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众生如果执取一名相法,就是执著我、人、众生、寿者相,什么原故?如果执著一切法名相本性都是空、都是无有,取此非法之相也就是在执著我、人、众生、寿者相,所以既不应执著万法实有的相,也不应执著空无的法相。
执取法相即为四相执著,如果取非法相也有同样的错误,也不合理。所谓法与非法有两种解释,一种法指佛法的教法,非法是指外道、邪说及无宗派者等的见解;另一种,法指显现的名言谛,非法指单空方面的法。中观派以《中论》为代表的许多论著中,都已破除单空的观点。若认为法界本性仅为空性,坚持自己的单空见解,这也是一种我执、人执、众生执和寿命执著,因为单独空性的执著也是成就解脱的障碍。如果有人想:“我所了知的万法本性,它是实有存在永恒不变的真理。”这很明显是一种我所执,而我所执是由我执所引生;有了我和我所的执著,则人我的分别——众生执著进而产生;然后众生活到一百岁,一百岁时就该死亡,死了就空了,这样执著众生寿命的相也已经出来了。故佛说执著法相即是执著四相,就是轮回执著。《般若摄颂》云:“虽说五蕴空,菩萨勇士者,尚行相状故,未信无生处。”此颂意为虽然证悟五蕴是空性,但也不是究竟的见解,因为菩萨勇士已行于相状的执著,他对无生没有信心。这说明单单空性方面的执著也不是真正的见解。宁可让愚者有我执,千万不能对其讲无我空性,令起此执著,因为这种执著谁也救不了,《中观四百论》云:“愚宁起我执,非说无我理。”另外佛经亦云:“宁可著有如须弥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许。”宁可有我见,不可有非法的单空见,取单空相的非法相也是在执著四相。
所以,真正行持大乘菩萨道的修行者,不应取法,不应有任何偏堕于有法的执著,也不应堕入空见中,离一切戏论,方可真正趋入离边的真实义。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因为这个缘故,如来经常说:你们这些比丘们,应该知道我所说的八万四千法门,就象船筏之喻一样,佛法尚且应该舍去,何况非法之法。
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的道理,释迦牟尼佛在众多了义的经典中如此宣说:你们这些比丘们,应该明白我说的种种法门,就象船筏的比喻一样。众所周知,渡过大海、江河的时候必须要依靠船筏,但是到了岸边以后,船筏就已无用,只有放在岸边,行者才能到达自己的目的地,不舍弃船筏,背着它则寸步难行。同理,释迦牟尼佛对众生宣示世俗中善恶取舍的因果法门等,是修行人要渡过轮回大海暂时不得不依靠的,依此可以积累二种资粮成就佛果,否则得不到解脱。但以究竟方面而言,对所有修行的法也必须舍弃实执,何况说其他的非法之法呢?非法指外道的法。
单空方面的法也会成障碍,也应舍弃。依道次第的角度,暂时必须依靠这些法前进,最终一定要舍弃才能到达彼岸,获得解脱。不依靠名言,胜义谛是不可证悟的,龙猛菩萨云:“若不依世俗,不可证胜义。”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也是这样讲的:为了舀水,首先要准备水器,但水拿到家里后,水器就不一定用了。《入中论》亦云:“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岐途。”还没有到达二取消尽于法界的境界前,必须要依靠一些象船筏般的世俗与暂时胜义方面的法前进,到了最后这些法也必须舍弃,更何况其它的非法更应当弃之如履。因此在最究竟的实相中,法和非法全部要舍弃,一定要安住在无任何所缘的境界当中。
众生如果执取一名相法,就是执著我、人、众生、寿者相,什么原故?如果执著一切法名相本性都是空、都是无有,取此非法之相也就是在执著我、人、众生、寿者相,所以既不应执著万法实有的相,也不应执著空无的法相。
执取法相即为四相执著,如果取非法相也有同样的错误,也不合理。所谓法与非法有两种解释,一种法指佛法的教法,非法是指外道、邪说及无宗派者等的见解;另一种,法指显现的名言谛,非法指单空方面的法。中观派以《中论》为代表的许多论著中,都已破除单空的观点。若认为法界本性仅为空性,坚持自己的单空见解,这也是一种我执、人执、众生执和寿命执著,因为单独空性的执著也是成就解脱的障碍。如果有人想:“我所了知的万法本性,它是实有存在永恒不变的真理。”这很明显是一种我所执,而我所执是由我执所引生;有了我和我所的执著,则人我的分别——众生执著进而产生;然后众生活到一百岁,一百岁时就该死亡,死了就空了,这样执著众生寿命的相也已经出来了。故佛说执著法相即是执著四相,就是轮回执著。《般若摄颂》云:“虽说五蕴空,菩萨勇士者,尚行相状故,未信无生处。”此颂意为虽然证悟五蕴是空性,但也不是究竟的见解,因为菩萨勇士已行于相状的执著,他对无生没有信心。这说明单单空性方面的执著也不是真正的见解。宁可让愚者有我执,千万不能对其讲无我空性,令起此执著,因为这种执著谁也救不了,《中观四百论》云:“愚宁起我执,非说无我理。”另外佛经亦云:“宁可著有如须弥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许。”宁可有我见,不可有非法的单空见,取单空相的非法相也是在执著四相。
所以,真正行持大乘菩萨道的修行者,不应取法,不应有任何偏堕于有法的执著,也不应堕入空见中,离一切戏论,方可真正趋入离边的真实义。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因为这个缘故,如来经常说:你们这些比丘们,应该知道我所说的八万四千法门,就象船筏之喻一样,佛法尚且应该舍去,何况非法之法。
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的道理,释迦牟尼佛在众多了义的经典中如此宣说:你们这些比丘们,应该明白我说的种种法门,就象船筏的比喻一样。众所周知,渡过大海、江河的时候必须要依靠船筏,但是到了岸边以后,船筏就已无用,只有放在岸边,行者才能到达自己的目的地,不舍弃船筏,背着它则寸步难行。同理,释迦牟尼佛对众生宣示世俗中善恶取舍的因果法门等,是修行人要渡过轮回大海暂时不得不依靠的,依此可以积累二种资粮成就佛果,否则得不到解脱。但以究竟方面而言,对所有修行的法也必须舍弃实执,何况说其他的非法之法呢?非法指外道的法。
单空方面的法也会成障碍,也应舍弃。依道次第的角度,暂时必须依靠这些法前进,最终一定要舍弃才能到达彼岸,获得解脱。不依靠名言,胜义谛是不可证悟的,龙猛菩萨云:“若不依世俗,不可证胜义。”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也是这样讲的:为了舀水,首先要准备水器,但水拿到家里后,水器就不一定用了。《入中论》亦云:“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岐途。”还没有到达二取消尽于法界的境界前,必须要依靠一些象船筏般的世俗与暂时胜义方面的法前进,到了最后这些法也必须舍弃,更何况其它的非法更应当弃之如履。因此在最究竟的实相中,法和非法全部要舍弃,一定要安住在无任何所缘的境界当中。
八字中五行不平,衡灾祸会随来而财! ͏
如果一个人无承法担过多财的富,一旦财富过多,就会招来祸,端就是命上理说的“身担不财”。
家颇产丰,但事业多变,故身体多痛病,夫妻争多执,多小人是非,以上问题皆是五行不均衡所致。
如若五行真的均衡,那也基本就是安稳度日的命了,五行不均,大起大落,大开大合。
如果一个人无承法担过多财的富,一旦财富过多,就会招来祸,端就是命上理说的“身担不财”。
家颇产丰,但事业多变,故身体多痛病,夫妻争多执,多小人是非,以上问题皆是五行不均衡所致。
如若五行真的均衡,那也基本就是安稳度日的命了,五行不均,大起大落,大开大合。
万相虽生灭,其性本是空;生灭本寂灭,常乐我净故。
色不异法身,法身不异色;色法本一身,非离而求寂。
执我有生死,执法故驰求;不知梦幻事,枉受轮回苦。
生本不曾生,灭本不曾灭;生灭原是空,梦醒谓常乐。
舍识用六根,善分诸法相;一切尽不实,何来起妄想。
世间无常相,成住必坏空;了悟涅槃者,真常无所碍。
达观法师《六祖坛经》偈颂
色不异法身,法身不异色;色法本一身,非离而求寂。
执我有生死,执法故驰求;不知梦幻事,枉受轮回苦。
生本不曾生,灭本不曾灭;生灭原是空,梦醒谓常乐。
舍识用六根,善分诸法相;一切尽不实,何来起妄想。
世间无常相,成住必坏空;了悟涅槃者,真常无所碍。
达观法师《六祖坛经》偈颂
✋热门推荐