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 【智慧农业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十年前,没有“数字乡村”概念,“农业信息化”还是一个新潮的词语,农民们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种田和电脑、手机能有什么关系。
十年后,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工作已经走在全省前列,浦口区、溧水区分别入选国家、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建设名单。7月6日,江苏省数字乡村发展大会在南京召开,同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南京)智慧农业博览会上,农情检测诊断仪器、自动投喂饲料无人船、价格监测分析大数据平台等一系列智能化数字化设备、系统纷纷亮相,手机、电脑等已经成为农民们的“新农具”。
十年间,南京从农业信息化走向数字乡村,科技含金量更高、智慧农业产业链更长、科技辐射面更广,改变了农业的生产方式、农村的治理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为乡村振兴插上“数字翅膀”。
手机“慧”养殖“慧”种田,打造智慧农业应用场景
小暑刚过,20亩的蟹塘水面和大地被烈日蒸烤,风都是热烘烘的。高淳区阳江镇孙鸿翔一家是养螃蟹老手,他知道夏季高温期间是养螃蟹的重要阶段,气候多变,水温较高,底质恶化、水质富营养化等现象容易变得严重,对螃蟹的生长影响很大,增氧是主要的缓解办法。“十年前,大热天里我们要在水边观察水体,凭借经验来判断是不是需要增氧。”
孙鸿翔打开手机说:“现在可不用了,坐在家里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溶解氧浓度,低于固定数值就会自动启动增氧装置,省心又省力,关键是比经验判断要精准。”今年,孙鸿翔的装备还要再升级,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氨氮、pH值等多项参数,水质监测将更全面、精准。“电脑探测可比经验要靠谱得多!”
螃蟹养好了,卖出好价是关键。以前每到螃蟹上市季,孙鸿翔和家人总是几乎每天四处打听市场行情。“市场信息不透明,就怕卖不出好价格。”而现在,依托高淳固城湖螃蟹品牌打造的价格监测平台,蟹农们有了直观、全面、权威的价格参照。上市季他都是天天盯着公众号发出来的各地价格信息来调整零售价,还能根据去年的行情、最近的趋势来做预估。
不仅是水产养殖,粮食种植也走上智慧农业之路。在本届智慧农业博览会南京农业大学智慧研究院的展区,可以看到一架四轮的作物生长监测诊断仪。工作人员郭彩丽介绍,这个机器可以在田间采集农作物生长的数据,包括作物高度、叶面积指数、土壤温湿度等,相对于传统的固定点位的传感监测方式,自走机器式采集更加灵活、精准。“我们的系统会根据当前监测的情况为生产提供更加细致、精准的方案,避免人工经验式管理,节肥节水,实现定量化、数字化种田。”
手机里养螃蟹、数字化种田,这些新鲜事已在逐渐普及。发展智慧农业,南京多方面发力,聚焦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园艺、健康养殖等主导产业,推动环境调控、动植物本体感知、精准饲喂、病害监测预警等技术产品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应用。每年新建应用示范点20个左右,累计建成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点100多个,用农业传感器、农业机器人、农业智能装备等技术实现传统农业生产工具的转型升级,实现节本增效,助推农业走向现代化。
农业产业链转型升级,“无人化农场”乘风而来
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的叠加,促成全产业链的转型升级,也让无人农场越来越近。
今年70岁的时西福,跟农业打了一辈子交道,亲眼看着农业生产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0年前,都是依靠人力种田,不仅劳累辛苦,而且靠天吃饭,还时常吃不饱。”与一般农民不同,他对新技术新装备格外敏感。他的粮食基地曾是全市首批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之一,机械早就成为主力军。
今年6月,浦口汤泉农场,设定参数后,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等设备自动开始作业,无需人为干涉。“种田还能没人?”这在十年前,时西福想都不敢想。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在江宁等五区分别示范建设1个以上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实现稻麦轮作耕、种、植、收四大关键环节的全程无人化、自动化作业,这意味着无人化农场将正式到来。
我市还在进行超前一步的探索。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与在宁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合作申报了省级项目,在四大环节无人化作业之外,延伸配备智能灌溉、实施测产等设备,让无人化农场再前进一步,大大减少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未来,生产者往往在办公室通过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能掌控作物生长、田间管理、收割情况等,实现“穿着皮鞋也能做农业”。
把一个个应用场景链接到全产业链,实现农业种植全程的精准化、标准化、集约化、高效化,离不开市场的强力助推。在智慧农业博览会现场,江苏叁拾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卫民向我们介绍了智能灌溉阀门、投喂冰鲜鱼无人船等一系列智能化装备,以及从种植到销售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李明水对此颇为感慨。
他回忆,6年前,我市首次举办智慧农业博览会,当时智慧农业发育程度低,展会主要依托政府拉动企业来参展。而到今年,农业农村数字化市场已经展现出蓬勃生命力,本届智慧农业博览会约140家企业主动报名参与。
“早些年,企业的信息化研发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农业是被忽视的,也就没有适合的应用场景,不仅要价高,而且水平有限。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不少原本聚焦工业的物联网企业开始不断涌入农业农村领域,开发场景越来越多,更多农业主体主动接触数字化产品。”李明水说。
基层治理迎来新模式,网络信息编织“数字乡村”
科技不仅延长了农业数字化的长度,还拓展了农村数字化的宽度。
“有什么困难,您直接用这个手环喊我就行!”这是永宁街道东葛社区网格员朱泽明对李德有说的。97岁的李德有是独居老人,也是村里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为了能及时回应其需求,社区征得他同意后在其客厅安装了监控设备,还安装了一键呼叫报警装置,为其配备的智能手环可以语音呼叫网格员和平台中心。“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老人家就通过微家服务联系到网格员,网格员直接买菜送上门。”东葛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曹伟说。
东葛社区是农业主导型社区,下设15个居民小组,有3000多人,由于管理和服务水平没跟上,基层工作者往往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状态。
“乡村第一线,治理最末端。”这是社区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上的一句标语,也是曹伟的心里话。2020年浦口区作为南京市唯一入选的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数字乡村治理机制,这迎来了转变。
在东葛社区的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屏幕上动态展示社区内的人、事、地、网格等各类数据。监控大屏每30秒轮换一次监控点位,71个监控探头远程巡查,环境监测、疫情管控、防汛抗旱等信息清晰呈现。这是社区的“乡村大脑”,可以“一图知全貌”,以数据说话,让基层减负,为乡村治理进程增效提速。
社区还构建移动应用居民端,包含办事指南、帮办代办、诉求反馈等服务内容,打通为民服务通道。“基层负担过重、居民诉求上报渠道少,这是乡村治理中的普遍问题。现在,居民可以在线上及时查看所有社区公告,反映的情况也可以第一时间上传到我们平台,得到及时处理。”
目前,浦口区已经搭建完成浦口数字乡村大数据可视化决策指挥中心,整合区内47个相关单位涉农数据,数据量4000余万条,为浦口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数据底座及决策依据。去年11月,浦口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以优秀等次通过省中期评估。
浦口区正是我市乃至全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先行者,农业农村数字化的美好画卷正在南京的土地上徐徐展开。根据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到70%以上,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支撑。(来源: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审核:俞建荣,发布:赵丽娟)
十年后,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工作已经走在全省前列,浦口区、溧水区分别入选国家、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建设名单。7月6日,江苏省数字乡村发展大会在南京召开,同步举办的第六届中国(南京)智慧农业博览会上,农情检测诊断仪器、自动投喂饲料无人船、价格监测分析大数据平台等一系列智能化数字化设备、系统纷纷亮相,手机、电脑等已经成为农民们的“新农具”。
十年间,南京从农业信息化走向数字乡村,科技含金量更高、智慧农业产业链更长、科技辐射面更广,改变了农业的生产方式、农村的治理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为乡村振兴插上“数字翅膀”。
手机“慧”养殖“慧”种田,打造智慧农业应用场景
小暑刚过,20亩的蟹塘水面和大地被烈日蒸烤,风都是热烘烘的。高淳区阳江镇孙鸿翔一家是养螃蟹老手,他知道夏季高温期间是养螃蟹的重要阶段,气候多变,水温较高,底质恶化、水质富营养化等现象容易变得严重,对螃蟹的生长影响很大,增氧是主要的缓解办法。“十年前,大热天里我们要在水边观察水体,凭借经验来判断是不是需要增氧。”
孙鸿翔打开手机说:“现在可不用了,坐在家里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溶解氧浓度,低于固定数值就会自动启动增氧装置,省心又省力,关键是比经验判断要精准。”今年,孙鸿翔的装备还要再升级,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氨氮、pH值等多项参数,水质监测将更全面、精准。“电脑探测可比经验要靠谱得多!”
螃蟹养好了,卖出好价是关键。以前每到螃蟹上市季,孙鸿翔和家人总是几乎每天四处打听市场行情。“市场信息不透明,就怕卖不出好价格。”而现在,依托高淳固城湖螃蟹品牌打造的价格监测平台,蟹农们有了直观、全面、权威的价格参照。上市季他都是天天盯着公众号发出来的各地价格信息来调整零售价,还能根据去年的行情、最近的趋势来做预估。
不仅是水产养殖,粮食种植也走上智慧农业之路。在本届智慧农业博览会南京农业大学智慧研究院的展区,可以看到一架四轮的作物生长监测诊断仪。工作人员郭彩丽介绍,这个机器可以在田间采集农作物生长的数据,包括作物高度、叶面积指数、土壤温湿度等,相对于传统的固定点位的传感监测方式,自走机器式采集更加灵活、精准。“我们的系统会根据当前监测的情况为生产提供更加细致、精准的方案,避免人工经验式管理,节肥节水,实现定量化、数字化种田。”
手机里养螃蟹、数字化种田,这些新鲜事已在逐渐普及。发展智慧农业,南京多方面发力,聚焦优质稻米、绿色蔬菜、精品园艺、健康养殖等主导产业,推动环境调控、动植物本体感知、精准饲喂、病害监测预警等技术产品在产前、产中、产后的应用。每年新建应用示范点20个左右,累计建成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点100多个,用农业传感器、农业机器人、农业智能装备等技术实现传统农业生产工具的转型升级,实现节本增效,助推农业走向现代化。
农业产业链转型升级,“无人化农场”乘风而来
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的叠加,促成全产业链的转型升级,也让无人农场越来越近。
今年70岁的时西福,跟农业打了一辈子交道,亲眼看着农业生产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0年前,都是依靠人力种田,不仅劳累辛苦,而且靠天吃饭,还时常吃不饱。”与一般农民不同,他对新技术新装备格外敏感。他的粮食基地曾是全市首批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之一,机械早就成为主力军。
今年6月,浦口汤泉农场,设定参数后,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等设备自动开始作业,无需人为干涉。“种田还能没人?”这在十年前,时西福想都不敢想。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在江宁等五区分别示范建设1个以上粮食生产无人化农场,实现稻麦轮作耕、种、植、收四大关键环节的全程无人化、自动化作业,这意味着无人化农场将正式到来。
我市还在进行超前一步的探索。市农业装备推广中心与在宁科研院所、企业共同合作申报了省级项目,在四大环节无人化作业之外,延伸配备智能灌溉、实施测产等设备,让无人化农场再前进一步,大大减少人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未来,生产者往往在办公室通过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能掌控作物生长、田间管理、收割情况等,实现“穿着皮鞋也能做农业”。
把一个个应用场景链接到全产业链,实现农业种植全程的精准化、标准化、集约化、高效化,离不开市场的强力助推。在智慧农业博览会现场,江苏叁拾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卫民向我们介绍了智能灌溉阀门、投喂冰鲜鱼无人船等一系列智能化装备,以及从种植到销售的智慧农业解决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李明水对此颇为感慨。
他回忆,6年前,我市首次举办智慧农业博览会,当时智慧农业发育程度低,展会主要依托政府拉动企业来参展。而到今年,农业农村数字化市场已经展现出蓬勃生命力,本届智慧农业博览会约140家企业主动报名参与。
“早些年,企业的信息化研发主要应用于工业领域,农业是被忽视的,也就没有适合的应用场景,不仅要价高,而且水平有限。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不少原本聚焦工业的物联网企业开始不断涌入农业农村领域,开发场景越来越多,更多农业主体主动接触数字化产品。”李明水说。
基层治理迎来新模式,网络信息编织“数字乡村”
科技不仅延长了农业数字化的长度,还拓展了农村数字化的宽度。
“有什么困难,您直接用这个手环喊我就行!”这是永宁街道东葛社区网格员朱泽明对李德有说的。97岁的李德有是独居老人,也是村里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为了能及时回应其需求,社区征得他同意后在其客厅安装了监控设备,还安装了一键呼叫报警装置,为其配备的智能手环可以语音呼叫网格员和平台中心。“疫情期间出行不便,老人家就通过微家服务联系到网格员,网格员直接买菜送上门。”东葛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曹伟说。
东葛社区是农业主导型社区,下设15个居民小组,有3000多人,由于管理和服务水平没跟上,基层工作者往往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工作状态。
“乡村第一线,治理最末端。”这是社区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上的一句标语,也是曹伟的心里话。2020年浦口区作为南京市唯一入选的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数字乡村治理机制,这迎来了转变。
在东葛社区的数字乡村综合治理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屏幕上动态展示社区内的人、事、地、网格等各类数据。监控大屏每30秒轮换一次监控点位,71个监控探头远程巡查,环境监测、疫情管控、防汛抗旱等信息清晰呈现。这是社区的“乡村大脑”,可以“一图知全貌”,以数据说话,让基层减负,为乡村治理进程增效提速。
社区还构建移动应用居民端,包含办事指南、帮办代办、诉求反馈等服务内容,打通为民服务通道。“基层负担过重、居民诉求上报渠道少,这是乡村治理中的普遍问题。现在,居民可以在线上及时查看所有社区公告,反映的情况也可以第一时间上传到我们平台,得到及时处理。”
目前,浦口区已经搭建完成浦口数字乡村大数据可视化决策指挥中心,整合区内47个相关单位涉农数据,数据量4000余万条,为浦口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数据底座及决策依据。去年11月,浦口区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以优秀等次通过省中期评估。
浦口区正是我市乃至全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先行者,农业农村数字化的美好画卷正在南京的土地上徐徐展开。根据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达到70%以上,为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提供有力支撑。(来源: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审核:俞建荣,发布:赵丽娟)
【行业资讯|「 叮咚买菜」推出轻养星球频道 】
6月25日,叮咚买菜公众号宣布推出“轻养星球”频道,满足“追求健康,乐于尝鲜”人群的饮食和购买需求。
此次“轻养星球”为不同个性的人群提供了专属通道,设立了“元气快手早餐”“新主食计划”“减负纵享欲”“运动焕活力”和“对冲式补充”5种补给站,为健康人士提供美味健康的宝藏单品、清晰易懂的营养科普等内容与服务。
6月25日,叮咚买菜公众号宣布推出“轻养星球”频道,满足“追求健康,乐于尝鲜”人群的饮食和购买需求。
此次“轻养星球”为不同个性的人群提供了专属通道,设立了“元气快手早餐”“新主食计划”“减负纵享欲”“运动焕活力”和“对冲式补充”5种补给站,为健康人士提供美味健康的宝藏单品、清晰易懂的营养科普等内容与服务。
“依法防疫 我来画”活动展播(十二)
“依法防疫 我来画”活动自5月8日发布以来,得到了大朋友小朋友的广泛关注,活动页面浏览量超过1700多次,小编将陆续展播优秀作品,为丹东依法抗疫加油!
1.公共场合里,扫码并登记。
相关法条: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防疫消毒,不能马虎。
相关法条: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3.核酸检测,人人有责。
相关法条: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4.封控小区不乱跑,积极配合管理。
相关法条:封控、管控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不瞒报不漏报,隐瞒行程会违法。
相关法条: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发烧、干咳要注意,发热门诊来就医。
相关法条: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聚集不可以。
相关法条: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遵守防控规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相关法条: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积极配合流调,认真填写调查表。
相关法条: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鸣谢:郭佳春子工作室
注:领取证书及徽章方式将另行通知。
活动回顾
“丹东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文章:“依法防疫 我来画”主题活动方案
“依法防疫 我来画”活动自5月8日发布以来,得到了大朋友小朋友的广泛关注,活动页面浏览量超过1700多次,小编将陆续展播优秀作品,为丹东依法抗疫加油!
1.公共场合里,扫码并登记。
相关法条: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防疫消毒,不能马虎。
相关法条: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3.核酸检测,人人有责。
相关法条: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4.封控小区不乱跑,积极配合管理。
相关法条:封控、管控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不瞒报不漏报,隐瞒行程会违法。
相关法条: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发烧、干咳要注意,发热门诊来就医。
相关法条: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聚集不可以。
相关法条: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遵守防控规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相关法条: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积极配合流调,认真填写调查表。
相关法条: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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