过相关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具有领先技术的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且需完成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绿色建筑技术等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相关的研究基础及有关研究经历;支持桂林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扶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DAUsb
优惠政策
方向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3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请点击下方了解更多项目信息: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
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实验区科技示范地点必须在我区国家或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发展实验区,需由实验区所在地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过相关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具有领先技术的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且需完成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绿色建筑技术等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相关的研究基础及有关研究经历;支持桂林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扶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DAUsb
优惠政策
方向1: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2: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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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3: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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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4: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5: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6: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7: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8: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方向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3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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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轻工与食品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
2.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指南中明确不限企业牵头的除外)。牵头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须承担起项目核心研发或组织任务。
3.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指南中有其他申报要求的除外),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具有相应研究基础的单位在职人员2人以上)实际参与到项目中。
4.申报单位为企业且已注册一年及以上的,在申报前须先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数据以及企业创新发展计划等情况(操作方法: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入“研发活动登记”菜单后点击“新增”,按提示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表格的填写)。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企业应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首席技术官备案(操作方法: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进入“系统管理人员管理添加人员/人员管理/本单位专家管理”中设置本单位首席技术官,首席技术官收到邮件后激活账号,根据提示完成备案工作,详细操作流程可见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栏的首席技术官操作手册),申报书须经首席技术官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报时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 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投资和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因立项经费减少使得总投资减少的部分,由承担单位自行增加配套经费填补差额。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若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承诺市财政配套经费,应商市财政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7.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8.鼓励广西区外的科研单位与广西企业联合申报。广西区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牵头申报:
(1)在广西区内成立有非独立法人的研究机构(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2015年以来与广西自治区政府、广西科技厅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仍在有效期内(需出具合作协议复印件)且有广西企业联合申报。
(3)承诺项目研究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此类项目择优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获国家科技奖励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立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可包括外籍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4.除国家、自治区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在桂长期工作的海外人才在申报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享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资格。
(三)科研诚信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
3.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4.广西科技厅将随时对申报受理的项目进行查重,存在重复申报嫌疑的,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财政科技经费,并将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限制
1.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主持的项目实施期满仍未提交合格的验收申请材料的。
(2)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若申报项目为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3)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
(4)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
(5)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广西科技厅管理的所有类别科技项目(课题)。
(2)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
(3)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考核指标。
2.项目经费预算中涉及对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项目,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试行办法》(桂财教〔2014〕112 号)要求,可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公告通知栏处下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申请表》填报后交由自治区大仪办按规定组织联合评议,联合评议的报告将作为项目财务评审的重要参考。
3.人才引进与培养要求(作为项目考核指标和验收条件):
(1)资助经费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以上人才;
(2)资助经费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或2名硕士或1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3)资助经费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2名博士或1名正高级职称或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人才引进与培养起始时间为项目下达文印发之日往前追溯1年,截止时间为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实施期满。承担单位中的企业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承担单位。人才引进也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身培养晋升。全职引进须签订聘用期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且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
4.涉及生物、医学、农业等领域的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
扶持方向
一、支持项目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二、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6FI1S
优惠政策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有兴趣申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评估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除2021年4月23日至5月9日进行系统初始化设置外)。按照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和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将择优分批次下达。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计划今后每年上半年下达当年80%的年度项目资金,下半年启动下一年度项目的集中申报组织工作。2021年是启用本版指南的第一年,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请各相关申报单位尽快申报。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
2.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指南中明确不限企业牵头的除外)。牵头单位应拥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须承担起项目核心研发或组织任务。
3.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指南中有其他申报要求的除外),每个联合申报单位均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具有相应研究基础的单位在职人员2人以上)实际参与到项目中。
4.申报单位为企业且已注册一年及以上的,在申报前须先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数据以及企业创新发展计划等情况(操作方法:登陆“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入“研发活动登记”菜单后点击“新增”,按提示完成《企业研发活动登记表》表格的填写)。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牵头企业应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完成首席技术官备案(操作方法:单位管理员登录平台,进入“系统管理人员管理添加人员/人员管理/本单位专家管理”中设置本单位首席技术官,首席技术官收到邮件后激活账号,根据提示完成备案工作,详细操作流程可见系统首页公告通知栏的首席技术官操作手册),申报书须经首席技术官审核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报时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 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配套经费要以申报单位可用资金出资,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总投资和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因立项经费减少使得总投资减少的部分,由承担单位自行增加配套经费填补差额。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若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并承诺市财政配套经费,应商市财政局出具配套经费承诺书并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7.申报项目内容属于国家许可管理的(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8.鼓励广西区外的科研单位与广西企业联合申报。广西区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牵头申报:
(1)在广西区内成立有非独立法人的研究机构(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2015年以来与广西自治区政府、广西科技厅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仍在有效期内(需出具合作协议复印件)且有广西企业联合申报。
(3)承诺项目研究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申报国家科技奖励。此类项目择优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科研成果在广西落地转化或获国家科技奖励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科技计划给予立项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构成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可包括外籍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4.除国家、自治区有明文规定外,引进的、在桂长期工作的海外人才在申报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时,享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资格。
(三)科研诚信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承诺严格遵守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进行负责。
3.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的项目类别由不同的申报人或者申报单位提出,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4.广西科技厅将随时对申报受理的项目进行查重,存在重复申报嫌疑的,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财政科技经费,并将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申报限制
1.历年承担项目(课题)信用不良,被取消项目(课题)申报资格,取消资格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主持的项目实施期满仍未提交合格的验收申请材料的。
(2)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若申报项目为奖励性后补助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3)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3项(含)以上。
(4)各级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
(5)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限制申报有关问题说明。
(1)历年项目(课题)是指2008年以来(含2008年)立项下达、广西科技厅管理的所有类别科技项目(课题)。
(2)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
(3)申报单位或个人应自觉遵守限制规定。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在综合考虑本单位自筹经费能力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基础上,根据《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科技经费开支范围,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出合理的资助经费数额。申请的科技经费额度及开支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将影响项目立项评估结论。财政资助经费仅为撬动社会科技投入的杠杆,项目立项后,不能因财政资助经费与申报经费不一致而变更申报书中提出的考核指标。
2.项目经费预算中涉及对申请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项目,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试行办法》(桂财教〔2014〕112 号)要求,可在“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公告通知栏处下载《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申请表》填报后交由自治区大仪办按规定组织联合评议,联合评议的报告将作为项目财务评审的重要参考。
3.人才引进与培养要求(作为项目考核指标和验收条件):
(1)资助经费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以上人才;
(2)资助经费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1名博士或2名硕士或1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3)资助经费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中的企业须在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全职引进或培养2名博士或1名正高级职称或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项目筹备和实施期间:人才引进与培养起始时间为项目下达文印发之日往前追溯1年,截止时间为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实施期满。承担单位中的企业包括牵头单位和联合承担单位。人才引进也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身培养晋升。全职引进须签订聘用期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且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
4.涉及生物、医学、农业等领域的项目,项目申报和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规定。
扶持方向
一、支持项目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二、优先支持的对象
(一)优先支持上一年度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或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符合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规划、计划的项目(需在“研发活动登记”系统登记备案并提供企业规划、计划作为证明材料),或受委托为其他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
(三)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牵头、高校或院所联合申报,且高校和院所的工作量及获得财政科技资助经费额度占整个项目的20%以上的项目。
(四)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及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
(五)鼓励体现集成创新示范应用和典型辐射带动的项目。
申报系统:https://t.cn/A6I6FI1S
优惠政策
1、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2、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3、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材料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项目申报附件。具体见申报书格式中的附件清单。
有兴趣申报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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